人性的枷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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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大家吵吵嚷嚷着分道扬镳了。弗拉纳根同另外两三个人去了杂耍剧院,菲利普则和克拉顿、劳森一起往丁香园咖啡馆走。

“你必须得去蒙帕纳斯乐园瞧瞧,”劳森对菲利普说,“那里是巴黎最有趣的地方之一。想当年我还曾经去那儿写生呢。”

菲利普受海沃德的影响,一直瞧不起杂耍剧院这种地方。但是他来巴黎的这段时间,刚好赶上人们开始挖掘这种粗俗剧院的艺术价值。这里古怪奇特的灯光设计、大片大片暗红色和晦暗的金色装饰、重重暗影和粗粗的线条为艺术创造提供了崭新的主题灵感。拉丁区里有一半的画室都会来当地的一两家剧院画素描。作家们深受画家启发,也忽然开始计划着要从杂耍演员身上寻找艺术价值。红鼻子的喜剧演员被捧上了天,大家都说他们把戏里的角色演得活灵活现;肥胖的女歌手们被窃窃嘲笑了二十多年,现在却广受称赞,说她们具有难以效仿的幽默天赋。就连舞台上的耍狗戏也被从头到脚夸了一遍:这种节目真是美不胜收,令人叹为观止。还有一些人搜肠刮肚找遍赞美之词就为了形容魔术师和飞车杂技员的精湛表演。就连看戏的观众也被捎带着成了艺术家们点头称颂的对象。菲利普跟海沃德一样,觉得全天下的人类都不入眼。他摆出一副独善其身的态度,冷冷旁观庸俗大众哗众取宠的表演。但是克拉顿和劳森却挺接地气的,喜欢乐呵呵地掺合到人群之中。他们兴奋地描述着巴黎市集上人山人海的情景,电石灯光下人们挤在一堆的脸若隐若现。喇叭声、口哨声混杂着嘈杂人声震得耳朵嗡嗡响。他们这番绘声绘色的形容把菲利普听得一愣一愣的。他们跟他说起克朗肖的事。

“你之前读过他的作品吗?”

“没有。”菲利普回答。

“都登在《黄皮季刊》[110]上呢。”

他们看着菲利普,那眼神和画家打量写书匠的神态一模一样。带着点轻视——因为他们只是区区门外汉;带着点宽容——因为作家好歹也算是艺术圈的人;还带着点敬畏——因为他们表达艺术的方式画家觉得不自然。

“克朗肖是个才华横溢的家伙。你可能一开始会觉得他不起眼,但只要一喝醉,他就能超常发挥。”

“烦人的是,”克拉顿补充道,“想要他喝醉啊,可得慢慢耗着了。”

一行人很快到了咖啡馆,劳森跟菲利普说他们必须进去坐。秋风凉爽舒适,一点不冷,但克朗肖一挨风吹就怕得不行,即使外面再暖和他也会坐屋里头。

“所有应该认识的人里就没他不认识的,”劳森说,“他认识佩特和奥斯卡·王尔德[111],还有马拉美[112]和他的那帮伙计们。”

他们想找的这个人就坐在咖啡馆里最隐蔽的一角,披着大外套,竖着衣领,帽檐低低地垂在额头上生怕被寒风吹着。他是个大块头男人,个子不高但是特别壮实。圆圆的脸盘上留着小胡子,两只滴溜溜的小眼看上去特别愚蠢。和身体一比,他的头小得奇怪。就像一粒豆儿别别扭扭地放在一颗鸡蛋上。他正和一个法国人玩多米诺骨牌,看到这三个人进门,便笑了一下以示问好。他没说话,但把桌上的杯盏一推给新来的人腾出个空。从桌上酒杯的数量不难看出他已经喝了不少。别人把他介绍给菲利普时,他稍微一点头就继续玩他的游戏了。菲利普的法语水平虽然算不上高深,但足够让他确定这位在法国待了许多年的克朗肖先生实在不怎么会说法语。

一局游戏玩完,克朗肖靠在椅背上得意地咧嘴一笑。

“你输咯,”他操着一口浓浓的法国腔说,“小伙子!”

他朝侍者打了个招呼,又转身问菲利普:

“你刚从英国来?看过板球赛了吗?”

这个没头没脑的问题把菲利普问懵了。

“克朗肖对二十年来每个一流球手的得分了如指掌。”劳森笑着解释道。

席上的法国人回另一张桌子找自己的朋友了,克朗肖用自己标志性的慢条斯理的语气讲起肯特队和兰开夏队各自的优点来。他说起最近的一次板球锦标赛,絮叨着把每一次挥杆都讲得清清楚楚。

“来到巴黎我最惦念的就是板球赛了,”他把侍者端来的一杯黑啤酒喝得精光,说道,“在这里可看不到板球赛啊。”

菲利普之前对克朗肖的幻想全都破灭了。劳森也不耐烦起来,他急着想显摆一下这位拉丁区鼎鼎有名的人物,但无奈当事人表现得着实不尽如人意。那天晚上克朗肖迟迟没有进入状态,尽管他面前的酒杯越摆越多,暗示出他绝对是诚心诚意想把自己灌醉的。连克拉顿都觉得眼前这一出很好笑:克朗肖恨不能把自己那点儿微不足道的板球知识都拿出来炫耀炫耀,这番举动实在虚伪得很。克拉顿喜欢故意找个招人烦的话题弄得别人下不来台,这会儿,他抛出一个问题:

“你最近见到马拉美了吗?”

克朗肖缓缓抬起眼皮,看了他两眼,好像正在思考这个问题。他还没答话,就先用酒杯丁丁当当地敲打着大理石桌面,对着侍者大声吼:

“把我的威士忌拿来。”

他转过身对菲利普说:“我在这儿存了瓶。要是每次喝一点儿都要花五十生丁,那我可喝不起。”

侍者把酒拿来,克朗肖举起酒瓶对着光看了看。

“绝对有人偷喝了。喂,是谁偷喝了我的威士忌?”

“没人喝啊,克朗肖先生。”

“我昨晚在瓶子上做了个记号,你看看!”

“先生,您确实是做了个记号,但是做完之后又一直喝个不停。照这么看,您做记号都是白费功夫。”

侍者是个快活的小伙子,和克朗肖已经很熟。克朗肖狠狠地瞪着他。

“你得像名流贵族一样用名誉跟我担保,除了我之外绝对没人喝过这瓶威士忌!要不然我才不信你的鬼话呢。”

这番话一个字一个字生硬地用法语说出来,听上去特别滑稽,惹得一个坐在柜台边上的女士忍不住地哈哈大笑。

“太逗了。”她不停嘟囔。

克朗肖听见她议论自己,怯生生地朝柜台抛了秋波。是个矮壮的女人,带着老板娘派头。克朗肖冲她飞吻,她只是耸耸肩膀,没有回应。

“别担心,夫人,”他口齿不清地说,“我不小了,对半老徐娘不感兴趣啦。”

他往杯里倒些威士忌,又兑上苏打水,慢慢喝个精光。用手背揩了揩嘴。

“他很健谈。”

劳森和克拉顿都知道这句话就是对刚才那个关于马拉美问题的回答。马拉美每周二晚上都会举办聚会招待一些作家和画家,克朗肖也常去。不管到场的客人问马拉美什么问题,他都能对答如流。显然,克朗肖最近刚去过这个聚会。

“他很健谈,但都是废话。按他的说法,艺术倒成了世界上最重要的东西。”

“如果艺术不是最重要的,那我们现在在这儿干吗呢?”菲利普问。

“你在这干吗我哪知道,又不关我事。但是艺术是奢侈的追求。人们只会保全自己,关心自身繁衍。只有这些要求得到满足的时候,他们才有心关注作家、画家和诗人创作的艺术。最多就是把艺术视作娱乐消遣吧。”

克朗肖停下来继续喝酒。有个问题二十年来一直让他百思不得其解:他究竟是爱喝酒还是爱谈天?喝酒让他口若悬河谈个不停,谈天又总能让他口干而豪饮。

过了一会儿,他说:“我昨天写了首诗。”

虽然没人感兴趣,他还是自顾自背诵起来。节奏很慢,伸出食指一下下地压着拍子。也许是首不错的诗吧,但正好赶上一个年轻女郎走进咖啡馆,所有人的注意力都被她吸引过去。两片嘴唇上涂着猩红色的唇膏,脸颊上动人的红霞也显然不是本身的气色。睫毛和眉毛都描得黑漆漆,上下眼皮上搽着亮蓝色的眼影,一直勾画到眼尾形成一个小小的三角形。这样艳丽的浓妆看上去不伦不类,招人发笑。一头黑发自耳朵上方绾了起来,这是仿照克莱奥·梅洛德小姐[113]梳成的流行发型。菲利普的眼神飘飘转转落到她身上,克朗肖背完诗,看着他呆呆地瞅着那位小姐,宠溺地微微一笑。

“你没有听我背诗。”他说。

“不,我听着呢。”

“我不怪你,因为你的行为刚好给我刚才的言论作了一番生动阐释啊!和爱情相比,艺术算什么呢?你忽视一篇上好的诗作,却被一个年轻女人艳俗的魅力吸引,我尊敬你!为你鼓掌!”

女人经过他们的桌子时,克朗肖一把拉住她的胳膊。

“过来坐这儿吧,亲爱的孩子,让我们共谱一首爱之神曲。”

“神经病,别烦我。”她把克朗肖推到一边,继续在咖啡馆里踱来踱去。“艺术啊,”克朗肖手一挥,接着说,“纯粹是天才们发明出的避难所,里面有吃有喝有女人,以此来躲避日复一日的无聊生活。”

他又把酒杯倒满,没完没了地说个不停。他的言语风格浮夸,说话声音洪亮、字正腔圆,每个词都要斟酌再三。时而妙语连珠,时而废话连篇,听得众人连连惊叹;一会儿拿别人狠狠开涮,一会儿又总能贡献几条中听的建议。艺术、文学、生活,没有他不谈的;虔诚严肃、嬉皮笑脸、喜笑颜开、颦眉哀叹,没有他做不到的。他喝得越来越醉,开始诵起诗歌来,他把自己的诗歌分别和弥尔顿、雪莱和基特·马洛[114]的混着背。

末了,劳森听累了准备起身回家。

“我也要走。”菲利普说。

克拉顿是今晚这些人里最安静的一个,他嘴唇上挂着嘲讽的浅笑,留下来继续听克朗肖唠叨。劳森陪菲利普走到旅馆,和他道了别。菲利普爬上床后却迟迟难以入眠,今晚听到的新鲜话题现在东一个西一个地塞得他满脑子都是。他兴奋得战栗不停,仿佛身体里潜伏着某种巨大的力量。他从没像现在一样自信。

“我一定会成为伟大的艺术家。”他自言自语道,“生来就是。”

新的念头一闪而过,伴着一阵悸动,他自己也不知该如何表达:

“上天啊,我多少有几分天赋吧。”

他已然酩酊大醉,可其实只喝了一瓶啤酒。真正让他飘飘然的是一种比酒精更危险的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