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50章 贪污巨额银两

“天宝元年浙江府衙贪污户税、地税总计二十万两,蓝知府分得五万两,宋知州分得四万两,王大人四万两,其余官员平分剩余七万两。蓝知府五万两,分别用于浙江府城置私宅一座,祖籍祭田一千亩。宋知州同样用于置办私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