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亥前钟荣光社会活动与思想取向探略
内容提要 辛亥革命时期,徘徊于革命与改良之间,即同时具有改良和革命思想的先贤志士不在少数,钟荣光即是其中一位。钟氏早年主张教育改良,希冀以之推动社会进步,但因“革命党人”的嫌疑身份蒙冤系狱,后又上书当轴,献计献策,寄望清廷实行自上而下的改革。钟荣光的建议,乃是由自身阅历及其对社会的洞察所得出,民元后逐步得以实现。对此,前人关注不够。文章以一批较珍贵的材料为基础展开讨论,以揭示19世纪末20世纪初时人思想成分的复杂性。对革命和改良,我们均应抱以“理解之同情”,应予实事求是的客观评价。
关键词 钟荣光 革命与改良
改良和革命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先进的志士为挽救处于危亡边缘的中国提出的两种救济方案。以前常有学人将两者对立起来,甚至出现褒革命贬改良的思想倾向。实际上,其时同时拥有改良和改革思想,乃至由改良思想转变为革命思想的先贤不在少数,钟荣光便是其中一位。
钟荣光(1866—1942),字惺可,广东香山(今中山市)小榄人,以教育事业名世。1898年起执教于广州格致书院(后更名岭南学堂、岭南学校、岭南大学), 1912年出掌广东军政府教育司,1916年起任职于岭南学校(1920年更名岭南大学),历任副监督、监督。1927年岭南大学收归国人自办,钟任首任华人校长,凡10年,因此,钟氏被后人誉为“岭大之父”“革命的教育家”“爱国教育家”,与张伯苓并称“北张南钟”。
钟氏生前曾撰有自挽联,称“三十年科举沉迷,自从知罪悔改以来,革过命,无党勋;作过官,无政绩;留过学,无文凭。才力总后人,惟一事工,尽瘁岭南至死;两半球舟车习惯,但以任务完成为乐,不私财,有日用;不养子,有徒众;不求名,有记述。灵魂乃真我,几多磨炼,荣归基督永生”。该联乃钟氏生平的真实写照,既是自谦,也是自负,“他以‘尽瘁岭南教育事业为荣’、‘以任务完成为乐’,对自己正直无私的一生感到毫无愧色。联语从 ‘沉迷科举’开始,以 ‘荣归上帝’结束,娓娓道来,历数平生,朴质自然,无雕琢语,可谓平中见奇”。
钟荣光殁后,后人编著有《纪念钟荣光先生特刊》《钟荣光先生传》等书,但《钟荣光集》《钟荣光年谱》及相关研究专著至今阙如。近年来,钟荣光研究趋热,已有学人以其为主题撰成相关文章。前人多聚焦于对钟氏任职民元广东军政府和岭南大学期间的事功和言行的论述,史料多来源于广州出版的《民生日报》《农事月刊》《南大与华侨》《岭南大学校报》等报刊,以及广东省档案馆的有关馆藏,而在论及钟氏早年的活动与思想时,大多语焉不详,这或许是囿于资料所缺。笔者近年来在编纂《钟荣光集》(未刊)一书的过程中,搜集到一些关于钟氏早期活动和著述的新史料,本文即以此为支撑展开讨论。
一 执教岭南学堂期间的教育主张
早在1888年,美国长老会传教士哈巴(A. P. Happer)在广州创办格致书院,后“慑于义和团运动,1900年7月,迁至澳门上课,改名岭南学堂……1904年迁回广州”。岭南学堂聘请钟荣光为教务长,协办校务。该校自1904年4月起创办校刊《岭南学生界》,可惜该刊存世不多。据笔者掌握的资料来看,钟荣光在《岭南学生界》上发表的文章(部分为译作)有《本学堂及本报之来由》《中国文字宜认真改良》《中国宜实行泰西之教育》《一年之女学生》《学堂与政府》《学生冲突之问题》《教会与学堂》《告学生之父兄》等十余篇。
对于学堂与政府的关系,钟荣光认为两者相互依存。他指出,“政府者国民所公立,而谋全群之利益者也。学堂者制造此等国民者也,无学堂则无完全之国民,无国民则无完全之政府”。但他强调中国的学堂存在两大问题,其一,“宗旨之不顺也”,对官学所定“以纲常大义为主,以自由平等为戒”的宗旨深不以为然,其二,“习气不除也”,对官僚把持学务的现象深恶痛绝。他呼吁各级政府及绅士、商人等各个阶层大力支持国家的教育事业。
学生如想在学堂安心读书,接受良好教育,必须得到父兄的支持,这是钟荣光关注的重点,而“研究教育者尽注意于教员与学生,而独不顾学生父兄之一方面”。他认为,“学生所靠其供给者,则为其父兄。父兄者,尤握教育之机关。少年子弟学成与否,大半在其权下。若其明教育之意也,则子弟之成就必多,如其不明也,则子弟之误于其父兄,较学生之误于教习者为更众。而国家再过百年,终不得人材之用”。钟氏又着重从反面论述了父兄不支持学生读书所造成的种种恶劣后果。钟荣光此论,言他人之未言,确有独到之处。
岭南学堂总监尹士嘉(Oscar F. Wisner)撰有《中国宜实行泰行之教育》一文,钟荣光对其观点完全赞同,将其全文翻译刊载。文章开宗明义,称“中国人今日所应用者,为世界各国通行之教育”。对于西方国家致以富强的方法,“中国宜实行之,且中国人必能行之而不多让也”。中国要追赶世界强国,“非有合宜之教育,并不能自存,盖各国皆以此而为民造福,中国万不能独别也”。一切事情,皆有所本,国家得以健康发展,“所谓本者,国民之资格也”。而培养其资格者,“教育为之也”。兴办学堂,可以造出最大之势力,“一、可以尽一人心,而结成团体;二、学生可以出彼等所学,为国家服务,从而增强国力,使得中国能够与各国并立于世界”, “此重要之问题,更无别事急于此矣”。上述话语,振聋发聩,今天读来,无不仍有借鉴意义。
对于文字改良,钟荣光特别重视,这对于受过旧学教育的人来说特别不易。钟认识到,“世界不久大同,必有文字一统之时代”,但中文“则对我国之人要用之,办我国之事要用之,此所以不得不提及也”。他从生僻、书写、句读、行文等方面着重论述了中文存在的弊端,最后强调,“我国文字之宜改良者约有四:一、用字,宁可俗不可僻;二、行文,意不妨深而文不可不浅;三、写法,由左至右;四、句读与文中各等记号,皆须分明。我辈若欲以文字而开民智,不可不先留心于此”。近代中国的白话文运动,勃兴于戊戌变法前后,得益于黄遵宪、梁启超等人的提倡,至新文化运动时期则蓬勃发展。上述论断,揭示了钟氏对白话文运动的支持和提倡,在中国白话文运动史上,应有其一笔。
对于女子教育,钟荣光大力提倡。他翻译了自美来华任教的内科医生林安德(Andrew H. Woods)之夫人所撰述的《一年之女学生》一文。该文介绍了林夫人等三位女士在澳门开办女子教育的艰辛过程,文中称“中国女子所不及美国者,只一事耳,其早年无学,无以开其眼界,故才有薄弱,至于极点,倘授以大同之教法,各教师一切心得,均可以输进之,女子坚忍之本性,必将加倍发展达矣”。钟对该文加有述语,称“欲在我国妇女中,求其曾受外国高等教育者而为之师,则如凤毛麟角,不可多见,此办高等女学者所以棘手也”,寄望于我国的女子教育能够兴旺发达。
透过以上缕述可知,早年钟荣光的教育思想内容驳杂,涉及面比较宽泛。而重视教育的社会功能,注意阐发教育与政府、家庭等社会各层面的关系,则系钟氏此时思想的主旨。
二 被疑“革命党”导致保定入狱
1907年3月20日(农历二月初七日),中韩香港基督教青年合会开大会于上海,4月3日(农历二月二十一日),万国学生基督教青年同盟开大会于日本东京,钟荣光作为广东代表先后莅会。会毕,停留东京,考察日本宗教及教育事业,此时,岭南学堂监督美国尹士嘉博士亦抵达东京,乃相约一起回中国。钟、尹诸人由釜山、汉城、济物浦(今仁川)、芝罘、大连、旅顺、六石桥、营口、山海关、唐山到天津,再至北京、通州等地,“在京津逗留旬余,观拳乱后教会及学界情形,正拟由京汉铁路南下,游历长江一带,乃甫到保定二日,时五月初七日也,保城巡警总局奉到袁督电谕,将光拘解至津,囚一巨宅中”。
审问之初,问官拿出北京的侦探报告,强调两事,其一称,“钟某向为《博闻报》主笔,与孙文莫逆,此次由日本带回革命党多人,内有欧美、高丽人,由东三省查探情形而来,分匿京津各处等”,其二称,“钟某已定初七日由京汉铁路赴汉口,自言起事,先从南方而后北方等语”。这为官方给出的钟荣光被逮缘由。钟荣光逐条抗辩,请问官将本人的日记赐阅,但对方不予理睬,反而恫吓称,“不必多辨,只有两言:一承认革命党,则死亦英雄,一认罪投城,引拿同党,则富贵立至,两者不承认,即须动刑”。
控辩双方接着就钟荣光是否为革命党、钟氏与孙中山等革命党人的交往、钟氏的革命言论等主题展开拉锯式的询答。据钟氏归纳整理,问题主要集中在12个方面。第一,控方称钟与孙中山为同乡,且同属基督教伦敦教会,“即同党之证”,钟驳斥曰“孙父兄早徙居夏威夷,而光则居广州,我伦敦会并无孙名字”。实际上,孙中山于1884年5月4日在香港必列者士街二号美部会(今中华基督教会公理堂,又译“纪纲慎会”),由喜嘉理(C. R. Hager)牧师施洗,改名“孙日新”。据此可知,问者并不了解具体情况。第二,控方指出,钟荣光被捕后,由乃父在家乡出面控告钟为革命党,这点听来不合情理,钟“即求官电查香山县案”。第三,控方指责钟荣光任《博闻报》主笔时,因发表革命议论,被官府缉拿查办,从而出逃加入教会,钟称“入教在己亥三月,封报在庚子八月”, “与革命无关,求官电查南海县案”。第四,控方指出,接广东方面来电称“全省官绅皆知光为革命党之语”,钟辩称“光常居省城,又去年省中学堂开运动会,光被举为总干事,开会时大小文武官绅多临场,亲见光奔走,何以释光不拿”。第五,控方又称,钟在日本散布革命言论,钟解释说自己在日时仅发表宗教方面的演讲,主要论及道德问题,从不谈政治,一则是双方约定在先,一则为避“东京党派也”,并且在东京演说时,“杨公使均派人旁听”,在横滨中华会馆演说时,“吴总领事官主席,均请电查”。第六,控方称,孙中山曾致钟一函,现落到了袁世凯手中,钟称之前仅与孙有一面之雅,但两人之间并无来往,更不认识孙的笔迹,该函真伪无从考证。第七,控方指证,钟于1894年前后多次来往港澳间,“常在孙文所开中外医院提倡革命”,钟答称,其时自己正忙于准备科举考试,无暇他顾,“癸巳与谭骏谋君在粤城内仓边街慧竺寺合馆,甲午在粤城内华宁里教馆,是年中举,乙未入京会试。谭君现在直隶后补……寓山海关城内,请查”。以上所述,即为双方答辩的大概情况,其余五条,亦系凭空捏造,多为小题大做,不值一驳。
正所谓“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从钟荣光的抗辩中可知,询词多属捕风捉影、诬陷栽赃之语,反映出清当局已几乎处于风声鹤唳的状态,但也从侧面反映了钟氏与孙中山等人存在交往的事实,至于交往程度如何,钟对革命的具体看法如何,则不得而知。钟氏认为,该案诚为“罗织之案”。他正告问官:“光从前未自决定为何等人,人云亦云,偶谈革命,则有之自投身学界以来,已决定终身从事教育,他事不管久矣。”问官又先后提出孙、康、梁与其党人及非党人多名,诘问认识与否,而这些人中,钟荣光有不识的,有的是一面之交的,有的为素好者,钟均据实回答。问官一直逼迫其开列革命党姓名及其举动,钟答曰:“此真答不来者,即刑讯至死亦不能混供也。”
同时被囚的还有:李宗之,北京人;衣兴林,保定人;张祥、綦一峰,山东人。四人“直囚至一礼拜外,始得省释。与光同行之美国尹士嘉君则因光故,尚留滞在津”。此案由保定营务处提调李太守一手办理,研讯有五六次,阅月余后,李太守告之,“现任海关道梁观察如浩、天津道凌观察福彭、洋务局会办刘观察家照,合词具保”,六月初十日午后,“送我往见梁、凌、刘三观察,而省释矣”。
对于此次蒙冤,数年后,钟荣光有如下记述:“初赴北京会议,即遇中日之战,而后知国家之事。回粤后创办日报旬报,自操笔政。越一年,复赴北京,随时人言维新变法。未几事败,滞迹澳门香港间。深慨满清政府之不足靠,稍稍帮忙革命之运动,虽不甚出头角,已时时处于嫌疑之地位。统计先后被广东官吏缉拿数次,幸皆获免。迨入岭南数年之后,一次游历至保定,被袁世恺拘禁天津月余。”其时,该事件已过去了十多年,但钟荣光仍耿耿于怀。可惜的是,钟于此未有详尽的展开。
钟荣光保定蒙拘,还是因其有“革命党”身份的嫌疑。总体来说,有以下三方面的原因。
其一,对清廷日渐不满。1894年,钟荣光中举人。但其后,他对清廷的看法逐渐转变。1895年,钟荣光署名康有为、梁启超在京发动的“公车上书”。1900年,俄国伙同其他列强入侵中国,武装侵占东北三省,国人展开轰轰烈烈的拒俄运动。钟荣光、杨祝等150人于次年4月2日致电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李鸿章,称“中俄约成,中外震骇,请严拒以救危亡”。熟料,李鸿章却回电称:“尔等不知底蕴,何必震骇!”当局的冷酷无情,势必引起钟氏等革新人氏的反感,由此,因钟荣光日常的言论,其容易被当局归为“革命党”。
其二,1896年,钟荣光出任《博闻报》主笔。该报抨击时政,提倡移风易俗、破除迷信、学习外国语言文字等主张,期望改良社会及国家。1900年9月,因该报刊发表了不利清廷的言论,引起当局的不悦,致使报馆被封。被封原因系“外人曾因该报登载义和团获胜西军溃败的新闻,请求广东当局把两报封禁。后来博闻报因转载上海报新闻,说西太后的容貌 ‘唇厚口大’,广东巡抚德寿认为不敬,下令南海县查究”。据《申报》揭示,报馆被封时,“馆中司事十二人悉被拘住,主持笔政者系香山举人钟荣光,闻信先逃,随由县主出朱符将馆标封……诚无妄之灾也”。这说明,钟荣光此时已逐渐引起了清廷的注意。
其三,与革命党人时有往还。对此,钟氏在上述供词中并不讳言。另据有关史料记载,1897年,钟氏加入兴中会。在创办《博闻报》期间,钟“结识了郑士良、王大汉等,而与中山先生之交游,因志同道合,又较为亲切。这实为钟师参加革命由言论至实行时期”。1900年史坚如谋炸两广总督德寿事发,因与史坚如有师生情谊,在闻讯后,钟荣光“曾通过尹士嘉转请美国驻广州领事营救”。
钟氏被捕后,“在粤官绅学界,为光数电北洋当道,其电请三观察就近具保者,则粤绅钟太绅锡璜、江太史孔殷、易部郎学清梁、阁学庆桂、拔贡莫伯伊也”。其时,基督教西人牧师闻悉后,欲向当道保释,但遭到钟的制止,“谓袁世凯不畏洋人,若有西教士缓颊,反触其忌,其后得释放,惟褫革其功名,略谓 ‘该举人既断发易服,即不认身为举人,理合予以褫革’等语”。钟氏获释,教中人士引以为荣,有论慨言:“此事与教会之前途殊大关系。愿自此以后,吾国长官益知教会中西教徒,所务者专为心灵界上之事业,无干涉政治之意。”正是因为钟氏所抱有的开明思想及其与革命党人的这种若即若离的关系,他基本上还是得到了革命党人的认可,民初广东和平光复后,钟荣光应邀出任军政府教育司司长,长达一年有余,尝试系列教育改革,为广东的教育近代化奠下了良基。
三 寄望清廷而上书载沣
上书当轴,表达志愿,寄望清廷采纳以实行“自改革”,为清末革新人士常用的做法。如大家耳熟能详的孙中山1894年初上李鸿章书,书中主张学习列强“富强之本”,提出“人能尽其才,地能尽其利,物能尽其用,货能畅其流”四大纲目。1909年钟荣光亦曾投书监国摄政王载沣(具体日期不详),含宗教、教育、“请下剪发令”、“请申纳妾之禁”四款。
上书开篇,钟氏谦虚谨慎,对载沣恭维了一番:“窃举人海滨下士,学无根底,惟区区爱国观念,不去诸怀,自去年至今,侧闻殿下锐意维新,躬亲庶务,每下一谕,皆草野愚贱,所欲求而不得者,由此事事实行,则我国转弱为强,在此数年内矣,复何庸下士之献议?顾既负国民之责任,更遭殿下之贤明,不至欲怀陈而无路。”后着重揭明两事。
其一,宗教。作者开宗明义,曰:“国无教不立。欧美各国,物质之文明,夫人而知之,而其人民之重然诺,轻生死,尊人道,尚公德,则宗教之力也。”而中国现行的各种宗教,均有道理,亦各教均有伪徒。作者着重批驳了其时流行的两种论点。首先,“近以教民之众,教案之多,于是有提倡孔教者。夫先师孔子,伦理之至圣也,伦理属人,宗教言天,混而同之,未免厚诬古圣人矣”。其次,又有议自立基督教,而推王公为主教,合政教而为一者,作者驳称,“欧洲数百年前,因此祸乱相寻。法人近且自鉴前车,我国安可蹈其覆辙”。正当之途,钟氏认为,“宗教乃良心信仰之事,宜一切听人民之自由。美华盛顿之开国,日本明治之维新,均以此条载诸宪法,我国若仿而行之,无论人民信仰何教,犯法则按律严办,不犯法则享国民一体之权利。而与各国改正条约时,要请将保护传教一条删去,如是则习教之徒,有良民无莠民矣”。
其二,教育。钟荣光认为,中学以下,国人自任之而有余,“其中教授管理之缺点,学部现已逐渐改良,无俟坏流之助”。然而,高等学校以上,二十年内,不得不求师于欧美,政府近已屡派游学,学成回国,又多蒙破格录用,教会学校却面临着困境。他指出,“各国人在我国立学者,学部既不明定章程,俾就我范围,但一概不准立案,徒示人以不广”。而学生们在此等学堂卒业,且视同化外,不予奖励,“其执卒业文凭,而投考京师者,非云学部未经立案及认可,即谓不合程度,摈不收考,种种为难,致令进退无据,耽误不浅,甚非朝廷孜孜兴学之本意”。钟氏接着运用一个形象的比喻,希望唤醒当局,“今之派遣游学,送儿于乳母家也,外国人在本国立学,而教吾子弟,则乳母之来吾家,为吾哺儿也,于游学外国者,则引用之,于自费无力,官费无门,不能游学外国而求学于外国人在本国所开之学堂,则屈辱而挫抑之,不亦自弃其子弟,重为外人所怜惜、所嗤笑乎”。
对于宗教与教育两事,钟氏申明,“乃关系于国家、维新之大者”。此外,尚有二事,“似无关于治体,而文明各国已定为例,盖虽小而实大也”。
一是请下剪发令。钟荣光强调,“服色之制,今古递易”。清当局提倡融化满汉,而独留辫发之制,为革命党的借口,一旦除之,则可破除满汉的界限。况且,欧美、日本等先进国家,都不蓄发,而中国偏偏与安南、印度为伍,辫发下垂,一旦走出国门,很容易招致侮辱,“除之则中西之见破矣”,而在平时,则有益于卫生,“去之有百利而无一害,留之有百害而无一利,早在殿下洞鉴之中,所不遽操刀一割者,为祖宗旧制耳”,并诘问:“殿下因时制宜,事事改革,独此一事,轻而易举,令出惟行,至今不改,何耶?”
二是请申纳妾之禁。作者首先指出,“上古家族时代,重男轻女,至有一夫多妻之俗,相沿至今,富家巨室,姬妾满前,即下户小家,亦谋享齐人之福”。在他看来,“夫妇为万化之造端,不公不平,至是岂复有天理人情?即生齿幸而加多,而人种由是益弱。我国今日非寡之为患,而弱之为患,即三五倍于四万万,益散而难治而已”。并且,其对于儿童教育前途,大有阻碍,“彼尚托于不孝无后之古说,而自文其一身之私欲,与男子之强权,文明之国,岂容有此淫乱之家?聚无数专制之家,安得成立宪之国”。
四条建议,既可视为钟荣光的先见之明,又充分体现了著者对现实的强烈关怀,均为钟氏切身观察所得,“凡百政事,非举人之所身历而悉其利害者不敢妄议,而有十余年心力所全注”。钟氏提出上述建议,诚然与其经历相关。
宗教方面,钟氏于1889年受洗入教,其本人略记:“当在广东办报之时,与教育会有所抵融,因得结交长老左斗山先生。及往来港澳,复与王煜初、欧凤墀、廖德山、杨襄甫诸先生相友善。渐知基督教与国家之关系,根本乃由各个人做起。遂于一八九九年,毅然在香港道济会堂受洗礼,自承为基督教徒。是年冬,即入岭南,求学于监督尹士嘉博士,并助其经营校事。”
教育方面,渊源有自。钟荣光入岭南学堂任汉文教习,强调“凡欲建一新屋,必先预备一切新材料,欲立一新国必先制造一班新国民”,学堂的创办,正以此为出发点。钟氏同时指出,“学术可以帮助宗教”,由是,“当一千八百八十四年美国哈巴牧师倡设一高等学堂于中国,以南方交通使得定议立于广东”。除了日常教学和教务外,他还在该校创办的《岭南学生界》上发表一系列文章,阐释其教育思想,详细内容已见前文所揭。钟荣光对于竭力从事教育事业的同好刘士骥赞誉有加,称“先生扫除习气,实心实力,与学务相终始……以兴学救国为唯一之方针。仆即以此与先生相契。先生诚学界之伟人哉”,从中可以窥出钟氏对于教育事业之钟情。
遗憾的是,钟氏上书后,未见北京方面的回应,清廷内忧外患交困,很快走上覆灭之路,四条建议未被当局采行。可喜的是,民国肇建,临时大总统孙中山旗帜鲜明地主张政教分立、信仰自由,明令取消蓄发、蓄奴等恶习,使得新政府呈现出新气象,教会大学(学校)的承认问题至1920年代中期亦得妥善解决。
关于宗教问题,孙中山在民元2月6日复友人的信函中,明示:“政教分立,几为近世文明国之公例。盖分立则信教传教皆得自由,不特政治上少纷扰之原因,且使教会得发挥其真美之宗旨……今但听人民自由奉教,一切平等,即倾轧之见无自而生,而热心向道者亦能登峰造极,放大光明于尘世。”政教分立,信仰自由,具有宗教背景的钟、孙二人的看法极度契合。3月2日,孙中山饬令内务部,禁止买卖人口,“民国开国之始,凡属国人咸属平等,背此大义,与众共弃。为此令仰该部遵照,迅即编定暂行条例,通饬所属,嗣后不得再有买卖人口情事,违者罚如令。其从前所结买卖契约,悉与解除,视为雇主、雇人之关系,并不得再有主奴名分”。同月5日,孙中山又颁行剪辫令:“今者满廷已覆,民国成功,凡我同胞允宜涤旧染之污,作新国之民。兹查通都大邑剪辫者已多,至偏乡僻壤留辫者尚复不少。仰内务部通行各省都督转谕所属地方一体知悉:凡未去辫者,于令到之日,限二十日一律剪除净尽,有不遵者,〈以〉违法论。”
教会大学(学校)在清末与民初并没有得到承认,教会教育长时期游离于中国的教育体系之外,直到1925年12月,北洋政府才正式承认其地位,公布外人捐资设立学校办法六条:(1)凡外人捐资设立各等学校,遵照教育部所颁布各等学校法令规程办理者,得依照教育部所颁关于请求认可之各项规则,向教育官厅请求认可;(2)学校名称上应冠以“私立”字样;(3)学校之校长须为中国人,如校长原系外国人者,必须以中国人充任副校长,即为请求认可时之代表人;(4)学校设董事会者,中国人应占董事名额之过半数;(5)学校不得以传布宗教为宗旨;(6)学校课程须遵照部定标准,不得以宗教科目列入必修课。注3条例即承认教会学校办校合法,又对之做出若干限制,既符合实际,又合乎情理。至此,钟荣光当年的愿望终于全部实现。
注3:朱有、高时良主编《中国近代学制史料》第四辑,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3,第784—785页。
结语
以上对辛亥前钟荣光的重要事功进行了勾勒。可知钟氏的早年思想取向:改良成分居多——任职岭南学堂时期的教育思想、上监国书的四条建议可谓集中体现;又含有革命因子——既与革命党人时有往来,还偶尔发抒革命言论,甚至一度引起清廷的怀疑,因之受累入狱。对其单纯用改良或革命来评价,则过于简单,且不够全面。谓其徘徊于改良与革命之间,可能相对比较恰当。
19世纪末叶,清廷窳败不堪。为挽救时局,以康有为为首的改良派和以孙中山为首的革命派几乎同时登上历史舞台,均提出一套救国方案。学人对两者均应加以实事求是的案覆,而不宜妄加评判。改良与革命并非截然对立,革命有时并不排斥改良,相反,从某种意义上说,它们是同源而又同归的,两者有时可以兼容。在英语世界里,改良和革命本来就是一个词。美国历史学家费正清就指出,有些时候“为革命铺平道路的主要力量是改革者,而不是革命者”。经典作家虽然主张革命,但也并非一概地排斥改良,甚至将其视为“革命的阶级斗争的副产品”。诚如有学者所言,“在社会历史的发展过程中,革命是社会变革的动力,在一定条件下,改良也可以起到某种变革社会的作用。在某一国家的近代化变革中,究竟是采取革命的方式,还是采取改良的方式,完全取决于这个国家历史状况、社会政治和经济状况、阶级状况等现实国情。也就是说,一切以时间、地点、条件为转移”。因此,后学在研究革命与改良关系时,应破除习惯思维,不可将两者简单地对立起来。
一个人思想的形成和发展,必然受到客观和主观等多种因素的相互影响,也势必包含着丰富的内容和复杂的层次结构。职业革命家孙中山早年即从改良走上革命的道路,改良派鼻祖梁启超有一段时期亦认同革命党人的理念,而类似本文主人公钟荣光,早期兼具革命思想与改良思想的时代闻人更是不在少数。改良与革命,孰好孰坏,孰优孰劣,很难分辨清楚,不能抽象予以定论,更不能以革命为评判标准而去否定改良。无论是革命还是改良,我们均应对之抱以理解之同情。
(作者单位: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