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会寄生虫
与上述同情乞丐的心态相反,人们对乞丐的另一种主要看法是认为乞丐游手好闲,不劳而获,是社会的寄生虫。上海在20世纪早期的富裕和与此同在的乞讨现象使得这种视乞丐为寄生虫的态度十分明显。这种态度在上海尚未成为开放口岸时就可窥见了,到了民国时期就更为明显和普遍。同时,这种态度也在全国各地大大小小的城市普遍存在。
1842年夏天,鸦片战争刚过。战争期间英军曾在6月19~23日占领上海县城数日。一个叫林远村的上海居民这样讲述他所见的上海的乞丐生活:
洋人去后某日,闻其居近之紫霞殿左井亭内有哄笑声,出视之,则群丐也。井庭中倚以字画纱隔,井上盖红木圆台面,三面悬堂帘,槅后则呢绉绸绫、被褥入山、衣服称是。诸丐均穿绸绫且有靴者,围坐堆洋银摇滩为乐。其坐则或呢,或香牛皮,或佳纹席不等。亭之左即庙之廊,积柴米煤炭如丘。又酒瓮之旁列三大锅,数幼丐守。至其侧,则馨香扑鼻,睨视之:一锅则火腿和狗肉,一则诸海菜和鸡鸭也。
另一个上海居民褚野塘当时避乱于浦东,英军撤后,回家探视,从城南的董家渡渡江回城,刚下码头,“见董家渡侧王氏廊下群丐燃通宵烛掷六子,银钱山积。其装饰仿佛如(林)远村所见,惟多一切精致桌椅,并有自鸣钟”。
这些描述出自当地当时市民的亲身经历,显然是真实的。乞丐的富裕有可能是战争造成的特殊情况,即乞丐们利用战时的混乱进行偷盗,故有一时的享乐和“银钱山积”。尽管如此,对乞丐生活诸如此类的观察在全国其他地方却也时时可见。美国长老会的传教士丁韪良(W. A. P. Martin,1827-1916)从23岁起在中国生活了60余年,任京师同文馆总教习25年,他曾这样形容所闻所见的晚清乞丐:“中国有许多职业乞丐,白天他们以盲聋残瘸行乞,晚上则聚在一起享用一天的收获;这时他们如维克多·雨果笔下巴黎贫民窟里的乞丐一样,突然从残疾中霍然而愈。”丁韪良曾引述一个名叫拉素的英国传教士在宁波的一次遭遇。一天晚上,拉素在宁波城墙上散步,见到一群看上去衣着体面的人正围桌而坐宵夜,他便向他们打了个招呼,不想那些人客气地请他入座喝茶。性格落拓的拉素便应邀入席。他这样随便接受陌生人的邀请倒使这群人有点吃惊。作为一种开场白式的寒暄,拉素问他们“何处高就?”想不到一桌人齐声回答:“我们是乞丐。”这下轮到拉素吃惊了。
19世纪中叶的宁波和上海一样,是个富裕的县城,也是鸦片战争后最早开放的五个口岸之一。但是,此后几十年上海的发展将宁波和中国其他城市远远抛在后面。太平天国战争(1851~1864)时期大量难民涌入上海租界,在战乱中寻求一点保护。战后上海进一步繁荣。渐渐的,这个城市被看做充满机会的地方,甚至被形容为遍地黄金。正因为乞丐是赤贫之人,他们常被用来当做戏剧化的社会攀升的好例子。晚清时有一首《望江南》的词,共30段,每段以“申江好”开场,列举了上海的30种好处,其中便有一段以乞丐为例形容上海社会变动的迅速:
申江好,忧富不忧贫。
库积雄财惊顿失,街栖乞丐忽更新。
同是一般人。
诚如该词所言:“街栖乞丐忽更新”的对照面是“库积雄财惊顿失”,从富裕家庭沦为街头乞丐是一个铜元的另一面。旧上海有名的中医师陈存仁(1908~1990)曾有一段幼时的回忆,颇能反映当时社会上对这种人生浮沉和社会地位变迁的看法。陈存仁家在城里大东门大街开了四家绸缎店和衣庄。6岁那年小存仁去开设有7家典当铺的九姑丈家拜年,得姑母给压岁钿银洋一块,上面还牢牢贴着姑母亲手剪贴的红纸双喜字。时店中有一章姓学徒,没有工资,除店中管吃管住之外,每月只领月规钱二角(约五分之一银元),章见他拜年叩个头就有一块银洋,羡慕不已。当时一块银洋可换铜元一百三四十枚,而一枚铜元就可买一付大饼油条。绸缎铺中薪金最高的掌柜先生每月不过8元银洋,普通职员不过四五块银洋。那章姓学徒见小陈存仁一面摆弄那块银洋,一面隐隐流露一种骄傲的姿态,就讥讽他说:“小开!你不要得意,我满师之后,努力做事,也会发达,到时我的钱一定比你多,而且要买一辆包车(即私家两轮人力车),那时节我高高坐在包车上。你这种小开没有一些用处,可能已做乞丐,只能帮我推车,向我伸手要一只铜板呢!”陈存仁回忆道:“我听了他的话,气得了不得,但是他这几句话却深深地印在我心坎上,知道一个人没有本领,将来是会成为乞丐的。”陈存仁后来事业成功,成了中医界的领袖人物,并在寸土寸金的上海拥有一栋大楼,与幼时这段偶然的对话不无关系。而这位叫章荣初的学徒,有志者事竟成,30年后不仅自己开了两家织布厂,又和民国时期的工商巨头刘鸿生(1888~1956)合作创办章华呢绒厂,是为国产呢绒第一家,成为上海有数的大企业家。
当然从乞丐变为富翁者凤毛麟角,基本上是传奇性的。但是,上海乞丐相对轻松的生活——像上述街头聚餐之类——却常常被市民注意到。长期生活在上海的报人徐珂(1869~1928)就曾记述和评论道:“丐者行乞道路,舌敝口瘏,日不得一饱者常有之,然非所论于上海租界之丐。光(绪)宣(统)之交,租界警律渐弛,遂出现于通衢闹市,呼号之声,不绝于耳,其桀黠者每日所获,有较之普通苦力多且逾倍者。光绪丙午仲春之五日,金奇中道经穿虹浜爱国女学校,见门侧有五丐,席地而饮,皆手持半烬之纸烟,地列鸡、火腿、豆腐三肴。初疑其享馂余也,旋见墙隅有炊具,一丐方事脔割,乃知其非残羹冷肴矣。闻其日入之丰者,可得银币一元。故论沪丐之衣食住,惟衣住二端,不能与齐民齿,而与普通之丐相等。至其食,则视中人之家尤或过之。”
徐珂的这种看法实在有很多同情者。1933年《上海周报》向读者征文写实上海的冬天生活。结果应征文章多有描写乞丐生活的,其中不乏与徐珂同感者。有一文在题目上就开宗明义:“你莫讥笑这般可怜的人们,他们自有他们的个中乐趣!”文中写上海垃圾桥(今浙江路桥)畔的小瘪三,一天乞讨偷窃下来,“非但能够去向头目交账,而且还可以合着几个同党到东新桥小酒楼上,买一角钱牛肉,两百钱门抢(腔),三块冻肉,半斤黄酒,走进弄堂角里去大嚼一顿,吃了回去,一路上还要唱脱一曲‘武家坡’! ”而“在上海的各种瘪三当中,要算城隍庙里的瘪三最窝心了。平常他们在庙里靠拔蜡烛为生活。有的时候,那些从城里来的太太小姐,带了猪头三牲来敬谢城隍菩萨,一条鱼、一块肉又是瘪三的命份账……到了黄昏,这般瘪三公公都聚在城隍庙后面的一个破屋里烧着稻草打火堆,他们一头烤火,一头用猪头肉过老酒,吃罢老酒,再唱一曲‘小东人……闯下了……’便三五成群坐拢来打扑克,一直打到午夜,便攒进稻草里去入黑甜乡了”。
对乞丐的这类描写不限于上海,离上海三千多公里的内地城市成都,行人可以常常看到乞丐们在城门附近聚餐,东门外的乞丐尤其阵容庞大。东门大桥下的河滩是成都有名的乞丐区之一,俗称“王爷庙”,除了大雨天气,这里不会淹水,因此经常有百余个乞丐栖息于此。黄昏时分,乞丐们聚在河滩上,用三块石头围成一个临时的炉台,上架一口砂锅,用来熬煮残汤剩饭,乞丐的术语称之为“三石顶一锅”。一位老成都市民回忆道:
如果这时你从旁边走过,那飘送来的气味儿还很有些诱人呢。乞丐们进晚餐的场面也很有意思,常常引得一些闲人站在河岸,凭着桥栏观赏。乞丐的生涯属于“忤逆讨来和气吃”的类型,由于晚饭后不再出讨,心情也特别好,三三两两,你推我让。按例,那些因病不能外出行乞者这时也可以分享其得,使共进晚餐的气氛显得更是热闹、融洽。
乞丐的聚餐不但和谐热闹,他们还有闲心给剩菜残羹取个好听的名字。例如只剩骨架的鸡叫作“灯笼鸡”,光剩刺笆的鱼叫“蓖子鱼”,只剩下一绺皮的肉叫“月亮肉”,从酒席上倒回来的酒,上浮油花,闪动如繁星,被美称为“星星儿酒”。这种富有想象力、颇有创意的名字也反映了这些街头流民苦中作乐的幽默感。

图3-4 四川自贡市的三孔石桥
城市近郊的桥洞底下常常是乞丐们的栖身之地。这座通往四川自贡市的三孔石桥于乾隆三年九月十二日开始使用,到清末,这里附近已形成一个不大不小的乞丐窝。
来源:William Edgar Geil, A Yankee on the Yangtze, 1904.
成都从20世纪初起成为川菜的发源地,而成都市民也以善吃和好上馆子著称。1930年代,成都人口不过50万,却有几千家饭店和600家茶馆。东门一带又是成都的闹市区之一,早在1917年,一个美国人就曾形容东门为“充满噪音、喧嚣和混乱”的地方。连排接栋、各式各样的饮食铺子,使那里成为乞丐们求食的好去处。
但是,不是每个地方都有酒店饭馆的剩菜残羹可供乞丐充饥填腹。如无繁华闹市可分得余羹,乞丐们的觅食行为便常常变成了偷盗。在长江下游城市芜湖,乞丐们一般出钱买蔬菜吃,而荤腥则取之于顺手牵羊或精心策划的偷局。一个熟悉芜湖乞丐内情者曾透露些详情:
他们打狗、拤鸡、捉蛇、掏龟怀有绝技,如打狗是鼻梁上一棍致命;拤鸡手艺高的人可嘴含白米一口气将米喷成一条线落在地上,鸡吃到身边,便快手逮着托住鸡肚,鸡一声不叫,拤的多的身上破衲里可藏上七、八只;有的在一根细弦上绑一根两头尖的毛竹枝梗,两头弯转插入一粒小麦里,和另一撮小麦撒在一处,鸡吃下后,卡子松开撑住喉咙,轻轻牵回;有的用白酒泡米撒在地上,鸡吃了晕倒,拣了藏起就走,鸡肉吃了,鸡毛还可以扎掸帚。
偷鸡有时还有搭档,这主要视被偷人家有多少猎物而定;一般是两人档,一人望风,另一人下手。在浙江南部城市温州,乞丐偷鸡在民国时期已成一种小小的行当,以致有关的行话都发展出来了。例如两丐偷鸡,看中一户人家要下手时,一人望风,一人下手。如这家妇女此时刚巧从屋里出来,看风者就说“观音出现”,叫另一丐马上“葫芦放火”,那就是叫他解裤子小便之意(葫芦者,阳具之隐语也;放火者,出水之反语也)。那位妇女看见乞丐要当着她的面小便,赶紧躲开。她也许以为碰到一街头无赖,或一轻薄小子,有调戏之意,却料不到这不雅动作背后暗藏的戏法和目的。
这样的小偷小摸常与乞讨一起作为乞丐谋生的手段,在一定的程度上,乞丐和小偷之间并无明确的界限。不过乞丐们还有点“职业道德”,比如说他们一般信守兔子不吃窝边草的道理,不偷居处邻近地区的鸡。他们偷鸡打狗也常变换地方,以免招怨一方。他们一般也不偷报晓鸡,因那时机制的自鸣钟是贵重之物,大部分市民还要靠雄鸡报晓。
如果说许多有关乞丐在街头野餐的记录出于旁观者之手,那么下面这段记录显得尤为难得,因为它出自一个乞丐生活参与者的亲身经历。胡相是芜湖的一名小学教师,因自幼家贫,其父与丐帮有些交往,所以他从小就对乞丐心存同情,对他们的故事耳熟能详。1948年春,胡相在芜湖新丰乡一带教书,一学期所得一网袋金圆券,只能买一双球鞋,生活艰苦,故而更与乞丐同病相怜。小学校旁边有一座叫“回龙殿”的道观,殿前是唱戏用的“万年台”,台下则成了乞丐成群歇宿的地方,而殿里的汪道士的二儿子就是丐头,经他介绍,胡相成了乞丐窝的常客。
(乞丐们)到一城镇住下后,天晴外出,雨天在“家”做手工艺;有的在走长途时三餐都不在一地,拣几块石头支锅做饭;有的固定一地,能动的人四方去要,早出晚归。有的男女各分伙出去,但决不会一人,至少二人,多则四至五人。一路收集手工艺的原料(如竹片等);回归途中拾来干柴,烧煮进餐,篝火上狗肉飘香,粗碗里烫着老酒,边吃边谈,饭后有的抽叶子烟,有的唱小曲,然后躺在狗皮上交谈一天的所见所闻。我经常带着麻雀牌香烟杂坐其间,听他们谈天南地北的趣事怪闻。
虽然在很多地方人们常可看到乞丐吃得不错的景况,但就讨得的现款而言,上海的乞丐还是在全国名列前茅,这也使得对乞丐的反感在这座城市很普遍。1926年,上海有个乞丐在脱离乞丐生活一年后告诉记者说,当他做乞丐时,从旧历新年到元宵,和每月的初一、十五,在城隍庙一带乞讨,每天至少可以得到3个银元。一般日子每天则超过一个银元。这与徐珂对上海乞丐收入的估计不相上下。与此相比,当时上海纱厂工人的月收入大约在10~15个银元,几乎不到城隍庙乞丐的一半。
所以人们对乞丐心存反感是很自然的。1920年,一个广东人在上海广东同乡会的周报上撰文猛烈抨击他的一些同乡在上海以乞讨为生,不劳而获:
粤人在沪沦为乞丐者,俗称“黑七”(按黑七实系“黑出”之误,其取义以歹人夜黑始出也)。是黑七辈乃风尘中不幸之人也,正宜悯恤之不遑,宁忍稍事抨击。讵知适得其反。盖据闻见所得,若辈表面虽衣衫褴褛,穷愁万状,但居恒非“一元”、“八角”不能供一日黑白米之耗用(粤谚“黑米”系洋烟),浪费之大,实等乎中人之产。其所资以挹注者,厥有二端:(一)沿途(北四川路武昌路一带)择同乡之易与者蹑跟强讨;(二)遇乡人之有吉凶事者,即联群踵门需索。即此二端,已足供给而有余。是故,具有懒惰特性者,一经混迹其间,大都怡然处之,而不思自拔……晚近世界工人多以劳工主义相倡,顾其意旨,是欲使工人受资本家之雇佣各得相当之报酬,非欲不工作也有饭吃。不谓乃辈竟能不工作而有饭吃,其生活讵非尤驾乎工人之上。足知若辈腼然人面,虽为乞丐,实利用乞丐头衔,而为无耻生活。呜呼!乞丐云乎哉,直苦面流氓耳。
一方面,这些报道有它们的片面之处,也许并不能代表上海一般乞丐的情况。广东籍的乞丐所活动的北四川路和武昌路属虹口地区,是上海的广东人聚居之地,而上海的广东人是一个比较富裕的移民群体,在那一带乞讨相对容易。上海城隍庙是善男信女烧香朝拜之地,又是老城的中心,以丰富的特色小吃和各类小商店林立著名,那里的乞丐组织严密,被称作“大瘪三”,并非一般的乞讨者所能插足,所以他们的收入应高于上海乞丐的平均收入。
另一方面,这些报道也不能完全被看做人们对乞丐的偏见。根据各种资料来看,1920年代和抗战爆发前的30年代,上海一个普通乞丐的平均日收入从五六百文(新入行的乞丐)到两千文不等。而当时两千文约合三分之二个银元,已超过一个普通工人的日收入。必须指出的是,这只是现金收入,不包括乞丐得到的食物和其他实物。所以有些乞丐能积蓄不少钱,甚至到足以在贫民区放高利贷的程度。1936年上海有个老乞丐病死,在他的脏枕头底下却压着800银元(当时上海一般工厂工人的月收入约20元)。此丐没有子女,只有几个侄子是合法继承人,结果这几个侄儿为了分配不均而闹到法庭,打了一场不大不小的遗产官司。
这类故事在19世纪的英国也常有所闻,往往是又老又穷的街头流浪汉死后却被发现遗有相当一笔财产,成为英国社会史上的一个趣观。不过这在民国时代的上海是不常有的新闻。中国的乞丐似乎更注重现世社会,也就是说他们更倾向于存了钱在有生之年发挥作用。在上海,有关乞丐节俭存钱后过上小康生活的故事时有所闻,而乞丐放高利贷,拥有包车,家雇佣人,甚至纳妾的事,在这个城市也并非天方夜谭。

图3-5 中国西南某地穿长袍的乞丐
美国人费利士(Chester Fritz, 1892-?)1917年摄于中国西南某地。费利士在照片上写道:“…begging is a profession like any other calling”(乞讨和其他行当一样,也是一种职业)。来源:Chester Fritz, China Journey: A Diary of Six Months in Western Inland China, 1917.
这类故事的流传当然使人们对乞丐的同情心大降。林远村见到他居处附近乞丐近乎锦衣玉食的情况时感叹道:“当此之时,予辈真丐不若矣。”如前所述,林氏所言也许是偶然事例,并不能代表乞丐的一般情况。但几十年过去了,这种认为乞丐并非赤贫的观念却长期存在。1920年代初上海出过一套叫做《三百六十行》的年画,画家旨在用素描的手法呈现各行各业人员的形象,乞丐也是其中之一。但是画家笔下的乞丐却是衣衫整齐,足蹬布鞋,头上还戴了顶无檐便帽,身上没有一块补丁。这个出乎常情的乞丐形象似乎并非因为这是一套年画,艺术家要讨个吉利,所以画得格外标致整齐。整套年画都相当现实主义,其中一些行业,如卖梨的和制金片的,都是身穿破衣,看上去比乞丐潦倒得多。画家所选择的乞丐形象,反映的正是人们关于乞丐的另一种观念。
中国许多城市有称讨饭的为“乞丐皇帝”的,虽系戏谑之词,事实上也反映了部分公众认为有些乞丐并非真的穷得走投无路的内在心理。
对乞丐的另一类似的谑称是“伸手大将军”,语意明了生动。1926年《上海生活》创刊号上就以“大将军言”为题载文讽刺乞丐为不劳而获、只知向社会大众索取的“伸手大将军”。
四川也有同样的说法。
在乞丐问题上公众的“同情与反感”的对垒是社会学和实际政治中的一个经典问题,在当代许多国家辩论至今。这个问题就是穷人应该不应该或者说值得不值得(deserving or undeserving)得到国家或公众的帮助?美国近现代政治中的一个大问题是国家对穷人的福利资助应该到什么程度。美国每次大选的首要竞选题目不尽相同,但政府对穷人,特别是无家可归者的政策总是辩论的主题之一。多年来,以同情穷人和帮助弱势群体相号召的民主党自由派,已经相当成功地在公众的心目中把他们的共和党保守派对手们塑造成一个对穷人置之不顾、拔一毛利天下而不为的既得利益集团的冷酷形象。20世纪末共和党候选人小布什(George Walker Bush, 1946-)以“具有同情心的保守主义”(compassionate conservatism)为竞选口号才击败对手,得以险胜。
不过“具有同情心的保守主义”这一命题本身就有此地无银三百两的味道,即它实际上间接地承认了传统的保守主义是缺乏同情心的。一方面,在强调个人主义的美国文化中,认为无家可归者的境况基本上是因其懒惰和恶习而造成的看法仍大有市场。不过因为关于贫穷根源的辩论不可避免地与美国最敏感的种族问题连在一起,性情直爽的美国人也往往不愿明言。另一方面,在民主党影响或自由派知识分子占绝对优势的美国学术界,特别是社会学界,同情无家可归者并在各种场合向政府和公众呼吁帮助穷人和弱势群体一直是一种主流声音。
但是,在中国,长期以来公众对乞丐的看法并不仅是“同情与反感”对垒的问题。中国人对乞丐的看法也不完全能用“可怜的人”或“可恶的寄生虫”这一对立的词语来概括。在中国丰富的人文传统的熏陶下,乞丐在公众的心目中已非仅是街头流浪者的形象,甚至有时可以和贫困的概念相去千里:乞丐可以和神仙、圣哲、帝王、将相、英雄、好汉相连,甚至与他们合而为一。公众对乞丐的观念无论是同情或反感,都是他人加之于这个群体的,但中国文化中丰富多彩的乞丐形象往往被乞丐们非常技巧地,有时是别出心裁地加以利用和推广,以服务于乞讨的目的,并因此形成乞丐特有的、相对主流社会而言的次文化。
但是,单靠乞丐自身并不能造成这种次文化。在下一章我们就会看到,中国的各种宗教信仰、民间习俗、精英文化都在对乞丐文化的形成推波助澜,有时甚至可称是胼手胝足、亲自操刀,生动地体现了中国主流文化和乞丐次文化之间“割不断,理还乱”的内在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