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福配享与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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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天命政治神学命题二:惟德是辅

天命无常,颠覆了殷商天命的永恒权威,但这一观念并不能提供天命丧殷而佑周的合法性理据。所以,为证明周族天命的合法性,西周统治者提出“皇天无亲,惟德是辅”的政治神学观念。天命无常,天帝只拣选有德之人为地上的君王,所谓“天维纯佑命”《尚书·君奭》。、“帝迁明德”《大雅·皇矣》。是也。所以,地上的君王必须“以德配天”,方可获得天命。如周公在《召诰》中以史为鉴,言夏、商二代之兴衰,皆在于统治者是否顺从上天旨意行事:“相古先民有夏,天迪从子保,面稽天若,今时既坠厥命。今相有殷,天迪格保,面稽天若,今时既坠厥命。”《尚书·召诰》。何谓顺从上天旨意?即看人间统治者是否能够做到“以德配天”。所以《多士》讲:“惟天不畀不明厥德。凡四方小大邦丧,罔非有辞于罚。”天命辅德从善而去恶,诚如郑玄笺注所讲,何谓“天命靡常”——“无常者,善则就之,恶则去之”《毛诗正义》卷十六,(清)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上册,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505页上。又如《礼记·大学》所讲:“《诗》云:‘殷之未丧师,克配上帝;仪监于殷,峻命不易。’道得众则得国,失众则失国。是故君子先慎乎德。有德此有人,有人此有土,有土此有财,有财此有用……《康诰》曰:‘惟命不于常!’道善则得之,不善则失之矣。”参见《十三经注疏》下册,第1675页上。

1.天命惟德是辅与安抚殷商遗民降志

西周初期,周代殷命,殷商遗民不服:“今惟民不静,未戾厥心,迪屡未同。”《尚书·康诰》。周公为安抚这些遗民,即屡屡祭起“天命惟德是辅”的神学尚方宝剑,劝诫他们有周代殷乃是天命所归,不要做无谓的反抗,归附周族共保天命才是顺天旨意。他首先从历史的角度分析了殷商政权的由来,辩驳了殷商政统天命不移的谬论:“惟尔知,惟殷先人有册有典,殷革夏命。”《尚书·多士》。也就是告诉殷商遗民,殷商的政权也并非自来就有的,而是通过革命从夏朝统治者手中夺过来的。正是因为夏朝末年的统治者不顺从天意以德治国,骄奢淫逸,为非作歹,所以成汤才得到了本属有夏的天命,灭掉了夏朝:


洪惟图天之命,弗永寅念于祀,惟帝降格于夏。有夏诞厥逸,不肯慼言于民,乃大淫昏,不克终日劝于帝之迪,乃尔攸闻。厥图帝之命,不克开于民之丽,乃大降罚,崇乱有夏,因甲于内乱,不克灵承于旅。罔丕惟进之恭,洪舒于民。亦惟有夏之民叨懫日钦,劓割夏邑。天惟时求民主,乃大降显休命于成汤,刑殄有夏。《尚书·多方》。


成汤“明德慎罚”,推行德政,劝民向善,得到四方诸侯的拥戴,从而使殷商一族能“享天之命”:


乃惟成汤克以尔多方简,代夏作民主。慎厥丽,乃劝;厥民刑,用劝;以至于帝乙,罔不明德慎罚,亦克用劝;要囚,殄戮多罪,亦克用劝;开释无辜,亦克用劝。今至于尔辟,弗克以尔多方享天之命,呜呼!同上。


但到了商纣末世,殷商的天命便因商纣的无德无道而终结了,夏、商灭亡的原因是相同的:


诰告尔多方,非天庸释有夏,非天庸释有殷。乃惟尔辟以尔多方大淫,图天之命,屑有辞。乃惟有夏图厥政,不集于享,天降时丧,有邦间之。乃惟尔商后王逸厥逸,图厥政,不蠲烝,天惟降时丧。同上。


所以,殷商的灭亡是商人贪图享乐、昏庸无道,自取灭亡。“故天降丧于殷,罔爱于殷,惟逸。天非虐,惟民自速辜。”《尚书·酒诰》。正如《左传》中裨谌所讲:“善之代不善,天命也。”《左传·襄公二十九年》。周公要让这些殷商遗民相信,天命归周只是因为周王秉承着天帝的旨意广布德教,以德治得来的:“惟我周王灵承于旅,克堪用德,惟典神天。天惟式教我用休,简畀殷命,尹尔多方。”《尚书·多方》。另参见《尚书·顾命》:“皇天用训厥道,付畀四方。”商王无德,所以失天命;周王有德,所以得天命。尤其是文王之德,乃是天命归周的主要因素。诚如周公为团结西周统治集团训导召公时所讲:


公曰:“君奭!在昔上帝割申劝宁王之德,其集大命于厥躬?惟文王尚克修和我有夏……亦惟纯佑秉德,迪知天威。乃惟时昭文王迪见冒,闻于上帝。惟时受有殷命哉。《尚书·君奭》。

2.周监于二代以德治国

正因为了解历史嬗变、朝代更迭的原因——“皇天无亲,惟德是辅”,所以西周初年的统治者尤其强调以史为鉴,推行德治,避免重蹈覆辙。所谓“殷鉴不远,在夏后之世”《大雅·荡》。:“宜鉴于殷,骏命不易”《大雅·文王》。,“今惟殷坠厥命,我其可不大监,抚于时”《尚书·酒诰》。。为团结周族诸侯巩固新生政权,身为武王之后辅佐幼主的股肱之臣,周公一再与召公共勉,吸取夏、商二代覆灭的教训——“周监于二代”《论语·八侑》。,以德治国,祈求周朝的天命长久:


公曰:“君奭!天寿平格,保乂有殷。有殷嗣,天灭威。今汝永念,则有固命,厥乱明我新造邦。”《尚书·君奭》。

我不可不监于有夏,亦不可不监于有殷。我不敢知曰,有夏服天命,惟有历年。我不敢知曰,不其延。惟不敬厥德,乃早坠厥命。我不敢知曰,有殷受天命,惟有历年。我不敢知曰,不其延。惟不敬厥德,乃早坠厥命。今王嗣受厥命,我亦惟兹二国命,嗣若功。

王乃初服。呜呼!若生子,罔不在厥初生,自贻哲命。今天其命哲,命吉凶,命历年。知今我初服,宅新邑,肆惟王其疾敬德!王其德之用,祈天永命。《尚书·召诰》。


作为西周初年一位深谋远虑的政治神学家,周公比谁都清楚“天命靡常”、“天不可信”,他十分担忧周朝的后继者不能够秉承先祖以德治国的光荣传统,导致像殷商那样短命,不能天祚永继。如后世《易传》所讲:“君子安而不忘危,存而不忘亡,治而不忘乱,是以身安而国家可保也。”《易经·系辞下》。所以,他一再告诫周族统治者居安思危、戒骄戒躁,按照文王遗留给他们的统治之术——德治来治理天下,以使民心归附(尤其是殷商遗民的归附)——“仪刑文王,万邦作孚”《大雅·文王》。,从而确保有周“受天永命”:


周公若曰:君奭!弗吊,天降丧于殷,殷既坠厥命。我有周既受,我不敢知曰厥基永孚于休。若天棐忱,我亦不敢知曰其终出于不祥……在我后嗣子孙,大弗克恭上下,遏佚前人光在家,不知天命不易。天难谌,乃其坠命,弗克经历,嗣前人恭明德……天不可信,我道惟宁王德延,天不庸释于文王受命。《尚书·君奭》。

皇天既付中国民越厥疆土于先王。肆王惟德用,和怿先后为迷民。用怿先王受命。《尚书·梓材》。

其惟王位在德元,小民乃惟刑用于天下,越王显。上下勤恤,其曰,我受天命,丕若有夏历年,式勿替有殷历年。欲王以小民,受天永命。《尚书·召诰》

弘于天,若德裕乃身,不废在王命。《尚书·康诰》。


《诗》云:“敬之敬之,天维显思,命不易哉!”《周颂·敬之》。为了保住这来之不易的天命王权,西周初期的统治者(尤其是周公)一而再再而三,反反复复地向其统治集团和后继子孙陈明“以德配天”的利害关系,叮嘱告诫“王敬作所,不可不敬德”《尚书·召诰》。,必须以德治国:“明德慎罚”《尚书·康诰》。、“勤用明德”《尚书·梓材》。、“克慎明德”《尚书·文侯之命》。、“唯听用德”《尚书·多士》。、“其汝克敬德,明我俊民,在让后人于丕时”《尚书·君奭》。,等等。德治,乃是有周一代政治意识形态或政治文化的真正内核。不怪王国维都感慨:“周之制度典礼,实皆为道德而设。”王国维:《殷商制度论》,《观堂集林》二,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477页。对待这个道德化的天命,文武周公者流正所谓“小心翼翼,昭事上帝”《大雅·大明》。,“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小雅·小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