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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序
善,是社会生活领域至高无上的价值范畴。
善的生活,首先是有道德的生活。何谓道德的生活?又有一系列的价值范畴作为基本判准,如公平、正义、博爱、仁义、勇敢、节制、忠孝、廉耻,等等。
在诸多社会道德价值范畴中,公平、正义无疑是最为基础性的。公平、正义的核心本质是维护社会的平等利害交换,其理想目标是以不损害他人利益为前提、兼顾所有相关社会成员的利益合理分配。这是社会良性存在与发展的最基本原则。这也是社会文明的特性,因此成为一切良法或合理制度的基本原则。
尽管公平、正义是社会共存原则中最基础或最低限度的原则,但要实现绝对的公平、正义却是不可能的。不仅依靠纯粹道德或伦理习俗,人类无法达到绝对的公平、正义,就是诉诸暴力作为后盾的法律这一目标也无法完全实现。古今中外,人类一切优良的制度设计都试图维护这一核心价值,但却没有一种制度(包括现代的民主、法治)能够从根本上完全消灭不公平、不公正的社会现象。所以在现实社会生活中,所谓好的道德和制度,只是能够使社会趋近于公平、正义的道德和制度,而不是真正实现公平、正义的道德和制度。真正能够实现公平和正义的社会目前只存在于人类的宗教天堂或乌托邦幻想中。
尽管现实中最理想的社会也不能实现绝对的公平、正义,让好人都得到善报,让坏人都得到恶报,但我们却几乎无一例外地坚信,好心和好的行为应该得到善报,坏心和坏的行为应该得到恶报。这一朴素的道德愿望表明,在公平和正义的道德价值背后,其实存在一种更根本的道德信仰。这就是德福守衡的道德信仰。在这种信仰里面,人们假设道德和幸福这两种不同的价值是可以等量换算、等量配享的。公平、正义等社会核心价值都仰赖于这一信念基础。
因此,正是德福配享这一道德信仰支撑着人类社会最基本的道德原则和制度原则,支撑着文明的基础。
2014年9月25日于东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