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对公众舆论的自我理解
公共领域对其功能的自我理解是公众舆论,它指的是有判断能力的公众所从事的批判性活动。按照哈贝马斯的看法,在公共领域从事公众舆论的主体,与政治领域中活动的主体不一样,并非从利益组合中所产生的党派,而是作为公众的个人。具有不同价值观念的私人,从各自所理解的公共利益出发,对公共事务进行公开讨论和争辩,最后,在公共交往和批判的基础上,形成公众舆论。
那么,现代中国公共领域的参与者们,是如何自我理解的呢?下面,我将从“公众”、“舆论”、“公共利益”和“公共性”这几个关键词入手,通过与哈贝马斯思想的比较,研究这一问题。
第一,关于公众的概念。
在欧洲,公众最早指的是“作为文学和艺术的接受者、消费者和批评者的读者、观众和听众”,然后这些人士逐渐在公共领域里讨论社会政治事务,从事公共批判。不过,中国的公共领域由于没有欧洲那样的文学公共领域的前身,而直接与现代民族国家的建构有关,所以,对公众的理解最早是与民族国家有关的国民概念。梁启超指出,所谓国民,乃是“一国为人民公产之称也”, “以一国之民,治一国之事,定一国之法”, “是之谓国民”。在这里,梁启超已经注意到国民的意义,乃是对于公共事务的广泛参与。这样的国民,已经与公众的内涵不远。
不过,由于中国的公共领域缺乏欧洲那样的广泛的市民阶层的支持和铺垫,所以,近代中国的公共领域并非是公众的,而只是狭隘得多的士大夫或知识分子的公共领域。当他们从事公众舆论的时候,更多流露出来的,与其说是公众意识,倒不如说是精英意识。梁启超写过一篇《舆论之母与舆论之仆》的短文,论述了精英豪杰与公众舆论的关系。在他看来,舆论不过是常人之见而已,未必是公共利益之所在。而英雄豪杰贵在能发现常人所不及者,善于领导舆论。在这里,梁启超所继承的,是王阳明以来教化百姓、移风易俗的精英传统。区别在于,王阳明相信致良知的道德感召,而梁启超则发现了领导舆论这一个更有力的改造社会的方式。
现代中国的思想界,与市民社会不太发达的近代德国比较相似。康德说,所谓启蒙,就是有勇气公开运用自己的理性。但在他看来,启蒙主要是学者、特别是哲学家的事情。当哲学家面向政府的时候,目的是对政府加以指导和监督,而当他们面向公众的时候,目的是引导他们运用自己的理性。中国的知识分子在从事公众舆论的时候,也是自承这样双重的使命。1902年,梁启超发表《敬告我同业诸君》,宣布报馆的两大天职是:“对于政府而为其监督者”, “对于国内而为其向导者”。这样的精英观念,几乎成为中国读书人的潜意识,即使到了现代知识分子那里,也没有根本的改变。1947年,远在美国的陈衡哲给《观察》主编储安平写信,讨论自由主义者如何在政治中发挥作用,特别强调要“造成一种稳健清洁的舆论,使得主持公道的人士,可以得到社会上的道德支持”。其中的精英意识跃然纸上。这表明,现代中国的知识分子们,虽然在观念上产生了国民意识或公众意识,但在从事公众舆论的时候,仍然抱有强烈的精英主义情怀,将自己看做是拥有某种道德使命或先知精神的特殊人物,相信只要坚持不懈,便可以领导舆论、改变风气。
第二,关于舆论的批判性。
按照哈贝马斯的看法,公众舆论“指的是有判断能力的公众所从事的批判活动”,对于公众舆论的核心特征在于批判性这一点,中国的知识分子们的认识有一个变化的过程。大致而言,在19世纪末之前,无论是洋务士大夫,还是维新士大夫,都还停留在传统民本主义的框架之内,将报纸的功能仅仅看做君民之间“去塞求通”、“耳目喉舌”、“通上下之情”的工具,批判性相当弱。进入20世纪以后,中国的公共领域的参与者们,对舆论的认识有很大发展,突破了民本主义传统,将舆论的功能与现代民权概念联系了起来,因而也具有了鲜明的批判性。
在这方面,梁启超是那个时代最有见识的思想家。在20世纪初中国思想界的民权狂潮中,多数人都重视政治层面的变革或革命,相信制度的民主化可以拯救中国。但梁启超发现了比政治改革更重要的问题,即如何造就舆论,为政治权力提供合法性基础和监督职能。为什么民选的政府还需要舆论的监督?梁启超指出,因为人性不能尽善,政府受民众委托,授予全权,即使是圣智当政,也不免滥用职权。即使有立法、司法权的独立制衡,以及政党制的对立,力量仍然薄弱,需要舆论作为后援。言论和出版自由,是一切自由之保障,报馆就是借助这两项自由,实行对政府的监督。在梁启超看来,报馆作为独立的舆论机关,“非政府之臣属,而与政府立于平等之地位者也”。不仅如此,报馆的地位还高于政府,因为政府只是受国民委托,是国民的雇佣,而报馆代表着国民的公意,所以报馆视政府如同父兄之视子弟,负有教导批评之职责。
这是梁启超1902年的看法。到1910年,他对舆论的认识更加明确了。他进一步指出,“凡政治必藉舆论之拥护而始能存立”,因为舆论代表了多数人的意见,是多数人意见的公开表达。真正的立宪民主政治,就在于尊重每个人的独立意见,并让他们堂堂正正地表达出来。在他看来,“舆论者,天地间最大之势力,未有能御者也”;所谓立宪政治,就是舆论政治。梁启超对舆论功能的认识,已经相当接近现代公共领域的批判性观念,他的思想后来被中国的舆论界所继承,成为民间舆论的共识。
第三,关于代表公共利益。
按照哈贝马斯等当代共和主义思想家的看法,公众舆论应该代表社会的公共利益和公共意志,这样的公共意志或公共利益,不是个人意志或个人私利的简单总和,而是每一个公众超越各自的利益所限,从公共的角度所理解的共同利益,最后通过公共讨论和辩论所形成的共识。
关于舆论应该代表公共利益这一点,有意思的是,也是现代中国公共领域参与者们的共识。梁启超早在1901年就指出,作为舆论代表的报馆,必须有一个最高的宗旨,报馆的宗旨不在牟利,也不在媚权,而是“能以国民最多数之公益为目的”。公认的现代中国新闻史专家和新闻学家戈公振在其名著《中国报学史》中,也明确说:“民主政治,根据于舆论;而舆论之所自出,则根据于一般国民之公共意志。报纸者,表现一般国民之公共意志,而成立舆论者也。”
不过,每一个人都是有私利的,如何才能使得舆论代表公共利益,而不是私人意见的总和呢?在西方共和主义思想家看来,当个人作为公众发表意见的时候,他不是从自己的利益,而是从个人的信仰或良知出发,考虑何谓公共利益,这样,良知最后变成舆论,不同的信仰之间有可能形成共识,形成公共意志。在这方面,梁启超与共和主义思想家所见略同。为了保证舆论能够代表国民之公意,梁启超对个人的舆论提出了若干要求,其中他特别强调必须有“真诚”和“公心”,不是以私人的利害关系,而是从国家利害考虑问题,“各凭其良知之所信者而发表之”。这样的看法,在相当的程度上,成为现代中国新闻从业者的职业道德标准。
那么,究竟什么是公众舆论?分散的个人舆论又如何构成符合公共利益的公共意志呢?梁启超、戈公振等都没有进一步的讨论,但在1930年出版、由黄天鹏编选的《新闻学名论集》一书中收录的一篇《舆论》(作者笔名为亦乐),比较详细地研究了这一问题。这篇文章的作者虽然如今已不可考,但他对舆论的若干理解令人惊异地与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思想有若干共鸣之处。如作者指出:“所谓的公众的意思,是无组织的国民的多数的意思”,已经注意到哈贝马斯后来反复强调的:公共领域中的主体,不应该是党派或群体,而必须是纯粹代表个人的无组织的、自由的公众。而作者对公众舆论如何形成的分析,也已经注意到了其首先必须是一种公开的意见,然后在公共空间中经过公众的反复的讨论和争辩,也与哈贝马斯的交往理性思想相当接近。从中我们可以看到现代中国公共领域在观念上所达到的某些深度。
第四,关于非党派化和公共性。
现代民主政治是政党政治,不同的政党代表着不同的利益群体。选民进入政治过程,就像进入市场一样,选择自己的政治代理人。然而,在公共领域就不一样了。作为公众意见自由讨论的空间,它不需要而且应该排斥党派化,以免党派的斗争扭曲了公众的交往和互动。非党派化的公众舆论才具有真正的公共性。
现代中国公共领域的参与者们对舆论的非党派化和公共性有比较清醒的认识。梁启超在这方面开创了一个很好的传统。他虽然属于维新派,具有党人倾向。但他在从事舆论工作的时候,无论是办《时务报》,还是《清议报》、《新民丛报》,都很注意保持报纸的公共性。1901年,他希望《清议报》能够“脱离一党报之范围,而进入于一国报之范围”,也就是能够以“国民利益为目的”,而非以“一党之利益为目的”办报。1910年,他在论述公众舆论所必须遵守的原则时,特别提到“公心”原则,他指出:“若怀挟党派思想,而于党以外之言论举动,一切深文以排挤之;或自命为袒护国民,而于政府之所设施,不问是非曲直,不顾前因后果,而一惟反对之为务,此皆非以沽名,即以快意,而于舆论之性质,举无当也。”
如果说,清末中国的报纸党派化色彩还不是很浓的话,那么,民国成立以后,随着党争的加剧,报纸杂志特别是政论性报刊被卷入到党争之中,公众舆论的公共性受到很大威胁。在这样的背景下,依然有一批纯正的报人坚持公共领域的公共性立场,力图超越现实政治,避免使舆论成为党争的工具。著名报人黄远生继承了梁启超的“公心”传统,在复杂的党争之中,再三强调所办的《庸言》杂志为“公同辩论之机关”,“极力保持言论独立之精神,与一切个人关系及党派无涉”。不过,黄远生由于经济无法独立,还是一度被迫陷入政治而痛作忏悔录。黄远生无法实现的理想,到二三十年代由现代中国最成功和最杰出的报业大王史量才做到了。史量才的办报方针是:在经济上独立,超然于党争之外,以独立的精神创造舆论。在他的经营管理下,《申报》不仅成为中国影响最大的报纸,而且也保持了独立的、公正的民间报纸的品格。
与《申报》齐名的,还有《大公报》。其创办者明确表明自己的立场是八个字:“不党、不卖、不私、不盲”,具体地说,报纸“纯以公民之地位,发表意见”; “愿向全国开放,使为公众喉舌”; “不以言论作交易,不受一切带有政治性质之金钱辅助且不接收政治方面之入股投资”。1930年代中期以后,《大公报》替代《申报》成为中国民间舆论的第一大报,并获得美国密苏里新闻学院的荣誉奖章,这是与《大公报》坚持超越党派的公共性立场分不开的。
到1940年代后半期,国民党政府对舆论加紧打压,而政治冲突也到了不可调和的程度,使得公共领域的空间日趋狭窄。即使在这样的时刻,储安平主编的《观察》、王芸生主笔的《大公报》等,依然坚守代表公众的公共立场。储安平在《观察》创刊号上发表的《我们的志趣和态度》一文,明白表示:“在这样一个国事殆危、士气败坏的时代,实在急切需要有公正、沉稳、严肃的言论。”他声明,本刊决非政治斗争的场所,只是发表政论的独立刊物,对于政府以及各个方面,都将作“公开的批评”。正因为《观察》独树一帜的客观、公正、理性的公共性质,使得它的发行量在短短两年间上升到十万多份,无论其报道或评论,在1940年代末的读者圈中都拥有很高的权威性。尽管不久以后《观察》等刊物一一被查禁,公共领域被无情摧毁,但从梁启超到储安平所代表的公众精神,在历史上留下了熠熠生辉的不朽篇章。
研究至此,我们可以有一个简单的结论了。
第一,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理论,完全可以作跨文化的应用,用来理解和解读现代中国所出现的公共空间和公众舆论这一组现象。从现代中国公共领域的理念和实践来看,它们具有公共领域最基本的普世特征:由独立的、具有理性能力的公众,在此空间之中从事公共批判,形成公众舆论。
第二,不过,中国的经验不是对欧洲的简单重复和模仿,它具有自身的独特性。中国的公共领域,不仅仅是一个西方移植而来的外来理念或结构,它在中国的历史文化传统中,拥有自身的本土资源:儒家式的民本主义思想、古代士大夫反抗性的清议传统等等。这些传统因素在清末公共领域最初的形成和合法性方面,扮演了重要的作用。
第三,在现代中国,有两种公共领域:一种是现代地方性士绅与城市的管理型公共领域,另一种是现代全国型知识分子与都市批判型公共领域。批判型公共领域,与以市民社会为基础、以资产阶级个人为基本成员的欧洲公共领域不一样,其在发生形态上基本与市民社会无涉,而主要与民族国家的建构、社会变革这些政治主题相关。因而,中国的公共领域从一开始就是以士大夫或知识分子为核心,跳过欧洲曾经有过的文学公共领域的过渡阶段,直接以政治内容作为建构的起点;公共空间的场景不是咖啡馆、酒吧、沙龙,而是报纸、学会和学校;在风格上缺乏文学式的优雅,带有政论式的急峻。
第四,威胁中国公共领域发展的,不是哈贝马斯所分析的晚期资本主义的权力和金钱的软性渗透,而是无法在社会制度内部获得稳定的体制化和合法性,以及日益受到党派斗争的影响,难以保持独立的、超党派的公共性。
第五,由于现代以来的上海一系列特殊的条件:江南士大夫的地域文化传统、租界所提供的特殊政治空间、西方文化和制度的示范性作用以及新型知识资源和人才的高度凝聚,使得上海成为了现代中国公共领域无可争议的中心。中国公共领域的命运,与上海的风云变幻息息相关。现代上海的历史,也是一部中国公共领域的兴衰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