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著汉语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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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汉语固有的民族特性

汉语这个极具民族特征的语言符号,在形式上有其自身的独特性质。对此,中外学者都有所论及。今简要概述并举例分析如下:

其一是单纯性。各民族语言都有自己的一套语法手段,所采取的表达形式并不相同。印欧语言是综合语,具有丰富的“形态变化”,是用来表示词与词结合关系的主要手段。而汉语是分析语,没有所谓“形态屈折”或“词形变化”,是用“词序”和“虚词”这两种办法来表示词与词的结合。英语、俄语的谓语必须是定式动词或包含一个定式动词;而在汉语里,不仅名、动、形三类词皆可直接做谓语,甚至词组和句子也可做谓语。由此可见汉语语法的单纯性。

其二是扩展性。汉语的词、词组和句子的界限不怎么清晰,可以层层扩展,自由组合,在结构形式上没有什么严格区别。词能够由单纯到合成,合成词可以变成词组,词组也可以变为句子,可以说是一脉相承。比如“将”和“军”,本是两个单音词,可以凝固为合成词,指率领军队的高级武官,如《史记·陈涉世家》:“陈涉自立为将军,吴广为都尉。”也可以构成动宾结构,充当句子成分,如《史记·李将军列传》:“程不识故与李广俱以边太守将军屯。”因此,判定一个语言单位是词、词组或是句法成分,是语义解释中经常遇到的问题。

其三是简易性。汉语造句力求简易,只要文气相贯,文义相通,能省则省。因此,词性可以转化,功能可以改变,成分可以省略,句法可以机动,伸缩自如,开合随意,富有弹性,即使是复杂的描述,也要拆成短句,依次道来,句断而气不断。所以汉语的句子凝练而明快,言简而意丰。比如《左传·隐公元年》:“请京,使居之,谓之京城大叔。”是谁“请京”?谁“使居之”?又是谁“谓之京城大叔”?尽在不言之中,虽未明示,自可意会,文义仍然贯通。

其四是均衡性。汉语行文讲究音韵和谐,节奏明快,句式均衡,句读对称,单复、长短交错,动静、虚实变易,富有音乐美。韵文自不必说,散文也是如此。比如《老子·二章》:“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矣;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故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万物作焉而不辞,生而不有,为而不恃,功成而弗居。夫唯不居,是以不去。”你看,长句与短句相参差,韵文与散文相间隔,句法整齐中有变化,气韵贯通中有起伏,极尽回环和谐之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