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政策与价格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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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加大消费性投资力度:扩大内需的重心所在

任何一个国家的内需总是分为消费需求和投资需求两方面,由此,扩大内需应以扩大消费为重心还是应以扩大投资为重心自然就成为相关研讨的核心问题。长期来,鉴于中国的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居高不下,且这种增长率容易引发经济过热,在贯彻扩大内需的政策中,大多数人从直观感觉出发,强调应以扩大消费需求为主,因此,主张政策取向应以刺激消费需求的扩大为重心。但是,这种政策主张是似是而非的。

图2-1 GDP中消费率和投资率走势(%)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11)。

1998年以后,我国就一直坚持着以扩大消费为重心的政策。但令人不解的是,在如图2-1所示的GDP中消费率却从2000年的62.3%直线降低到2010年的47.4%。在国民经济中,最终消费由居民消费和政府消费两部分构成。从图2-2中可见,政府消费来看,在1998-2010年的12年间,政府消费占最终消费的比重从24%上升到了28.7%(与此对应,居民消费的比重从76%降低到71.3%);另外,从图2-3中可见,1998年以后各年的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的年增幅都明显高于GDP的增长率,由此,可得出结论,GDP中消费率的降低不是由政府消费减少引致的。从居民消费来看,在这一时期,我们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来扩大城乡居民的消费,其中包括村村通路、通电、通电视和通电话等工程,提高了低保群体的生活补贴水平(包括价格补贴),增加了城镇职工的收入,扩大了基本养老的覆盖面,等等,有效地提高了城乡居民的消费能力。从图2-4中可见,1998年以后社会消费品零售增长率(扣除了CPI增长率)从7.6%快速上升到2010年的15.0%,期间虽然有个别年份略低于GDP的增长率(如2002-2004年间),但在大部分年份(尤其是2005年以后)均高于GDP增长率;另外,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占GDP总额的比重从1998年的39.55%降低到2010年的39.13%,远低于同期GDP中消费率降低14.9个百分点的降幅,由此,似乎可以得出结论,GDP中消费率降低的主要成因也不是由“社会消费品销售增长率”指标所反映的城乡居民消费减少所引致的。最后,从图2-5中可以看出,2000年以后,虽然在少数年份(如2001年、2002年和2010年)居民消费增长率低于GDP增长率,但大多数年份前者都高于后者,并且在有些年份(如2003年、2004年、2008年等)居民消费增长率高于GDP增长率3个百分点以上。面对这些现象,一个谜团突出地发生了:在政府消费增长率和居民消费增长率(或社会消费品销售增长率)明显高于GDP增长率的背景下,GDP中的消费率怎么会一路下行[1]

图2-2 最终消费结构(%)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11)。

图2-3 GDP增长率与财政收支增长率走势(%)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11)。

图2-4 社会消费品销售增长率走势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11)。

一方面,一些人将GDP中消费率降低的成因归结为有效消费需求不足,据此提出了提高居民收入以促进消费扩大的政策主张。但图2-4中社会消费品零售增长率快速上升的走势并不支持这种认识。另一方面,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的走势及其增长率走势也不支持这种认识。从图2-6中可见,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从1996年年底的36373.4亿元年增加到2010年年底的303302.49亿元,年净增额从1998年的7199亿元增加到2008年的45351.14亿元、2009年的42886.31亿元和2010年的42530.79亿元;在15年中,城乡居民储蓄存款增长率除个别年份(如2000年和2007年)略低于GDP增长率外,大多数年份都明显高于GDP增长率。从这些数据中可得出的直接结论是,城乡居民整体的消费增长率和收入增长率均没有低于GDP的增长率,因此,将消费率降低的成因归结于有效消费需求不足是缺乏实践根据的。

图2-5 GDP增长率与居民消费增长率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11)。

图2-6 居民储蓄存款走势
资料来源:中国人民银行网站。

图2-7 中国恩格尔系数走势(%)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11)。

图2-8 “穿”、“用”占居民支出的比重变化(%)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11)。

不难看出,仅仅停留于这一层面是不可能解释清楚图2-1中消费率降低的真实成因,也就不可能真正弄清“扩大内需”究竟是以扩大消费为重心还是以扩大投资为重心的。

要解开消费率降低的谜团,必须进一步细分城乡居民的消费内容、结构和趋势。城乡居民的消费从内容上讲可分为“吃、穿、用”和“住、行、学”两大类6个部分。

不论是经济理论还是中国实践数据都证明了,随着居民收入的增加,“吃、穿、用”等支出在居民收入中所占比重呈下降走势。恩格尔系数反映的是“吃”在居民消费支出中的比重,从图2-7中可见,1978-2010年间,中国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恩格尔系数分别从57.5%下降到35.7%和从67.7%下降到41.1%;从图2-8中可见,“穿”和“用”支出占居民消费支出的比重,在1990-2010年间分别从13.36%(1993年为14.24%)和10.14%降低到10.72%和6.74%(2005年为5.62%)。中国在2000年实现了温饱型小康,这意味着对全国绝大多数家庭来说已达到吃穿不愁的生活水平。要持续扩大这些方面的消费,以支持消费率的提高和GDP增长率是相当困难的。2009年和2010年,为了抵御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在“扩大内需、刺激经济”政策实施过程中,中国推出了家电下乡、汽车以旧换新等扩大消费的措施,取得了一些当年可见的成就。但这些措施的实施不仅以巨额财政补贴的为代价,而且只是将随后几年的这些方面消费能力提前到2009年体现,因此,很难持久,也很难依此来支撑和保障国民经济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图2-1中,2009-2010年间消费率继续下降,对此作出了实践结果的回应。

在城乡居民消费中,“住”指的是住房以及与居住条件改善引致的各种新消费,“行”指的是医疗保健、各类道路交通和通信等,“学”指的是各类教育、文化、体育和娱乐等。在经济发展和收入水平提高过程中,城乡居民的这类消费占支出的比重呈上升趋势。从图2-9中可以看出,1990-2010年间,这些内容支出占居民收入的比重变化分别是:居住从6.63%上升到9.89%,医疗保健从2.01%上升到6.47%,交通通信从1.2%上升到14.73%,教育文化从8.79%(1994年)上升到12.08%,由此可见,随着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住、行、学”在消费支出所占比重呈上升走势,这是消费结构改善的主要内容,也是消费水平提高的主要表现。

图2-9 “住”、“行”、“学”占居民支出比重走势(%)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11)。

图2-10 城镇居民消费增长率与GDP增长率走势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的相关各年份。

图2-10刻画了1994-2010年的17年间城镇居民消费中“吃、穿、用”和“住、行、学”的分别增长率与GDP增长率之间的走势状况。从中可以看出,在17年间,城镇居民消费支出中的“吃、穿、用”的增长率在大多数年份低于GDP增长率,与此不同,“住、行、学”的增长率则在大多数年份高于GDP增长率,这与图2-7至图2-9反映的城镇居民消费结构走势是一致的。但是,在GDP占比中,城镇居民在“住、行、学”方面的消费比重增加并不足以抵消在“吃、穿、用”方面的消费比重降低的程度。与1993年相比,2010年的GDP(按照现行价计算)提高了10.36倍,同期城镇居民在“吃、穿、用”方面的消费支出仅增加了3.64倍,虽然在“住、行、学”方面的消费支出增加了11.33倍,但依然不能抵补“吃、穿、用”占GDP的中比重的降低。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数额计算,如果“吃、穿、用”的增长率与GDP增长率相一致,到2010年年底,城镇居民在“吃、穿、用”方面的人均消费支出额应达到15993.46元,但实际支出额仅为7157.06元;同理,城镇居民在“住、行、学”方面的人均消费支出额应为4885.15元,实际支出额为5815.25元;二项相减差额达到9966.5元,占2010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额13471.45元比重高达的72.50%。由于在城乡居民收入提高的过程中“吃、穿、用”在消费支出中所占比重呈现下落趋势是一个规律性现象(见图2-7和图2-8),所以,这一时期的与GDP增长率相比,城镇居民消费支出不足的主要成因不能归结于“吃、穿、用”占比的降低,只能归因于“住、行、学”方面的消费支出额增加过慢。由此来看,图2-1中所反映的消费率占GDP比重下降趋势谜团的正解是,居民消费中用于“住、行、学”方面的支出增长过慢。

中国要在2020年实现全面小康(或更高水平的小康),就居民消费构成来说,主要表现在“住、行、学”方面。换句话说,“全面小康”比“温饱型小康”增加了些什么?主要表现在增加了城乡居民的“住、行、学”等内容。另外,从目前中国城乡居民的消费情况看,真正处于严重短缺的内容几乎全部集中在“住、行、学”方面。这决定了要有效扩大居民的消费,就必须着力解决“住、行、学”的供给问题。1998年以后,中国实现了买方市场,就消费品而言,这种买方市场主要表现在“吃、穿、用”方面,在“住、行、学”方面依然处于严重供不应求的卖方市场格局。就此而言,中国经济运行中存在的不是有效消费需求不足,恰恰相反,是有效消费供给不足,即“住、行、学”等方面的供给量严重不足,使得广大城乡居民在这些方面的消费中处于缺乏充分选择权的境地。

如果说城乡居民“吃、穿、用”的绝大多数产品来源于工业生产,是工业化的产物,那么,“住、行、学”中的主要产品(如住宅、学校、医院和道路等等)就不可能直接从工业生产线上生产出来,只能通过投资来形成,即通过投资将工业经济中提供各种建材、设备和技术等集成为满足“住、行、学”消费所需要的消费对象和消费条件。消费性投资是指为形成消费对象和消费条件所进行的投资,属非生产性投资[2]范畴。长期以来,在以工业化推进经济发展过程中,我们对生产性投资比较重视,一旦涉及“固定资产投资”范畴,大多从“生产性投资”的角度进行理解和把握,由此,每当压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总是以压缩消费性投资为重心,使得消费性投资的增长率长期低于城乡居民消费增长的需要。即便不说计划经济时期的欠账,也不说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的投资不足,从表2-1中可见,仅仅2004年以来,与制造业的投资增长率相比,“住、行、学”方面的每年投资增长率通常低5个百分点至20多个百分点(2009年为了抵御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我们选择了“扩大内需、刺激经济”的政策,由此,“住、行、学”方面的投资增长率有了明显提高);制造业投资的增长率长期高于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但“住、行、学”方面的消费性投资只有个别部门在个别年份高于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这一投资的严重不足,是引致“住、行、学”市场严重供不应求的根本成因。

表2-1 分部门的投资增长率

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中曾提出过一个“真想”与“假想”的辩证关系。他认为,对新中国的经济建设来说,“重工业是我国建设的重点。必须优先发展生产资料的生产,这是已经定了的”;“为了平衡工业发展的布局,内地工业必须大力发展”,这是毫无疑义的。但如何发展重工业、内地工业?他强调:“如果是真想,不是假想,就必须更多地利用和发展沿海工业,特别是轻工业。”同理,面对“住、行、学”严重短缺的格局,也有一个“真想”与“假想”的辩证关系问题。要真想解决这一短缺,就必须加大消费性投资的力度,即通过消费性投资的增加来增加“住、行、学”所需的消费对象和消费条件的供给。与此对应的政策取向应当是:分离生产性投资和消费性投资,有效调控生产性投资,适度放松对消费性投资的调控力度,努力使各项消费性投资增长率至少不低于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

显而易见,就长远发展而言,扩大内需的重心在于提高消费在GDP中所占比重的上升。但就目前中国的消费格局而言,要提高消费率,就必须先提高消费性投资的增长率,这决定了,在“住、行、学”短缺格局未改变之前,中国经济运行中的扩大内需重心还在于扩大投资,因此,投资率上行是必然的。与以往不同的是,这种投资扩大的重心不是生产性投资,而是消费性投资。由于“住、行、学”短缺格局的改变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有较长的时间(如20年以上),因此,投资率居高的走势还将延续相当长的时间(在这段时间内,投资率的走势将沿着先逐步上行、然后在高位下行、最后下行至消费率之下的轨迹展开)。这一时间的长短与消费性投资的增长走势直接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