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现代化与农民工权利演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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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研究方法及资料来源

(一)理论方法

1.历史制度主义分析框架

马克思说:“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并不是他们自己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继承下来的条件下创造。”《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603页。可见,对于历史的重视,在社会科学研究中具有非常重要意义。

历史制度主义认为制度的生成不是凭空产生的,而是某一历史进程的具体遗产,强调制度的演进与特定的制度起点相关。“今天由过去而来,过去规制着今天。”徐勇:《历史制度主义视角下的中国道路》,《华中师范大学学报》,2010年第4期。这一历史观与历史唯物主义是相类似的,历史制度主义产生比较晚,但源头可以溯及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制度反思时期,西方学者通过对政治系统论、结构功能主义、理性选择制度主义、社会学制度主义以及旧制度研究等理论的批判和继承,有选择地继承了传统制度主义研究的一些理论和方法,如重视历史的价值、结构对行为特有的塑造功能、归纳法等。同时,又吸纳了行为主义和后行为主义的一些研究成果。到20世纪80年代逐渐开始发展,在21世纪历史制度主义已经发展成为一个重要的社会科学理论流派。历史制度主义的理论框架主要包括两大部分:制度理论和时间理论。其中,制度理论又包括制度变迁理论和制度效能理论。制度理论特别注重研究制度形成的综合影响因素,如各种革命和战争,以及社会、理念、经济、政治动力是如何驱动制度变革的。学界认为历史制度主义的一个显著特征是在文化模式的只见森林不见树木特点和微观行为的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特点间取了一个中间值,形成了一种不同于两者的以历史为基础的结构性大事件分析法。正因为这种分析框架的优点,历史制度主义还被赋予为理性选择制度主义和社会学制度主义整合者身份。刘圣中:《历史制度主义:制度变迁的比较历史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

农民工公民权利问题,既是一个现实问题,也是一个历史遗留问题,立足现实、追溯历史,应用历史制度主义的分析框架有助于宏观把握问题形成的脉络,使问题的分析更有深度。

2.冲突与回应分析框架

结构功能主义强调整合的作用,而忽视冲突的作用,认为社会是一个具有一定结构和组织手段的系统,各社会组织有序关联,并对社会整体发挥有效功能。而冲突理论反对结构功能主义对秩序、共识和均衡的片面强调,更关注社会中冲突、变迁的方面,以冲突激发问题意识,以冲突来构建社会分析模式。冲突理论的主要代表人物之一Ralf Dahrendorf的主要著作《工业社会中的阶级和阶级冲突》,系统地分析了当代工业社会中的社会冲突问题,建立了辩证冲突论的基本理论构架,认为任何社会组织都是强制性协调的联合体。社会组织内部的不同位置具有不同的权威和权力。这种不平等的权威分布产生统治和被统治两种角色类型。在工业社会中,随着冲突的制度化和社会流动性的增大,个人有很多的机会实现个人利益,阶级冲突可能会化解为个人竞争。但是,个人竞争和集体行动“根本上是同一种巨大的社会力量,即‘抵制’的同等表现”,而“权力和抵制的辩证法乃是历史的推动力”。Ralf Dahrendorf.Class and Class Conflict in Industrial Society.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1959.冲突理论对于分析农民工权益抗争来说具有一定的解释力,因为农民工与企业乃至国家的冲突是客观存在的,对不平等的抗争确实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历史和社会的进步。尽管这种抗争并非来自根本利益对立的矛盾冲突。有冲突自然就会有回应,回应的过程也是一个酝酿共识、调整利益关系的过程,在一个有秩序的社会里,这种冲突与回应的过程应该是理性的,尽管有时也不乏激烈之处。

3.国家与社会分析框架

国家与社会是西方的一个经典分析框架。20世纪传入中国之后,得到学界的广泛重视,许多农村问题的著作应用了这个分析框架。但总的来说也不乏质疑。对于国家,一般认为是政府或官方,但社会是什么?却有很多争论。如果指代“公民社会”似乎并不确切,因为中国几千年来素无公民传统。如指代“市民社会”也存在问题,在德文中“市民社会”与“资产阶级社会”是同一个词,在马克思经典著作中随处可见,因而也比较敏感。我国台湾地区学者用了一个“民间社会”,在中国历史上民间社会是与朝廷对立的,“庙堂”与“田野”之间也是典型的二分法概念。而简单的强调对立,在实践上很难描述当今中国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其解释力也会大为削弱。

由此,哈贝马斯提出的国家与社会之外的“公共领域”的概念被引入来解释中国的问题。黄宗智认为国家与社会的二元对立并不适合中国的现实。他提出,“需要转向一种三分的观念,即在国家与社会之间存在着一个第三空间”,国家和社会都参与到这个空间中去。在这里,黄宗智的“第三空间”正相当于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美]黄宗智:《中国的“公共领域”与“市民社会”》,[美]邓正来,亚历山大:《国家与市民社会》,中央编译出版社1999年版。而裴宜理则提出一个“后现代”的概念,认为这样可以防止对哈贝马斯公共领域的误用与混淆,他认为:“在中国社会,传统与现代、政治与经济、公域与私域、权力与文化等都紧密地纠缠在一起,不像西方由于长期的自发发展,上述之间有着明显的分野与断裂,中国现实具有更多的复杂性,表现为更多的兼容性、并发性、矛盾性和碎片性。”裴宜理:《走向后现代:当代中国研究中国家——社会分析框架的嬗变》,本文摘自裴宜理在2000年6月在南京大学授予其兼职教授仪式上的演讲。这就使得中国社会具有一定的“后现代特征”。因此,不能简单套用西方的国家与社会分析框架。但他总体上还是赞成哈贝马斯和贝尔的三分法的,以避免国家与社会分析框架的简单的二元对立,以适应中国的特点。

总的来说,研究农民工公民权问题,总体上适用于国家社会分析框架,但应该紧密结合中国的实际,避免简单的二元对立,因为农民工与国家之间远非二元对立那么简单。

(二)实证方法

田野调查是社会学研究的一项必不可少的功课。在调查农民工党建工作的同时,我们同时设置了农民工基本情况和权益保障方面的大量问题,因为农民工党建工作也是必须建立在对农民工基本情况及各方面权益保障现状的基础之上的。

从2010年7月到2011年8月,课题组在全国16省(自治区、直辖市)40市(县)开展了调查研究(见表1-1)。调研活动主要采用问卷调查、深度访谈、召开座谈会、收集原始资料等形式进行。先后发放各类问卷2835余份,收回问卷2681份,其中完全以农民工为直接调查对象的问卷1270份,搜集了大量的一手资料。

表1-1 调研覆盖地区

1.问卷分析法

直接以农民工为调查对象的问卷我们共计发出1270份,收回有效问卷1187份。调查对象广泛覆盖了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等农民工主要聚居区。同时也包括中部和西部的部分大中小城市,因此其中既包括了跨区域流动的外出农民工也包括就近就业的农民工。其年龄结构及地区分布如表1-2所示。

表1-2 受访农民工年龄结构及地区分布状况 单位:%

在题目的设计中,问卷包括基本情况,如年龄、学历层次、性别、打工区域、婚姻状况等,通过采集年龄、婚姻状况等信息,有助于比较代与代、婚否对农民工权益等诉求的影响。问卷中还包括大量政治权利、经济权利、社会权利等方面的题目,这有助于我们分析农民工目前政治、经济、社会权益保障的现状及他们的主观感受。

由于在事前对调查员进行过专门的培训,并且调研员不少已经有过调研的经验,再加上调研过程中的制度性监控,总体来说,经过检验,问卷所得数据信度较高。

2.深度访谈法

问卷得来的数据比较客观,但是也有缺点,对于一些感性的材料无法收集。为此,我们增加了一个深度访谈的环节。安排调研员重点访谈1~2位农民工。要求尽量记录他们原生态的真实生活感受。深度访谈都是农民工的故事,不过这些故事可能并不能给人带来愉悦的感受,这里面有欠薪投诉无门的记录,有农民工子女无处上学的无奈,有工伤无法维权的愤懑,也有受骗上当的伤痛。既然是访谈,很难字斟句酌,因而总有一些情绪化的语言,有些偏颇的观点,但是可以原生态地记录农民工的真实感想。因此,这些访谈对于本书来说是很生动的一手素材。

3.公开资料

农民工问题近年来受到的关注程度越来越高,众多的媒体对于农民工的维权、生活、工作情况做了大量的报道,当然这需要予以甄别,因为有的可能比较客观,有的可能比较隐晦。近年来,由于信息技术的发展,也由于农民工整体文化素质的提高,利用网络来传播自己的声音的农民工越来越多,因此在网络上可以看到他们大量的帖子,这也是很好的素材,尽管真实性如何需要谨慎判断,但对于他们反映出的某种情绪应该可以认定是一种真实的反映。为了权威性,本书尽量使用《人民日报》、新华社、《南方周末》等严肃权威媒体的报道,尽量采集人民网、新华网的互动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