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论
越国旱作农业初探
摘要:越国多丘陵山地,水稻之外其实一直并存着旱作,只是不同的区域、不同的气候时段,旱作的比例有所不同。虽然《越绝书》记有越国旱粮,但无法确定为越国所产,最近浦江上山遗址商周文化层出土的粟和红小豆遗存,终于坐实了越国旱作的存在。粟、黍、赤豆在越国谷粮中地位高于稻,是因为它们被赋予了祖先之食、供祭之食、辟邪之物等身份。小麦、穬和大豆的食料地位较低,则和当时还未发明圆形石磨盘有直接的关系,也和它们粒食时口感较粗粝有关。
越国“饭稻羹鱼”,以稻米为主粮,这已是学界共识。但很少有人注意到,越国其实也存在着旱作,粟、黍、麦、豆等旱粮也是越人重要的粮食作物。
一、越国的旱粮种类
从公元前494年越国夫椒之战大败到公元前473年越国最终灭吴称霸的20来年里,计倪成了越国事实上的财政大臣,他制定的经济政策,为越国“富国强兵”中的“富”,做出了决定性的贡献。在一次越王句践的咨政问询中,计倪就谈论到了当时越国农产品的价格体系:“甲货之户曰粢,为上物,贾七十。乙货之户曰黍,为中物,石六十。丙货之户曰赤豆,为下物,石五十。丁货之户曰稻粟,令为上种,石四十。戊货之户曰麦,为中物,石三十。己货之户曰大豆,为下物,石二十。庚货之户曰穬,比疏食,故无贾。辛货之户曰菓,比疏食,无贾。”这段话表明:当时越国的旱粮不仅种类多,有粢、黍、赤豆、麦、大豆、穬,而且粢、黍、赤豆的食料地位都高于稻米。
粢即粟,亦称稷(有些古籍曾将黍称为稷),米称小米、小黄米、黄小米。
黍,一名穄,俗称糜子,米称黄米、大黄米,米粒略大于小米。
赤豆,亦称红小豆、赤小豆、红赤豆、小豆,为豆科豇豆属作物。
大麦、小麦都可称作“麦”,但通常情况下“麦”指小麦。穬一般是指裸大麦。大麦有带稃和裸粒两类,带稃大麦亦称皮大麦、大麦、谷麦、草麦,裸粒大麦亦称米麦、元麦、裸麦、露仁大麦、青稞。裸大麦在我国分布较皮麦更广,浙江是皮麦和裸麦皆可种植的区域,但皮麦适合于平原地区,裸麦适合于丘陵山区,因为裸麦生长期短、抗寒性较皮大麦强,故适应于气温相对冷凉的丘陵山区,清张宗法《三农纪》即称穬麦“宜山种,不畏风寒”。但不论皮大麦还是裸大麦,我国大麦按播种期都可分为春大麦和冬大麦两类(小麦也一样),春大麦春播夏收,冬大麦秋冬播春夏收,春大麦一般分布于冬季气温较低的地区或高寒地带,如青藏高原,冬大麦则分布于比较温暖的地区。因此古籍中的穬虽然和青稞一样都是裸大麦,但穬在大多数时候并不完全等同于青稞,例如清《三农纪》记青稞“宜三四月种,六七月收”,穬麦“秋冬种”, 从其种、收月份可见其所记的青稞是春大麦,穬指冬大麦。计倪所记的“穬”就是冬大麦,浙江至今都是冬大麦的分布区,一般在10月中旬至11月中旬播种,在来年2月下旬至5月下旬收获。浙江无法种植春大麦,春季气温不够冷,大麦不能通过春化,也就无法正常开花结穗。
计倪这段话中的“石”,是中国古代的一种容量单位,十升为一斗,五斗为一斛,两斛为一石。“贾”通“价”。甲乙丙丁戊己庚辛的排列代表了此物在食料体系中的地位,稻粟(即稻谷)排在“丁”位,食料地位虽然不高,但“令为上种”,说明稻米已是当时的主粮。赤豆排在丙位,价格仅次于粢和黍,但和排在己位的大豆一样是“下物”,这是从粮食角度讲的,因为从严格意义上讲,豆类并不能算粮食,只能算副食。粢、黍、赤豆位列前三,是因为它们被赋予了祖先之食、供祭之食、辟邪之物等身份。麦、豆的食料地位较低,则和当时还未发明圆形石磨盘有直接的关系,也和这些食料粒食时口感较粗粝有关。
二、越国旱作的地理、历史因素
现代的浙江地理号称“七山一水二分田”,丘陵山地约占全省面积的70%,因此大量的旱地是客观存在的。而且历史上尤其是某些历史时期,旱作的比重可能还会比较大,因为受江河洪水和海平面升降的影响,现今的东部平原地区时常处于沧海桑田的变动之中,而且大多数时候陆地面积并没有现在大。考古发掘也表明:浙江已知的旧石器时代遗址和新石器时代早期的上山文化,均分布于西部丘陵山区,这些地区地势较高,多山地丘陵和河谷盆地,适宜维持采猎或以采集渔猎辅助小规模农耕的生活。其后,随着平原地区逐渐成陆,族群才开始向平原聚集,水田稻作也因之兴盛。但新石器时代末期,全球进入夏禹宇宙期,异常天象导致了全球性的以大洪水为标志的灾难期,浙江平原地区再次沦为沼泽斥卤,幸存族群只能退居丘陵山区,重新开始采猎游耕的山居生活。例如好川文化时期的遂昌好川墓地,石镞成了数量最多的随葬石器,却不见了良渚文化墓葬中常有随葬的石犁等农耕用具。同属好川文化的温州老鼠山遗址,出土的石器中绝大部分也是镞和锛。可以说,从旧石器时代到新石器时代早期,从良渚文化末期经浙江早期青铜器时代的钱山漾文化和好川文化,一直到越王允常、句践之前,越人基本都处于这种山居状态,其间只有新石器时代中晚期的跨湖桥文化、马家浜文化、河姆渡文化、崧泽文化和良渚文化,处于平原稻作的兴盛时期。
《吴越春秋·越王无余外传》记载:“禹以下六世,而得帝少康。少康恐禹祭之绝祀,乃封其庶子于越,号曰无余。余始受封,人民山居,虽有鸟田之利,租贡才给宗庙祭祀之费。乃复随陵陆而耕种,或逐禽鹿而给食。无余质朴,不设宫室之饰,从民所居。春秋祠禹墓于会稽。”这条史料表明:(1)夏朝时,越人是“山居”的。夏帝少康封庶子无余于越,为会稽(今绍兴)的大禹陵守陵。身为越君的无余,也只能“从民所居”,过山居的生活。(2)这些山居族群过着一种“随陵陆而耕种,或逐禽鹿而给食”的生活,也即从事着旱作和狩猎。其中的“陵”就是大土山的意思,“陆”就是高出水面的土地。(3)当时的旱作农业采用的是刀耕火种。这种耕作法以砍树、烧灰、播种为基本作业,地力衰退极快,几年之后就得弃旧地而另觅新地烧垦。因此这些山居族群,无法在一地长久定居,这种耕作方法也因此被称作“游耕农业”,浙江发现的山地遗址文化层堆积普遍较薄正可佐证这一点,说明这些族群在一个地点的生活时间都不长。越君无余“不设宫室之饰,从民所居”,跟着这些族群游耕采猎。但这些族群的“游耕”应该是在一定地域内的循环,不会走得太远,因为无余还得回会稽祭祀大禹。(4)山居并不是说完全没有水田稻作,山地遗址常有稻遗存发现,就能说明这一点。只是丘陵山区的河谷平原面积普遍较小,水势大多湍急而不利于蓄水灌溉,季节性山洪又极易冲毁稻田,因此稻作的面积和收获量都不会太大,越君无余“虽有鸟田之利,租贡才给宗庙祭祀之费”,表达的就是这层意思。这里的“鸟田”应该是指河谷平原上的稻田,候鸟秋冬季迁飞经过时,常在这些冬闲水田中啄食遗穗、草根、虫螺,故名“鸟田”。
一直到春秋中晚期,随着浙北平原湖沼化发育逐渐完成,平原稻作才再次恢复和兴盛起来,因为水稻产量要远远高于旱作,因此能种水稻的时候,人们都会选择种水稻。越国的迁都过程,就清楚地显示了这种追随稻作优势步伐。先是允常将都城从山区的嶕岘迁到河谷盆地的埤中,接着句践又将都城迁到平阳(今绍兴县平江镇),这是会稽山的一个山麓冲积扇平原,最终则迁都到了宁绍平原上的山阴(绍兴)。平原便捷的交通、高产的稻作,为越国灭吴称霸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先秦之后,越地旱作也一直与稻作并存,只是各地因地理气候条件不同而种植比例有所不同。随意查阅一下史籍都可清楚地看到这一点,尤其是方志,所记谷类中都有或多或少的旱粮。仅以越地现存最早的一批南宋方志为例,乾道《临安志》卷二《今产·谷》记有粟、麦、麻、豆。嘉泰《会稽志》卷十七《草》记有穄、粟、大麦、小麦、荞麦、菽等,而且每个类别下均有详细的品种论述。旱粮并非山区特产,种在非水田地里的粮食作物都属于旱粮,只是山区旱粮比率较高而已,有些山区甚至只能种旱粮。宋元时期出现的稻麦复种制中,麦(大麦或小麦)就种在稻田里,只是种麦时稻田需排水、起垄做成旱田。但复种制下农民连续劳作非常辛苦,而且田无冬闲,地力衰退较快,因此很长时间里水作和旱作还是分地而作的,南宋绍兴诗人陆游“有山皆种麦,有水皆种秔”(《农家叹》),“水陂漫漫新秧绿,山垅离离大麦黄”(《三月十一日郊行》)等诗句,描述的就是这种水旱分作的状态。明清时期,人地矛盾日趋尖锐,当复种制都无法缓解人地矛盾时,大量的无地流民只能涌入土壤更瘠薄、灌溉更不易的崇山峻岭垦山为生,史称“棚民”或“棚户”。明末清初传入中国的美洲玉米(别称很多,有玉黍、玉蜀黍、陆谷、苞谷、苞芦、苞萝等),具有比传统旱粮更加耐瘠、耐旱、省劳力、高产的优势,因此成了扩张最快的山地旱粮作物,清包世臣《齐民四术》即称:玉黍“生地、瓦砾、山场皆可植,其嵌石罅,尤耐旱。宜勤锄,不须厚粪。旱甚亦宜溉……收成至盛,工本轻,为旱种之最”。越地也是如此,光绪《宣平县志》记苞萝“宣初无此物,乾隆四五十年间,安徽人来此,向土著租赁垦辟,虽陡绝高崖皆可布种”。光绪《上虞县志校续》亦称:“苞芦,俗名陆谷,又名玉蜀黍,山乡濒海多植以代粮。”但在一直以稻米为主食的越人眼里,这些旱粮都只是杂粮,故食者多为下层百姓,民国《南田县志》就讲到“饭以稻米,中户兼食薯丝,下户则薯丝、豆、麦,间和以米”。
三、越国旱作的考古学证据
西汉司马迁撰写《史记》时,曾把长江中下游地区的生业模式概括为“饭稻羹鱼”:“楚越之地,地广人希,饭稻羹鱼,或火耕而水耨,果隋蠃蛤,不待贾而足,地势饶食,无饥馑之患,以故呰窳偷生,无积聚而多贫。是故江、淮以南,无冻饿之人,亦无千金之家。”作为一种概括,这当然没有错,只是这种概括式“标签”,很容易让人形成定向思维,而忽略其它。何况,半个多世纪的越地史前考古和先秦考古,发现的谷物遗存也都是炭化稻谷或稻米,余姚河姆渡、田螺山之类的遗址,稻遗存的出土量还非常大,这就进一步加深了人们对越人只种食稻米的印象,以至于很多人认为:上引计倪所记的越国粮食价格体系中,除稻谷外,其他谷物很可能只是外来的商品粮。因为计倪让越国迅速致富的策略之一就是开展大规模的“国际”(诸侯国之间)贸易。我们不排除这个价格体系中包括了一些“进口”商品粮,但在群雄争霸的春秋晚期,谷物作为一种重要的战略物资,保障基本的自产量是必需的,句践积极鼓励农桑就可佐证这一点。但仅凭语焉不详的记述,何况凭借的还是《越绝书》《吴越春秋》等汉朝人追述越国历史的文献,因此一直以来我们并不敢肯定地说越国水稻之外也种旱粮。所幸的是,考古工作者终于在浙江的商周遗址中发现了粟和红小豆的遗存,证实了越国确实存在旱作。
这些遗存发现于浦江上山遗址,考古工作者对这个遗址的史前和商周文化层土壤进行炭化植物浮选时,共浮选出了59粒炭化稻米,5粒炭化粟米(2粒出土于其晚期新石器时代地层(距今6500年左右),3粒出土于商周地层)和1粒疑似红小豆(出土于商周地层)遗存。这个结果表明:至迟在距今6500年左右,上山遗址这样的山地河谷农业中,旱作和稻作并存,而且这种现象一直延续到商周。当然,从遗存出土数量上来看,水田稻作一直处于主导地位,这是因为稻作的亩产量要远高于旱作,而且在不施肥的情况下,水田保持地力的能力强于旱地,也就是说水田地力衰退较旱地缓慢,因此在可以种植水稻的时候,人们都会努力多种水稻。旱作只能是稻作的一种补充。
一般认为,粟和黍是中国古代北方旱作农业的作表性谷物,在南方的考古遗址中很少发现。上山遗址粟遗存的发现,虽然数量很少,但至少说明:在距今6500年左右的新石器时代,越地已存在旱地粟作。至于这种粟作是越地土著独立发明,还是外传而来,现在还不清楚。但从考古证据看,笔者更倾向于是文化交流的结果。因为纵观史前考古,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地域之间的文化交流从来就没有停止过,仅就浙江而言,跨湖桥、马家浜、崧泽、钱山漾等考古学文化,都带有明显的外来因素,淮河流域就是南北交流的一个大通道。夏商周时期,南北交流就更加频繁了,大禹治水,无余封越,春秋争战都势必带来大量的北人和北方文化。何况,一种农作的发生并不是件很容易的事,种子的选育、耕作技术的掌握都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这些南下的北人,并不擅长稻作,却擅长旱作,他们选择山地旱作,初期可避开移民与稻作土著民的土地纷争,随着族群和文化的交融,则能与土著互相交流耕作技术。
越地出现的史前和先秦旱作,并非孤证。在大致相近的时间里,其周围地区也已出现与稻作并存的旱作农业。例如,湖南澧县的城头山遗址出土过大溪文化(距今5600年左右)的炭化粟粒,湖北孝感的叶家庙遗址和石家河古城的谭家岭遗址出土过屈家岭文化晚期(距今4800年左右)的炭化粟粒,江西新干牛城遗址出土过商代中期的炭化粟粒,湖北大冶蟹子地遗址出土过西周早期的炭化粟粒,上海广富林遗址出土过周代的炭化粟粒,安徽六安的霍邱遗址西周至春秋早中期地层中出土过炭化粟和小麦。只是从目前看,上山遗址所见粟遗存是长江流域最早的。如果不考虑考古发现存在一定偶然性的话,这说明越地因地势低下和近海的原因(中国地形西高东低,江南平原区属于最低层级),易遭洪涝渍害,易受海侵影响,其平原环境远较长江中游恶劣,迫使这里的先民更早地接受和学习了旱作,同时也说明越地在史前和先秦确实与黄、淮流域存在着较便捷的交流通道。
从上山遗址出土的史前粟遗存算起,经夏商周到句践时期,中间已有三四千年的发展过程,越国的粟作技术应该不会太低。这或许也是计倪在其粮食价格体系中将粟排在第一位的原因之一。
上山遗址商周文化层中发现的疑似红小豆(即赤豆),则进一步证实了计倪价格体系中涉及的粮食作物,确实是越地实有的,至少并非全是贸易所得的“进口”商品粮。但赤豆是中国原生物种,南北皆有分布,而且栽培粗放简易,因此越地土著自行栽培驯化和北地传来的可能性都是存在的。从目前的考古发现看,豆类遗存在北方遗址出土较多,因此豆作和粟作一样由北方南传的可能性比较大。
四、粟黍赤豆地位较高的原因
在计倪的粮食价格体系中,粢(粟)、黍、赤豆是排在稻之前的三种,位列甲、乙、丙,也是价格最高的三种,每石分别达到70、60和50(引者注:货币单位不明)。因为当时稻作已是越国主粮,旱作产量相对较小,因此这里肯定有物以稀为贵的因素,例如北方水稻稀罕,人们就以稻米为贵,孔子就曾指责不守孝道的学生宰我:“食夫稻,衣夫锦,于女安乎?”(《论语·阳货》)因为中国丧礼的原则之一就是丧家要吃穿最粗劣的东西以示哀痛之情,宰我却在守丧期间吃稻米饭穿锦衣,故惹得孔子大怒。但产量同样不会太高的麦、大豆、穬都排在稻之后。因此,这三者的地位较高,在“稀贵”之外,应该还有别的原因。
首先,粢(粟)被排在第一位(甲位),有食性相延的因素。因为在夏禹宇宙期,越地民族大批退居山地,虽然山地的河谷平原会存在小规模的稻作,但旱地粟作应该也是比较重要的一部分,也就是说无余等越国先民们,已习惯于种食粟米。而食性是很难改变的,几乎所有的人都认为本族的食物是最美味的,例如一直山居且种食粟米的台湾泰雅族不仅不愿种稻食稻,而且把居住在平地的种稻的汉族侮辱性地称作“食米虫”。因此句践时期人们虽然吃着稻米饭,但仍然认为先辈们吃的粟米是最好吃的。
但最主要的因素,应该还是粟作为祭食的身份。相传大禹死于会稽并葬于会稽,其子启在中原建立夏王朝后,“使使以岁时春秋而祭禹于越,立宗庙于南山之上”,说明启在位的时候,每年的春秋两祭,都会从中原派使者到会稽来祭祀大禹。此后太康失国,导致内乱,一直到少康复国,“恐禹祭之绝祠,乃封其庶子于越,号曰无余”。由此可见,越国的国君及统治集团来自中原,主持禹祭的也应该是这批和夏王室有关的中原人。中原以粟、黍为主粮,因此他们祭祀大禹的祭粮,应该都是粟、黍。何况他们入主越地的时候,越地土著也正处于山居游耕之时,也是旱作比率较高的时候。祭祀食物有很大的稳定性,一般不会轻易改变。例如台湾的土著民族最早大多以青芋和粟作为主粮,即使后来有些民族改种更高产的稻谷,平时也食用稻米,但祭祀时仍要用传统的粟米。20世纪30年代,在台湾做田野调查的日本学者鹿野忠雄就曾亲睹布农族(中南部)一到祭祀粟(神)的日子临近,就拒食稻米做的点心,哪怕有一点稻米混入都不吃。又如传统上食用糯米的云南新平花腰傣,虽然在20世纪80年代已全面推广更高产的杂交稻,但仍会种植少量的糯稻用于宗教祭礼和民族节日。因此,我们推测,以祭禹为核心的越国祭祀,句践在位期间很可能仍以粟、黍为祭食。
而且计倪在讲到小米的时候,既没用“粟”字,也没用“稷”字,而是用了一个“粢”字。虽然这三个字指的都是小米,但从先秦文献看,似乎只有用于祭祀时小米才称为粢。例如《周礼》记甸师有“以供粢盛”的职责,汉郑玄注:“粢盛,祭祀所用谷也。粢,稷也。谷以稷为长,是以名云。在器曰盛。”《礼记·曲礼》记:“凡祭宗庙之礼……黍曰芗合,粱曰芗萁,稷曰明粢,稻曰嘉蔬……”唐孔颖达疏曰:“稷曰明粢者,稷,粟也;明,白也。此言祭祀明白粢也。”因此,计倪用“粢”字,很可能是有意识的选择,表示这种粟在越国主要是用于祭祀的。由此可见,粟应该就是越国的祭祀用谷,而祭谷身份正是粟在越国谷粮价格体系中位列第一的主要原因。
黍能位列第二(乙位),原因与粢(粟)类似,上引《礼记·曲记》所记内容,就表明粟、黍在先秦时代都是重要的祭谷。但作为食物,粢为“上物”,黍却是“中物”,价格每石也要比粢低“10”。这是因为黍的产量比粟低,口感也不如粟好。相较于粟,黍虽然更耐旱、耐瘠,更抗逆、更早熟,但这些优势在气候湿暖的越地几无发挥余地,有时甚至会成为劣势,故越地种黍应该不会多。先秦北方大多也是无法种粟、麦的严寒、干旱、贫瘠之地才种黍,而且北方的黍多用于酿酒,较少直接食用,这点在《诗经》中有明显表现,例如《诗经·周颂·丰年》即云:“丰年多黍多稌,亦有高廪,万亿及秭。为酒为醴,烝畀祖妣,以洽百礼,降福孔皆。”酒是祭礼中不可或缺的祭食,故黍在食料中地位较高可能也有酿酒为祭的因素。
豆在中国民间信仰中具有辟邪、逐疫、撒豆成兵等神奇的力量,不知何故,古人认为小豆的威力高于大豆,小豆威力又以赤豆为最,因为赤豆是红色,红色是血液、太阳的颜色,象征着生命和正能量,也是辟邪的重要力量。计倪粮食体系中排位第三(丙位)的赤豆就是一种小豆,赤豆能位列第三,就和豆的这些功能有关。例如晋宗懔《荆楚岁时记》引《练化篇》云:“正月旦吞鸡子、赤豆七枚,辟瘟气。”又引《肘后方》云:“旦及七日吞麻子、小豆各二七枚,消疾疫。”又引《张仲景方》云:“岁有恶气中人,不幸便死,取大豆二七枚,鸡子、白麻子,酒呑之。”《杂五行书》云:“常以正月旦及正月半,以麻子七枚、赤豆二七枚置井水中,辟温病甚效。”又云:“正月七日,男吞赤豆七颗,女吞二七颗,竟年无病。”宋陈元靓《岁时广记》引《四时纂要》云:“立秋日,以秋水吞赤小豆七七粒,止赤白痢疾”;又引《韦氏月录》云:“《河图记》:七月七日,取赤小豆,男吞一七,女吞二七,令人毕岁无病。”赤豆的辟疫逐疫功能可能源于赤豆的药效。明李时珍《本草纲目》记赤豆有下水肿、排痈肿脓血、疗寒热热中消渴、止泄痢、利小便、治热毒、散恶血、除烦满、通气、健脾胃、辟瘟疫、治产难、通乳汁等功效。清汪昂《本草备要》则记载了一则用赤豆治痄腮(即流行性腮腺炎)的事例:“宋仁宗患痄腮,道士赞宁,取赤小豆四十九粒呪之,杂他药敷之而愈。中贵任承亮亲见,后任自患恶疮,傅永投以药立愈。问之:赤小豆也。承亮始悟道士之呪伪也。后过豫章,见医治胁疽甚捷,任曰:莫非赤小豆耶?医惊拜曰:用此活三十余口,愿勿复宣’。”现代医学证明:赤豆对金黄色葡萄球菌、福氏痢疾杆菌及伤寒杆菌都有明显的抑制作用。疫病多由病毒和细菌引起,古人所谓的“撞邪”其实很多也和病毒、细菌感染有关,因此具有明显抑菌抗病毒作用的赤豆,被人们赋予了辟疫病、辟邪的神力,也是很自然的事。甚至有人将其与共工氏的不才子联系起来,更添神秘色彩,宋吕原明《岁时杂记》即云:“共工氏有不才子,以冬至日死为疫鬼,畏赤豆,故是日作赤豆粥厌之。”浙江丽水等地至今仍流传着冬至日只吃赤豆粥或红米饭而忌吃白米饭的习俗。
五、豆、麦地位较低的原因
在计倪的粮食价格体系中,赤豆排在第三“丙位”,但在食用性上,却和排在第六(戊位)的大豆同归于“下物”。这是因为不论大豆小豆,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粮食。正宗的谷粮,不论是排在赤豆之前的粢和黍,还是排在其后的稻和麦,不是“上物”就是“中物”,作为主粮的稻还特称“上种”。
而且句践所在的春秋时期,圆形石磨还未发明(一般认为其出现于战国时期),人们还不知将豆磨粉后加工成酱或豆腐之类的豆制品,豆只能整粒煮食。整粒煮食的大豆不仅难以消化,营养吸收有限,而且肠胃会胀气难受,不停地放屁,所以豆饭藿羹历来只是穷人尤其是山居之民的食粮,《战国策·韩策一》就讲到过这一点:“韩地险恶,山居,五谷所生,非麦而豆;民之所食,大抵豆饭藿羹;一岁不收,民不厌糟糠。”
计倪提到的麦(小麦)和穬(祼大麦),暂时还没有考古学证据的支撑。但春秋时期,黄淮麦作已较普及,因此越国传入旱地麦作也完全有可能。
但小麦即使有种植,规模应该也不会大。因为小麦耐旱能力不如粟、黍,北方也是在灌溉条件较好的平原地区种植,越地灌溉方便的地方多为低湿平原,更适合稻作而不是麦作,越地的旱作都安排在丘陵山地,灌溉不易,更适合粟、黍和豆类。而且小麦种皮坚硬,不宜粒食而宜粉食。如前所述,春秋时期还未发明圆形石磨,小麦只能粒食。小麦磨粉后制成的面食尤其是发酵面食,确实是一种美食,因为小麦粉含有较多的面筋,发酵后做成的饼具有松、筋、脆、弹的特点,做成的面条也不易糊烂,元王祯《农书·百谷谱集之一》就称:“小麦磨面,可作饼饵,饱而有力;若用厨工造之,尤为珍味,充食所用甚多。”但整粒煮食(一般要用杵臼或磨盘先将麦粒破碎一下,类似现在的麦片)的小麦粥饭,实在不算好吃,口感粗粝而且容易结成黏糊糊的团块,又硬又难嚼,嚼起来还有微苦味,不像稻、粟、黍等做成的饭,咀嚼时或香糯或疏爽且有微甜的回味。因此古代“麦饭”与“豆饭”一样被视为贱食,唐颜师古注释西汉史游《急就篇》“饼饵麦饭甘豆羹”之句时就讲到:“麦饭,磨麦合皮而炊之也……麦饭豆羹皆野人农夫之食耳。”
穬在计倪的粮食体系中排居末位(庚位),在大豆之后,而且大豆还能归在“下物”,每石还要20,穬却连“下物”都归不进,只能“比蔬食”,且无市场价格。说明穬在越国粮食中的占比很小,几可忽略不计。这是因为大麦虽较小麦更耐旱、耐寒、耐瘠,长生期更短,但这些特点在湿暖的越地几无优势可言,而且“由于气候较湿润,气温较高,所以病虫害较多。在江南一带大麦成熟期常遇阴雨,赤霉病较为严重”。这种情形就像上文论及的黍。因此穬在越地的种植肯定不会多。但和小麦适于粉食不同,大麦和稻、粟、黍一样适于粒食,大麦磨成的粉黏性小,不易加工成各种面食,加之大麦种皮薄软,因此可直接粒食,元王祯《农书·百谷谱集之一·大小麦》即称“大麦可做粥饭,甚为出息”,明宋应星《天工开物·粹精第二·攻麦》亦称“凡大麦则就舂去膜,炊饭而食,为粉者十无一焉”。上引颜师古所说的“麦饭”,应该也包括了大麦饭。因为大麦饭的口感虽好于小麦饭,但相较于稻粟黍,大麦饭还是粗粝的。
小麦和穬在越国不受重视,可能还有以下三个原因:(1)依当时的耕作水平,越国不适合利用冬闲田。由于气候湿暖、海拔不高,越地只能种冬小麦和冬大麦而无法种春小麦和春大麦,这就需要占用冬闲田,因为它们都是秋冬种春夏收。但当时的旱作农业还处于刀耕火种状态,不知施肥,地力仅靠春耕前焚烧砍倒的草木烧下的草木灰维持(砍树、焚烧即所谓的刀耕火种),冬田无闲,春耕前就无留田秸秆和冬枯草木可烧,也就无草木灰可肥田,地力衰退会更快。而且田地冬闲,能冻死大部分的留田病菌、害虫,春耕前的那把火,杀灭病虫害和草籽的威力更大,这些都能有效维持地力和减少春播作物病虫害、草害的发生率,可见在那个时代农田冬闲几乎是必须的,需要占用冬闲田的冬小麦和冬大麦因此并不适合发展。(2)越国无战畜饲料之需。春秋是个争战的世界,各国都在扩军备战,中原以车战为主,接近游牧地带的诸侯国则兴骑兵,均需拉车或骑乘的战马,麦作的很大一部分是作为战畜饲料的。越国多莽林沼泽,缺乏一马平川的大地,无法车战,因此越国最强大的是水军和步兵,无需战畜,而且湿暖的气候也不适合饲养马匹。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确定越国存在着旱作,尤其是句践之前的越国,基本处于山居状态,旱作的比重会更大。这不只是一个粮食的生产和供给问题,而且还涉及越国的信仰和习俗,涉及越国与周边文化的交流。由于文献史料的先天不足,我们期待今后能有更多的考古发现,以便我们可以更全面地认识越国的旱作以及旱作在越国经济、文化中的作用。
(俞为洁,浙江省社会科学院文化研究所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