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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国家与公民宗教
民族国家建构过程中的孔教设想与孔教会实践
“先生所以效力于国民者,以宗教事业为最伟;其所以得谤于天下者,亦以宗教事业为最多。”梁启超对于其师康有为的这个评价引用者众多。因陈独秀等人借助《新青年》将康有为的孔教设想与民国初年的专制复辟挂钩并展开猛烈攻击,故康有为因孔教“得谤于天下”几乎掩盖了他在戊戌变法时期的光芒。然而,何以梁启超认定康有为对于国民贡献至巨者是宗教事业,这一点似乎并没有获得深入的讨论。这固然是由于长期以来我们对于宗教对社会生活的作用的评价错位所致,而康有为创立孔教的实践最终以失败收场,其“效力于国民”难有证据,也是原因之一。
不过,在我看来,对一项政治或文化实践的历史价值的评估,需要一个更长的历史时段的检验。康有为的孔教实践在沉寂了一百多年之后,已经有更多的人在重思,也有一些人在进行实验性的重建。因此,或许要在一段时间之后,我们才能判断梁启超的评价是否属实,而不是像钱穆先生那样只是看到康有为孔教设想中的自相矛盾之处,而轻视其努力的价值。的确,康有为的孔教论有多重意义,本文着重对其宗教与民族国家的关系做一梳理,并试图从“公民宗教”的角度为孔教的未来做一个勾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