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预知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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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 狱中笔记

不知这个故事何时能被世人看到,无论如何,我还是准备先写下来。动笔,才能让我免受无趣的折磨。

这件事还得从七年前说起——你问我为什么是七年前?因为我被判了七年的牢,今年是最后一年,但还剩多久日子,我早就忘得一干二净。

刚入狱的前几年我还是牢记着天数的,毕竟在牢里无事可做,每天看到太阳东升西落,就叨念着一天又过去了。可有天起来,忽然就忘了前头数过的数字,这样一来,我就再也没法判断,自己在牢里多久了。

不好意思,扯远了。我没写过文章,只能把自己的所思所想一五一十地记上来,恐怕是流水账的模样,还烦劳各位读者耐着性子读下去。

七年前,我二十三岁,还是个意气风发的青年,相貌平平、身高平平、家境平平。

“老子就看不惯你这种人,穿个大背心就挤上公交,满身都是汗。”

我在下公交车的时候,拽住同我一起下车汉子的衣领。

他比我强壮许多,不过我丝毫没有畏惧,我有这样做的底气。

“你说什么?!”他果然被我的言语恼怒了,晒得黝黑的脸(对了,忘了说,那时候,我们以被晒黑为潮流。听说现在的人已经不喜欢这样了,说晒太阳有害健康,里头有紫外线,一个个巴不得自己的皮都是什么……防晒霜?好像是这个名字)变得面红耳赤,像丧失理智的野兽,凶猛地朝我扑来。

我娴熟地躲开他的进攻,随后一脚绊倒他。

他重重地摔在地上,吃了一嘴公交车开走时留下的尾气。

他大骂一声,双肩的肌肉绷得结实,一个鲤鱼打挺,可我早就逃之夭夭,一路上还不停喊着粗鄙之语,不断地挑衅他,这实在是令人百感畅快。路人都看向我们,好奇、惊恐。

一切都进展得顺利。

我开怀大笑,上气不接下气地跑入小巷,左拐,直跑,然后停——

仿佛受到我的指引,一盆盆栽坠落到地,砸得稀碎,正落在我跟前。

“啊!对不起!”上面传来女孩的声音。

“没事。”要是正常的我,早就破口大骂起来,不过我已经知道未来会发生什么。我优雅地擦擦汗,向那位少女摆手,“没事。”

我不能在这耽搁,要继续跑起来,否则那条穷追不舍的疯狗会马上追上。再说,不久又能遇到这个女孩,还有她的姐姐。

“喂!在哪?!给老子出来!”

我挑衅地回应了他一句:“老子在这,畜生!”他果然跟了过来,看来还没完全丧失判断。我嘻嘻哈哈地向马路对面跑去。

糟了!我忘了!

一辆横穿而过的桑塔纳直撞上我柔弱的身躯。

“好痛……”我感觉全身一阵虚脱,胃变得暖暖的,好像在大冬天,钻进冰冷被窝时,在腹部捂着个热水袋。

我低头看去,鲜血浸湿了我的短袖(现在好像叫T恤),眼前的一片腥红几乎要把我的眼睛给吞噬。我差点昏厥过去。

这次得意忘形了,重来!

一瞬间,我回到公交车上,五分钟前的一切还是那么祥和。

眼前是白背心家伙,吊儿郎当,令人生厌。

唉,算了,我懒得再和这个臭汗满身的家伙计较,已经来回够多次了。

咳。大家读到这可能会有些摸不着头脑,我简单说明一下,上头写着的,是我一晚做梦的一小部分。公交车是我明天出去要乘坐的,那个穿着背心的大汉,也是我必然会遇见的,我把对他的不满,通通从梦里发泄了出来。

真实世界的我,瘦骨如柴的一个家伙,哪有做这种事的胆量。

有人会觉得我很虚伪,我无所谓,反正写出这些东西,就准备把我经历的一切托盘而出,虚伪?小人?起码我毫无隐瞒地写了出来。

继续说吧。

我有个不为人知的秘密(当然,现在你们都知道了):我可以做一种奇怪的梦。

众所周知,梦是模糊的,我在小时候也做过无数个这样平凡无奇的梦,美梦、噩梦,知道梦的朦胧。

可忽然有一天,我发现,我的梦变得清晰无比,还能操纵它。

我也不记得自己什么时候得到了这份馈赠,总之在不知不觉中,我开始用我的梦,满足我的一些龌龊想法。

平常生活中那些不敢做的事,我可以在自己的世界中肆意妄为,等狂妄过后,我会用自己该有的方式,在梦中预演一遍明天的事情。(我的梦只能做到最多两天后,也算是种任何人都没法体会的可悲吧——在梦中还不能稀里糊涂的过这样糟糕的生活。不过好在,我从未因做这种梦而感到疲惫,否则,我可能早就将自己一了百了了)

就这样,我的好像行走在前后左右都是镜子包裹的世界,一切发生在周围的事物,都被我看过无数遍。

我还在梦中杀过人,抢过劫,做了很多男人渴望的事情,儿时的梦想,成人的欲望……幸而做梦不算犯法,否则我早就是十恶不赦的恶棍了。

对了,人人都喜欢钱,我也期盼着手里塞满蓝绿钞票的感觉,想把脑袋埋进沾满无数细菌的纸币海中。因此我时常在梦中做些偷鸡摸狗的事情,想通过日积月累的偷窃,用不义之财来喂饱自己的钱袋。

不过我从没做过,真的,除了一次——那次稍后再说。

先说说我不做的原因,我好几次在梦中都成功了,事后没被人发现,什么项链啊、手镯啊、钱包啊,通通都被我拿下,可在现实中,我还是没有下手。我的梦只能预知两天,万一第三天我就暴露了呢?

对吧。

我们那时办理偷窃案件,一般两三天后,小偷就被抓入牢里,问题就在这个“三”,谁知道我会不会被发现。

因此我只在梦中发泄一下。

当然,我还有许多赚钱的方法,赛马、彩票,我都一一尝试过,可又不敢太大张旗鼓。

暴富也是罪啊。

该说说那一次了。

那次也没什么大不了的,说来还有些可笑,我做梦时发现若撞上一个女人后,她会不悦地和我争吵,随后一系列的蝴蝶效应,说实话,我也不知道之后的那一个小时里,到底发生了什么。总之一个小盒子就会落到我常去咖啡厅的桌脚,随后,我就能轻而易举地捡走。

这甚至不算是偷吧?

正因为这件事充满了偶然,所以我丝毫没有关心被我捡起的那东西到底是什么,以至那个盒子在衣柜里呆了好些时间,我才想起来。(不小心暴露我不爱洗衣服的事实。这也是没办法的,毕竟冬天的厚大衣,洗一次就觉得寿命会短一回)

也不知过了多久,大概有三个月,我忽然想到那个玩意,便翻箱倒柜找了许久,终于发现了。

里头是枚戒指,上面有颗硕大的钻石,借着阳光看去,到处是灰蒙蒙的一片,感觉就是颗劣质到没品的钻石——当然,这只是我的想法,因为我从未接触过这样高档的东西,或许是为了平复心中的罪恶感,便把这颗镶钻戒指变得一文不值。

后来我才知道,它值十三万,让我锒铛入狱。

它还有个用途,让我的刑期减了半。这是后话了。

总之,我就这样浑浑噩噩地过着日子,偶尔通过梦的预测,贪图一些无伤大雅的小便宜。我这样到底有没有道德,我说不上来,反正这个能力是老天给我的,我也没做出过伤天害理的事情——有,那也只是在梦里。

说句实话,我不知该写些什么了,就跟大家说说我的爱好吧。

我喜欢看推理小说。

很普遍吧?不过在当时,推理小说可是邻国传来的新兴产物。我很久以后才知道,他们把西方的柯南道尔、阿加莎、奎因那帮人的小说称为“侦探小说”;把专注推理的小说称为“本格”(更后来我又知道,有些西方的小说也可以纳入“本格”之列,总之分类嘈杂,我也不关心这些,后面就都用“推理小说”来替代——反正我都喜欢读,它们是什么类别,跟我有很大关系吗?),这大概只有懂日语的人才能理解这个词的含义,好在中文和日语都有汉字,我们也可以将就用用。

不过我还是喜欢用“推理小说”这个词,多么言简意赅。

你跟别人说“本格”,万一对方问“‘本格’是什么意思”,那太尴尬了。

总之,我喜欢推理小说,喜欢推理的过程。

也算为我之后那段自负的表演埋下了伏笔。

说了这么多,就是个简单的自我介绍,我只想告诉大家:我是个普通的人,偶然间获得了这样奇怪的馈赠,导致自己变得有些飘忽所以。

从下一章,我们就正式开始故事吧。我不会再用这种插科打诨的语气来行文,我会尽量让它像一本小说,一个故事。

当然,我得提醒读者们,虽然我热衷推理小说,不过我完全不打算把这个事件描述得像“推理小说”,因为这件事由注定、情感、偶然等各种推理小说中不该有的元素编制而成,揭露的真相可能会让你们大失所望,愕然、甚至愤怒。

这不能怪我,因为这就是事实,是生活,是理性和感性交织的连环杀人事件。

噢!我忘了说自己的名字。

那就不说了。

反正你们查查当年的报纸,一下就知道了。我就是那个站在中间,戴着手铐,身边是个胖警官的瘦子,名字就写在照片底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