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当前关于阶级阶层的一些争议问题
改革开放40年的经验表明,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是我国在现实中要处理好的最重要的关系之一,没有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改革和发展的目标都将难以实现。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阶级阶层矛盾是始终存在的,只不过有时表现为缓和,有时表现为激烈。在我国社会转型时期,快速的发展使几百年的发展过程产生“时空压缩”,也使得不同发展时期的社会矛盾集中凸显,甚至产生“发展起来”以后的时期比“欠发展”时期面对的问题还要多、还要难解决的印象,形成发展起来的“苦恼”和“困惑”。本报告尝试着在学理上解释和分析人们普遍关心的、与阶级阶层结构变迁相关的若干理论和现实问题。
1.怎样理解工人阶级是领导阶级?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下简称《宪法》)总纲第一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宪法》序言中也强调,“社会主义的建设事业必须依靠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8:7~8,5)。从《宪法》这些规定来看,工人阶级是领导阶级,也是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主要依靠者。而在学界的调查研究中,工人在现实阶级阶层结构中的经济社会地位并不高。怎样理解这种理论和现实看起来的不一致呢?其一,工人阶级是领导阶级,这是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来讲的,是说工人阶级代表着工业社会大机器生产阶段的先进生产力。就中国的发展阶段来看,这一点并没有改变,而且随着阶级阶层结构的变化和生产力的发展,工人阶级的构成发生了深刻变化,智力型、专业型、技术型工人的比例大幅度增加。这进一步增强了工人阶级作为先进生产力的代表性。其二,工人阶级是领导阶级,这是工人阶级作为一个整体而言的。在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和当前过剩产能消化的过程中,一部分国企工人下岗、一部分去产能企业工人岗位变动,这是产业结构升级中的正常变动,不应对此进行不切实际的政治解读。其三,工人、农民是“广大人民群众”的主体,改善工人、农民的经济政治社会地位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我国作为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应该把这项任务放在特别重要的位置。正是在这种意义上,十六大修正后的党章规定:中国共产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中国共产党章程》,2016:1)。
2.当前收入差距是在扩大还是在缩小?
根据基尼系数,在改革开放初期我国收入差距曾一度缩小,那主要是由于农民的收入最先通过获得经营的自由而较大幅度提高,但随后随着市场经济的开展,收入差距不断扩大,20世纪90年代中期,基尼系数超过0.4,到2008年达到峰值0.469,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得到扭转,开始缓慢地缩小,这种缩小的趋势持续到2015年,2016年有轻微的反弹。这样一个总的趋势,或者说近若干年收入差距开始缓慢缩小的趋势,无论是用国家统计局调查数据,还是根据学界的调查数据测算,结果是一致的。
但这样一个学界的实证研究结果,却似乎与民众的感受有很大差别。这主要是因为,影响我国居民收入差距的三个主要因素,是城乡差别、区域差别和社会成员个人之间的差别,其中城乡差别的影响最大,大概可以解释整体收入差别的约40%。近若干年来我国整体收入差距的缩小趋势,最重要的就是来自城乡收入差距缩小和农民工收入持续增长的贡献。但这并不意味着社会成员个人之间的差距也在同步缩小。而民众的感受,可能更多地来自富豪榜、明星出场费、巨额贪腐等与普通民众生活水平的比较。另外一个因素是,我们所说的收入差距,还不是整体的贫富差距,也就是说,并不包括财产的差距。直到目前,我国还没有建立起全民的财产登记制度,而学界的一些关于家庭财产的调查,由于很多人难以真实填报,数据质量受到很大影响,因而还难以做出符合信度要求的科学分析。但根据世界各国的研究结果,财产的差距要比收入差距大很多,由于我国还没有开始实施财产税,所以,如果加上财产,估计差距会更大一些。
从国际比较来看,我国目前的收入差距依然过大。进一步缩小收入差距,无论是从促进共同富裕、保障社会公平正义来说,还是从促进大众消费、保障经济长期持续增长来说,都是非常必要的。
3.社会阶层真的“固化”了吗?
“社会阶层固化”,是近来媒体经常提到的一个话题,但这还算不上一个规范的学术概念,只能说是一种描述性概念。它主要是指社会流行性减弱,社会位置变动的难度加大,即产生极而言之的“龙生龙,凤生凤”的社会现象。从这种意义上说,“社会阶层固化”是与“社会流动”相对应的概念。
这个问题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看:一方面,随着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社会阶级阶层结构大调整、大变动的时期过去了,一夜暴富式的“社会流动”机会减少了,社会结构进入转型时期相对稳定的常态;另一方面,社会结构仍在转型变化的过程中,社会流动的频率仍然很高,社会仍然充满活力。
在学术界,“社会流动”是社会学研究的经典议题,在这个领域产生了很多不同的社会地位获得的模型,其主要关注的是,在一个社会中,人们改变社会位置的机制是什么?其基本的假设是,影响人们社会位置的,在传统的社会中主要是家庭背景、户籍、性别、宗教等先赋因素(ascribed factors),而在现代社会中主要应该是教育、业绩、努力程度、机会把握等自致因素(achieved factors)。我国社会学的多数经验研究表明,随着社会的发展,自致因素在人们经济社会地位的获得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所以,所谓“社会阶层固化”的判断,无法在科学意义上得到经验研究的实证基础(杨继绳,2012;顾辉,2015)。
4.我国中等收入群体和中产阶层有多大规模?
国际上关于中等收入群体的界定,还没有一个像国际贫困线那样的统一标准,但已经有30多年的研究历史。笔者等的文章按照三种标准对中国目前中等收入群体的规模进行了测算和估计。一是世界银行等国际组织最常用的标准,即按购买力平价计算,每人每天收入或消费10~100美元(PPP$)。按此标准,我国中等收入群体占全部收入群体的比例2015年约为44%,这也成为一些国际媒体报道中国的中产阶层已经超过5亿人的依据。二是我国国家统计局的探索性标准,以家庭年可支配收入9万~45万元人民币来界定中等收入群体。按此标准,2015年我国中等收入家庭占全部家庭的24.3%,这也是一些媒体报道中国中等收入群体达到3亿多人的依据。三是相对标准,即按照收入中位数的75%~200%来定义中等收入群体。按此标准,我国中等收入群体的比例2015年为38%,但在相对标准下多年来比例变化不大(李培林,2017;李培林、朱迪,2015)。
这三种标准中,世界银行的标准是针对全世界发展中国家的,对我国目前发展阶段来说标准过低,难以被社会认同;国家统计局的探索性标准,比较适合我国,也能够反映我国消费市场的扩大,但存在难以反映收入差距变化的不足;相对标准,优点是便于进行国际比较,更能反映收入差距变化,但也有“中等收入线”随平均收入提高而不断变动的问题。
在国际经济学界,“中等收入群体”与“中产阶层”几乎是同义语。但在国际社会学界,这两个概念还是有较大差别的。“中产阶层”更多的是依据职业来界定,所要反映的是在后工业社会从业人员中“白领”超过“蓝领”的结构性变化。这种基于产业结构的变化,将会在生活消费方式、价值观念等方面带来一系列的变化。
5.我国农民怎样才能普遍富裕起来?
中国的问题说到底还是农民、农业和农村问题,没有农民、农业和农村的现代化,就不可能真正实现国家和社会的现代化。我国农民人数众多,绝大多数是小农,每个农户的平均耕地面积只有约0.5公顷,相当于欧洲农户平均耕地面积的1/80~1/60,单靠农耕收入微薄,增收很难(黄树仁,2002:171)。从东南亚一些农地缺乏的国家和地区的现代化经验看,农业普遍像西方国家那样实行规模化经营很难做到(孟德拉斯,1984/2005:156)。而目前“80后”农村青年已经很少务农,务农农民过早出现老龄化,很难再转移成非农劳动力。农产品价格也已经多数高于国际市场价格,靠政府补贴财政压力很大,难以为继。怎样让广大农民普遍富裕起来,进入中等收入群体,是我国面对的最大难题。实行新型城镇化,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扩大农户的多样性经营,不断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和农民的兼业收入,可能是唯一的选择。
在未来的发展中,农民的总人数将会持续减少,但农业劳动者将会长期存在,但农民作为一个阶级,在现代化的过程中将会逐步消退。
6.现阶段的贫富矛盾、劳资矛盾、干群矛盾是一种什么样的矛盾?
我国现阶段社会阶层之间的矛盾,比较突出地表现在贫富矛盾、劳资矛盾、干群矛盾这三大矛盾。在贫富矛盾方面,收入和财富差距的扩大,强化了阶级阶层利益格局的分化势头。这方面的矛盾在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也不断积累,并通过企业改制、征地拆迁、失业下岗等各种社会事件凸显出来,个别暴富者的狂妄言论、炫富行为和恶劣表现,极易激起公愤。世界各国的经验都表明,贫富悬殊和两极分化,必然导致社会的分裂和动荡,从而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和秩序,最终对经济增长也会产生负面影响。在劳资关系方面,多数私营业主是能够遵守法律、接受社会主义制度和道德观念约束的,但也有一些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的业主,非法延长工人的工时,克扣工资,忽视劳动安全,甚至侮辱人格,使局部劳资关系比较紧张。随着劳动力供求关系的变化和劳动者维权意识的增强,如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型和谐劳动关系,需要认真研究。在干群关系方面,总体上是好的或比较好的,但在有些地方和有些部门,干群关系疏远了,甚至比较紧张,有的还引起冲突。在一些干部选拔使用上的“买官卖官”现象,一些干部官僚主义、形式主义、虚报浮夸和说大话、空话、假话现象,特别是少数干部以权谋私、贪污腐败现象,影响了干群关系,加剧了干群矛盾,在一些地方引起群众强烈不满。
但总的来说,这些社会矛盾绝大多数属于人民内部矛盾,即便是一些矛盾演化成对抗性矛盾,也不属于“阶级矛盾”,要依法依规治理,不能简单地用“阶级斗争”的办法处理。在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都要全面贯彻依法治国,推进国家和社会治理体系的现代化,但也绝不能放弃人民民主专政。
7.农民工的大规模流动为何没有引起社会震荡?
农民工在我国是一个非常独特的现象,在世界现代化的历史上,还从来没有如此大规模的人群(数以亿计)在短时期内从农业向工业、从乡村向城市流动。农民工与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大规模基础设施建设、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和“世界工厂”形成都是紧密相连的。
在西方发达国家的现代化过程中,为了解决劳动力缺乏问题,引入欠发达国家的移民,曾是普遍的做法,但大量的外来移民,由于生活水平、生活方式、宗教信仰、民族文化习俗、价值观念等方面的差异,也带来很多社会问题,诸如社会融入难、民族宗教冲突多、犯罪率升高、排外情绪高涨、恐怖袭击威胁社会安全等。所以,中国出现的所谓“民工潮”,从一开始就受到各种质疑和担忧,一些西方学者认为中国大规模的民工流动会对社会安全、社会稳定形成“颠覆性”力量,国内也有学者提出“历代王朝都毁于流民之手”。但出人意料的是,我国大规模的农民工流动,虽然也存在生活条件和待遇较差、社会保障欠缺、欠薪问题曾经比较严重、社会排斥和社会歧视普遍存在等问题,但在几十年的过程中,还几乎从未发生过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
相关的研究表明,与城市工人相比,农民工的收入和经济社会地位相对较低,但农民工却意外地具有比较积极的社会态度。农民工的社会安全感、总体社会公平感、对地方政府的满意度都高于城市工人。中国的农民工之所以持积极的社会态度,其背后的一个原因在于农民工在流动中收入和生活水平得到极大提高,他们更倾向于把自己过去艰难的农民生活作为比较的参照体系。他们不是与社会横向利益做比较,而是与自身的纵向利益做比较(李培林、田丰,2011)。
另一个原因是,农民工以他们的辛勤劳动和社会贡献赢得了社会舆论的支持和赞誉,并通过社会传统的关系网络不断融入城市社会,政府也建立了一系列的制度来保护农民工的权益,支持农民工转化为市民。整个社会对农民工的包容性不断增强,并形成了农民工作为国家建设的“脊梁”的形象。这是一个非常值得总结的成功的社会融合案例。
8.为什么当前很多民生问题表现为教育、医疗、环境等公共产品供给问题?
我国当前的阶级阶层矛盾,绝大多数是涉及物质利益的矛盾,这些物质利益的矛盾,又绝大多数表现为民生问题。而民生问题,在改革开放以来几十年发展过程中,在不同的阶段表现形式也有很大不同。在改革开放初期,民生问题主要表现为商品短缺问题,但随着人民物质文化需求层次的提高,随着商品领域从卖方市场到买方市场的变化,现在的民生问题更突出地表现为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供给不足或供给体制不完善的问题。如在教育、就业、医疗、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方面,产生了一些诸如因学校收费过高、劳动权益受损、医患关系恶化、企业职工退休金过低、空气和饮用水污染严重等问题。
这类民生问题,在任何社会、任何发展阶段,都会存在,都会有其不同的表现形式。但我国当前收入和财富差距较大,社会不公现象还普遍存在,人们的发展需求快速提升,公共产品的供给还不健全、不均衡,所以这类民生问题的突发事件,在新媒体快速传播、社会舆论快速形成的条件下,有时也会与阶级阶层矛盾以及部分公务人员的官僚主义行为纠合在一起,并引发对政府和社会的强烈不满。这是需要给予高度关注、认真面对的一种发展趋势和社会问题。
9.什么是新集群行为或非直接利益冲突?
集群行为通常是指自发的、不受正常社会规范制约的众人的短暂狂热行为,这种行为往往具有很大的社会破坏性,并且易产生越轨行为和犯罪行为(张书维、王二平、周浩,2012,)。集群行为也有可能发展成有组织、有目的的持续抗争,从而演变成社会运动。传统的集群行为,往往涉及物质利益关系,在表面的无目的、无取向的背后和深层,是直接利益关系的驱使。例如我国近年来也频频发生“邻避运动”(NIMBY,Not In My Back Yard)(何艳玲,2006),殡仪馆、垃圾处理站、PX项目、核电站等建设,往往会遭到当地民众的抵制和抗争。
所谓“新集群行为”,是现代社会兴起的一种基于价值认同的非直接利益的社会冲突,如在民权、环境保护、女权、同性恋、反战等方面形成的集群行为。参加这类集群行为的人群,可能来自不同的社会阶层,也有不同的利益诉求,他们的集群行为更多地不是为了自身的直接利益,而是基于某种价值取向。在西方社会,这些行为往往被认为是不同于传统“工人运动”的“新社会运动”。而在我国,这些“非直接利益冲突”,往往容易以“新集群行为”的形式爆发出来。这是我们在现代化过程中需要处理好的一种新型社会矛盾。
10.为什么说要警惕权贵主义和民粹主义?
一个大变革的时期,也是各种社会思潮风起云涌、各种社会趋向展露锋芒的时期,在这样的时期,防止极端主义走向非常重要,也是我们面对的非常现实的问题。从现阶段的情况看,主要应该防止两种可能的极端主义走向。一种是权贵主义,即在权钱交易之下,资本和权力结合,掠夺社会财富,如以“产权改革”为名鲸吞公共财富、以“土地批租”的形式完成个人原始积累、以幕后交易掠夺广大股民。几百名部级领导的被查处、一些数以亿计的巨额贪腐案件,足以使权贵主义触目惊心。另一种是民粹主义,即以反对权贵、维护大众权益为旗号,制造蔑视权威、拒绝变革、不信任政府和仇富、仇官、仇专家、仇名流的社会氛围,通过主张不切实际的福利要求迎合民众,以民权代言人自居绑架民意,甚至要把改革拉回“文化大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