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阶级阶层变动(1978~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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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改革开放以来产业工人的变动特点

肇始于1978年的改革开放不仅仅是一场经济体制改革,更是一场轰轰烈烈的社会转型和社会变革。在社会转型和社会变革的过程中,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国有企业的改制,一部分产业工人的就业在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遭受巨大冲击(沈原,2006;冯仕政,2006)。与此同时,工业化和城镇化吸引了大量农村富余劳动力来到城镇地区,在制造业、建筑业等第二产业内就业,成为被称为“新产业工人”的农民工。可以说,在短短的不到40年里,产业工人在规模、结构等方面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一)产业工人规模变化的三个阶段

改革开放之后,劳动力人口数量持续增长,从1978年的4亿人增加到2015年的7.7亿人,产业工人数量和其占劳动力人口的比例在这期间经历过几次比较大的波动。

第一个阶段是1978~1991年。20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大潮激发了中国的经济活力,国家在城镇地区扩大了企业的自主经营权范围,并允许小规模私营企业发展。在确保完成国家纳税额和上缴利润之后,国家允许国营企业管理者和工人直接分配获利超额部分,同时鼓励小规模私营企业的发展。在农村地区,乡镇企业异军突起,离土不离乡、进厂不进城等就业模式使相当部分的农村劳动力就地转化为产业工人。20世纪80年代末期,中国产业工人的数量超过1.2亿人,占劳动力人口的比例也超过了22%。但由于缺乏完整的改革框架,政策摇摆不定,80年代末期,中国经济整体滑入低谷,产业工人数量虽有增长,但其占劳动力人口的比例却出现了停滞和下滑,并一直持续到1992年(见图1)。

第二个阶段是1992~2003年。1992年邓小平视察南方之后,中国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方向,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外向型经济的发展,带来了国营企业改革和私营企业发展的高潮,产业工人数量持续增加,到1999年达到1.66亿人,占劳动力人口的比例也一度超过23.7%。这一时期产业工人数量的变化是双向的,一方面是20世纪90年代末期国有企业改革和产业工人大规模下岗,另一方面是农村劳动力大量涌入城镇成为“新产业工人”(陈映芳,2005)。前者主要影响城镇职工,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数据,城镇产业工人数量从1993年的7779万人持续下降到2003年的4446万人,占在岗职工的比例从52.39%下降到42.38%,整整下降了10.01个百分点。

图1 改革开放以来就业人口变动趋势

第三个阶段是2003年至今。进入21世纪,特别是中国加入WTO以后,产业工人的队伍伴随着中国融入世界经济体系的步伐和私营经济的发展而快速增长。2012年,产业工人规模超过2.3亿人,其中,城镇在岗职工中产业工人大约有8600万人,其他大部分都是农村户籍的产业工人。同时,受到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各种生产要素价格上涨和农村外出务工劳动力数量增长停滞的负面影响,加之中国政府大力推动产业结构升级转型,2013年之后产业工人数量和占比均出现一定程度的下滑(见图2)。这种下滑与20世纪80年代末期和90年代末期产业工人波动有明显不同:一方面,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到工业化中后期之后,以往依赖劳动密集型产业和外向型产业的发展路径陷入困境,必须通过产业升级转型的方式跳出中等收入陷阱,由此导致产业工人数量减少;另一方面,80年代末期和90年代末期产业工人数量减少都在中国社会中造成了大规模的就业难和失业问题,而此次产业工人规模缩小与就业难和失业之间的联系不大,暂时没有产生大规模负面社会影响的迹象。

图2 改革开放以来在岗职工总人数变动趋势

(二)产业工人的结构性变化

改革开放之初,由于户籍制度和人事管理制度的隔阂,绝大部分产业工人都集中在公有制企业,也就是国营企业和集体企业中。实际上,这一情况在整个20世纪80年代并没有得到整体性的改善,相对单一的经济结构和单位制管理模式、国家对农村人口进城务工的严格限制,阻碍了农村劳动力转化为产业工人(王小章,2009)。进入20世纪90年代之后,产业工人队伍在其就业单位的所有制结构、城乡户籍结构、行业结构方面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从产业工人就业单位的所有制结构来看,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在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成分并存的格局下,私营经济快速发展。尤其是在20世纪90年代末国营企业改革之后,大量国营企业和集体企业的产业工人下岗,私有制经济成分中就业的产业工人数量和比例都远远超过了公有制企业的产业工人(李培林、张翼,2003)。私有制经济单位灵活的用工制度也让大量农村富余劳动力能够转移到城镇企业中成为产业工人,继而改变了产业工人的城乡户籍结构。

尽管在20世纪90年代之后,中央政府大力推行户籍制度改革,仍然有数量巨大的农村户籍人口在城镇企业就业,其中一部分在第二产业就业。在东南沿海地区的劳动力密集型制造业发展过程中,价格低廉、吃苦耐劳的农村户籍劳动力成了中国外向型经济发展最大的比较优势,也是推动中国经济高速增长的重要动力之一。从国家统计局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数据推算,产业工人队伍中,城镇户籍职工数量远远低于农村户籍职工数量,前者占36.7%,后者占63.3%。应当说,产业工人在城乡户籍结构上已经出现了颠覆性的变化,农民工(农村户籍产业工人)成为产业工人中的主要组成部分。

图3 2003~2015年制造业和建筑业在岗职工变动趋势

从行业结构来看,无论是西方国家工业化历程,还是中国自身发展经验,工业企业都是产业工人集中就业的主要类型,也就是说,制造业中的产业工人通常都会占据绝对优势。但最近十年,随着中国大规模、高速度的城镇化进程,特别是房价高企带来的潜在影响,建筑业中的产业工人数量增长极快。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分行业在岗职工数据计算,2003年,建筑业的产业工人数量仅为制造业产业工人数量的26.7%,2015年,建筑业的产业工人数量快速增加到制造业产业工人数量的48.5%(见图3)。应当说,建筑业产业工人数量和比例较高的情况,只有在中国类似的快速城镇化和大规模基础设施建设的推动下才可能出现,这也反映出当前中国产业工人队伍隐藏着一些与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不相适应的问题。

总体上讲,中国产业工人队伍在改革开放之后,伴随着经济转轨和社会转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在工业化和城镇化的进程中产生了一系列的结构性变化,这些变化也势必会影响到他们的经济收入、社会地位和社会态度。

(三)产业工人的社会性变化

对产业工人而言,另一个不可忽略的变化是社会学家们最关注的社会性变化,这种社会性变化又可以分成两个方面:关系性变化和身份性变化。

所谓的关系性变化,指的是经济体制改革之后国有企业逐步向市场经济主体转变,企业与工人之间的关系从单位所属关系向市场性契约关系转变,工人事实上不再是企业的“主人翁”,而是企业的雇员。

所谓身份性变化,指的是通过改革结束了国有企业用工的终身制,也结束了国有企业的终身保障制。在原有单位制体制下,工人一旦进入企业,就成为正式职工,企业不仅要负责工人的终身就业,还要承担工人消费和生活的方方面面,包括生老病死的无限责任(路风,1989)。市场性契约关系中,企业对工人所承担的责任是按照契约约定的市场价格,其分配也是按照企业经营状况与职工之间商定的契约,并依据法律规定来执行(常凯、邱婕,2011)。从单位所属关系向市场性契约关系的转变,打破了计划经济时代产业工人终身制的就业预期和潜在的社会福利无限责任,实现了就业关系的市场化(乔健,2007)。

在计划经济时代,企业作为承担生产、社会管理、资源分配功能的多功能总体性组织,工人是按照所属身份纳入企业组织中的个体。产业工人的工人身份与企业组织是直接联系在一起的,个人的经济收入、社会地位、职业声望等社会评价标准都和工人身份、企业组织紧密相关。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按照身份来划分社会阶层的方式被劳动力在市场中所处的位置以及相应的劳动关系所取代,而产业工人这一身份性标识也随着大量农村户籍劳动力人口加入产业工人队伍而发生了深刻变化(吴清军,2008)。

综上所述,产业工人的社会性变化是在体制转轨和结构转型过程中,在不同的利益分配格局下,国家、企业和产业工人之间各种经济资源和社会关系的重组(刘世定,1999)。在重组的过程中,计划经济时代国有企业产业工人的优势经济地位有所弱化,依托市场性契约的劳动关系成为基础的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