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提防愿意当儿子的人
第三节(下):馈金珠李肃说吕布
董卓欲行废立大事,丁建阳拍案而起说不,面对强横,这等铮铮铁骨,令人钦敬。丁原实力雄厚,一是他的队伍兵强马壮,粮秣充足;二是他的主簿吕布,武艺超群,万夫莫敌。正史这样写的:“吕布字奉先,五原郡九原人也。以骁武给并州。刺史丁原为骑都尉,屯河内,以布为主簿,大见亲待。”看来,“义子”说,是《三国演义》的演义了。
此人果如正史评价所言,“轻狡反复,唯利是视”,眼皮都不眨一下,就拎着老主子的脑袋,前来报到上班,脸皮都不红一下,成为新主子的干儿,跨上赤兔驰骋。转换门庭之快,卖主求荣之贱,叛变出卖之易,举刀下手之狠,吕布一出场,就演义出来这场杀父拜父的丑剧,让全洛阳的人都看傻了。
按照董卓的性格,当然是不可能饶了向他叫板的丁原,而“为人粗略”的丁原,也自是咽不下这口气,两强相遇硬碰硬,只有兵戎相见一道了。“次日,人报丁原引军城外搦战。卓怒,引军同李儒出迎。两阵对圆,只见吕布顶束发金冠,披百花战袍,擐唐猊铠甲,系狮蛮宝带,纵马挺戟,随丁建阳出到阵前。”在京剧舞台上,三国人物,扮相最为俊美者,莫过吕布。《凤仪亭》一出戏中,吕布在相府私会貂蝉,他又从叛徒犹大,化为爱情至上主义者,令人莫衷一是。吕布在历史中是一个被否定的人物,然而在文学中,在读者头脑中,却又并不完全被否定,这也许是人物复杂性格的多面性吧?吕布在《三国演义》里,是一个被塑造得十分成功的人物形象。极写他的勇,他的貌,他的情,他的无谋,他的多变,他认贼作父的无耻。然而在千古读者的心目中,他的飒爽英姿,却是最深刻,也是最突出的印象,这种读者的再创作,往往不是作者所能预计的。在所有吕布戏中,那白铠白袍的极帅小生一出场,观众无不喝彩叫好。
这一仗,由“吕布飞马直杀过来”起始,而以“董卓慌走,建阳率军掩杀。卓兵大败,退三十余里下寨”告终。
吃了败仗的董卓,终于明白,丁原好对付,吕布很难缠。不过,在他的字典中,这世界上没有不吃腥的猫,因而他也不相信吕布会忠胆赤心地保护丁原。于是,小虫子李肃出现了,他说他是吕布的朋友,他了解一点此人的秉性,只要主公肯出血,我有办法劝他归降:“某闻主公有名马一匹,号曰‘赤兔’,日行千里。须得此马,再用金珠,以利结其心。”哪有军人不爱马者,何况这样一匹名马?说到这里,董卓不免犹豫。他的女婿李儒,人很坏,心很毒,有谋术,善机变,见他踌躇不定,连忙上前进言:“主公欲取天下,何惜一马。”
于是便有了赍礼攻心之举。劝降,无非诱之以利,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诉之以义,而利、情、理、义,自然可以作各式各样的变通,也可以作灵活理解的运用。但成功与否,常常不取决于说客的嘴巴多么厉害,而是在于你的投入能不能打动对方。李肃的高明不在言辞,恰恰是吃透了吕布此人见利忘义这一点。这四个字概括世间一切丑类的本性。奸诈的李肃,深知吕布浅薄,用不着绕圈子,一是金钱攻势(金珠玉带),二是物质诱惑(赤兔马),三是封官许愿(虎贲中郎将),四是挑拨离间(叛丁归董)。休看吕布有一身真功夫,却长了一个猪脑袋。其实,那赤兔马牵到吕布跟前,丁建阳就命悬一线了。“是夜二更时分,布提刀径入丁原帐中。原正秉烛观书,见布至,曰,‘吾儿来有何事故?’布曰,‘吾堂堂丈夫,安肯为汝子乎?’原曰,‘奉先,何故心变?’布向前,一刀砍下丁原首级。”次日,“卓大喜,置酒相待,卓先下拜曰:‘卓今得将军,如旱苗之得甘雨也。’布纳卓坐而拜之曰:‘公若不弃,布请拜为义父。’”
杀了一个义父丁原,次日,又认了一个义父董卓。
动不动愿意给人当儿子的人,大都不是好货。以此类推,凡甘心服低,俯首帖耳,做乖巧谦逊状者,多半不怀好意。狼子野心,难以叵测,阁下你还真得小心提防才是。
看起来,凶巴巴的董卓,长的也是一猪脑袋,其智商也比吕布高不到哪里去。他怎么不想一想,吕布砍其第一个义父,就好比切西瓜,刀起瓜落,人头落地,焉知他日,这个义子会不会砍其第二个义父,也如法炮制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