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西方理论与中国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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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国资委”)是目前代表国务院(即中央政府)监督国有企业特设的机构,成立于2003年。同年5月27日,《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公布施行,其明确了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基本框架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基本制度,即“国家所有,中央政府和地方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将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到2004年6月,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全部组建。

国资委分为中央国资委和地方国资委。顾名思义,中央国资委主要负责监督管理中央企业的国有资产,而地方国资委主要针对地方国有企业的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

中央国资委的主要职责是:(1)根据国务院授权,依照《公司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行监督,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的战略性调整。(2)代表国家向部分大型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3)通过法定程序对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4)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拟订考核标准;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权益。(5)起草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有关规章制度;依法对地方国有资产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6)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地方国资委的主要职责基本上与中央国资委相似。以北京市国资委为例,其主要职责是:(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制定有关政策、规定。(2)根据市政府授权,依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市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和市政府授权的实行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依法对区县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3)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体系,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4)指导推进本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5)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6)按照有关规定,代表市政府向所监管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7)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本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8)指导、督促所监管企业及实行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配合有关部门协调所监管企业及实行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做好安全工作,从出资人的角度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9)负责所监管企业及实行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人才工作的宏观管理和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和组织协调所监管企业及实行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10)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除了对国有资产履行出资人的身份外,国资委自成立以来还一直将国有股东涉及上市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工作作为监管重点,并为此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良好的市场和社会效应。一是2007年国资委发布了《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要求国有股东在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时,应当公开披露转让信息,公开征集受让方,防止暗箱操作。二是2008年国资委会同监察部、证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在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定向增发等相关业务中加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委和国有参与单位信息管理的意见》,明确要求国有股东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运作事项中,采取切实措施加强信息管理、严禁内幕交易。三是2009年国资委专门发布了《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国有股东行为的若干意见》,要求国有股东做维护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表率,切实强化信息披露责任,其中特别要求对于因自身行为可能引起上市公司证券及其衍生产品价格异动的重要信息,国有股东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上市公司进行披露;在相关信息披露前,严禁国有股东相关人员以内部讲话、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形式违规披露。四是在国有股东与上市公司进行资产重组等重大事项的管理上,建立了“先停牌,后沟通”的机制,以防止在沟通、审核阶段,出现泄密和内幕交易等问题。五是会同证监会建立了对上市公司国有股东相关人员及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高管的联合培训机制,加大了对相关制度的宣传贯彻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