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应用文写作(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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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规章制度

第一节 规章制度的概念和特点

一、规章制度的概念

规章制度是国家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在一定范围内为规范人们的行为而制定的一种具有特定约束力和权威性的应用文体。规章制度是一个总的称呼,日常所见的各种制度、公约、章程、条例、规定、规则、细则、守则、办法、标准、须知等均属于规章制度。规章制度的应用范围极为广泛,任何单位、部门、社会团体为加强管理、保证工作、学习、生活正常有序地进行都可以根据各自具体的实际需要,制定若干规章制度,要求有关人员共同遵守、严格执行。按照宪法和有关法规文件规定,制定各种制度规章的权限如下。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宪法或法律。

(2)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

(3)国务院各部委制定行政规章。

(4)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制定地方性法规。

(5)县以上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可制定规章。

(6)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可根据本部门的权限制定某些规定,一般称为规章制度。

二、规章制度的特点

(一)权威性

规章制度不论是党和国家制定的、职能部门制定的,还是群众议定的,一旦通过并正式实施,都具有权威性,都是权利意志和群体意志的表现,就要求人们必须遵守和执行。如果有谁拒不执行,就要视其情节轻重,给予一定的处分或处罚。

(二)系统性

从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看,可分为原始性和派生性的形式类别,所以,任何规章制度都不是孤立的,它必然要处在各个层次的规章制度系统之中。在制定一项规章制度的时候,也已有大量的规章制度存在,还可能同时有许多规章制度正在制定,这就是制定规章制度面临的规章制度体系。因此,必须对正在制定的规章制度所处的地位作系统分析,使该规章制度和其上下左右的相应制度相互衔接、相互协调,这项规章制度才可能是正确而有效的。另外,系统性也指每个规章制度自身的内容具有严密性要求,包括用语的准确严谨,都不可随意地制作和表达,否则将会给管理的事务带来众多的负面效应。

(三)规范性

规章制度在写作内容上要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令,要符合国家国情和社会制度性质,不得与之相抵触或相背离;在写作上要有严格的规范程式要求,如执行范围、执行条款、执行标准、执行要求和行文语言等要尽可能考虑得周到、齐全、便于规章制度实施执行。

(四)约束性

订立规章制度的目的就在于约束,使法人实体和个人的言行举止、工作职责、纪律秩序正常化、统一化、有序化,提高单位或部门的管理效力。所以,任何规章制度,只要正式实施,就对一定范围内人们的行为、道德具有约束力。人们必须照章办事,如果有谁肆意违反,就将受到一定的处分、处罚或舆论谴责,无怪乎有人说,规章制度是所有人的上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