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以诺与大猩猩
以诺·埃莫瑞借了房东太太的雨伞,他站在药房门口想要撑开伞时,发现这把伞就和房东太太一样上了年纪。等好不容易把伞撑开,他重新戴上墨镜,再次冲进瓢泼大雨里。
这把雨伞房东太太十五年前就不用了(这是她肯借给他的唯一理由),雨水一浇到伞上面,伞便嘎吱一声关拢,戳到他的后颈。他顶着伞跑了几步,跑到另一家商店门口,放下伞来。为了再次撑开,他不得不把伞尖支在地上,用脚狠狠踹开。接着他跑回雨里,手撑住伞骨,不让伞合起来,雕着猎狐犬的伞柄不时戳在他的肚子上。他又这样走了四分之一个街区,后半截丝绸伞面还盖在伞骨上,雨水没来得及浇进衣领。然后他躲进电影院入口处的大棚底下。那是一个星期六,售票处前熙熙攘攘地排着一队小孩。
以诺不太喜欢小孩,但是小孩好像很喜欢打量他。队伍里的孩子纷纷转过身来,二三十双眼睛好奇地瞅着他。雨伞卡在难看的位置,一半在上,一半在下,上面的一半也快要落下来了,把更多的雨水溅到他的领子底下。伞面掉下来的时候,孩子们哈哈大笑着蹿上蹿下。以诺瞪了他们一眼,转过身去,压了压墨镜。他发现自己正对着一张真人大小、四色印刷的大猩猩海报。大猩猩的头顶写着一排红色字母,“贡伽!伟大的森林之王,巨星!亲临现场!”大猩猩的膝盖那儿还有更多的字,“今天中午十二点,贡伽现身剧院与您面对面!前十位勇敢的观众可以免费上台与他握手!”
就在厄运抽回腿作势踢他的瞬间,以诺总是在想其他的事。四岁的时候,父亲从监狱里给他带回一个铁皮盒子。盒子是橙色的,上面有花生糖图案,外面写着一行绿色的字母,“坚果惊喜!”以诺打开盒子时,蹦出来一圈弹簧,敲掉了他两颗门牙。他的一生中充满这样的事情,他仿佛应该对危险时刻更加警惕才行。他站在那儿,仔细地把海报看了两遍。在他看来,是上帝指引他去羞辱那只成功的猩猩。
他转身问近旁的小孩现在几点了。小孩说十二点十分,贡伽已经迟到了十分钟。另一个小孩说可能是因为下雨的缘故。还有一个说,不是因为下雨,贡伽的负责人正坐飞机从好莱坞过来。以诺咬了咬牙。第一个小孩说如果他想和大明星握手,他得像其他人一样排队,等着轮到自己才行。以诺排进队伍。一个小孩问他多大。另外一个小孩发现他的牙齿很好笑。他尽量无视他们,开始收拢起雨伞。
过了一会儿,一辆黑色卡车开过街角,慢慢地在大雨滂沱的马路上出现。以诺把雨伞夹在胳膊底下,透过墨镜眯眼看着。卡车靠近的时候,里面的留声机播放着《嗒啦啦蹦蹦蹦》,但是音乐几乎被雨声淹没。卡车外面有一幅巨大的金发美女画像,除了大猩猩外,还张贴着其他海报。
卡车停在电影院跟前时,孩子们的队伍排得规规矩矩。卡车后门弄得像警车,装着格栅,但是猩猩不在里面。两个穿着雨衣的男人钻出车厢,骂骂咧咧地绕到后面,打开门。其中一个人把头伸进去说,“来吧,打起精神来好吗?”另一个人冲孩子们竖着拇指说,“后退点,后退点好吗?”
卡车里的录音机播放着,“大家好,贡伽在此。咆哮的贡伽,巨星!大家来点儿热烈的掌声!”声音在雨水里几乎就是咕哝。
等在卡车门边的男人又把头伸了进去。“你能出来了吗?”他说。
车厢里有轻微的拍打声。过了片刻,从里面伸出来一只毛茸茸的黑色手臂,刚好淋到了雨水,又缩了回去。
“该死的。”大棚底下的男人说;他脱下雨衣,扔给站在门边的男人,那人又把雨衣扔进车里。过了两三分钟,大猩猩出现在门边,雨衣的纽扣一直扣到下巴,衣领竖着。他的脖子周围绕着铁链;一个男人抓着铁链,把他拉下来,两个人一起跳到大棚底下。一个慈眉善目的女人坐在玻璃售票处里,准备好了免费通行证,交给前十位胆子够大,敢上前去和大猩猩握手的小孩。
大猩猩完全无视小孩,跟着男人走到入口的另一头,那儿搭着一个离地一尺高的站台。他踩了上去,转过身来冲着小孩咆哮。他的咆哮声并不响亮,却充满恶意,像是发自于黑暗的内心。以诺吓坏了,要不是他被小孩围着,早就撒腿跑了。
“谁先上?”男人说,“来吧来吧。谁先上?第一份免费通行证给第一个上来的小孩。”
那群孩子一动不动。男人扫了他们一眼。“你们这些小孩怎么回事?”他厉声说,“你们胆子那么小吗?我用铁链拴着他,他不会伤到你们的。”他拉紧铁链,发出刺耳的声响,向他们说明一切尽在掌握。
过了一分钟,一个小女孩从人群里站了出来。她有一头刨花似的长卷发,一张三角形的尖脸。她走到离开猩猩四尺远的地方。
“好啦好啦,”男人把铁链拉得嘎嘎响,“打起精神来。”
猩猩伸出手来,飞快地和她握了握。这会儿又走出来一个小女孩和两个男孩。队伍重新排了起来,并且开始挪动。
大猩猩一直伸着手,转头无聊地看了一眼外面的雨。以诺已经不再害怕,正疯狂地想着用来羞辱他的脏话。通常他才思泉涌,但是此刻头脑一片空白。他的大脑两边空空如也,连每天说的粗话都想不起来。
现在他前面只有两个小孩。第一个握完手闪到了一边。以诺的心脏怦怦直跳。前面的小孩也握完让开了,剩下他和大猩猩面对面,大猩猩机械地握住他的手。
这是以诺来到这个城市以后,向他伸来的第一只手。这只手既温暖又柔软。
一瞬间他只能站在那儿牢牢地握着。接着他磕磕巴巴地说,“我叫以诺·埃莫瑞,”他咕哝着,“我在罗德米尔男子圣经学校念过书,在市动物园工作。我见过你的两张照片。我只有十八岁,但是我为政府工作。我爸爸让我来……”他的声音哑了。
大明星略略俯过身来,眼睛里闪过一丝变化:赛璐珞镜片后面凑过来一双丑陋的人眼,眯瞅着以诺。“你去死吧。”猩猩戏服里冒出一个确凿的声音,低沉但是清晰,手也猛然抽走了。
以诺感受到猛烈而痛苦的羞耻,他晕头转向绕了三圈,才搞清楚方向。接着他飞快地冲进雨里。
以诺不禁感到将有什么事情要发生。在以诺看来,希望的意义是由两份怀疑和一份欲望组成。接下来的一整天里,这个念头都折磨着他。他只模糊地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但他不是一个没有抱负的男孩:他希望有所成就。他希望完善自我,希望有一天能看到人们排队和他握手。
整个下午他都在房间里坐立不安地团团转,咬着指甲,撕扯着房东太太那把雨伞上剩下的丝绸伞面。终于他把伞面整个扯了下来,弄折了伞骨。只剩下一根黑色的棍子,一头是锐利的金属尖,另一头是狗脑袋,像是一种过时的专用拷问工具。以诺在房间里走来走去,把棍子夹在胳膊底下,意识到这样走在路上非常醒目。
晚上七点,他穿上外套,拿着棍子,去两个街区外的小餐馆吃饭。他感觉自己是去讨回一些尊严,却又非常紧张,担心尊严得靠抢夺才能要回来。
不填饱肚子什么都做不了。餐馆名叫巴黎小厨;只有一条六英尺宽的通道在一家擦鞋店和一家干洗店中间。他悄悄走进去,爬上角落里的高脚凳,说他想要一碗干豌豆汤和一杯巧克力麦芽奶昔。
女服务员高高的个子,戴着一副黄色的大牙箍,同样颜色的头发拢在黑色的发网里。一只手始终叉在胯上;她替其他人点完单。尽管以诺每晚都来,她却从没喜欢过他。
她还没有替以诺点单,便开始煎培根;这儿只有一个客人,他吃完了饭,在读报纸;所以培根是做给她自己吃的。以诺越过柜台,用棍子戳了戳女服务员的屁股。“听着,”他说,“我要走了。我赶时间。”
“那就走啊。”她说。她动了动下巴,专心致志地盯着煎锅。
“给我一片那边的蛋糕就行,”他指着圆玻璃台面上半块粉色黄色相间的蛋糕,“我有事要忙。我要走了。就放在他边上吧。”他示意那边看报的客人。他越过几个凳子,开始阅读那人手上的报纸对着外面的一边。
男人放下报纸看看他。以诺笑了笑。男人又举起报纸。“能不能把你不看的报纸借给我看看?”以诺问。男人又放下报纸瞅着他,眼睛浑浊坚定。他飞快地翻了翻报纸,把连环漫画抽出来递给以诺。这是以诺最喜欢的。他每晚都例行公事地读。他吃着女服务员从柜台上为他切下来的蛋糕,一边看漫画,感觉自己充满了仁慈、勇气和力量。
他看完一面,翻过来细看另一面上满满的电影广告。他目光停都不停地掠过三个广告栏,接着扫到了贡伽的广告,伟大的森林之王。广告罗列了贡伽巡演的所有剧场,还有每个剧场的时间。三十分钟后他将出现在五十七大街的胜利剧场,这是他在这座城市的最后一次露面。
要是有人在旁边看着以诺,会发现他脸上清晰的表情变化。起初还喜滋滋地读着连环漫画,现在却完全变了:他看起来很震惊。
女服务员正好转身看他走没走。“你怎么了?”她说,“是不是吞了颗果核?”
“我知道我想要什么。”以诺咕哝着。
“我也知道。”她沉着脸说。
以诺拿起棍子,把零钱放在柜台上。“我要走了。”
“别让我留你。”她说。
“你可能再也见不到我了,”他说,“——这样的我。”
“反正随便怎样都和我没关系。”她说。
以诺走了。这是一个愉快潮湿的夜晚。人行道上的水泥砖闪闪发亮,商店橱窗里满是鲜艳的便宜货。他拐进一条小巷,飞快在城市更黑暗的巷子里穿行,只在巷子尽头停下来一两次,往每个方向扫上一眼,再继续向前跑。胜利剧场很小,坐落在一小片砖墙建筑中,适合家庭活动;他穿过一片亮着灯的街区,又走过更多巷子和后街,来到剧场周围的商业区,然后放慢了脚步。他隔着一个街区便看到了它,在黑暗中闪闪发光。他没有穿过马路走到剧场那边,而是远远地站在另一侧,一边往前走,一边眯眼盯着那片发光的地方。他在剧场正对面停住脚步,躲在大楼中间狭窄的楼梯井后面。
载着贡伽的卡车停在马路对面,大明星站在大棚下面,正和一位老妇握手。老妇走开以后,一位穿着球衫的绅士迈步上前,像运动员似的大力握手。他后面是一个大概三岁的男孩,戴着一顶高高的牛仔帽,帽子差点遮住他的脸;他被队伍里的人推搡着往前走。以诺看了一会儿,满脸嫉妒。小男孩后面是一个穿着短裙的女人,再后面是一个老头,老头不好好走路,却跳起舞步来试图吸引注意力。以诺突然冲过马路,悄悄地躲进打开的卡车后门。
握手一直持续到影片开始。接着大明星回到车厢里,观众涌进剧场。司机和典礼负责人爬进驾驶室,卡车隆隆地开走了。它飞快地穿过城市,继续飞驰在公路上。
车厢里发出撞击声,不是大猩猩平时发出的,却被马达的嗡嗡声和车轮不断轧过地面的声音掩盖了。夜晚暗淡,安静,除了偶尔猫头鹰的呜咽和远处货运车轻柔的声响,一片寂静。卡车开得飞快,直到在一个交叉道口减速,车厢嘎嘎轧过铁轨,一个身影从门里闪出来,差点跌倒,然后一瘸一拐地迅速钻进树林。
他一钻进松树林的蔽荫处,便放下一直抓着的尖棍子,和刚刚夹在胳膊底下的松松垮垮的东西,开始脱衣服。他把每件脱下来的衣服都仔细叠好,放在刚才那件的上面。等到所有的衣服都摆好了,他拿起棍子,开始在地上挖洞。
惨淡的月光照进黑暗的松树林,不时落在那人身上,原来是以诺。他脸上有一道长长的口子,从嘴角一直划到锁骨,眼底的肿块让他显得麻木迟钝。他被强烈的快感点燃,没有什么比这更具有欺骗性了。
他挖得飞快,最后挖出一道长一尺深一尺的沟壑。然后他把衣服放了进去,站在旁边休息了一会儿。埋衣服对他来说并不意味着埋葬过去的自我;他只是觉得自己不再需要它们。等喘过气来,他便立刻把挖出来的泥土填进沟里,用脚踩实。这时他发现自己还穿着鞋子,干完活后,他脱下鞋子,扔在了身后。接着他拾起那件松松垮垮的玩意儿,用力抖了抖。
在飘忽不定的月光下,他的一条白花花的瘦腿消失了,接着是另外一条,然后是一条胳膊,又一条胳膊:一个毛茸茸的黑色身影取代了他。那身影刚刚还有两个脑袋,一个浅色的,一个深色的,转瞬间深色的脑袋盖住了白色的,一切搞定。然后身影忙着摆弄暗扣,稍稍调整兽皮。
一切停当以后,它还是站在那儿,一动不动。接着开始咆哮,捶打自己的胸口;跳上跳下,甩着胳膊,探着脑袋。咆哮声起初还单薄犹豫,转瞬就响亮起来。一会儿低沉恶毒,一会儿高亢嘹亮,然后又低沉恶毒;突然停止了。身影伸出一只手,握住空气,奋力地摇着胳膊;又收回胳膊,再次伸出来,握住空气,继续摇。重复了四五次。接着拾起尖棍,傲慢地夹在胳膊下,离开树林朝公路走去。不管是非洲的、加利福尼亚的,还是纽约的猩猩,没有一只比它更快乐。
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挨得紧紧的,坐在公路口的一块石头上,他们越过开阔的山谷,远远地眺望着城市,没有看到那个毛茸茸的身影靠近。大烟囱和楼房的房顶矗起一片参差不齐的黑墙,衬着颜色略浅的天空,不时有一座教堂的尖顶从云层中探出来。年轻男人转过头来正好看到猩猩站在几英尺的远处伸着手,黑不溜秋,面目可憎。年轻男人松开抱着女人的手,无声地消失在树林里。而女人一转过眼来便尖叫着沿着公路跑开了。猩猩吃惊地站着,胳膊垂在身体两侧。它坐在他们刚刚坐过的石头上,越过山谷,眺望着城市起伏的天际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