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小结
会计舞弊乃至权力腐败历来是各国政府与学术界所关注与研究的重点对象,与会计舞弊相关的概念比较多,本章对会计舞弊及会计舞弊治理、政府官员与公司高管等概念进行了梳理,对其内涵与外延进行了详细界定。
会计舞弊在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既存在共性,又具有各自不同的特点,对其进行研究会涉及不同的领域。会计舞弊的发展与演变具有复杂的社会政治经济背景,因此需要以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与政治经济学为指导。受托责任关系的存在是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标志,也是会计舞弊产生的组织根源,尤其是随着公司制企业的发展,会计舞弊的危害性已发展到人类社会的方方面面,因而本书的研究也需要以现代企业理论、产权理论等基本理论为指导。会计舞弊是职务舞弊与权力腐败的重要依托与必要环节,因此,也需要从经济后果理论、舞弊因素理论等会计专业理论入手进行研究,以达到预期的目标。
(1) 英文中对会计舞弊有很多表示方法,如Fraudulent Financial Reporting、Financial Statements Fraud、Financial Reporting Fraud、Misstatement Arising from Fraudulent financial Statements、Accounting Scandal等。
(2) 重大性又称重要性(materiality),各国会计准则对其规定基本类似,即大都以“影响信息使用者的决策或判断”作为判断会计信息重要性的标准。
(3) 《毛泽东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676页。
(4)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74页。
(5)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02页。
(6) 康均著,《产权会计史研究》,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5年版,第19页。
(7) 需要指出的是,按照亚当·斯密的论述,合理的“自利行为”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原始驱动力,这种自利行为受“应有的基本道德约束和必要的范围界限”,虽追逐私利但没有损人之心。
(8)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82页。
(9) 在学术研究中,“官僚”是个中性词,与“官员”或“公务人员”是同义词,没有褒贬之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