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独到深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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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告别慈母,踽踽独行(1)

一个六七岁的孩子离开母亲,他心里会是什么滋味,非有亲身经历者,实难体会。我曾有几次从梦里哭着醒来。尽管此时不但能吃上白面馒头,而且还能吃上肉,但是我宁愿再啃红高粱饼子就苦咸菜。

我的童年

回忆起自己的童年来,眼前没有红,没有绿,是一片灰黄。

七十多年前的中国,刚刚推翻了清代的统治,神州大地,一片混乱,一片黑暗。我最早的关于政治的回忆,就是“朝廷”二字。当时的乡下人管当皇帝叫坐朝廷,于是“朝廷”二字就成了皇帝的别名。我总以为朝廷这种东西似乎不是人,而是有极大权力的玩意儿。乡下人一提到它,好像都肃然起敬。我当然更是如此。总之,当时皇威犹在,旧习未除,是大清帝国的继续,毫无万象更新之象。

我就是在这新旧交替的时刻,于1911年8月6日,生于山东省清平县(现改临清市)的一个小村庄——官庄。当时全中国的经济形势是南方富而山东(也包括北方其他省份)穷。专就山东论,是东部富而西部穷。我们县在山东西部又是最穷的县,我们村在穷县中是最穷的村,而我们家在全村中又是最穷的家。

我们家据说并不是一向如此。在我诞生前似乎也曾有过比较好的日子。可是我降生时祖父、祖母都已去世。我父亲的亲兄弟共有三人,最小的一个(大排行是第十一,我们把他叫十一叔)送给了别人,改了姓。我父亲同另外的一个弟弟(九叔)孤苦伶仃,相依为命。房无一间,地无一垄,两个无父无母的孤儿,活下去是什么滋味,活着是多么困难,概可想见。他们的堂伯父是一个举人,是方圆几十里最有学问的人物,做官做到一个什么县的教谕,也算是最大的官。他曾养育过我父亲和叔父,据说待他们很不错。可是家庭大,人多是非多。他们俩有几次饿得到枣林里去捡落到地上的干枣充饥。最后还是被迫弃家(其实已经没了家)出走,兄弟俩逃到济南去谋生。“文化大革命”中我自己“跳出来”反对那一位臭名昭著的“第一张马列主义大字报”的作者,惹得她大发雌威,两次派人到我老家官庄去调查,一心一意要把我“打成”地主。老家的人告诉那几个“革命”小将,说如果开诉苦大会,季羡林是官庄的第一名诉苦者,他连贫农都不够。

我父亲和叔父到了济南以后,人地生疏,拉过洋车,扛过大件,当过警察,卖过苦力。叔父最终站住了脚。于是兄弟俩一商量,让我父亲回老家,叔父一个人留在济南挣钱,寄钱回家,供我的父亲过日子。

我出生以后,家境仍然是异常艰苦。一年吃白面的次数有限,平常只能吃红高粱面饼子;没有钱买盐,把盐碱地上的土扫起来,在锅里煮水,腌咸菜;什么香油,根本见不到。一年到底,就吃这种咸菜。举人的太太,我管她叫奶奶,她很喜欢我。我三四岁的时候,每天一睁眼,抬脚就往村里跑(我们家在村外),跑到奶奶跟前,只见她把手一蜷,蜷到肥大的袖子里面,手再伸出来的时候,就会有半个白面馒头拿在手中,递给我。我吃起来,仿佛是龙胆凤髓一般,我不知道天下还有比白面馒头更好吃的东西。这白面馒头是她的两个儿子(每家有几十亩地)特别孝敬她的。她喜欢我这个孙子,每天总省下半个,留给我吃。在长达几年的时间内,这是我每天最高的享受,最大的愉快。

到了四五岁的时候,对门住的宁大婶和宁大姑,每年夏秋收割庄稼的时候,总带我走出去老远到别人割过的地里去拾麦子或者豆子、谷子。一天辛勤,可以捡到一小篮麦穗或者谷穗。晚上回家,把篮子递给母亲,看样子她是非常欢喜的。有一年夏天,大概我拾的麦子比较多,她把麦粒磨成面粉,贴了一锅死面饼子。我大概是吃出味道来了,吃完了饭以后,我又偷了一块吃,让母亲看到了,赶着我要打。我当时是赤条条浑身一丝不挂,我逃到房后,往水坑里一跳。母亲没有法子下来捉我,我就站在水中把剩下的白面饼子尽情地享受了。

现在写这些事情还有什么意义呢?这些芝麻绿豆般的小事是不折不扣的身边琐事,使我终生受用不尽。它有时候能激励我前进,有时候能鼓舞我振作。我一直到今天对日常生活要求不高,对吃喝从不计较,难道同我小时候的这一些经历没有关系吗?我看到一些独生子女的父母那样溺爱子女,也颇不以为然。儿童是祖国的花朵,花朵当然要爱护,但爱护要得法,否则无异于坑害子女。

不记得是从什么时候起我开始学着认字,大概也总在四岁到六岁之间。我的老师是马景功先生。现在我无论如何也记不起有什么类似私塾之类的场所,也记不起有什么《百家姓》《千字文》之类的书籍。我那一个家徒四壁的家就没有一本书,连带字的什么纸条子也没有见过。反正我总是认了几个字,否则哪里来的老师呢?马景功先生的存在是不能怀疑的。

虽然没有私塾,但是小伙伴是有的。我记得最清楚的有两个:一个叫杨狗,我前几年回家,才知道他的大名,他现在还活着,一字不识;另一个叫哑巴小(意思是哑巴的儿子),我到现在也没有弄清楚他姓甚名谁。我们三个天天在一起玩,浮水、打枣、捉知了、摸虾,不见不散,一天也不间断。后来听说哑巴小当了山大王,练就了一身蹿房越脊的惊人本领,能用手指抓住大庙的椽子,浑身悬空,围绕大殿走一周。有一次被捉住,是十冬腊月,赤身露体,浇上凉水,被捆起来,倒挂一夜,仍然能活着。据说他从来不到官庄来作案,“兔子不吃窝边草”,这是绿林英雄的义气。后来终于被捉杀掉。我每次想到这样一个光着屁股游玩的小伙伴竟成为这样一个“英雄”,就颇有骄傲之意。

我在故乡只待了六年,我能回忆起来的事情还多得很,但是我不想再写下去了。已经到了同我那一个一片灰黄的故乡告别的时候了。

我六岁那年,是在春节前夕,公历可能已经是1917年,我离开父母,离开故乡,是叔父把我接到济南去的。叔父此时大概日子已经可以了,他兄弟俩只有我一个男孩子,想把我培养成人,将来能光大门楣,只有到济南去一条路。这可以说是我一生中最关键的一个转折点,否则我今天仍然会在故乡种地(如果我能活着的话),这当然算是一件好事。但是好事也会有成为坏事的时候。“文化大革命”中间,我曾有几次想到:如果我叔父不把我从故乡接到济南的话,我总能过一个浑浑噩噩但却舒舒服服的日子,哪能被“革命家”打倒在地,身上踏上一千只脚还要永世不得翻身呢?呜呼,世事多变,人生易老,真叫作没有法子!

到了济南以后,过了一段难过的日子。一个六七岁的孩子离开母亲,他心里会是什么滋味,非有亲身经历者,实难体会。我曾有几次从梦里哭着醒来。尽管此时不但能吃上白面馒头,而且还能吃上肉,但是我宁愿再啃红高粱饼子就苦咸菜。这种愿望当然只是一个幻想。我毫无办法,久而久之,也就习以为常了。

叔父望子成龙,对我的教育十分关心。先安排我在一个私塾里学习。老师是一个白胡子老头,面色严峻,令人见而生畏。每天入学,先向孔子牌位行礼,然后才是“赵钱孙李”。大约就在同时,叔父又把我送到一师附小去念书。这个地方在旧城墙里面,街名叫升官街,看上去很堂皇,实际上“官”者“棺”也,整条街都是做棺材的。此时五四运动大概已经起来了。校长是一师校长兼任,他是山东得风气之先的人物,在一个小学生眼里,他是一个大人物,轻易见不到面。想不到在十几年以后,我大学毕业到济南高中去教书的时候,我们俩竟成了同事,他是历史教员。我执弟子礼甚恭,他则再三逊谢。我当时觉得,人生真是变幻莫测啊!

因为校长是维新人物,我们的国文教材就改用了白话。教科书里面有一段课文,叫作《阿拉伯的骆驼》。故事是大家熟知的。但当时对我却是陌生而又新鲜,我读起来感到非常有趣味,简直是爱不释手。然而这篇文章却惹了祸。有一天,叔父翻看我的课本,我只看到他蓦地勃然变色。“骆驼怎么能说人话呢?”他愤愤然了,“这个学校不能念下去了,要转学!”

于是我转了学。转学手续比现在要简单得多,只经过一次口试就行了。而且口试也非常简单,只出了几个字叫我们认。我记得字中间有一个“骡”字。我认出来了,于是定为高一[1]。一个比我大两岁的亲戚没有认出来,于是定为初三。[2]为了一个字,我占了一年的便宜,这也算是逸事吧。

这个学校靠近南圩子墙,校园很空阔,树木很多,花草茂密,景色算是秀丽的。在用木架子支撑起来的一座柴门上面,悬着一块木匾,上面刻着四个大字:“循规蹈矩”。我当时并不懂这四个字的含义,只觉得笔画多得好玩而已。我就天天从这个木匾下出出进进,上学,游戏。当时立匾者的用心到了后来我才了解,无非是想让小学生规规矩矩做好孩子而已。但是用了四个古怪的字,小孩子谁也不懂,结果形同虚设,多此一举。

我“循规蹈矩”了没有呢?大概是没有。我们有一个珠算教员,眼睛长得凸了出来,我们给他起了一个绰号,叫作shao qianr(济南话,意思是蝉)。他对待学生特别蛮横。打算盘,错一个数,打一板子。打算盘错上十个八个数,甚至上百数,是很难避免的。我们都挨了不少的板子。不知是谁一嘀咕:“我们架(小学生的行话,意思是赶走)他!”立刻得到大家的同意。我们这一群十岁左右的小孩也要“造反”了。大家商定:他上课时,我们把教桌弄翻,然后一起离开教室,躲在假山背后。我们自己认为这个锦囊妙计实在非常高明,如果成功了,这位教员将无颜见人,非卷铺盖回家不可。然而我们班上出了“叛徒”,虽然只有几个人,他们想拍老师的马屁,没有离开教室。这一来,大大长了老师的气焰,他知道自己还有“群众”,于是威风大振,把我们这一群不知天高地厚的“叛逆者”狠狠地用大竹板打手心打了一阵,我们每个人的手都肿得像发面馒头。然而没有一个人掉泪。我以后每次想到这一件事,觉得很可以写进我的“优胜纪略”中去。“革命无罪,造反有理”,如果当时就有哪一位伟大的“革命家”创造了这两句口号,那该有多么好呀!

谈到学习,我记得在三年之内,我曾考过两个甲等第三(只有三名甲等),两个乙等第一,总起来看,属于上等,但是并不拔尖。实际上,我当时并不用功,玩的时候多,念书的时候少。我们班上考甲等第一的叫李玉和,年年都是第一。他比我大五六岁,好像已经很成熟了,死记硬背,刻苦努力,天天皱着眉头,不见笑容,也不同我们打闹。我从来就是少无大志,一点也不想争那个状元。但是我对我这一位老学长并无敬意,还有点瞧不起的意思,觉得他是非我族类。

我虽然对正课不感兴趣,但是也有我非常感兴趣的东西,那就是看小说。我叔父是古板人,把小说叫作“闲书”,闲书是不许我看的。在家里的时候,我书桌下面有一个盛白面的大缸,上面盖着一个用高粱秆编成的“盖垫”(济南话)。我坐在桌旁,桌上摆着“四书”,我看的却是《彭公案》《济公传》《西游记》《三国演义》等旧小说。《红楼梦》大概太深,我看不懂其中的奥妙,黛玉整天哭哭啼啼,为我所不喜,因此看不下去。其余的书都是看得津津有味。冷不防叔父走了进来,我就连忙掀起盖垫,把闲书往里一丢,嘴巴里念起“子曰”“诗云”来。

到了学校里,用不着防备什么,一放学,就是我的天下。我往往躲到假山背后,或者一个盖房子的工地上,拿出闲书,狼吞虎咽似的大看起来。常常是忘记了时间,忘记了吃饭,有时候到了大黑,才摸回家去。我对小说中的绿林好汉非常熟悉,他们的姓名背得滚瓜烂熟,连他们用的兵器也如数家珍,比教科书熟悉多了,自己当然也希望成为那样的英雄。有一回,一个小朋友告诉我,把右手五个指头往大米缸里猛戳,一而再,再而三,一直到几百次,上千次。练上一段时间以后,再换上砂粒,用手猛戳,最终可以练成铁砂掌,五指一戳,能够戳断树木。我颇想有一个铁砂掌,信以为真,猛练起来,结果把指头戳破了,鲜血直流。知道自己与铁砂掌无缘,遂停止不练。

学习英文,也是从这个小学开始的。当时对我来说,外语是一种非常神奇的东西。我认为,方块字是天经地义,不用方块字,只弯弯曲曲像蚯蚓爬过的痕迹一样,居然能发出音来,还能有意思,简直是不可思议。越是神秘的东西,便越有吸引力。英文对于我就有极大的吸引力。我万没有想到望之如海市蜃楼般的可望而不可即的东西竟然唾手可得了。我现在已经记不清楚,学习的机会是怎么来的。大概是有一位教员会一点英文,他答应晚上教一点,可能还要收点学费。总之,一个业余英文学习班很快就组成了,参加的有十几个孩子。究竟学了多久,我已经记不清楚,时候好像不太长,学的东西也不太多,二十六个字母以后,学了一些单词。我当时有一个非常伤脑筋的问题:为什么“是”和“有”算是动词,它们一点也不动嘛。当时老师答不上来,到了中学,英文老师也答不上来。当年用“动词”来译英文的verb的人,大概不会想到他这个译名惹下的祸根吧。

每次回忆学习英文的情景时,我眼前总有一团凌乱的花影,是绛紫色的芍药花。原来在校长办公室前的院子里有几个花畦,春天一到,芍药盛开,都是绛紫色的花朵。白天走过那里,紫花绿叶,极为分明。到了晚上,英文课结束后,再走过那个院子,紫花与绿叶化成一个颜色,朦朦胧胧的一堆一团,因为有白天的印象,所以还知道它们的颜色。但夜晚眼前却只能看到花影,鼻子似乎有点花香而已。这一幅情景伴随了我一生,只要是一想起学习英文,这一幅美妙无比的情景就浮现到眼前来,带给我无量的幸福与快乐。

然而时光像流水一般飞逝,转瞬三年已过,我小学该毕业了,我要告别这一个美丽的校园了。我十三岁那一年,考上了城里的正谊中学。我本来是想考鼎鼎大名的第一中学的,但是我左衡量,右衡量,总觉得自己这一块料分量不够,还是考与“烂育英”齐名的“破正谊”吧。我上面说到我幼无大志,这又是一个证明。正谊虽“破”,风景却美。背靠大明湖,万顷苇绿,十里荷香,不啻人间乐园。然而到了这里,我算是已经越过了童年,不管正谊的学习生活多么美妙,我也只好搁笔,且听下回分解了。

综观我的童年,从一片灰黄开始,到了正谊算是到达了一片浓绿的境界——我进步了。但这只是从表面上来看,从生活的内容上来看,依然是一片灰黄。即使到了济南,我的生活也难找出什么有声有色的东西。我从来没有什么玩具,自己把细铁条弄成一个圈,再弄个钩一推,就能跑起来,自己就非常高兴了。贫困、单调、死板、固执,是我当时生活的写照。接受外面信息,仅凭五官。什么电视机、收录机,连影都没有。我小时连电影也没有看过,其余概可想见了。

今天的儿童有福了。他们有多少花样翻新的玩具呀!他们有多少儿童乐园、儿童活动中心呀!他们饿了吃面包,渴了喝这可乐、那可乐,还有牛奶、冰激凌;电影看厌了,看电视;广播听厌了,听收录机。信息从天空、海外,越过高山大川,纷纷蜂拥而来,他们才真是“儿童不出门,便知天下事”。可是他们偏偏不知道旧社会。就拿我来说,如果不认真回忆,我对旧社会的情景也逐渐淡漠,有时竟淡如云烟了。

今天我把自己的童年尽可能真实地描绘出来,不管还多么不全面,不管怎样挂一漏万,也不管我的笔墨多么拙笨,就是上面写出来的那些,我们今天的儿童读了,不是也可以从中得到一点启发,从中悟出一些有用的东西来吗?

1986年6月6日

不安定的小学和中学[3]

回忆一师附小

“一师附小”的全名应该是山东省立第一师范附属小学。

我于1917年阴历年时分从老家山东清平(现划归临清市)到了济南,投靠叔父。大概就在这一年,念了几个月的私塾,地点在曹家巷。第二年,就上了一师附小。地点在南城门内升官街西头。所谓“升官街”,与升官发财毫无关系。“官”是“棺”的同音字,这一条街上棺材铺林立,大家忌讳这个“棺”字,所以改谓升官街,礼也。

附小好像是没有校长,由一师校长兼任。当时的一师校长是王士栋,字祝晨,绰号“王大牛”。他是山东教育界的著名人物。民国一创建,他就是活跃的积极分子,担任过教育界的什么高官,同鞠思敏先生等同为山东教育界的元老,在学界享有盛誉。当时,一师和一中并称,都是山东省立重要的学校,因此,一师校长也是一个重要的职位。在一个七八岁的小学生眼中,校长宛如在九天之上,可望而不可即,可是命运真正会捉弄人,在十六年以后,在1934年,我在清华大学毕业后到山东省立济南高中来教书,王祝晨老师也在这里教历史,我们成了平起平坐的同事。在王老师方面,在一师附小时,他根本不会知道我这样一个小学生,他对此事,决不会有什么感触。而在我呢,情况却迥然不同,一方面我对他执弟子礼甚恭,一方面又是同事,心里直乐。

我大概在一师附小只待了一年多,不到两年,因为在我的记忆中换过一次教室,足见我在那里升过一次级。至于教学的情况,老师的情况,则一概记不起来了。唯一的残留在记忆中的一件小事,就是认识了一个“盔”字,也并不是在国文课堂上,而是在手工课堂上。老师教我们用纸折叠东西,其中有一个头盔,知道我们不会写这个字,所以用粉笔写在黑板上。这事情发生在一间大而长的教室中,室中光线不好,有点暗淡,学生人数不少。教员写完了这个字以后,回头看学生,戴着近视眼镜的脸上,有一丝笑容。

我在记忆里深挖,再深挖,实在挖不出多少东西来。学校的整个建筑,一团模糊。教室的情况,如云似雾。教师的名字,一个也记不住。学习的情况,如海上三山,糊里糊涂。总之是一点具体的影像也没有。我只记得,李长之是我的同班。因为他后来成了名人,所以才记得清楚,当时对他的印象也是模糊不清的。最奇怪的是,我记得了一个叫卞蕴珩的同学。他大概是长得非常漂亮,行动也极潇洒。对于一个七八岁的孩子来说,男女外表的美丑,他们是不关心的。可不知为什么,我竟记住了卞蕴珩,只是这个名字我就觉得美妙无比。此人后来再没有见过。对我来说,他成为一条神龙。

此外,关于我自己,还能回忆起几件小事。首先,我做过一次生意。我住在南关佛山街,走到西头,过马路就是正觉寺街。街东头有一个地方,叫新桥。这里有一处炒卖五香花生米的小铺子。铺子虽小,名气却极大。这里的五香花生米(济南俗称长果仁)又咸又香,远近驰名。我经常到这里来买。我上一师附小,一出佛山街就是新桥,可以称为顺路。有一天,不知为什么,我忽发奇想,用自己从早点费中积攒起来的一些小制钱(中间有四方孔的铜币)买了半斤五香长果仁,再用纸分包成若干包,带到学校里向小同学兜售,他们都震于新桥花生米的大名,纷纷抢购,结果我赚了一些小制钱,尝到做买卖的甜头,偷偷向我家的阿姨王妈报告。这样大概做了几次。我可真没有想到,自己在七八岁时竟显露出来了做生意的“天才”。可惜我以后“误”入“歧途”,“天才”没有得到发展。否则,如果我投笔从贾,说不定我早已成为一个大款,挥金如土,不像现在这样柴、米、油、盐、酱、醋、茶都要斤斤计算了。我是一个被埋没了的“天才”。

还有一件小事,就是滚铁圈。我一闭眼,仿佛就能看到一个八岁的孩子,用一根前面弯成钩的铁条,推着一个铁圈,在升官街上从东向西飞跑,耳中仿佛还能听到铁圈在青石板路上滚动的声音。这就是我自己。有一阵子,我迷上了滚铁圈这种活动。在南门内外的大街上没法推滚,因为车马行人,喧闹拥挤。一转入升官街,车少人稀,英雄就大有用武之地了。我用不着拐弯,一气就推到附小的大门。

然而,世事多变,风云突起。为了一件没有法子说是大是小的、说起来简直是滑稽的事儿,我离开了一师附小,转了学。原来,当时已是五四运动风起云涌的时候,而一师校长王祝晨是新派人物,立即起来响应,改文言为白话。忘记了是哪个书局出版的国文教科书中选了一篇名传世界的童话《阿拉伯的骆驼》,内容讲的是在沙漠大风暴中,主人躲进自己搭起来的帐篷,而把骆驼留在帐外。骆驼忍受不住风沙之苦,哀告主人说:“只让我把头放在帐篷里行不行?”主人答应了。过了一会儿,骆驼又哀告说:“让我把前身放进去行不行?”主人又答应了。又过了一会儿,骆驼又哀告说:“让我全身都进去行不行?”主人答应后,自己却被骆驼挤出了帐篷。童话的意义是非常清楚的。但是天有不测风云,这篇课文竟让叔父看到了。他大为惊诧,高声说:“骆驼怎么能说话呢?荒唐!荒唐!转学!转学!”

于是我立即转了学。从此一师附小只留在我的记忆中了。

回忆新育小学

我从一师附小转学出来,转到了新育小学,时间是在1920年,我九岁。我同一位长我两岁的亲戚同来报名。面试时我认识了一个“骡”字,定为高小一班。我的亲戚不认识,便定为初小三班,少我一年。一字之差,我争取了一年。

在我的小学和中学中,新育小学不能说是一所关键的学校。可是不知为什么,我对新育三年记忆得特别清楚。一闭眼,一幅完整的新育图景就展现在我的眼前。仿佛是昨天才离开那里似的,校舍和人物,以及我的学习和生活,巨细不遗,均深刻地印在我的记忆中。更奇怪的是,我上新育与一师附小紧密相连,时间不过是几天的工夫,而后者则模糊成一团,几乎是什么也记不起来。其原因到现在我也无法解释。

新育三年,斑斓多彩,它牵涉到我自己、我的家庭、当时的社会情况,内容异常丰富,只能再细分成小题目,加以叙述。

学习的一般情况

总之,一句话,我是不喜欢念正课的。对所有的正课,我都采取对付的办法。上课时,不是玩小动作,就是不专心致志地听老师讲,脑袋里不知道在想些什么,常常走神儿,斜眼看到教室窗外四时景色的变化,春天繁花似锦,夏天绿柳成荫,秋天风卷落叶,冬天白雪皑皑。旧日有一首诗:“春天不是读书天,夏日迟迟正好眠,秋有蚊虫冬有雪,收拾书包好过年。”可以为我写照。当时写作文都用文言,语言障碍当然是有的。最困难的是不知道怎样起头。老师出的作文题写在黑板上,我立即在作文簿上写上“人生于世”四个字,下面就穷了词儿,仿佛永远要“生”下去似的。以后憋好久,才能憋出一篇文章。万没有想到,以后自己竟一辈子舞笔弄墨。逐渐体会到,写文章是要讲究结构的,而开头与结尾最难,这现象在古代大作家笔下经常可见。然而,到了今天,知道这种情况的人似乎已不多了。也许有人竟以为这是怪论,是迂腐之谈,我真欲无言了。有一次作文,我不知从什么书里抄了一段话:“空气受热而上升,他处空气来补其缺,遂流动而成风。”句子通顺,受到了老师的赞扬。可我一想起来,心里就不是滋味,愧悔有加。在今天,这也可能算是文坛的腐败现象吧。可我只是个十岁的孩子,不知道什么叫文坛,我一不图名,二不图利,完全为了好玩儿。但自己也知道,这样做是不对的,所以才悔愧,从那以后,一生中再没有剽窃过别人的文字。

小学也是每学期考试一次,每年两次,三年共有六次,我的名次总盘旋在甲等第三四名和乙等前几名之间。甲等第一名被一个叫李玉和的同学包办,他比我大几岁,是一个拼命读书的学生。我从来也没有争第一名的念头,我对此事极不感兴趣。根据我后来的经验,小学考试的名次对一个学生一生的生命历程没有多少影响。家庭出身和机遇影响更大。我从前看过一幅丰子恺的漫画,标题是“小学的同学”,画着一副卖吃食的担子,旁边站着两个人,颇能引人深思。但是,我个人有一次经历,比丰老画得深刻多了。有一天晚上,我在济南院前大街雇洋车回佛山街,在黑暗中没有看清车夫是什么人。到了佛山街下车付钱的时候,蓦抬头,看到是我新育小学的同班同学!我又惊讶又尴尬,一时说不出话来。我如果是漫画家,画上一幅画,一辆人力车,两个人,一人掏钱,一人接钱,相信会比丰老的画更能令人深思。

学英文

我曾说到李老师辅导我们学英文字母的事情。英文补习班似乎真有过,但具体的情况则完全回忆不起来了。时间大概是在晚上。我的记忆中有很清晰的一幕:在春天的晚间,上过课以后,在校长办公室高房子前面的两座花坛中间,我同几个小伙伴在说笑,花坛里的芍药或牡丹的大花朵和大叶子,在暗淡的灯光中,分不清红色和绿色,但是鼻子中似乎能嗅到香味。芍药和牡丹都不以香名。唐人诗“国色朝酣酒,天香夜染衣”,其中用“天香”二字,似指花香。不管怎样,当时,在料峭的春夜中,眼前是迷离的花影,鼻子里是淡淡的清香,脑袋里是刚才学过的英文单词,此身如遗世独立。这一幅画面以后常在我眼前展现,至今不绝。我大概确实学了不少的英文单词,毕业后报考正谊中学时,不意他们竟考英文,内容是翻译几句话:“我新得了一本书,已经读了几页;不过有些字我不认识。”我大概是翻出来了,所以才考了一个一年半级。

国文竞赛

有一年,在秋天,学校组织全校学生游开元寺。

开元寺是济南名胜之一,坐落在千佛山东群山环抱之中。这是我经常来玩的地方。寺上面的大佛头尤其著名,是把一面巨大的山崖雕凿成了一个佛头,其规模虽然比不上四川的乐山大佛,但是在全国的石雕大佛中也是颇有一点名气的。从开元寺上面的山坡上往上爬,路并不崎岖,爬起来比较容易。爬上一刻钟到半小时就到了佛头下。据说佛头的一个耳朵眼里能够摆一桌酒席。我没有试验过,反正其大可想见了。从大佛头再往上爬,山路当然更加崎岖,山石当然更加亮滑,爬起来颇为吃力。我曾爬上来过多次,颇有驾轻就熟之感,感觉不到多么吃力,爬到山顶上,有一座用石块垒起来的塔似的东西。从济南城里看过去,好像是一个橛子,所以这一座山就得名橛山。同泰山比起来,橛山不过是小巫见大巫;但在济南南部群山中,橛山却是鸡群之鹤。登上山顶,望千佛山顶如在肘下,大有“一览众山小”之慨了。可惜的是,这里一棵树都没有,不但没有松柏,连槐柳也没有,只有荒草遍山,看上去有点童山濯濯了。

从橛山山顶,经过大佛头,走了下来,地势渐低,树木渐多,走到一个山坳里,就是开元寺。这里松柏参天,柳槐成行,一片浓绿,间以红墙,仿佛在沙漠里走进了一片绿洲。虽然大庙那样的琳宫梵宇、崇阁高塔在这里找不到,但是也颇有几处佛殿,佛像庄严。院子里有一座亭子,名叫静虚亭。最难得最引人注目的是一泓泉水,在东面石壁的一个不深的圆洞中。水不是从下面向上涌,而是从上面石缝里向下滴,积之既久,遂成清池,名之曰秋棠池,洞中水池的东面岸上长着一片青苔,栽着数株秋海棠。泉水是上面群山中积存下来的雨水,汇聚在池上,一滴一滴地往下滴。泉水甘甜冷洌,冬不结冰。庙里住持的僧人和络绎不绝的游人,都从泉中取水喝。用此水煮开泡茶,也是茶香水甜,不亚于全国任何名泉。有许多游人是专门为此泉而来开元寺的。我个人很喜欢开元寺这个地方,过去曾多次来过。这一次随全校来游,兴致仍然极高,虽归而兴未尽。

回校后,学校出了一个作文题目《游开元寺记》,举行全校作文比赛,把最好的文章张贴在教室西头走廊的墙壁上。前三名都为我提到过的从曹州府来的三位姓李的同学所得。第一名作文后面老师的评语是“颇有欧苏真气”。我也榜上有名,但却在八九名之后了。

偷看小说

那时候,在我们家,小说被称为“闲书”,是绝对禁止看的。但是,我和秋妹都酷爱看“闲书”,高级的“闲书”,像《红楼梦》《西游记》之类,我们看不懂,也得不到,所以不看。我们专看低级的“闲书”,如《彭公案》《施公案》《济公传》《七侠五义》《小五义》《东周列国志》《说唐》《封神榜》等等。我们都是小学水平,秋妹更差,只有初小水平,我们认识的字都有限。当时没有什么词典,有一部《康熙字典》,我们也不会也不肯去查。经常念别字,比如把“飞檐走壁”念成了“飞dàn走壁”,把“气往上冲”念成了“气住上冲”。反正,即使有些字不认识,内容还是能看懂的。我们经常开玩笑说:“你是用笤帚扫,还是用扫帚扫?”不认识的字少了,就是笤帚,多了就用扫帚。尽管如此,我们看闲书的瘾头自然极大。那时候,我们家没有电灯,晚上,把煤油灯吹灭后,躺在被窝里,用手电筒来看。那些闲书都是油光纸石印的,字极小,有时候还不清楚。看了几年,我居然没有变成近视眼,实在也出我意料。

我不但在家里偷看,还把书带到学校里去,偷空就看上一段。校门外左手空地上,正在施工盖房子。运来了很多红砖,摞在那里,不是一摞,而是很多摞,中间有空隙,坐在那里,外面谁也看不见。我就搬几块砖下来,坐在上面,在下课之后,且不回家,掏出闲书,大看特看。书中侠客们的飞檐走壁,刀光剑影,仿佛就在我眼前晃动,我似乎也参与其间,乐不可支。到脑筋清醒了一点,回家已经过了吃饭的时间,常常挨数落。

这样的闲书,我看得数量极大,种类极多。光是一部《彭公案》,我就看了四十几遍。越说越荒唐,越说越神奇,到了后来,书中的侠客个个赛过《西游记》的孙猴子。但这有什么害处呢?我认为没有。除了我一度想练铁砂掌以外,并没有持刀杀人,劫富济贫,做出一些荒唐的事情,危害社会。不但没有害处,我还认为有好处。记得鲁迅先生在答复别人问他怎样才能写通写好文章的时候说过,要多读多看,千万不要相信《文章作法》一类的书籍。我认为,这是至理名言。现在,对小学生,在课外阅读方面,同在别的方面一样,管得过多,管得过严,管得过死,这不一定就是正确的方法。“无为而治”,我并不完全赞成,但“为”得太多,我是不敢苟同的。

我的性格

我一生自认为是一个性格内向的人,一个上不得台盘的人。每次参加大会,在大庭广众中,浑身觉得不自在,总想找一个旮旯儿藏在那里,少与人打交道。“今天天气,哈,哈,哈”一类的话,我不愿意说,说出来也不地道。每每看到一些男女交际花,在人群中走来走去,如鱼得水,左边点头,右边哈腰,脸上作微笑状,纵横捭阖,得意扬扬,顾盼自雄,我真是羡慕得要死,可我做不到。我现在之所以被人看作社会活动家,甚至国际活动家,完全是环境造成的。是时势造“英雄”,我是一只被赶上了架的鸭子。

可是现在回想起来,我在新育小学时期,性格好像不是这个样子,一点也不内向,而是外向得很。

我无论如何也不能算是一个内向的孩子。怎么会一下子转成内向了呢?这问题我从来没有想到过。现在忽然想起来了,也就顺便给它一个解答。我认为,《三字经》中有两句话:“性相近,习相远。”“习”是能改造“性”的。我六岁离开母亲,童心的发展在无形中受到了阻碍。我能躺在一个非母亲的人的怀抱中打滚撒娇吗?这是不能够想象的。我不能说,叔婶虐待我,那样说是谎言;但是在日常生活中小小的歧视,却是可以感觉得到的,比如说,做衣服,有时就不给我做。在平常琐末的小事中,偏心自己的亲生女儿,这也是人之常情,不足为怪。一个七八岁的孩子对于这些事情并不敏感。但是,积之既久,在自己潜意识中难免留下些印记,从而影响到自己的行动。我清晰地记得,向婶母张口要早点钱,在我竟成了难题。有一个夏天的晚上,我们都在院子里铺上席,躺在上面纳凉。我想到要早点钱,但不敢张口,几次欲言又止,最后时间已接近深夜,才鼓起了最大的勇气,说要几个小制钱。钱拿到手,心中狂喜,立即躺下,进入黑甜梦乡,睡了一整夜。对一件事来说,这样的心理状态是影响不大的,但是时间一长,性格就会受到影响。我觉得,这个解释是合情合理的。

我在这里必须补充几句。我为什么能够从乡下到济南来呢?原因极为简单。我的上一辈大排行兄弟十一位,行一的大大爷和行二的二大爷是亲兄弟,是举人的儿子。我父亲行七,叔父行九,还有一个十一叔,是一母一父所生。最后一个因为穷,而且父母双亡,送给了别人,改姓刁。其余的行三四五六八十的都因穷下了关东,以后失去了联系,不知下落。留下的五个兄弟,大大爷有一个儿子,早早死去。我生下来时,全族男孩就我一个,成了稀有金属,传宗接代的大任全压在我一个人身上。在我出生前很多年,父亲和九叔不到二十岁的时候,失怙失持,无衣无食,兄弟俩被迫到济南去闯荡,经过了千辛万苦,九叔立定了脚跟。我生下来六岁时,把我接到济南。如果当时他有一个男孩的话,我是到不了济南的。如果我到不了济南,也不会有今天的我。我大概会终生成为一个介乎贫雇农之间的文盲,也许早已不在人世,墓木久拱了。所以我毕生感谢九叔。上面说到的那一些家庭待遇,并没有逾越人情的常轨,我并不怀恨在心。不过,既然说到我的小学和我的性格,不得不说说而已。

想念母亲

我六岁离开了母亲,初到济南时曾痛哭过一夜。上新育小学时是九岁至十二岁,中间曾因大奶奶病故,回过家一次,是在哪一年,却记不起来了。常言道:“孩儿见娘,无事哭三场。”我见到了日夜思念的母亲,并没有哭;但是,我却看到母亲眼里溢满了泪水。

那时候,我虽然年纪尚小,但依稀看到了家里日子的艰难。根据叔父的诗集,民国元年,他被迫下了关东,用身上仅有的一块大洋买了十分之一张湖北水灾奖券,居然中了头奖。虽然只拿到了十分之一的奖金,但数目已极可观。他写道,一夜做梦,梦到举人伯父教他作诗,有两句诗,醒来还记得:“阴阳往复竟无穷,否极泰来造化工。”后来中了奖,以为是先人呵护。他用这些钱在故乡买了地,盖了房,很阔过一阵。我父亲游手好闲,农活干不了很多,又喜欢结交朋友,结果拆了房子,卖了地,一个好好的家,让他挥霍殆尽,又穷得只剩半亩地,依旧靠济南的叔父接济;我在新育小学时,常见到他到济南来,住上几天拿着钱又回老家了。有一次,他又来了,住在北屋里,同我一张床。住在西房里的婶母高声大叫,指桑骂槐,数落了一通。这种做法,旧社会的妇女是常常使用的。我父亲当然懂得的,于是辞别回家,以后几乎没见他再来过。失掉了叔父的接济,他在乡下同母亲怎样过日子,我一点都不知道,尽管不知道,我仍然想念母亲。可是,我“身无彩凤双飞翼”,我飞不回乡下,想念只是白白地想念了。

我对新育小学的回忆,就到此为止了。我写得冗长而又拉杂。这对今天的青少年们,也许还会有点好处,他们可以通过我的回忆了解一下七十年前的旧社会,从侧面了解一下中国近现代史;对我自己来说,在写作的过程中,我仿佛又回到了七十多年前,又变成了一个小孩子,重新度过那可爱而实际上又并不怎么可爱的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