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哲学研究:孙洪敏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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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前意识与逻辑思维[1]

超前意识是人们在客观实践基础上,依据客观事物发展变化规律的内在逻辑,先于事物的发展变化而形成的一种意识。它属于认识范畴,其着眼点是实践活动,侧重于对未来的探索。

逻辑思维则是在感性认识的基础上,运用概念、判断和推理等理性思维对客观世界间接概括的反映过程,其着眼点是思维活动,侧重于对现有事物的分析。

显然,超前意识与逻辑思维在认识论领域属于两个不同的阶段,各自有不同的特点和侧重点。然而,两者又是双向互作的权变运动,这种运动构成了思维变革、观念更新的动力,更是促进社会进步的理性力量。正是在此意义上,研究超前意识与逻辑思维之间的辩证关系才有了理论和实践的双重价值。

超前意识是随着逻辑思维发展而逐步形成的。从古典逻辑、形式逻辑到辩证逻辑的嬗变看,逻辑思维的理性成分逐渐增加,结束了单纯知性逻辑思维的时代,这就为超前意识的产生创造了必要的条件。超前意识是一种理性认识,它不仅需要正确反映客观事物的本质,而且需要在深层上认识客观事物的发展变化规律,从而对事物的未来发展做出正确地判断。这一切都来源于理性思维。

纵观逻辑思维发展史,超前意识正是随着人类理性的发展和完善渐渐产生的。

(一)亚里士多德的逻辑学忽略甚至贬低理性认识,不可能产生超前意识

亚里士多德开创了古典逻辑的先河,其贡献在于他发现并准确地描述了传统逻辑最基本的规律,即矛盾律、排中律和同一律。但这3个规律都不能应用于分析将来的事情,都不能产生超前意识。矛盾律是思维的基本原则。亚里士多德认为:“最确定的原理是万无一失的原理。这样的原理亦非虚话,而且应该为众所周知。……这原理是,同样属性在同一情况下不能同属于又不属于同一主题。”[2]在这个“A不是非A”的矛盾逻辑思维公式中,只是对一种事实的判断,不包括对事物发展变化规律的认识。亚里士多德认为,排中律则是“凡否定一个属性就等于肯定其相对的另一端,意说是在这样一类事物中也有一个间体;例如,在数理范围内据称有既非‘奇’又非‘非奇’的一种数。但这从定义上看来显然是不可能的”[3]。这种或是A或是非A,二者必居其一的排中律,就连亚里士多德本人也强调,它不能应用于分析将来的事情。至于同一律,尽管亚里士多德论述不多,但他用词语“B,也是表示出它本身”表达出来。亚里士多德通过自己的逻辑学了解到,要达到思想的明确性,要求遵守同一律。显然,这也是他对已知事物所做的阐述。

从这些基本定律看,它们均是从事物的属性出发,直接对某一具体事物做出肯定或否定的回答,既缺少对事物本质的深层把握,也忽略了对事物发展变化规律的认识。所以亚里士多德逻辑思维是不包含超前意识的。

(二)康德的逻辑学指出了知性和理性的相互关系,包含着超前意识发展的萌芽

康德发现古典逻辑学的主要缺陷是忽视理性思维。在他看来,要超越亚氏逻辑学,就要在逻辑学中增加理性思维内容。因而康德把思维形式与其内容结合起来,也就是使以往哲学形态的“形而上学”逻辑化。

把形而上学变为逻辑,把本体论与认识论统一于逻辑,这恰恰是康德在总结了古典逻辑的基础上所要做的一种新尝试。他认为,传统逻辑只对形式感兴趣。而他则要研究先验的、不依赖于经验的思维规律,是跟思维的内容相脱离的。这种逻辑学所体现的只是一般的悟性的规律,而跟如何去寻找新的真理、扩充知识、探索未来事物等是毫无关系的。康德认为,逻辑是从知识的任何内容中抽引出来的,因此也是从事物的本身抽引出来的。因此,他把先验的逻辑学规定为认识理论的、哲学的逻辑学,即把思维内容和逻辑学紧密联系起来,强调了理性的作用。他说:“吾人一切知识始自感官进达悟性而终于理性。”[4]康德在此所说的“理性”,是专指人心中具有的一种超越“现象世界”去把握“自在之物”的先天的认识能力。康德认为,“理性”虽然给自己提出了追求绝对的无条件的知识的任务,可是它绝对完成不了这个任务。因为,“理性”所追求的绝对的、无条件的知识在“现象世界”是没有的。这就使康德的逻辑思维最终陷入了不可自拔的矛盾之中。而矛盾本身恰恰证明,康德的逻辑思维包含超前意识的内容,提出了探索未知事物的问题,并试图通过理性思维不断地认识和接近事物的本质。但由于康德不能深刻理解思维形式及其内容的辩证关系,坚持二元论和不可知的立场,最终把理性归于“自在之物”,实质上等于在客观上又否定了超前意识的存在。康德在把理性归于“自在之物”的同时,也就把超前认识推向了认识的“彼岸”。可见超前意识的存在,在康德那里也就成为一种可望不可及的东西了。

(三)黑格尔的逻辑学崇尚理性,体现了超前意识

黑格尔通过对传统逻辑基本规律的批判,建立了他的辩证逻辑学系统。黑格尔指出,运用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等知性法则,不可能把握运动、变化、发展的世界整体。他说:“照普通经验看来,没有意识依照同一律思想或想象,没有人依照同一律说话,也没有任何种存在依照同一律存在。”[5]在黑格尔看来,传统逻辑的主要局限性就是不能在运动、变化、发展的基础上看待事物,不能认识事物发展变化的内在矛盾和客观规律。而这一点恰恰是超前意识形成的基本要素,即没有对客观事物发展变化规律的认识,就不会有超前意识的产生。

黑格尔的逻辑学主要是从运动的、发展的、内部矛盾的方面反映事物的规律。这种规律反映着事物的本质。人们通过对事物本质的认识就会产生超前意识。黑格尔认为,本质是对存在的直接性的扬弃,是扬弃了的有。本质“自身中就包含着映象”,这种映象不是僵死不动的,而是本质“自身中的无限运动”,这种运动基于本质自身的“否定性”。“本质在它的这个自身运动中就是反思。”[6]黑格尔在这里所说的“反思”是一种具有否定性的映象的“无限运动”。这种事物“反思运动”和“无限运动”的辩证法思想贯穿于黑格尔整个逻辑思维中。

黑格尔逻辑思维的深刻之处就在于,他通过辩证否定的环节深入到本质的方面即从质变和飞跃来把握运动。这恰恰同于孔子说过的“温故而知新”的思想,即通过反思认识和接近事物本质,使人的意识超越于现实,并按照客观事物的发展变化规律来指导现实,这既是超前意识产生的途径,也是超前意识存在的价值。但黑格尔主张逻辑在先,从本质上把世界的整个发展归结为概念的自身发展,从而使超前意识最终仅仅停留在绝对理念方面,无法付诸实践,抹杀了超前意识的价值。

(四)马克思主义逻辑学吸收了黑格尔逻辑学的“合理内核”,促进了超前意识的发展,并充分展示了它的社会价值

亚里士多德、康德和黑格尔没有解决的问题,最终被马克思解决了。马克思把唯物辩证法运用于逻辑思维,在马克思那里,辩证法、逻辑学和认识论三者是一致的。概念辩证法是现实世界的辩证运动的自觉的反映,不揭示概念运动的辩证法,就不可能反映活生生的客观世界。亚里士多德、康德和黑格尔的误区就在于他们不知道或者不能科学地理解实践在认识中的地位和作用。事实上,人能否认识世界,思维是否有现实性,或者实现超前意识的社会价值,并不是一个理论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人类认识史表明,主体对客观的认识始终不能离开实践这个中介,否则主体认识就找不到生命的支点。超前意识在黑格尔那里之所以成为空中楼阁,其原因就在于没有找到这种支点。

当然,马克思逻辑学是在黑格尔逻辑学基础上建立的,黑格尔的逻辑学主要是对“具体概念”由抽象到具体、由简单到复杂的矛盾发展过程的描述。马克思对社会发展总趋势的预见就是建立在这种辩证逻辑思维基础上。在《资本论》中,马克思正是运用这一方法,分析了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并把其超前意识建立在对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深刻分析的基础上,从实践出发来指导实践的,这也正是马克思同黑格尔逻辑思维的本质区别。黑格尔把它的逻辑学建立在“绝对精神”的基础上,认为思维是存在的本质,只有符合思维的存在,才具有客观实在性;矛盾发展变化的过程是“绝对理念”不断实现自己的过程,是客观事物不断符合“绝对理念”的过程。这就使得黑格尔的超前意识成为一种从概念到概念的毫无价值的逻辑环节。马克思则把超前意识建立在实践发展的基础上,并反过来指导实践。这种从实践到实践的观点,才是超前意识建立和发展的根基。

逻辑思维的结构及其发展规律构成了超前意识的基本要素。从逻辑学的发展看,辩证逻辑主要着眼于概念的内在矛盾运动及其相互转化的研究;数理逻辑侧重研究数学中的推理科学,而形式逻辑则是着重从思维逻辑结构方面来研究思维及其规律的。形式逻辑虽然不及辩证逻辑层次高,不如数理逻辑严谨,但从逻辑思维角度看,它较之辩证逻辑和数理逻辑能更全面、更有利于我们理解超前意识的基本框架。恩格斯也曾指出:“在以往的全部哲学中还仍旧独立存在的,就只有关于思维及其规律的学说——形式逻辑和辩证法。”[7]因此,我们有必要搞清什么是思维的逻辑结构,以及为什么说逻辑思维结构及其发展规律构成了超前意识的基本框架。

思维的逻辑结构主要指人类认识的高级阶段——理性认识形式。在感性认识基础上产生的理性认识是对客观事物的本质、全体和内部联系的认识。理性认识在整个认识过程中是更重要的阶段,是由现象到本质、由个别上升到一般的过程,是形成概念、使用判断和推理的方法得出合乎论理的结论的阶段,它更深刻、更正确、更重要地反映着客观事物及其发展变化规律。所以说,离开了理性认识,人类就不可能产生超前意识,正因为如此,逻辑思维才决定着超前意识的基本结构。

(一)概念是超前意识建构的基础

概念是反映客观事物的特征或本质的逻辑思维形式,是经过抽象思维的作用和认识的理性加工,反映了事物的本质特征及其内部联系。概念在感觉、知觉和表象的基础上经过科学的抽象所把握的东西,往往是感觉、知觉和表象所无法把握的东西。只有认识事物的本质属性方能建构超前认识,超前认识首先来源于人们对事物本质的认识。只有认识事物的本质,才能超越事物的现象,只有认识了现实的本质,才能超越现实,从而指导事物或现实朝着合乎客观规律的方向发展。

客观事物是不断发展变化的,反映客观事物特有属性的概念也是不断发展变化的,超前意识建构于深刻的反映事物的概念之中。人们形成对事物的概念,一开始只是一个初步概念,只有在反复实践的基础上,才能认识到事物的深刻本质。这时人们所形成的某事物的概念,才是深刻的概念。可以说,人能够认识客观事物的本质,也能根据客观事物的本质创造未来。

黑格尔《逻辑学》的主观逻辑部分,对概念作了系统的论述。他认为,概念是一个具有无限创造性的范畴,它既包含一切充实的内容,又超出这些充实的内容。一个概念代替前一个概念,不是简单的抛弃,而是既克服又保留,因此后面的概念总是包含着前面概念的内容。概念处于不断前进、运动过程中,它总是在不断地否定和发展中丰富自己。黑格尔的主观逻辑过分夸大了概念的作用,并且把概念看成是一种可以脱离客观事物而主观产生的东西,反映了一种唯心主义的逻辑思维方式。但是,黑格尔对概念的论述也对我们认识超前意识有启发:即人们往往通过创造概念,认识客观事物本质,方能建造超前意识,方能创造新事物。在人类社会中,即使最蹩脚的建筑师,也是首先创造了概念,并根据自己的概念设计、构思图纸,然后才能建起一座建筑物。构思图纸的过程,往往标志着超前意识建构的过程。当然,这种涉及建筑的概念来源于对以往建筑实践的认识。可见,概念是产生超前意识的契机,超前意识是创造人类新文明的蓓蕾。

逻辑是思维的能力,主要表现为创造概念的能力,这种认识和把握事物的本质能力,对于我们产生超前意识并有效地指导客观事物按照自身的本质规律尽快地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当然,只有正确地反映事物本质属性的真实概念才有助于建构超前意识,而歪曲地反映事物本质属性的虚假概念如鬼、神、上帝一类等,是违背事物的发展规律的,因而也无助于超前意识的建构。超前意识是一种进步的意识,而虚假的概念是与之相悖的。

(二)判断是超前意识建构的主体

判断是对思维对象有所断定即有所肯定或有所否定的思维形式。超前意识往往产生于人们对某种事物的正确判断。正确判断对超前意识的形成具有如下三方面作用。

(1)正确判断是建构超前意识的中心环节。人们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实践活动中,认识到事物的本质、属性等,相应做出各种判断,正确的判断不仅反映客观事物的现实存在情况,而且能够反映其发展变化情况,并依据这一判断,能动地改变旧事物,创造新事物,促进事物向进步的方向发展。超前意识恰恰产生在人们对客观事物发展变化的正确判断基础上。

(2)正确判断从可能性方面制约超前意识,可能性判断是建构超前意识的重要因素。可能判断属模态判断,是断定事物的可能性的。其往往不确定,可能这样,也可能那样。但它是有现实意义的可能,是随着客观事物的发展和条件的变化有变为现实的可能的。超前意识往往建筑在可能性判断的基础上并在自身的建构过程中蕴含着可能判断的要素。

可能性判断不是凭空产生的,而是有充分的现实根据的,一个事物或现象虽尚未出现,但只要其合乎客观现实的发展规律,就迟早会变成现实。没有可能判断,就没有超前意识,因为任何超前意识都往往建立在具有现实意义的可能性判断上。当然,可能性判断变为现实,除了要尊重客观事物的发展规律外,更重要的是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创造性。“可能”是潜在着的、尚未实现的东西。这里既有好的可能,也有坏的可能。因此,人们努力创造条件,促使事物向好的可能转化,达到预期目的,这个过程就是超前意识实现自身价值的过程。

(3)正确的判断从必然性方面制约着超前意识,必然判断是建构超前意识的核心。必然判断是反映和断定事物与其属性的联系具有必然性的判断。它不仅反映了事物的确实情况,而且还反映了对象的一般规律性。由于超前意识是建筑在人们对客观事物的本质及其规律的认识上,而且这种认识恰恰反映了必然性判断的特征,所以必然判断对于超前意识的建构是至关重要的。

(三)推理是建构超前意识的内在机制

推理是从已有判断推出新的判断的思维形式,也是人们认识客观事物的逻辑方法。推理由判断组成,判断是推理的要素,推理展示了各个判断之间的必然联系,并且在判断形成和发展中起着重大作用。推理是由一个或几个相互联系的判断合乎逻辑地推出一个新判断的过程。判断是建构超前意识的主体,推理则是建构超前意识的内在机制,只有判断而没有推理,超前意识就只能停留在一定水平上,不能向前发展。

推理的客观基础是客观事物存在的普遍联系,具体表现为事物之间的矛盾联系、事物内部诸矛盾之间的联系,以及事物的共性和个性、一般和个别的联系、因果联系等等。而超前意识的形成和发展恰恰从根本上依赖于客观事物的这些普遍联系的。因此,正确的推理不仅能帮助人们认识事物之间的普遍联系规律和必然性,而且能从中推断出事物未来的发展趋势,产生超前意识。

超前意识作为认识的深层结构,它是通过必然判断实现的。黑格尔曾认为,推理形式是随着认识内容的由浅入深、由表及里的过程向前发展的,认识的内容怎样,推理的形式也就怎样。必然推论则表达了推理中所体现的认识深度。必然推论是黑格尔《逻辑学》中推论的最高形式。他认为揭示事物的本质和必然性的推论就是必然推论。这种推论“以普遍性为中项”,根据这种推论所得到的结论是必然的。因为“共相”是一类事物的本质,凡属这类的事物必然具有这类事物的本质特征;不具有这一类事物的本质特征事物,显然不能称其为该类事物。虽然黑格尔关于必然推论的理论,是从“纯概念”推演出事物的特征的一种唯心主义理论,但其合理的因素,则表达了推理中所体现的认识的深度,对于我们深刻理解推理是建筑超前意识的内在机制是很有意义的。

超前意识是从现实出发预见未来的一种思维方式,推理则是从作为推理根据的已知判断前提出发,推出新判断,即结论的。二者都与实践密切相关。

(1)超前意识与推理都依赖于实践,超前意识所依赖的现实是实践着的现实存在,推理的前提是实践中获得的知识。

(2)超前意识和推理的形式也是在实践中形成的。“人的实践经过千百万次的重复,它在人的意识中以逻辑的格固定下来。这些格正是(而且只是)由于千百万次的重复才有着先入之见的巩固性和公理的性质。”[8]

(3)超前意识的最后实现和推理作出的判断(结构)是否与客观事物相结合,也需要实践的进一步验证。当然,实践也需要超前意识通过推理预见事物发展的未来,指明实践活动的进程和前途,实践没有或暂时不可能直接揭示的事物的联系和辩证关系,超前意识却可以通过推理预示出来,从而推动实践的发展,而随着实践的进一步发展,人们又会通过新判断,进行新的推理,以产生新的超前意识。这个循环往复的过程,正是超前意识不断发展的过程。

推理是由判断组成的,而判断是以概念为基础的。因此,推理要有逻辑性,就要做到概念明确,判断恰当。只有正确的推理才能正确地反映客观对象现象之间的必然联系,而思维的逻辑性是以客观现实为基础的,要想获得超前意识,除了在运用概念、判断进行推理时,必须遵守推理的规律和规则外,还必须从现实出发,调查研究,正确反映客观事物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这样,人们的思维才有逻辑性,超前意识才能合乎逻辑地发展,并不断推动社会和人类认识的进步。


[1] 本文发表于《社会科学辑刊》1994年第5期。

[2] 亚里士多德:《形而上学》,商务印书馆,1950,第62页。

[3] 亚里士多德:《形而上学》,商务印书馆,1950,第80页。

[4] 康德:《纯粹理性批判》,商务印书馆,1982,第245页。

[5] 黑格尔:《逻辑学》,三联书店,1954,第257页。

[6] 黑格尔:《逻辑学》(下卷),商务印书馆,1976,第14页。

[7] 恩格斯:《反杜林论》,《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2,第65页。

[8] 列宁:《哲学笔记》,人民出版社,1974,第2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