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型期中国城市家庭变迁:基于五城市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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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国内家庭变迁研究的社会学理论与方法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由于改革开放政策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引入,国内许多研究试图努力弄清这些社会变迁和家庭婚姻之间的关系,大多数研究采用了现代化理论的方法论,假定传统与现代之间存在对立。在一些主要研究中,研究者把家庭和婚姻、生育的变动置于中国向市场经济、向现代化转型的过程之中分析二者间的关系(王金玲,1996;沈崇麟等,1999;李东山,2000b;刘宝驹,2000;杨善华等,2000;边馥琴等,2001;张友琴,2002;郑真真,2002;唐灿,2005a)。沈崇麟、杨善华等人在对城乡家庭进行大规模实证研究之后,证实了基本依据现代化理论提出的研究假设,强调了工业化和生产力发展水平对家庭变迁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反映在观点上,他们提出了著名的“续谱理论”和城乡发展“梯级结构说”。“续谱理论”的核心观点是,由于地区政治、经济和文化发展不平衡,不同的农村社区在社会变迁中处于不同层次,“这样,以尚处于小生产的单一农业经济中的农村社区为一端,以已经实现了工业化的农村地区为另一端,就可以建立起一个农村社会发展和变迁的续谱(continuum)”(沈崇麟、杨善华、李东山,1999:13-14)。所谓“梯级结构说”是这样认为的,如果以发达的商品经济和工业化作为现代化的一个标志,则以工业文明及城市文化为一端,以传统的农业文明和乡土文化为另一端,大致形成两种梯级结构:①沿海-内地-边远地区;②大城市-中等城市-县城-乡镇-村落。“在经济体制改革后加速的农村现代化进程中,工业文明及城市文化显然会扩展其影响,瓦解传统农村社区的自然经济,促进农村社会分化和社会文化变迁。”(沈崇麟、杨善华、李东山,1999:13)同时他们还提出了“城乡一体化”的概念:当某一农村地区的工业化和现代化达到一定水平(与城市相近)的时候,它的婚姻和家庭制度也将发生变迁,接近城市的家庭制度和婚姻模式(沈崇麟、杨善华、李东山,1999:104)。

李银河在剖析了一个家庭内部关系历史性变化的个案后比较肯定地认为,“可以清楚地看到一种发展趋势,就是家庭小型化及核心家庭化的趋势”。由于市场经济和工商制度在中国社会中的长足发展,家族文化及其理念已经在受到巨大冲击之后逐渐退出历史的舞台。“中国的家庭与西方家庭之间的区别会变得越来越不明显,二者最终将趋于一致。”(李银河,2001:190-192)

也有学者根据研究对现代化理论的解释框架提出了某些补充:一些研究者注意到了非现代化的其他因素对家庭婚姻变迁的影响,例如政治因素,认为国家权力的干预可能导致家庭不同于现代化范式的变迁路径(怀特,2005;郭于华,2001);特定历史因素的观点认为,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对家庭模式的改变有特殊作用(王树新,2004);区域亚文化因素特别提到了亚文化对于家庭变迁的特殊作用,研究者并冠之以“社区情理模式”说(沈崇麟、杨善华、李东山,1999);还有社会转型过程的影响(李银河等,2004;唐灿,2005b);等等。

在对中国家庭的实证或经验研究中,研究者们经常会发现这样的问题,在现实中观察到的婚姻和家庭行为往往与假定的现代化模式并不相符而显示出传统的特征。基于中国历史文化和社会制度的丰富性和特殊性,有研究者认为,中国家庭内部的问题要比建立在市场经济基础上的西方理论所描述的复杂得多(左际平,2002)。为了解释这些与现代化趋势不尽一致的各种发现,一些研究者从中国的传统或实践出发,采用或提出了一些解释理论和分析方法。

1.国家政治和权力的解释模式

这种解释根据中国的社会主义制度特点,重点关注的是社会主义实践和国家权力对家庭婚姻变迁的作用。它强调,中国家庭制度的变化并不仅仅来自经济发展,或者是现代化的推动。怀特(Whyte,M.K.)在对保定和台湾城市家庭进行的一项研究中,发现现代化发展水平更高、西方文化传播影响更大的台湾家庭反而显示出相对更为传统的家庭行为。对这种与现代化的理论预期相悖的现象,他认为,“跟其他经济发展水平相同的社会相比,中国大陆的社会主义转型更为明显和迅速地破坏了社会组织的家庭模式”(怀特,2005)。事实上,强调中国的社会主义改造对家庭的直接、间接影响一直是西方中国研究的主要观点之一。怀特早在1992年发表的一篇文章中就已经指出,中国农村家庭的许多变化,并非始于经济改革,不应将集体化前后分成两个截然不同的阶段(Whyte,1992)。近年来,这种观点得到中国学者的重视和进一步证明。在2001年,就有学者就国家权力对乡村社会的全面渗透导致家庭代际交换逻辑改变做出过精彩描述和评论(郭于华,2001)。2003~2006年,根据国家权力模式解释家庭行为的研究方法开始进一步被推进。

阎云翔在对下岬村长达10年的实地研究后认为,多年的社会主义改造在家庭关系与观念上带动了重要的变化,包括年轻一代独立程度增加,老一代权威下降,妇女在家庭人际关系中的角色日益活跃,等等。结果是,类似西欧的家庭转型在中国集体化时期就已被国家启动,非集体化之后国家又间接地帮助了这一转型的继续(阎云翔,2006:12,254-255)。王跃生也有类似的观点:应该将前集体化、集体化与后集体化的整个历史时期看作是一个变迁逐步积累的过程。中国社会的变革对家庭婚姻的影响是巨大的,与西方的家庭变迁主要通过工业革命产生影响不同,中国民众的婚姻、家庭行为在世代居住的农村发生改变,“主要是政治力量的作用”(王跃生,2006c:25)。

2.行动者的主体能动性

家庭不只是受宏观社会变迁背景影响的客体,同时也是按着自身特点对社会做出“自然应对”的主体。近年来,有关家庭策略的理论得到越来越多的应用,家庭的主体性和能动性开始比较广泛地被研究者所重视,并用来当作家庭变化特殊性的解释工具。例如约翰·罗根和边馥琴在发现中国家庭的居住模式与现代化预设并不一致后提出自己的见解:行动的基础不是文化而是实际条件。家庭行为实际是行动者在文化所提供的多种选择中做出的代表其策略的决定,它既代表着人们控制实际情况的方式,又在文化的局限下(约翰·罗根等,2003)。此外,李长莉提出,晚清上海妇女的家庭角色由传统的男外女内模式转向男女并立模式,并指出,这不是西化的结果,而是“基于中国民间传统生活方式和实用生活伦理的自然应对”策略(李长莉,2004)。

3.传统延续说

这种观点建立在传统文化和习俗仍对家庭变动的方向和进程具有持续影响力的分析上面。如“社区情理模式”认为,地区亚文化可能因为社区的封闭和落后,而导致一系列与现代化不相符的家庭和社会现象的存在(沈崇麟等,1999)。如在讨论家庭养老方式仍保持生命力时,有研究者认为,“孝”的观念被高度内化并通过家长的榜样作用被世代传递是家庭共同体得以维系的重要原因(熊跃根,1998:131-149)。其他学者也指出了赡老文化对现代中国家庭形成模式的特殊影响。陈皆明认为,将赡养老人的传统道德通过社会化过程变成子女明确的“群体义务”,这是投资和赡养发生因果联系的中介,也使中国和西方养老制度形成重要区别(陈皆明,1998)。此外还有一种观点,设想传统文化与新结构因素的整合。麻国庆阐述了家的二重性,即经济上的家和文化上的家在分与合的过程中重构(麻国庆,1999)。阎云翔指出,农村的分家制度可能导致家庭结构从扩大的父系家庭转向新型的“网络家庭”(阎云翔,1996)。

4.家庭经济模式

家庭经济模式的学理基础源自规范经济学和理性主义哲学,它认为人类存在一种利益最大化的欲望和潜能。这种理论认为,所有的家庭行为都是由家庭的经济逻辑决定的,都是寻求在变化的社会中,在面对实际经济、社会和生活处境时进行现实调整,从而达到家庭利益的最大化。西方学者以此来解释中国家庭结构与西方的不同形式。他们提出的“合作社模式”(the corporate model),即中国的家庭是一个经济合作组织,是一个完全由理性的、明白自己利益之所在的成员组成的经济单位,目前是西方关于中国家庭制度研究最有影响力的解释理论,甚至被广为用来解释华人社区近年来的经济起飞(阎云翔,2006:5,7)。近年来,在婚姻、彩礼和嫁妆、居制和分家等方面研究中都有这一理论的运用(罗梅君,2004;李树茁等,2002)。但是批评者认为,这种模式导致过分关注家庭的“公共层面”,人们看到的只是抽象的制度,家庭作为个人生活场所的特性,以及家庭中个人的作用和角色往往被忽视。并且,这种模式仅仅关注人们对经济利益的追求,无法有效地解释现代中国家庭的方方面面(阎云翔,2006:8-10)。

5.女性主义视角

女性主义视角也被认为是政治和权力模式的一种,是近年来国内家庭婚姻研究中最为活跃的一翼。从性别平等的角度考察家庭内部的人际关系,研究者往往揭示出已经被人们习以为常的家庭内部存在的根深蒂固的不平等。左际平在对中国相异于西方男女平等的历史进程进行考察后指出,城市夫妻的社会性别是依照家庭外部“国家人”、家庭内部“男主外、女主内”的双重标准建构的,妇女在履行对国家、家庭的职责时还要帮助丈夫养家,因此她们肩负三重重担:为国、持家和养家(左际平,2002)。在国内研究中,女性主义视角更多地被运用在对夫妻权力关系的讨论方面。

6.家庭史研究

2003~2006年这段时期的家庭史研究为家庭婚姻研究领域贡献颇丰。国内家庭史研究主要代表人物之一——王跃生在他最新的关于婚姻家庭的论著中,在“当代”的框架下,将历史与现实结合起来,从中寻找中国婚姻家庭变动的轨迹和特征(王跃生,2006a:6)。在考察了从20世纪30年代到90年代农村的所有制和生产方式后,他指出,中国农村的生产方式所经历的土地私有制下的家庭经营-土地集体所有制下的集体经营-土地集体所有制下的家庭经营的变动轨迹,使不同时期的婚姻家庭呈现不同的特征和内在联系。他关于现代中国农村家庭历史变动过程的宏大叙述可以简单地表述如下:在社会变革环境下,家长权力和家庭成员平等观念此消彼长,导致婚姻家庭发生变动。王跃生还认为,“传统家庭的维系方式改变,在仍以农业经营为主的乡土社会中,农民家庭发生了只有近代移民社会和工业社会才会出现的变化”(王跃生,2006b)。

中国是一个有着五千年历史的国家,传统悠久浓厚。当代中国同时也是一个正处于从农业社会向工业化、城市化社会转型过程中的国家,现代化理论所据以提出的许多经验和发展过程正在中国城乡社会重现和延续。比如:人口迅速从农村向城市,特别是中心城市集中;技术进步造成家庭人口空间距离拉大;家庭规模缩小,核心家庭样式普遍化;个人主义价值观得到发展,个人的世俗幸福和享乐受到重视;等等。但是,中国的文化传统和特殊的制度背景对家庭变迁过程的影响也一再被学者们发现和提及,如前文提到的,中国的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改造对家庭变迁的直接、间接影响,中国部分城市家庭的居住模式与现代化预设并不一致,等等。在这样的背景下,我们所关切的问题是:中国城市家庭正在以怎样的方式完成其现代化转型?传统因素和特定的制度因素在家庭现代化过程中起着什么样的作用?在家庭范畴内,传统和现代可能以怎样的方式互动?冲突、碰撞、适应,抑或融合?中国是否可能创造出有别于西方国家的其他家庭现代化样式,其原因何在?等等。

五城市家庭结构和家庭关系变迁的调查,是继20世纪80年代中国城市家庭调查之后,对中国城市家庭的又一次大规模调查。本次调查,我们继续沿用现代化理论的框架、范畴和概念,将城市家庭置于传统-现代的维度中进行考察、分析和研究。基于上述理论关切,本次研究一方面将依据现代化理论的预设,对家庭结构和各组家庭关系(夫妻关系、亲子关系和亲属关系)可能的变动进行考察;另一方面将对可能有别于经典现代化理论的各种家庭行为和家庭关系样式进行深入的比较和分析,寻找其背后的原因,以期对中国城市家庭的变迁过程有更为深刻的了解和认识。


[1] 这一章节由唐灿执笔,这部分文字已经作为独立论文,以《家庭现代化理论及其发展的回顾与评述》为题,发表于《社会学研究》2010年第3期。

[2] 互惠理论出自卡尔·波兰尼在其名著《大转折》中对人类经济生产方式做出的三种类型的概括:市场经济、再分配经济和互惠经济。在这三类经济中,市场经济和再分配经济属于正式制度,而互惠经济属于非正式制度。互惠经济是一种个体化的交换,它多发生在以血缘和伙伴关系结成的共同体中,多表现为以礼物为媒介的义务性赠予关系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