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没有采取安全措施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饲养人应该赔偿吗?
案例实录
罗某是小学一年级的学生,聪明可爱。同小区的李大爷刚从单位退休,为了找点事情干就养了一只小狗,但是没有拴养,罗某经常一写完作业就去楼下看小狗。这天,罗某写完作业照例下楼去了,当她走近小狗的时候,小狗突然在罗某的手上抓了两下就跑开了。罗某吓得尖叫了起来,妈妈听到女儿惨叫赶紧下楼,发现孩子被狗抓了,罗某的妈妈对伤口进行简单处理后,把罗某送到医院注射了狂犬疫苗。那么,罗某的妈妈能否向李大爷要求赔偿呢?
律师分析
本案涉及未对饲养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赔偿责任问题。罗某的妈妈可以向李大爷要求赔偿,李大爷应对小狗抓伤罗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依照规定饲养动物,并且对动物采取一定的安全防范措施,在最大限度内避免动物可能对他人造成的损害。《侵权责任法》第七十九条规定:“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由此可知,动物的饲养人、管理人如果违反了相关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以致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对损害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李大爷饲养的小狗并没有按规定进行拴养,使得小狗将罗某抓伤。由案情可知,罗某只是近距离地观察小狗,并没有逗弄、击打等过错行为,其母亲事后采取的措施也是合法适当的。李大爷作为小狗的饲养人,依法应当赔偿罗某的损失。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七十九条 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温馨提示
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养宠物成了很多人的爱好。宠物在为人们带来欢乐的同时也滋生了许多新的问题,动物伤人问题就是其中之一。对此,我国法律规定,即使受害人有过失,若动物饲养人和管理人违反规定在先,那么也不可免责。所以,饲养动物应该采取安全措施,既是为了安全,也是为了减轻可能发生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