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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劳动合同后,劳动者有权保管一份吗?

案例实录

2014年6月,黄某大学毕业后进入一家传媒公司工作,入职前黄某经过了严格的笔试和面试,一路过关斩将取得了单位入职通知。黄某认为该公司拥有一套非常规范化的管理制度,是一家正规的企业。黄某确认自己的选择,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黄某与人事部签订合同后,工作人员就将两份合同收起来了,黄某很纳闷,合同不应该是自己也有一份吗?黄某向人事部要合同,人事部说会替黄某保管好,不用担心。那么,签订劳动合同后,劳动者有权保管一份吗?

律师分析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所以,无论基于什么理由,公司都无权将属于劳动者的合同文本扣留。黄某有权保管一份合同。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温馨提示

劳动合同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法律凭证,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应该仔细阅读合同中的各项规定,对存在疑问的条款应该及时与用人单位沟通,协商一致后再签订劳动合同。双方签字后意味着合同生效,为了维护各自的利益,签订劳动合同的双方应该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