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近理解:西方诠释学演进逻辑研究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3.1.1 意义的多重化与隐喻的普遍性

神学诠释中出现的意义多重化与隐喻的普遍性的最初动机是人们在神学宗教文本诠释过程中遇到的《圣经》的叙事性与教义之间出现的冲突与矛盾,“希伯来语的《圣经》有超过三分之一的篇幅是由叙事构成”[8],由于叙事本身的真实感,诠释者总是不自觉地将其与人类真实生活进行类比,从而权衡作品的“真实性”,然而随着古希腊人们理智的不断提升,不得不面临一个新的问题:如何理解宗教经典中那些与教义冲突的“无法理解”之内容。当希腊诸神的诸多不轨行为已经开始挑战当时人们的审美边界,当《圣经·旧约》将耶和华描写为暴君般对忤逆之民(民族)采用杀戮手段;当上帝的花园中知善恶树明明结出果实,却告诫人们不可食之,以免招致死亡,而一条蛇却能口吐人言,诱惑人们吃下能够开启“善恶理智”的果实;人如果没有开灵智、知善恶,又如何能够不再与禽兽为伍,不断探索未知的世界?上帝想要人类在不知善恶的情况下生活,还是神旨自有其深意所在?这一系列问题都摆在了宗教文本诠释者的面前,从而导致神学经典诠释工作开始越来越多地求助于隐喻诠释方法。亚历山大的斐洛(Philo von Alexandrien)作为一位犹太神学家主张一种“轻叙事,重隐喻”的方法,对后来的基督教《圣经》诠释方法产生了极大的影响。他将《圣经》文本的神圣性与叙事性剥离开,肯定前者,否定后者。他认为,作为神圣文本的《圣经》所言之真谛,并不存在于其文字的叙事性,而是存在于借用文字符号来表达深奥的神之旨意。[9]上帝之义本身所具有的超验的不可言说性,使人们无法通过可言说的文字形式对其进行描述,如果想要通过可以言说之文字通达不可理解言说之神旨,唯有借助隐喻诠释之方法,排除字面意义带给人们的困惑与疑虑。在斐洛看来,《圣经》的诠释工作需要采用隐喻诠释方法的原因显而易见,因为神的旨意代表着绝对的无上真理,那么文字表达所带来的矛盾、荒谬和困惑一定是神有意为之,用来进一步展现神迹,从而告诉世人对于《圣经》文本进行隐喻诠释的必要性。这种观点进一步为隐喻诠释的出场提供了一种合法性支持,隐喻诠释之初始目的即是使理解通达语言背后所蕴含的神话之精神意义,并使其在文本中得以传承。当《圣经》诠释过程中文字的意义无法满足人们理解需求的时候,文字背后所蕴含的神话精神意义的传承则演变成对《圣经》中上帝旨意的诉求。在斐洛看来,语言的文字与隐喻如同“人的肉体和灵魂”,而神的旨意恰恰就隐含在隐喻的灵魂之中,透过文字的外衣彰显其正确性的光芒,也启发人们通过可见之物通达不可见之内涵。[10]

这种隐喻诠释在神学领域(基督教和犹太教圣书文本诠释)的早期使用中带有明显的护教色彩,因为隐喻诠释方法的出场总是伴随着一个现实:圣书文字的字面意义可能导致一种对于神话理解的谬误。但斐洛主张的《圣经》诠释方法也带有明显的古希腊形而上学的思维构型,主要体现在其将“逻各斯”“努斯”等希腊哲学概念引入《圣经》诠释方法中以解决上帝之不可见和不可知的设定。在他看来,“逻各斯”常用来指明上帝之神圣的“心灵”或“思想”,而“努斯”则往往指向人之思想;“逻各斯”作为上帝之思想必然蕴含在《圣经》文字所传递的神旨中,而“逻各斯”在希腊思想中所具有的形而上学内涵因其对于“理性”的指向性而具有了“无限”的包含性。在斐洛的思想体系中,上帝的超验存在与其思想可以通过《圣经》文本传递神旨的意义应当同时成立,所以逻各斯所表达的神圣“心灵”之思想必然可以到达,至少是可以被人们间接到达,而实现这种间接到达的中介必然蕴含在逻各斯之中,因为“没有什么东西能像通过它一样,确保万物之父和创造者的卓越显现,因为在它之中,犹如在镜子之中,心灵有上帝的影响”[11]。这种带有隐喻色彩的“镜子”比喻,一方面彰显了古希腊实体性形而上学的超验性与上帝之超验存在的融合;另一方面也使斐洛对语言文字意义与精神意义进行的“肉体和灵魂”的隐喻式划分得到了进一步彰显,《圣经》文字意义多重化完成了其初始构建。

作为与保罗和耶稣基督几乎同时代的犹太人,斐洛的隐喻诠释方法虽然没有得到犹太教神学界的重视,但之后却被基督教神学家们所认可和继承。在奥利金的“三重意义说”中得到了升华,并在之后的《圣经》诠释工作中不断得到发展。如果说斐洛对《圣经·旧约》诠释方法的突出贡献体现为对于语言文字意义与精神意义的区分,从而促进了神学诠释方法对“精神”领域的观照,那么奥利金就是“基督教哲学领域内将这种遗产体系化的第一人”[12]

奥利金对《圣经》进行了三重构建式的解读[13],即《圣经》由体(字面意义)、魂(道德意义)、灵(神旨的奥秘意义)三个部分组成,从而使意义的理解与人类的体、魂、灵的三重构建对应。[14]同时,他有针对性地提出三种不同的解经方法,对三种意义进行诠释[15]:注释方法诠释字面意义;评注方法诠释道德意义;福音传道诠释精神意义。他同时也强调,在《圣经》文本语言文字背后的历史意义的视域之外,同时蕴含着《圣经》的“道德意义”;而除了以上两个意义之外,《圣经》所包含的神圣精神意义的最根本体现隐藏于《圣经》本身“灵”之层面,这个层面也是《圣经》最大奥秘之所在。也正是由于《圣经》中蕴含的“神旨的奥秘意义”,信徒们才能够从中获得神的启示,从而论证了《圣经》诠释最重要和最根本的目的就是从文本中获得神旨的奥秘意义。

奥利金在为《圣经》的隐喻诠释方法“正名”的同时,并没有忽视文字的字面含义,其三重解经法的第一重就是针对文字的字面意义,可见其并没有抛弃文本所包含的历史真实性。奥利金并不否定字面意义的诠释,而且还通过援引基督教“十诫”为例,说明在神借由先知之口所颁布的戒律性神旨的诠释中,“字面意义”的理解具有重要的作用。同时,通过《圣经》意义“体、魂、灵”的划分方式,文字的意义和神旨的奥秘意义之间可知与不可知的神秘边界被属“魂”的伦理和理性意义所取代,同时也承担起开辟现实与灵性之间连接与通达的路径和可能性的任务。在这里,理性不再单纯扮演逻辑的角色,其内涵已经具有了承载神圣意义的可能性。人之理性所蕴含的伦理道德属性在《圣经》诠释的过程中得到了进一步观照,这种观照也使人类理解对于意义的关注——在文字意义与精神意义之外——增加了属人的伦理和道德意义,从而在《圣经》的诠释中为人的完整性的进一步理解与建构埋下了未来可发展的种子。

虽然德国宗教改革家路德后来对于奥利金隐喻解经法“贬低历史真实性”的判断遭到学者们的反对[16],但人们无法否认奥利金的有关隐喻诠释方法的极富理性的哲学式论证方法背后隐含着一种取向,即《圣经》诠释中隐喻的普遍性。虽然其对于《圣经》意义的三重区分和解经方法的起点都是指向文字“体”之意义的诠释方法,但是整套方法能够存在的前提是如何使《旧约》基督论与《新约》诠释保持一致。他在这个问题上选择了遵循基督论的普遍意义,这本身就是蕴含了一种对于隐喻普遍化的预设。当传统及其本质被理解为“自然的不断给出传承物”,那么同化传统的诠释学任务就会作为考证传统的结果而变得越来越明晰。[17]虽然19世纪之后,人们可以用“预象”(Typologie)这一概念来表示《旧约》对于基督主题所进行的预设,从而将“轻率和任意”的隐喻“Allegorie”解释排除在神学解释方法之外,但显然在这个时代的诠释学方法对于“预象”和“隐喻”之边界的设定还没有明确的区分。当《圣经》被看作是一部充满神旨秘密的文本时,“隐喻”的普遍化就蕴含其中。虽然奥利金也认为,并非所有的句子都指向“灵”之意义的所在,它只存在于文字背后的“秘而不宣”处[18],但当理性的《圣经》理解方式从语文学的方式向着接受灵性之光照耀的诠释方式转变,隐喻的普遍性依然保持着其主导性的地位,并可能蕴含着一种潜在的任意性的危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