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在语文教学中拔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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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与孩子携手漫游书海

我本喜爱读书之人,儿子之于我,可谓青出于蓝胜于蓝。

提起儿子读书,颇有一些沾沾自喜。因为他之所以乐读、悦读,与我对他的精心培养、循循善诱密不可分。儿子从小学到初中、高中,老师、同学都称他为“阳光男孩”,我觉得他的开朗乐观的性格、诙谐幽默的语言,主要得益于他的阅读史。

儿子一岁多时,我便为其订阅了《幼儿画报》,每日定时为其按图讲述故事。为了早日实现自能读书,3岁时便教其识字,识字卡片做了一沓又一沓,想方设法地领着他在游戏中识字。这样下来,儿子上学前已能识千余字,可以自己阅读浅近的儿童文学作品。

儿子第一次自己阅读长篇小说是在8岁之时。还记得那年暑假我去呼和浩特出差,闲来无事逛书店时,无意间发现了我孩提时代曾经读过的一本书——叶永烈的《小灵通漫游未来世界》。这本书在我童年的记忆中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记。欣喜之余,购买回来,深夜捧读,又唤回了儿时的许多回忆。出差回家,将其作为出差礼物送给儿子,并与他讲述了儿童时代的阅读经历及这本书在我生命成长过程中的重要意义。儿子深感好奇,如饥似渴地阅读起来,不到一周便读完了。那一段时间,我们的谈话聊天总是离不开这本书……

从那之后,儿子开始了阅读“整本书”的历程,阅读的兴趣一发不可收。在大量的阅读中,阅读速度迅速提高。记得他上四年级时,我去北京出差,在西单图书大厦购买了当时的畅销书《谁动了我的奶酪》。火车上,我用了将近两个小时的时间读完了这本书。回家后送给儿子,他一口气读完,仅用了不足3小时的时间。我对他近乎于我的读书速度感到吃惊,怀疑他是囫囵吞枣、不求甚解,便考问了他几个关于书中内容的问题,他都一一作答。

我问他:“书中的两只小老鼠和两个小矮人,你最喜欢谁?”

他说:“最喜欢唧唧。”

“为什么?”

“因为唧唧敢于应对变化,能够及时调整自己,并付诸行动。不像哼哼,坐着等死。”

“书中的迷宫,你觉得是指什么?”

“工作、生活、家庭,也包括——爱情,嘻嘻!”

看来儿子读书颇为用心,不仅速度较快,而且勤于动脑,已经有了一定的思辨能力,这令我感到非常欣喜。

小学阶段,儿子读书主要热衷于当代儿童文学作品,像杨红樱的《马小跳》系列、校园文学系列,郑渊洁、秦文君、曹文轩等作家的作品,以及当时流行的《哈利·波特》系列等等,无一不读。而为其购置的一些外国经典文学作品,却备受冷落。为了激发他阅读经典名著的兴趣,我又重新阅读了《鲁滨孙漂流记》,并在闲暇之余讲给他听。讲着讲着,儿子的兴趣来了:“妈妈,你别讲了,我自己来读……”

非常有意思的是,儿子小学期间,我们母子共读的书籍选择,主要是我起主导作用。自从上了初中,我们的阅读书目就由他定夺了。例如韩寒、郭敬明等新生代青年作家的作品,都是他推荐给我读的。

身为小学语文教育工作者,我常常阅读一些儿童文学作品。一日午读,我沉醉于金波先生的童话《乌丢丢奇遇记》中,儿子拎着一本书晃到我身边,翻了一下我的书,又拍着他手中的书得意地说:

“看看,我读什么书,你读什么书?这就是差别!哈哈!”

我拿过他手中的书一看,原来是罗曼·罗兰的《名人传》。

“读儿童文学是我的职业需要,你不懂!”

“嘁——怪不得你的思想总是那么简单,原来是童心未泯哟!”

这个“臭小子”,竟敢调侃我!

在与儿子共同读书的日子里,我们经常就书中的一些问题进行讨论。上初三时,儿子读完《荒野的呼唤》后问我:“妈妈,你说杰克·伦敦在《荒野的呼唤》中到底要表达什么主题?我看完之后怎么也没搞明白。”我深感长久以来一直在阅读“大善”的文学作品的儿子,以他这样的年龄、阅历、经历和理解力,很难理解小说的主人公——那只原本忠厚善良的狗,在残酷的生活面前,为了活命,不顾道义,最终变成一只凶悍而狡诈的狼。于是,我结合我们共同读过的姜戎的《狼图腾》这本书,引发他思考:无论人类还是动物界,都要遵循“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法则。之后,我又推荐他阅读杰克·伦敦的另一部中篇小说《雪虎》,帮助儿子进一步了解杰克·伦敦的小说创作。

近日,读儿子购买回来的《麦田里的守望者》,我也遇到了同样的困惑:书中那个言行不堪入目的颓废、阴郁少年霍尔顿究竟在守望什么?读这本书时我很是为儿子担忧,担心他受到同龄人霍尔顿的不良影响,便迫不及待地与他讨论这本书,不曾想儿子已经有了自己比较成熟的看法。他说,这部书真实地反映了一个男孩子的成长历程,他放荡不羁的行为只是表面上的,而内心里的善良才是他真正的品质。现实尽管不尽如人意,但霍尔顿最终没有选择逃避,而是选择了坚守,这正是他在矛盾复杂的现实面前逐渐成熟的体现。儿子还说,他非常喜欢书中的一段话:“一个不成熟的男人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地死去;一个成熟男人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看来,儿子的阅读理解以及认识、思辨能力已经大为提高,我对他的担心纯属杞人忧天。

我和儿子读书都有一个习惯,就是好书不厌百回读。凡遇好书,总是读后长久地放在枕边,不舍得收到书橱里去,以便一有时间就信手拈来,随意阅读。一日,他刚读完卡夫卡的《城堡》,我问他这本书写得怎样,他回答说:“内容比较荒诞难懂,在写法上有一点与《穆斯林的葬礼》极为相似,都是两条线索同时展开,最后巧妙地连接在一起。”

“你什么时候读过《穆斯林的葬礼》?”

“咳!不瞒您说,我已经读过两遍了。”

哇——那么长的一部书,我也不过读了两遍,儿子竟然不知何时已阅过两遍。

我和儿子读书,还有一个共同点,就是读到某一位作家的一本书,如果感觉写得不错,就会将这位作家的其他作品统统找来阅读,这大概就是“爱屋及乌”吧。不久前儿子读了村上春树的《挪威的森林》,便开始喜欢上了村上,从其处女作《且听风吟》,到其近期作品《1Q84》,一一阅读,边读还边与我交流阅读感受,以至于令我也不得不和他一同阅读起村上春树的书来。

有人说,一个人的阅读史,就是一个人的精神发育史。母子共读,使得我们母子二人的性情极为相像,也使得我和儿子的思想能够相通。母子共读,令我们母子的心灵不断得以净化与沉淀,精神世界不断变得丰富与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