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QQ阅读APP看本书,新人免费读10天
设备和账号都新为新人
1.4.2 化妆品监督管理体系
我国对化妆品的监督管理主要是采取上市前许可和上市后监督相结合的管理模式。自国家总局履行化妆品监管职能以来,紧紧围绕“保障化妆品安全”这条主线,创新监管方式,逐步探索许可备案方式,以监督抽检为抓手,及时发现和处置化妆品质量安全问题,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引领公众科学消费,营造化妆品质量安全社会共治格局,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和化妆品标准专家委员会共同构建起化妆品法规修订、许可审批、监督抽检和风险防控技术支撑体系,在我国的化妆品监管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其中,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主要负责化妆品监管相关的技术支撑,包括技术规范的制定、实验室的管理与考核、监督抽检方案的制定、监管工作中检验检测技术支撑等;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主要承担化妆品技术评审工作,包括相关文件的制定、开展审评工作及相关咨询工作;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主要职能是制定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的技术标准和规范,组织开展不良反应监测工作;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主要负责化妆品审核查验工作技术规范等技术文件的制定,组织开展质量管理规范相关的飞行检查和境外核查工作等;化妆品标准专家委员会主要负责提出拟定化妆品标准发展规划、评审化妆品标准,为化妆品政策法规制定和决策、突发事件处理、重大疑难问题的解决提供建议和技术咨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