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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赵琴仙:“让我们的青春生命永放光辉!”
[云南妇女运动的先驱、早期共产党员、革命烈士]
1928年1月,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昆明市委书记、女共产党员赵琴仙不幸被捕。被捕后,赵琴仙坚贞不屈,至死不降。3月30日,被捕的赵琴仙、陈祖武、罗彩三人被沿街示众,押上刑场,当时赵琴仙大声说:“不要悲伤!我们倒下了,千百万人会起来的!”之后在昆明地台寺壮烈牺牲,年仅22岁。
赵琴仙为共产主义理想的悲壮之死,践行了她生前写下的壮丽诗篇:“年龄正当青春/青春谁不赞美!/可是年华如水/青春哪能常在/我们应当把青春/献给被压迫的无产阶级/让我们的青春生命永放光辉!”
赵琴仙,云南大理人,白族,1906年出生于昆明。小学毕业后考入云南省立女子师范学校。1924年加入李国柱秘密组织的宣传共产主义思想的进步学生组织“青年努力读书会”,期间受到《新青年》《向导》《新潮》等刊物的影响,立志以秋瑾、索菲亚等中外女杰为榜样。五卅惨案后,与同校徐克峻等组织社会公演,支援五卅运动。1926年,在女子师范附小任教,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同年夏天,远赴广州,先后参加了共产党举办的政训班、何香凝等举办的广州妇女运动讲习班,同年10月在广州加入中国共产党。1927年春,随王德三回昆明从事地下工作,任共青团昆明市委书记。同时与吴澄等几名女党员创办了云南省第一份妇女刊物《女声》,以宣传妇女解放、男女平等,来推动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云南妇女运动。1927年三八妇女节,组织参与了云南首次庆祝国际三八妇女节的游行大会。下半年起,昆明开始大肆逮捕共产党员,赵琴仙不怕危险,不畏强暴,依旧在大街小巷参加各种革命的宣传及罢工、罢课、罢市、悼念烈士大会等活动。赵琴仙1928年1月不幸在昆明被捕,同年3月英勇就义。赵琴仙是在云南牺牲的第一位女共产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