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1—2021:云南百年100位榜样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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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刘平楷:“成全我一个烈士的美名,不也好吗!”

[河南信阳农民运动和南京工人运动的早期领导人、中共湖北省临委书记、中共满洲省委代理书记、革命烈士]

1930年5月初,敌人在昆明进行大搜捕时,代理主持中共云南省委日常工作的时任中共云南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的刘平楷为保护同志们安全转移,不幸被捕。狱中,面对死亡的威胁,刘平楷铮铮铁骨、凛然正气,对敌人说:“大丈夫不怕死,为何以死惧之!成全我一个烈士的美名,不也好吗!”临牺牲前,提笔写下了一名共产党员的“与妻书”:“如果我死了,不要悲伤,也不要为我守节,为党的事业,为人民的解放而死,我心甘情愿。”1930年7月26日,刘平楷以南京雨花台烈士为榜样,走向刑场,以自己的鲜血和对党的忠诚献身伟大的革命事业。

刘平楷,字履端,又名少猷、绍猷等,云南彝良人,1902年生。1917年考入云南省立一中。1919年五四运动爆发后,参加学生爱国会,声援北京学生五四爱国运动。1922年经香港、上海、南京辗转赴北京求学,在《北行日记》中写下了这样的文字:“把香港大好之地,举以与人门户洞开……大好财源,掳去一空……四亿同胞,日处于水深火热之中……资本贵族制度不消灭,平民无再生之日。”在北京先后就读于国立北京美术专科学校、国立北京世界语专门学校。1923年参与组建后来的云南籍在外进步组织“新滇社”,并在进步刊物《铁花》等发表文章,同年参加京汉铁路工人“二七”大罢工的宣传工作。在李大钊、邓中夏、王复生兄弟等引导下逐渐接受马克思主义,先后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和中国共产党。1924年秋至1925年,赴河南信阳,从事发动工农运动和党的地下工作,先后担任中共信阳地方执行委员会书记、国民党信阳市执行委员、中共豫陕区执行委员会常委等。组织和领导信阳农民运动,发展各级农会会员5万多人,使信阳成为当时国内农民运动较早的地区之一。五卅惨案后,组织成立“信阳沪案后援会”,创办革命刊物《血拼》,领导发动了信阳的罢工、罢市、罢课,组织敢死队,亲任队长,准备带头奔赴上海参加反帝战斗。后被逮捕,激起了信阳大规模的工人、学生进行请愿、集会,迫于压力,当局被迫将其释放。

1926年秋赴南京参与领导工人运动,深入调查,撰写了向中共中央报告的《关于津浦线(南)段工作报告及今后计划大要》。文中指出“要取得有组织有战斗力的群众,先要有坚强伟大的本身组织,实际成为群众的核心,才能领导群众的一切斗争”,并主张“一个革命的共产党员必须要有确定的无产阶级人生观和革命的彻底意识”。同时任中共南京地委委员、国民党南京市党部常务执行委员,宣传新三民主义思想,发动广大群众,多次主持召开各界、各团体的群众反帝集会,迎接北伐军光复南京。1927年4月10日主持召开了20多万人参加的“南京市民肃清反革命派大会”,先后推选三批代表到国民革命军总司令部请愿,当日数十名游行群众遭到枪杀,发生了轰动一时的南京“四·一〇”惨案,当夜中共南京地委及党领导的工人组织遭到严重破坏。后负责恢复中共南京地下党组织,任中共南京地委书记。因身份暴露,被党组织派往上海,任中共沪东区委书记、中共闸北区委书记。1928年受中共中央委派,先后主持湖北、满洲两省党的工作,任中共湖北临时省委书记、中共满洲省委代理书记兼军委书记。1929年秋冬,中共中央应中共云南省临委的请求派其回滇工作。1930年春,任中共云南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并在王德三赴滇南组织革命运动期间,代理负责中共云南省委工作。1930年7月被捕就义,年仅28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