抑郁症(原书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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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的信度和效度

美国和英国早期的研究对官方的系统命名法提出了质疑。然而,一些调研者却认为当时的首要问题也许是系统命名法的使用,而不是其构造。11,12,13诊断学家在与同样的患者面谈时发现了重要的差异。通过官方的命名法明确地叙述分类的定义极大地提高了诊断的一致性。

命名法的效度涉及特定实体疾病的诊断精确性,不幸的是,在所谓的功能性精神障碍中,没有任何病理学或生理学的异常可以为命名法的构建提供指导。疾病分类学的基础定义主要还是依赖临床标准。

在评价医学或精神病学分类的效度时,有必要问一下相互独立的特定组群或综合征,即症状、持续时间、结局、复发倾向以及治疗,因为那些有医学或精神病学的意义。总体来说,这些研究将抑郁障碍和其他精神障碍区别开来了,另外,有一些研究也支持将内因性抑郁(现在称为情感障碍)和反应性抑郁(现在称为适应障碍1)区分开来。

20世纪60年代,Clark和Mallet14组织了一个对青少年抑郁和精神分裂患者的随访研究,74人被诊断为躁狂-抑郁性精神病或反应性抑郁,76人最初被诊断为精神分裂症,随访为期3年。在随访期间,70%的精神分裂患者再次入院,抑郁者中为20%。精神分裂症的患者中13人(17%)发展为慢性,而抑郁中仅一人(1.3%)。在15名再次入院的抑郁症患者中,4人当时被认为也患有精神分裂症。而最初被诊断为精神分裂症的76名患者中没有人因为抑郁而再度入院。

从这些临床研究中也许可以得到一些推论,当把恢复概率和发展成慢性的概率作为临床现象的一部分时,两大障碍就是明显可区分的(正如克雷丕林所说的那样)。也就是说:①抑郁障碍恢复概率高,3年内复发概率以及发展成为慢性的概率中等;②精神分裂患者的复发概率和发展成为慢性的概率都很高。一些最初临床表现为抑郁的患者最后都发展成为精神分裂症。但对于一个有精神分裂症的患者来说,很少有人后来会发展成为双相障碍。Lewis和Piotrowski15认为那些双相障碍的患者是被误诊的,因为没有能够充分识别精神分裂症的某些症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