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的哲学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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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追寻美好生活

一个自由的人,首先具有向往美好生活的权利,也有实践美好生活的能力。所谓美好生活,既是一种可能的生活,也是一种具有超前意识的生活。追求个体的美好生活是教育成为可能的内部动力。个体对美好生活的追求是个体作为“人”的生物属性和社会属性的本能集中体现,也是人类的共同追求,教育恰恰指向了这种本能的方向和终点。因为对美好生活的追求需要我们寻求物质的丰裕和精神的满足,我们寻求“类”的共同幸福之路径——这些都需要我们去认识、改善和利用自然世界与社会系统和人类自身。唯有认识了自然系统、社会系统和人类自身,人的物质和精神追求以及人类社会的共同幸福才有可能。

教育在这个过程中的价值就是提供自然知识、社会知识,包括人类自身的奥秘,同时教化并熏陶人类作为类群体的心灵,满足人类的物质需求与精神追求,平衡人的欲望与现实之间的分裂,使“人类的美好生活”之追求成为可能。

教育在功能性和可能性两方面因为人类对美好生活的追求而成为现实。

个体经由“自由”的教育,而达到“自由”的状态,这既是教育的本质,也是教育的过程,更是教育的目的——而“自由”,当然就是“美好生活”的题中应有之义。推之于人生,每个人一生都在追寻美好与存在的意义,有的人懂得他追寻的美好是什么,有的人不知道,有人把健康当做美好,有人把知识当做美好……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追寻目标。相同的是,每个人都要通过教育这一媒介,古往今来如果没有教育的传承,也就没有人类和社会的进步。只有个体的美好生活得到实现,社会这一群体之和才会达到和谐美满。这其中,教育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它为我们提供广博的知识、分辨是非的能力、发现美的眼睛、追寻爱和真理的动力……

人因教育而美好,教育因个人的美好发展而绽放异彩,二者必然会相互影响、相互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