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chapter 1
我很羡慕有才的人,我浑浑噩噩的过了自己最好的年纪,转头迈入社会。
我从小到大最讨厌的就是读书,我进入社会才突然发现读书有多重要,我一直觉得一个人有文化是个好人就行了。
可这个社会早早就给人定下三六九等的标准,这个标准无时无刻不告诫我当时的自己有多愚蠢。
我就在这种悔恨里幼稚的活到我的28岁。
我爸也在我28岁的那个寒冬中去世。
在老家举办的葬礼。
人只有死后才能和所有人和解,我们骨子里信奉的不就是死者为大。
人死后一切都解脱了,所有的恩怨、不甘、愤怒都会被碾成灰,随着风被吹散不见。
我爸去世后,我处理完他身后所有的事离开老家。
我在葬礼上没掉一滴泪,我的眼泪落不下来,死亡对于他来讲应该是一种解脱。
葬礼上那些不熟的亲戚都来参拜,一个个假惺惺的掉着眼泪,人活着的时候不见他们出面解决难题,人死后一个个来葬礼上哭爹喊娘,好像死的真的是他们的亲爹,活脱脱就是菩萨座下的童子,乐山坐着的大佛,靠近他们都感觉到他们好像要喷舍利子。
真是我佛慈悲收留一群上剑不学学下见的玩意。
下葬的时候,我抱着我爸,我想不通,为什么他庞大的身躯到最后骨灰只装了一个檀木盒子。
我看着那个盒子发着呆,把他埋葬在地里,我才有实感般落下泪滴。
泪水砸在黑色的大理石上,小老头永远的留在了那块黑色大理石板下。
我从此以后再也没有亲人。
我在葬礼结束后的第二天,我遇见梁翠,她好像是在等待我的出现。
我的亲生母亲,我3岁时就抛下我离开的亲生母亲。
我从没邀请她参加葬礼,连我爸的死讯我都没有告诉过她。
她细细看着我身上的每处盯得胃里一阵翻涌,想吐在她脸上。
“李生你现在是发达了,你爸死了给你留下多少钱?你怎么也不知道分给我一半,你好歹也是从我肚子里爬出来的。”
她把包甩在我身上,掐着嗓子说着,眼神戏谑的打量着我作何反应。
我抬眼对上她那双与我相似的眼眸。
我坐在椅子上觉得好笑:
“梁翠,你别给脸不要脸,当初是你在我成年时逼着我签下断绝母女协议的,我们之间你应该清楚,半毛钱关系都没有,你也别想从我这里拿走我爸留下的一分钱。”
她气得说不出话,扬手就要扇我,被我拦下。
“行了别逼我报警,趁我没发火之前赶紧滚蛋。”
梁翠从我怀里扯过她的包背上愤愤的走了,嘴里还不停的咒骂着我。
既没养育之恩。
何来回报之孝。
我走在大街上,漫无目的走着,我不知道我还要走多远,我还要走到哪。
飞涨的物价,廉价的梦想,一抓一大把的毕业大学生,颓靡璀璨的社会,以及我不值得一提的人生,我像是一个垃圾被人随意一脚踹向垃圾桶旁,但是无法顺应时代潮流,终究会被时代所抛弃。
我想人真的会有来世吗?
如果有来世,我想我还是愿意当他的女儿。
我走进本市最大的娱乐场所,这是我第二次走进来,第一次是朋友过生日包场,第二次是今天。
红色的纸片在空中飘着,霓虹灯在顶部折射出绚烂的色彩,我只身像嵌在黑色卡座里,我开了几瓶贵酒,谈不上好喝,只能说我品不出来,我抬眼看着在台子上扭动的躯体,DJ打着的土嗨震耳欲聋,这一切都让人生厌。
几个男模看我开的酒价格不菲,纷纷过来敬酒,我抬眼看着他们,没我喜欢的款。
我是来消费,不是来找伴,是带有报复性的伤害自己的钱包。
那些人挡在我面前,我从缝隙中瞥见一个男人,黑色西装寸头,恍惚的灯光下我看不清他的脸,他和我一样坐在卡座中间,不过他身边美女环绕,他发觉我的目光后,目光挪到我身上,没有再回到他身边的女人身上,反倒是顺着我的目光,看向我。
我辨认出他的神情,他在笑?
他抬脚从卡座上起来朝我的方向走来,我才凭借模糊的光线辨认出他的样貌,就算把他扔进这一群男模中他的样貌算是最出挑的。
他挤进男模堆里,比那些男模要大胆,把想坐到我身侧的男模扯过去,直接坐到我身侧,自然搂上我的肩在我耳边说:“包他们不如包我。”
我看着他,哟,白瞎这张好脸。
那群男模看到我和他举止亲密,也都见好就收,他们四散开来去寻找新的目标。
他松开我,先我一步开口:“我替你解围了,不用谢。”
我还在思考,怎么打发面前这个沙茶。
他又说到:“刚在那边卡座看到你无助的眼神,就知道你不是常混迹这里的人,你要真想感谢,这瓶酒就行。”
他不管我同不同意,自顾自的拿起那瓶酒斟着。
好是好脸,皮也是真厚。
我反正喝不掉,与其把酒浪费还不如都让他喝掉,毕竟节约是种美德。
“桌上的酒你想喝都可以喝,就当我请你。”
他带着笑意回答我:“那我还得感谢你李总,还有,李生好久不见。”
我看着他带着疑惑,震得我胸腔发焖的嘈杂声在我耳中突然就小了下去。
“你怎么知道我名字?”
“你忘记了,我,陆潇鸣。”
一个名字把我带回我的从前。
那时的我笑眯眯说着:“你的名字真好听。
潇潇鸣竹雨,飒飒舞松风。”
17岁的我心比天高,扬言一生就要活得肆意洒脱,轻狂的以为自己可以靠对自由和爱憧憬度过柴米油盐的生活,那时候的我也喜欢上一个阴郁孤僻的人。
他叫陆潇鸣,他知道我喜欢他,你被水包裹住将要窒息,怎么可能感受不到?只不过是他一直在假装,他装他不知道,他甚至在用尽一切告诉我,他不喜欢我。
第一次来这种地方是因为他的生日,他邀请了全班人过来玩,他们家就是做这一行业的。
那天他站在台子上,那时候的他五官没有现在这么精致,脸还有些水肿,脸颊上还有些褐红交织的痘印,四肢也没有现在这样修长,当时的他还在变声期嗓音也不好听。
他拉着小提琴,灯光打在他脸上照的他眉目柔和,他拉着长弓曲调悠扬,他身姿挺拔,举手投足之间都像是一位谦谦君子的形象,一看就是长时间打磨训练而成的。
那也是我第一次注意这么一号人物,可少女的悸动也是简单的,我从那天开始在学校里特意观察他的行动,每次他回答问题时,我的目光始终追随着他,每次我回答问题他总会回头注视着我。
不过,我们每次目光交汇的那刻,永远都是我先挪开目光,我下意识逃避他的眼神,我们的眼神从来不会进行过多的交流。
高二上册我们当了同桌,我花了好长时间琢磨和他怎么交流,谈论古今,说梦谈未来,解疑释惑,我可以说,我和他在一起很舒服,也许比起谈恋爱,我们更适合做朋友做同学。
可惜那时候的他,面对其他同学的询问永远寡言少语,八竿子打不出个屁,好像骨子里带着自卑和走不出的阴影,他也一直融入不到班级里,要是那时候他自信一点,那些机会都会是属于他的。
当时的我和他极为相似,我们都是带着阴霾的人,但我们做出不一样的选择,我怕被团体抛弃,我怕成为异类,所以我成为团体里的一员。
我也在某一天我自学冲刺高考的夜晚里,突然放下对他的全部喜欢,心比天高的我也在父亲患病那天我被彻底拖入谷底。
这就是我曾经不见天日的暗恋,来的快去得也快。
现在我曾经暗恋的对象好好的坐在我的面前,有种久别重逢的欣喜,不过也没欣喜到激动的程度,只不过是一位故人和一段曾经暗不见天日的悸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