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例
本书涉及的法律规范均按以下体例使用简称。
一、现行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简称《宪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简称《民法典》。
3.《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简称《著作权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简称《专利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简称《商标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简称《土地管理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简称《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简称《保险法》。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简称《旅游法》 。
二、已废止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简称《民法通则》。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简称《物权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简称《合同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简称《婚姻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简称《继承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简称《侵权责任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简称《民法总则》。
三、现行有效司法解释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的解释(一)》,简称《物权编解释(一)》。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简称《继承编解释(一)》。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简称《婚姻家庭编解释(一)》。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简称《担保制度解释》。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简称《买卖合同解释》。
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简称《精神损害赔偿解释》。
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简称《人身损害赔偿解释》。
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简称《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解释》。
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简称《物业服务解释》。
1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简称《农村土地承包解释》。
四、已经废止司法解释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简称《民法通则意见》。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简称《合同法解释(一)》。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简称《合同法解释(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