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0章 工作小室
在任涧的千叮咛万嘱咐下,那一场对阵实验一中的比赛他全程坐了冷板凳。
实验一中的实力强劲,全程压着桂花打,毫无还手之力,分差一度拉到二十分。教练不止一次想让曾许上去救场,但曾许想到任涧的特意嘱托,害怕她生气,屡次婉拒了教练。
教练其实见过曾许的攻坚能力,期待他能够站出来。可曾许也清楚地知道,今日的自己没有那样的能力。他上不上场都无法扭转比赛的局势,甚至还会让自己奇差的表现影响未来。
他确实看到了几位来自不同大学的球探到场观赛,他们都想发掘能力较强的球员到自己大学去打球。曾许现在必须保存实力,不能让球探把自己淘汰掉。本场比赛一中的三名球员发挥神勇,赛后都被球探叫走私聊了。
而桂花这边只有崔楚一人得分上双,且砍下21分7篮板,也得到了球探的关注。只不过他明确表示,自己只是出于热爱而打球,并不想走体育特长生。
曾许只觉得未来迷茫。
2018年,11月25日。
又到周末了,上午自习课曾许就专心完成作业,下午一如既往选择去练球。感冒尚未痊愈,他也只能练习基本功,而非参加队内对抗赛。
他看着校队成员分成两组打内战,不由得有一种惆怅。
桂花的实力已经大不如以前了。虽然当年曾许是这支校队最好的球员,可其他人也都不差,首发五人场均都能得分上双,替补席也全是板凳匪徒,每场桂花都能轰下八十分以上,断档领先其他学校。自从15级学长们毕业以后,再加上曾许的陨落,这支球队就今非昔比了。
现在就只有崔楚一个人扛着球队艰难地前进。
开局零胜两负,大家的士气都被打没了。
他们打对抗赛,那曾许就在一边的排球场练运球。他左右手分别控运,将两个篮球在胯下运得风生水起。忽然左手的球掉了,曾许本能地伸手去捡,但右手已经做出向左的运球,且因他的腿部向前迈步,篮球背运至左手处,刚刚好与其行进方向一致,此时曾许害怕踩到篮球,下意识向右急停,稳稳握住篮球。
他愣在原地,任另一个篮球滚远了。
“我刚才……”曾许盯着手里的球,“好像做了一个很了不起的动作啊!”
曾许重新压低重心,行进运球,而后右手背运的同时向左迈出刺探步,并迅速向右跳步,顺势做出上篮动作。
“诶!”曾许喜出望外,“这不就是克劳福德背运么!”
“喂!许子!”一旁的队员招呼他,“你在那自言自语啥呢,你女朋友来找你了。”
曾许望见门口的任涧,连忙丢下篮球跑了过去。
“别跑别跑,出汗的话感冒就又加重了。”任涧挥挥手,把他拽到一旁。
“我听话吧,没上场。”曾许嘿嘿一笑,“但是我真感觉我好得差不多了。”
“前天刚退烧你就好差不多了,谁信呀。”任涧瞥了他一眼。
“我身体硬朗啊。”曾许拍拍胸脯,自豪道。
任涧翻了个白眼,不跟他继续瞎扯淡了,说道:“今天放学跟我走吧,我带你去个地方。”
“什么地方?”曾许一愣。
“我的小工作室。”任涧打了个响指。
放学后,曾许找到任涧,和她一起向她口中的工作室走去。路上又洋洋洒洒飘起了雪,不过看天的样子,应该很快就会停了。
二人踏着雪,在人烟稀少的街头行走着。曾许走在前面,任涧跟在后面,调皮地踩着曾许的脚印前进。曾许呼出一连串哈气,忽然被任涧拽住了围巾,差点被勒死。
“干嘛?”曾许回过头,看着怒目横对的任涧。
“你怎么又抽烟?”任涧不满地叉着腰。
“我哪抽烟了?”曾许瞪大眼睛,无辜地伸出双手,又掏了掏衣服和裤子的兜,展示给任涧看,“我已经戒了。”
“哦,是哈气,不好意思。”任涧立刻变了个脸,搂住曾许的臂弯,笑嘻嘻地跟了上去。
曾许有一点无语,把下巴往围巾里埋了埋,以求抵住从领口灌进的寒风。
“啪!”任涧又给了曾许一拳,虽说衣服够厚,但这突如其来的一拳还是把曾许吓了一跳。
“又干嘛?”曾许疑惑不解地瞪着任涧。
“别驼背。”任涧皱着眉责怪他,戳了戳他的后背,“挺高的个子驼背就不好看了。”
曾许没好气地闭上眼,夸张地仰起头,把胸脯挺得像一弯月牙。任涧没眼看,一巴掌打在曾许的胸口:“没个正经。”
曾许发出“噗”的一声,捂着胸口,耷拉着头跟在任涧后头。
从雪松路牡丹街交错的地方拐进去,就看到了一个黄色的牌匾,上面写着:乐时琴行,看起来是个卖琴的地方。
“这是你的工作室?”曾许持怀疑态度问。
“当然啦。”任涧伸出手掌笑着说,“我准备在这里创作。”
“真的假的?”曾许不信,迈上铁架子楼梯,打开琴行的玻璃门。
映入眼帘的是满墙的吉他和尤克里里,前台还有一个戴眼镜的小哥,看到曾许抬起头来,四目相对。
尴尬之际,任涧从后面出现,向小哥打招呼:“嗨!明哥!”
“呀!是小任啊。”明哥站起身来,“这是……”
“我男朋友。”任涧笑容可掬,挽着曾许。
“哦!早听你说了,今天总算见到了。”明哥走过来向曾许握手,“幸会幸会。”
曾许拘谨地假笑着,机械地点点头,迷茫道:“这是?”
“这是覃老师一开始教钢琴的小课外班。”任涧解释,“后来覃老师觉得钢琴的受众群体并不大众,就把她的大学朋友们都叫到了一起,成立了一个琴行,钢琴、吉他、贝斯、尤克里里、小提琴,甚至架子鼓都有专门的老师。”
“这么厉害?!”曾许惊叹道。
“大家众筹决定扩建这个琴行,把规模建起来,争取成为苏城乃至周边城市最好的琴行。”明哥说。
“但是,你们之前没有工作吗?”曾许疑问,“怎么会说聚就聚在一起了?”
“覃笙原来是音乐老师,我是流浪歌手,还有四个是玩乐队的。”明哥解释,“搞音乐这东西不挣钱,纯粹是出于热爱。覃笙是我们这里混得最好的,老师可比饥一顿饱一顿的乐队和歌手好太多了,但是她那音乐老师也没编制。音乐学科不是硬性科目,音乐老师可有可无,可能学校也不愿意招体制内的小学科老师吧。说到底,搞音乐就是很难生存。”
“那你们还要继续?”曾许更加不解。
“还是那句话,热爱!”明哥推了推眼镜,“如果人人都为了生活去上班,那这个世界就不存在艺术了。我们几个从小就是学音乐长大的,不想就此放弃。再说,开这个琴行的话,比以前会稳定得多,也算是个好工作了。”
“明哥和覃老师他们都是很优秀的音乐人,现在聚到一起经常去天桥那边搞驻唱,也就是最好的宣传。”任涧羡慕地说,“等我毕业了我也想这么干。”
“但你不是说这是你的工作室吗?”曾许话说回了正题。
“对呀,这里有个地下室,就是覃老师他们玩音乐和录歌的录音棚。”任涧张开手臂,“大家都是音乐人,大家都会帮助我创作!”
“这……这么庞大的队伍?!”曾许目瞪口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