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会章程》第二十一条规定,产业工会全国组织的设置,由中华全国总工会根据需要确定。产业工会全国委员会的建立,经中华全国总工会批准,可以按照联合制、代表制原则组成,也可以由产业工会全国代表大会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