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失而复得
第一次吃狼肉,杨子的感觉很不好。身上的衣服从没干过,穿在身上很难受。干脆脱了只剩内裤。
浑身乏力,连续几天高烧,抗生素只剩最后一支,消炎药也用去一半。
雨还在下,那把合金匕首对他太重要了,每天拖着身子出去寻找几趟,由满怀希望,到心存侥幸,到失望,再到绝望。短短几天,把这些滋味品尝一遍。
不临风沥雨,不受苦遭难,小树苗怎么长成参天大树。
杨树林正在陌生的星球历练,临风沥雨。浑然不知地球因他而发生什么改变。他也想不到,一个默默无闻的穷小子,已经成为一场飓风的风眼。
他不知道这里会有什么奇珍异兽。奇珍他喜欢,异兽他害怕。一听到大的动静,杨子就爬到树上躲起来。兔子,不用担心,麂鹿,他见过,野猪,有一定威胁。胡狼,干得过。没獠牙的,他都不怕,即使个头大,惹不起还躲得起。凡是动物从他下面经过,他都要伸出头来仔细观察,确定以后听到动静,该躲还是不用躲。
也许下雨的缘故,他见到的动物不少,但也没有想象那么多。
每个人,到一个新的环境,环境对他都不会友好,这无关心态。小到个人,大到组织、国家,都一样。你不知道哪个地方有风险。等到你学会了趋利避害,呼朋唤友,你也就成了环境的一份子。
野鸡,松鼠,兔子,羊,野猪,牛,鹿,狐狸,猴子,进来这里7、8天了,都见识过。模样跟地球的不大一样,但他一眼能认出来。这些都不怕。
林子里猫的种类多,数量少,小到家猫大小,大一点的有家狗大,狼狗大,豹子大,再大就是老虎。他也分不清哪些是猫,哪些是虎。最怕就是这些动物,因为他们会爬树。还有它们的爪子,即便是小猫,其锋利的程度,足够破防。
他见到最为忌惮的猛兽,是一种老虎,通体黄色,身上光溜溜的不长毛。四肢肌肉清晰可见。一个回合把一条大野猪干倒了。
前面有棵奇树,树干上长满了黑疮,看得人心里发毛,浑身起了鸡皮疙瘩。
杨子发现黑疮里面有果子,狼肉不想吃,这东西能不能吃?
抠一个下来,有点像板栗,不过是圆的,还好,甜。
抠了一些,用树叶包起,如果明天没有不良反应,这东西可以做主食。在他眼中,浑身长满疙瘩的大树变得无比亲切、可爱。
夜晚难熬,当然不是地球上的年轻人,精力过剩,无处发泄。
夜幕下的林子象在开烛光晚会,跟地球相比,这里简直就是仙境。那朵白花,比人高,花下面的绿叶,宽阔而光滑,叶子上有水珠,晶莹剔透,杨子舔干了叶子上的水珠,咂了咂嘴,要是咸的就好了。这么多天没吃到盐,暂时只能喝动物的血来补充。
杨树林晚上爬到树上去睡,各种蚊虫袭扰不断,烦不胜烦。
伤口开始结痂。每天都淋雨沾水,高烧反而在消退。真是放牛娃子天照顾。
天亮了,雨停了,病也明显好转,一切都预示着杨子的处境往好的方向发展。
最后找一次那把匕首,再找不到就放弃了。他的天眼消失了,短时间内,可能长不出来,困在这里的日子不会短,也许一年半载,也许3、5年,也许10年8年,但绝对不会超过15年,因为第一次长出天眼就没用15年。他确信他有长天眼的基因。
趴在地上找出3、4里,路上的每处草丛,枯叶都翻了,来到上次斗胡狼的地方,彻底死心了。以后踏踏实实做个茹毛饮血的原始人吧。他杨子天生就没个好命格。还没学会走路,那个已经记不清音容笑貌的妈,就把他带到菜棚子,让他整天闻那菜花香。到了4岁,父母双亲干脆撒手人寰,天上及时掉下来个黑叔,养了他14年,也飘然离去。参加高考,他心爱的红衣姑娘出车祸,眼睁睁的看着她告别这个世界,来生再见都没机会说。好不容易又有个姑娘开始走进他的心里,突遭诱捕,结果掉进了这个域外世界。乡下人说他克亲克近,想不认都不行啊。
在原地站了许久,杨树林神色黯然。
阳光穿过树叶洒在身上。久违的太阳终于出来了。
收拾起心情,杨子朝树根走去。
该换地方了。
找个地方搭个小屋,最好是洞穴,能够遮风挡雨。
现身的飞禽走兽多了起来。不去理会那些警惕的眼光,不去惊扰专心吃叶子的小兔,搬家了。
家?他杨子已经没有家了,地球上没有,这里也没有。杨子这个人就是自己的家,人到哪里,家就在哪里。
狼肉不要了,狼皮正好用得着。衣裤都烂了,再弄几张皮子做衣服。
走出不远,一丝光亮闪了一下,“咦”,杨子扒开附近地上所有的遮掩物,终于在旁边的浅水坑中,露出一把银闪闪的小匕首。
杨子抓起匕首贴在脸上,我杨树林其实是个命格高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