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3章 她认错人了
房间内,贺之珩幽幽转醒,旋即像被什么吓到一样,猛地从床上坐起,满头冷汗。
他扶着床榻,哑着声音道:“买些吃食来,我要吃东西。”
“小人遵命。”家奴顾不上他的真实目的是什么,但只要他肯吃东西,那就够了。
门外,忽然有人叫了一声老爷,贺之珩眼前微微发亮。
陶叔来了…莫非是原谅他了不成?
于是,还不等家奴通报,他便着急出声:“快让陶叔进来。”
家奴听话地开了门,陶儒在看清他枯瘦模样那一刻,心头涌起几分不忍,但依旧冷着脸,沉声道:“之珩,陶叔有些话要跟你说。”
“好…好,”贺之珩忙点头,明白了他的意思,对旁人吩咐道:“你们都先下去,离这里越远越好。”
“是。”
贺家奴就像牵线木偶般听话,唯有涉及主子尊严及性命时,才会表露出几分人的情绪。
陶儒摩挲指腹,状似不经意地转过身,背对着他:“之珩,你很喜欢书儿对吧。”
“对,之珩此生非她不娶。”贺之珩毫不犹豫道。
“好,那既然如此,从今往后,你不要再出现在她面前了。”
“不行!”贺之珩干脆利落地拒绝了。
闻言,陶儒露出一个意料之中的神色,将大夫说的话重述了一遍。
语罢,他转身看向面色惨白的贺之珩:“所以,哪怕是为了她的性命,你也不愿?”
贺之珩嘴唇翕动,舌头在嘴里打转,半晌,他结结巴巴道:“可…可我还听见,她在房里叫我的名字了,她没有忘记我,只是暂时认不出来,她找不到我,她肯定也会难过的。”
“你放心,她已经找到你了。”
“什么意思?”贺之珩立马警觉道。
“书儿把顾清和认作你了。”
陶儒轻飘飘一句话,贺之珩全身却像被凌迟,直至血肉模糊。
好一会儿,他才回过神来,神色悲戚。
“…呵呵…哈哈…哈哈哈哈哈!咳咳咳————”
贺之珩再次咳出一口鲜血,眼前陡然发黑,回过神来,他漠然将嘴角鲜血拭去。
“所以,陶叔是想让顾清和代替我,若是将来有成婚的必要,那也可以让那个伪君子做她的丈夫?”
“嗯。”
陶儒微微闭目。
贺之珩双眸垂落,视线随意停在某处空地上,他捻了捻残留在手指上,已经干涸的血渍。
末了,他凄惨一笑,“陶叔,我只问你一句,你要如何才肯将诺诺嫁给我。”
陶儒肯定道:“除非你们贺家覆灭,否则今生今世,我都不会动这心思。”
贺之珩双目失神,木然点点头:“好,我答应你,但在我做完前,你不能将诺诺嫁出去。”
陶儒以为贺之珩在说笑,不由得有些恼怒,他甩了甩衣袖:“黄口小儿!我心意已决,你不必多言!”
贺之珩不语,只是强撑着身体,下了地,双眸阴鸷,他缓缓走到陶儒身旁。
陶儒看着眼前的人,微微有些走神。原本只及腰的孩童,此刻已经跟他一样高了。
贺之珩站定,与陶儒对视,语气温和,却如同毒蛇吐信,威胁道:“陶叔,你不要忘了,我是谁家的孩子。就连家奴,我们都要下毒来操控。贺家人的血里,天生就流淌着卑劣二字。方才,我不是在和你商量。”
陶儒瞳孔猛然一缩,他有些不敢置信地看向这个少年。
是啊,贺之珩是龙溪贺氏出来的公子。
那个虞朝的第一望族。
哪怕,这个人被他亲手抚育了八年。
当年,他能抚养这位公子,也只是因为走商时,曾偶然救下过贺家家主。
随之而来的,是用不尽的资源跟靠山。
这么多天,他一个商户对他们如此放肆,想来他们也容忍到一个极限了。
陶儒心中对贺之珩残留的一点慈爱,在此刻荡然无存。
贺之珩知道这样做会彻底让陶儒厌恶他,但他只有这一个办法了。
他自幼被送出来,寄养在陶家,他何尝对陶儒没有感情。
但他此刻为了保住陶锦书,只得慌不择路。
“我答应你,这些年我不会出现刺激她,可你也最好不要为她另择夫婿。”
“等诺诺到了嫁人的年纪,我会心甘情愿,让你同意我们的婚事。”
说完,贺之珩强撑着病体,毫不留情转身离开,而后真的销声匿迹。
最后,陶儒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离开的房间,只觉得那日阳光太过刺眼,让人眼前发黑,他看见的所有景色似乎都是灰扑扑的。
不过弹指间,他竟经历了丧妻丧子的悲痛。
……
虞朝天启元年,新帝登基,他承先帝遗风,励精图治。重农桑之本,兴工商之利。一时之间,虞朝境内人烟稠密,市井繁华。
此时,距离陶府那场悲剧已过去两年。
陶锦书如今年满十七,生得亭亭玉立,她身旁跟着一个新面孔,名唤春桃。
两年前,陶儒遣散了大部分府中的老人,并且给了他们一笔安置费,毅然决然,招了一大批新人入府。
陶锦书觉得奇怪,几次三番问过缘由,眼看父亲真要动怒,她便乖乖认怂了。
“小姐,我们今天要查的是布行,您怎么往这儿去了?”
陶锦书才要抬脚迈入首饰店,闻言,尬笑几声,摸了摸鼻头:“春桃,你是知道的呀,小姐我就爱些金银珠宝。”
“可是小姐,奴婢今日出来的急,没带够银子。”春桃说着,面露羞色。
“啊?好吧。”陶锦书望了望着柜上放着的那枚蝴蝶螺钿钗,只能依依不舍地离去。
父亲自从上月起就削减了她的开销,甚至还特意嘱咐城中商贩,凡是见了她,一概不许她赊账,哪怕是自家商铺,美名其曰历练她。
“要是贺哥哥也出来就好了。”陶锦书不由得感慨一声,“每日读书,跟掉书眼里似的,明明以前也没有那么喜欢读书。”
“小姐,贺公子如今已是咱们扬州知州,若是不勤奋用功,哪里来的知州做?若是没有官做,小姐将来也当不了官夫人呀。”春桃打趣道。
“好呀你!居然也学会打趣本小姐了。”陶锦书佯装生气,与春桃打闹了起来。
这么一嬉闹,也没让她注意到身后疾驰而来的骏马。
背后突然被硬物弹了一下,也是这一遭,让陶锦书扭头注意到了危险,慌忙拉着春桃躲开。
“明义楼办事,闲杂人等,速速退离!”
马背上的人身着描金黑袍窄袖衣,穿戴臂甲,手持令牌,疾驰而过,惹得尘土飞扬。
“咳咳咳——”陶锦书扇了扇空气中的灰尘,捂住鼻腔,“怪不得是个人,都上赶着去明义楼当差,好生威风。”
明义楼是本朝的最大情报处,虽是今年新设,却已声名鹊起。
传闻其楼中人,行踪不定,时而张扬,时而内敛。
如今她算是见识到了其中一面。
陶锦书嘟嘟囔囔说着,全然忘了被东西弹了的事实,“春桃,我们还是去布行吧。”
“嗯嗯!”
陶锦书拉着春桃转身,朝后绕去。
首饰铺对面,茶阁二楼雅间,有人将这一切都尽收眼底。
“把她方才看过的首饰买下来。”
男人放下手中黑子,目不转睛望向着陶锦书离开的背影。
他生得比女人还媚上三分,狐眸潋滟如春水,唇珠饱满,天生带着朱色。
“是。”
不多时,那支金钗就被递到了贺之珩手里。
他单手撑着头,玩味把玩手里的物件。
今日是他第一天来扬州,去住宿的途中,鬼使神差想去茶楼听曲,没想到,陶锦书的身影,竟就猝不及防撞入了他的眼中。
即便从来扬州的那一刻起,他就做足了跟陶锦书相遇的准备,但那颗几乎要跳出胸膛的心脏,还是暴露了他的紧张。
她实际看上去,要比画里瘦些,要比信里更活泼些。
两年过去,少年已褪去大半青涩,当年的落魄模样全然不见,取而代之的是因长久以来掌握权势,被熏陶出的一股淡淡的倦怠感。
“若我把你送给她,她会喜欢吗?”
贺之珩像是习惯了自言自语,脸上流露出几分病态跟偏执,手中转动着珠钗,在太阳下折射出七彩光。
末了,他轻轻一笑:“她会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