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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俄语功能交际语法的相关理论概览
第1章 关于功能和功能主义
§1 当代语言学对“功能”的界定
功能(function,функция)一词源于古拉丁语词根(functio),原本有两个意思:功能;函数,函数关系。文献中的“功能”有多种涵义,基本意思有“职能、功用、用途、使用、作用、意义、目的”等(胡壮麟 1996),不同的学者使用的涵义有所不同。基于对“功能”的不同理解,在功能语言学中产生了各种不同的流派和思想体系。语言学中的“功能”是指语言成素(结构、成素分类等)或整个语言系统完成某种功能或起作用的能力。对语言功能的理解首先是在人类交际中语言所起的作用(使用,用途)。根据传统的分类,语言最重要的基础功能是交际功能(即指语言作为一个人向另一个人传达信息的交际手段)、认知功能(即表达意识活动、存储和处理信息的手段)、表情功能(即感情和情感表达的手段)、元语言功能(即用语言本身的术语来描写和研究语言的手段)。
当代语言学对“功能”术语有两个基本解释:狭义的指独立的语言单位在语句中完成自己使命的作用;广义的指语句本身完成交际行为的能力(Левицкий 2010: 34)。 研究语言和言语的功能是功能学派的中心课题。其实,20世纪前50年的普通语言学理论在不同程度上都是“功能的”:最典型的是布拉格功能主义,然后是伦敦功能主义,其后是荷兰功能主义。日内瓦学派的典型代表是巴利(Ш.Балли),他曾对法国语言学家泰尼耶尔(Л.Теньер)和马丁内(А.Мартине)等都有过较大影响,他们属于温和的功能主义,比较现实地看待语言事实的功能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