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律所经营管理之道:迈向国际化、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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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律师事务所管理的规模化

律师事务所管理的规模化,通俗地讲就是,原来律师事务所里有三五个律师,起初办理业务还可以,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律师事务所的步伐跟不上整个行业的进化,就陷入了“大案子接不了,小案子看不上”这样的尴尬境地。这就需要律师事务所朝着管理的规模化不断发展。当今律师行业,随着经济发展、业务的扩大、专业化程度的提高,律师事务所接收的案件规模越来越大、越来越复杂,这就要求律师的专业分工越来越细,当律师事务所逐渐适应这样的压力,循序渐进地发展,其也就成为所谓的大所。这也就是说社会环境是律师事务所发展的基础。

在社会实践中,对于大型的律师事务所的需求越来越大,许多大型的案件需要大所来支撑,小的事务所从专业程度以及抗压能力、应对风险的能力来看不足以支撑对大型案件的处理。中国改革开放已经进行了四十多年时间,虽然在我国律师的地位仍不够高,但是不可否认的是社会对于律师这一专业人才还是有需求的。法律服务业也是一种服务行业,因此,当事人也必然要求律师为其提供相应的优质的服务,这样也就形成了社会“迫使”律师事务所搞专业化、搞规模化这一局面,不过这也是律师事务所发展的必然趋势。

有人说,中国的律师事务所与中国客观现实发展是同步的,实际上可以这样说,全世界各国的律师行业发展都是与所在国家客观现实同步的。为何我们的律师事务所赶不上国外的律师事务所?对这个问题,我们可以解释为我国社会基础还发展得不到位。我们的律师事务所体现着我国社会的特点,而美国的律师事务所则体现着美国的社会特点。2021年9月22日《美国律师》杂志发布的2021年全球律所排名中,只有11家中国律所进入全球律所创收排行前200名。为什么美国律师事务所收入能那么高?因为美国有美国的社会基础。在美国,市值有几千亿美元的公司大概不下20家。既然有那么大的资金额,那么它必然要有相当数量的律师团体。在美国,一个大型律师事务所就有几千名律师,为什么会存在规模如此大的律师事务所?因为它有严格的分工要求。而在中国是很难在短时间内形成这样规模的律师事务所的,这是因为中国缺乏有这种需求的市场,目前中国社会的法律需求水平仍不高,这导致律师这一行业在中国起的作用不显著,市场也不活跃。

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统计,以北京这一地区为例,近年来发生的刑事案、民事案以及经济案中,没有律师进行代理的仍占到较大比例。这一现象是律师这一行业的尴尬之处。对这种情况进行分析,我们能看到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既有律师行业本身的问题,也有社会舆论的问题,还有实践中公检法机关对于律师的歧视问题。在目前中国500强的企业中,由国资委管理的国企,绝大多数是没有律师代理解决纠纷的。而反观美国,美国3.3亿人口就有135万律师,在中国14亿人口中,却仅有57.6万律师,其原因在于中国没有需求这么大的市场。美国存在一种律师,专门在国会议员之间游说。从法律专业知识来看,他们可能懂得不多,但是他们的工作并不要求他们能够处理很多专业问题,他们需要解决的只是如何去说服国会议员。然而在中国,我们从未想象过会有这种律师类型。

在律师事务所管理中,不可否认的是规模化很重要,但笔者不太认同强制推进规模化,过分地追求规模化。在中国,律师行业强调规模化是一种行政行为,但是笔者认为规模化固然有好处,但是应当依据实情,切不能拔苗助长,只有在主体文化形成并且有了固定的模式后才可以进行。以我们的邻居日本、韩国为例,日本、韩国的市场经济得到了长足发展,两国的律师事务所中有85%是个人所,具有国际规模的大律师事务所的数量在这两国内的比例不足1%。同样地,我们中国在文化背景上与此二国相差不大,在东方人的理念中,“宁为鸡头,不为凤尾”的思想普遍存在;再加上中国目前社会基础和经济基础还不足以支撑起国际大型律师事务所的建设。根本上来说,律师事务所规模化的社会基础是整个社会,以社会作为法律的平台,而经济基础则是大规模的案源资本。因此,规模化不是想象出来的,而是自我内在地发展出来的,既不能过热,同时也不能过快。这就是律师市场的规模化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