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贵州实践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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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报告 贵州:探索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之路

一 探索生态文明建设模式是贵州生态文明试验区的重要使命

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握新时代的特征和实践的新要求,着眼于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就生态文明建设做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和决策部署,先后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发〔2015〕12号)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中发〔2015〕25号),习近平总书记就生态文明建设提出的新思想新理论新战略,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指明了路径与方向。

当前,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特别是制度体系不健全,体制机制瓶颈亟待突破,迫切需要加强顶层设计,与地方实践相结合开展改革创新试验,探索适合我国国情和各地发展阶段的生态文明建设模式。为此,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十三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设立统一规范的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1]

2016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设立统一规范的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意见》,选择生态基础较好、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的福建、贵州和江西三省为第一批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共同肩负探索并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发展路径,积累并形成可在中国复制推广成功经验的责任。

贵州省入选国家首批三个试验区之一,一是由于其生态环境优势,二是贵州近几年来生态文明建设成果丰硕,可以说打造了一个“贵州样本”,具有重要的借鉴推广价值。[2]

中央决策部署设立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就是要把中央关于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落地,选择部分有代表性的地区先行先试、大胆探索,开展重大改革举措的创新试验,是为了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成果和有效模式,引领带动全国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推进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程。

贵州省处在决胜脱贫攻坚、同步全面小康的关键节点,作为国家首批生态文明试验区,需要在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基础上,凝聚各部门力量形成改革合力,将中央决策部署与地方具体实际相结合,在生态文明方面取得实绩并形成生态文明建设的经验,责任重大,意义深远。

具体来说,一是对于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实现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有机统一具有重大意义;二是有利于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资源环境问题,推动共建共享绿色家园,提升人民福祉;三是有利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发展绿色经济,形成体现生态环境价值、增加生态产品有效供给的制度体系;四是有利于发挥贵州生态环境优势和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创新成果优势,形成在全国范围内可复制推广的生态文明重大制度成果。

《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贵州)实施方案》提出,贵州要成为长江珠江上游绿色屏障建设示范区、生态脱贫攻坚示范区、生态文明大数据建设示范区、生态旅游创新示范区、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示范区、国际生态文明交流合作示范区等。同时,明确了八大重点任务:开展绿色屏障建设制度创新试验、开展促进绿色发展制度创新试验、开展生态脱贫制度创新试验、开展生态文明大数据建设制度创新试验、开展生态旅游发展制度创新试验、开展生态文明法治建设创新试验、开展生态文明对外交流合作示范试验、开展绿色绩效评价考核创新试验。

贵州省需要在以往成就的基础上,为生态文明建设持之以恒地努力,实现经济与生态双赢的绿色赶超发展,建成“多彩贵州公园省”,为完善国家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探索路径、积累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