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挝:第2版(列国志·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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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宗教与民俗

一 宗教

老挝是一个多宗教的国家,主要有小乘佛教、原始宗教、天主教、基督教和婆罗门教。历史上,小乘佛教是老挝的国教,至今仍然是老挝流传最广的宗教,信众约占全国总人口的64.7%,老挝历届政府都很重视宗教组织和活动,并将其作为宣传、教育和团结各民族的重要工具。

(一)小乘佛教

老挝是一个佛教王国,老泰语族的各民族,即佬族、普泰族、润族、泰族、些克族、泰讷族、央族和泐族等族大多信奉小乘佛教,信奉者占这些民族总人数的80%以上。

佛教大规模传入老挝,是在1353年法昂建立澜沧王国以后。法昂的王后是柬埔寨吉蔑王国的公主娘巧肯雅,法昂王请吉蔑国王派高僧到老挝传播小乘佛教,从此,小乘佛教在老挝地区得到迅速、广泛的传播,并被定为国教。在以后的各个历史时期内,佛教越来越深入老挝社会、文化等各个方面,并对老挝社会的发展以及民族独立斗争产生重要作用。

据老挝政府统计,老挝有佛寺近2000座,僧侣2万多名。在佬族人居住的地区,几乎每个村寨都有佛寺,一些大的村寨甚至有2~3座佛寺,每个佛寺中至少有僧侣3~5名,多则几十名,大的佛寺僧侣可达百名以上。

佛寺常建在村中平坦、空旷的地方,且位于村寨的中心位置。除佛塔外,佛寺区域内常建有3座大房屋,老挝人称为“阿洪”、“辛”和“古迪”。“阿洪”是一种半高脚屋式的房子,屋顶较低,屋内设有精舍,供奉主佛像,“阿洪”是佛寺内最宽敞的一间正房,信徒们常在节日期间到“阿洪”去礼佛。“辛”的房顶呈多层人字形,看上去像竖立着的楼梯,这种房屋是放佛像用的,也称“镇邪碑”。“古迪”是一种高脚屋,里面很宽,隔成小房间供僧侣居住,信徒们一般很少进入“古迪”。无论佛寺大小,都有佛塔、佛殿(“阿洪”)、镇邪碑(“辛”)、僧舍(“古迪”)和菩提树。

老挝的佛教分为玛哈尼凯和塔玛育两派,前者属于下层,后者属于上层,前者的信奉者占多数。二者的教义相同,但也有一些不同之处,如化缘时玛哈尼凯派僧侣是背着钵,而塔玛育派僧侣是以手持钵;接受施主施舍时,玛哈尼凯派僧侣是自己接,而塔玛育派僧侣是让随行的小沙弥代接,回到佛寺后才从小沙弥手中接回。塔玛育派的中心最初是在占巴塞,现已发展到万象,得到一些政府官员的支持,但在群众中的影响不如玛哈尼凯派。

老挝信奉佛教的人大体可分为两类:一类是信佛教但不出家修行的信徒,另一类是专门出家修行的沙弥和比丘。信徒又可以分为三种:第一种是不愿在家中生活而想修行的男女,在佛寺附近建一座房屋,修行期间靠亲朋的帮助维持生活;第二种是平时居家生活,每年收获季节后到佛寺短期修行3个月左右;第三种是一般信徒,只是每逢佛日(每月8天)才到佛寺诵经拜佛。

老挝的男性佛教徒,无论是国王还是平民,一生中都必须出家剃度当一次和尚,少则数日,多则不限,有的则出家终生为僧。社会上对入寺为僧极为重视,人们常把曾否出家为僧作为判断一个佛教徒人品的重要标准。曾经当过和尚的人,在各方面都要比没有出过家的人更有优先条件。

剃度常在守夏节(老挝历8月15日)前进行,因为守夏节是僧侣受戒的节日,是一年中戒律最严的节日,老年人认为此时入寺为僧是锻炼青年人品格、修善的好机会。当一个人到了剃度年龄符合出家条件时,父母先领他到村中佛寺的住持那里,学习一定的礼仪和佛教知识,到受戒时再前往寺院。经过了拴线、更衣等一系列过程之后,他就从此开始寺院的生活。[12]

僧侣分为沙弥和比丘两个等级。沙弥指年龄7~20岁的小和尚,他们必须接受佛教“十戒”,即不杀生、不偷盗、不淫、不妄语、不饮酒吸毒、不涂饰打扮、不听视歌舞、不卧大床絮褥、过午不食和不蓄金银财富。比丘是年龄超过20岁,已经当过沙弥,再经过一次剃度仪式的和尚。比丘遵守的戒律比沙弥严格得多,老挝的比丘要信守227条戒律,在衣、食、住、行、言、意等各方面都有明文规定。老挝僧侣绝对禁止饮酒和与妇女接触,即使是自己的母亲、姐妹或妻子,也不能从她们手中直接接受物品。僧侣每天清早托钵化缘,所得一切食物,皆由全寺大小僧侣共同分享。每天只吃早饭和午饭,午后不得进食。比丘外出要带一名沙弥随从,不得单独行动。

和中国西双版纳傣族一样,老挝僧侣所信奉的佛经大多直接刻写在贝叶上,以绳穿之成册,称为“贝叶经”。老挝的佛经多用巴利文和梵文刻写,普通信徒因受语言的限制,不能直接读经,必须通过少数懂巴利语的比丘讲经,才能熟悉教义。比丘在佛殿内向信徒讲经说法,往往是根据自己对经义的理解将经文加以延伸,做出各种解释。在老挝大的佛寺都开办有讲授佛学的巴利语学校,学成后授予“马哈”学位。过去,老挝僧侣要想获得高级佛学学位,要到金边、曼谷甚至斯里兰卡或印度的佛学高等学府深造。

进入老挝尤其是佬族居住的地区,就像到了佛教王国,到处都可以看到佛教信仰的踪迹,感觉到浓郁的宗教气氛。佛教信徒生活的各个方面,无不与佛教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当婴儿呱呱坠地时,父母就请来僧侣为孩子祝福、起名并把装有小佛像的护身符挂在孩子的脖子上。当孩子学步时,到了佛日,要跟着长辈将斋供品送往寺院。7岁以后,要剃度为小沙弥,在佛寺内学习文化和为人处世的道理。成年以后又要去佛寺修行一段时间,还俗时在名字前面加上芗、堤、詹、马哈等佛称,这既是他们学历、学位的级别,也表明他们已经修行过了,在社会中的地位要高于那些没有修行过的人。举行婚礼前,男女双方要到佛寺去礼佛斋僧,并在寺内举行泼水祝福礼。上了年纪后,还可以重新修行以再积功德。有人去世,按佛教观点则认为是已“脱离苦海”,要请高僧诵经,并把死者双手合十放在胸前,保持生前的礼佛姿势。出殡时要在高脚屋前搭一个三级木梯,意为皈依佛、法、僧三宝。火化后骨灰存放佛寺,富裕人家常单独在寺中捐建一座舍利塔存放。

佛教在老挝社会、政治、生活各方面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寺院也不仅仅是一个传播佛经教义的场所,而是集文化、教育、体育、娱乐、工艺、文学、艺术等各方面于一身。佛教在老挝人民生活中的作用,大致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①人民群众把寺院作为文化学校,送子弟出家学习文化和各种知识及道德观念、为人处世的方法等;②把寺院作为医院,将草药、偏方集存在佛寺,僧侣用它为群众治病;③把寺院作为俱乐部、议事所,借聚会之际商讨各种事情,传播新闻,倾诉衷肠;④把寺院作为体育、娱乐场所,尤其是在新年、节日的时候,男女老幼来到寺院,大家济济一堂,共享欢乐;⑤把寺院作为歇息场所,无论旅行、经商,还是外出办事,人们都可以像在自己家里一样在寺院歇脚和饮食;⑥把寺院作为学习和继承传统手工技术的地方,特别是学习雕刻、木工、陶瓷、冶炼等方面的技术;⑦把寺院作为创作文学作品和保存、传播文学艺术的场所,使许多作品得以保存至今。

尤其是在文化艺术方面,佛寺和佛教的作用显得更加突出和重要。

在老挝语中,接受了大量的巴利语。巴利语不仅是宫廷用语,也是政治、军事、科学、文化、文学、艺术等各个领域中专用名词的一个重要来源和基础。因此,人们要衡量一个人的老挝语水平,总是看他对巴利语的掌握程度如何。而传授和使用巴利语大多是在寺院或佛界创办的巴利语学校内进行,寺院也就成了各地的文化艺术中心,僧侣便是当地的知识分子。老挝的古典文学,无论是佛经文学还是世俗文学,都深深地打上了佛教的烙印。例如古典佛经文学作品《瓦三敦》,从15世纪末由老挝高僧译成老挝文以后,历经加工、润色,流传至今,家喻户晓。《瓦三敦》的故事,一直是老挝佛教赖以讲经布道的主要依据。每年佛历4月15日听经节时,善男信女们都要云集寺院聆听高僧讲诵《瓦三敦》,在一些佛殿的墙壁上,还描绘有《瓦三敦》故事图。[13]

(二)原始宗教

1.老听族系的原始宗教

老挝的老佤、老努、老听、老法等山地民族(即老挝现政府划分的老听族系民族),以及其他民族的少数居民信奉原始宗教。

所谓原始宗教,就是信仰鬼神和图腾崇拜。鬼神分为家神“秕亨”、山神“秕巴”和村神“秕班”。

老听族系各民族信奉的鬼神种类更多,有祖辈鬼、土鬼、水鬼、屋鬼、田鬼、地鬼、食物鬼、职业鬼、林鬼、山鬼等。各支系按照自己的信奉和传统进行祭扫神鬼的活动,什么时候、为何原因、祭祀什么鬼、如何祭祀等,则由巫师决定。该族对巫师的称呼很多,有的称为“达公”,有的称为“占姆”,有的称为“卡荣”。巫师由村民从村中有知识的人中选举产生,以后大多世袭,原因是巫师大多将巫术传授给自己的儿子。村民们对巫师很敬畏,就像对神一样。巫师住的房屋禁止他人上去,因为屋里养着鬼。在巫师房前的一根高高的柱子上架着一个小屋,屋顶下插着矛、盾和刀,这是巫师的鬼住的地方。它们具有超过其他鬼的威力,是保护村寨和防止疾病的鬼。虽然巫师是职业的,但没有什么特殊待遇或报酬,他自己也娶妻生子,下田从事生产劳动。不过,村民们对他很尊重,有猎获物时也送给他一份,并常常帮他做些农活。

祭鬼多用酒,他们的每座房屋前面都有一个小方亭子,里面放着4瓮酒,准备随时用来祭鬼。他们祭鬼的种类很多,并且自以为知道每种鬼除了喜欢喝酒以外的饮食爱好,如猪鬼喝4瓮酒、鸡鬼喝3瓮酒、祝福鬼喝1瓮酒并吃1只鸡、防病鬼喝1瓮酒并吃鸡和鱼等。祭各种鬼都有一定的时间,如祭祀猪鬼多在3月和4月进行。届时将一头猪关一个晚上,巫师在杀猪之前以粮食喂之,大人要哭9声,众人便开始瓜分猪肉。每家都要请长者吃饭,互请三天三夜之后,又请村长、乡长来吃。在这几天内,每家都把存放的4瓮酒拿出来喝掉,并唱歌跳舞,尽情欢乐。由于山区文化生活贫乏,人们平时害怕犯忌又不能唱歌,所以祭鬼活动便是一次良好的相聚。人们欢声笑语,歌舞通宵达旦,饮酒作乐,畅谈思绪,这种活动对本民族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其民族特征的巩固,都有着相当重要的作用。

2.老松族系的原始宗教

老松族系的民族同样相信万物有灵,例如苗族称神灵为“特兰”。特兰有许多种,如管水的特兰、管肥的特兰、管路的特兰、管稻田的特兰、管狩猎的特兰、管炉灶的特兰、管起居室的特兰等。在这些神灵中,最高的神灵称为“方泰”。在苗族人心目中,是方泰创造了万物。方泰最初与人类交往密切,但后来对人类感到失望,便去管理诸特兰。不过,方泰依然存在,只是不再过问人间的事罢了。出于对特兰的信奉,苗族人认为,人死之后灵魂要到特兰所在的地方居住。也有一些苗族人相信,人死后灵魂要回到故乡去生活。

苗族各家族都有其特别信奉的特兰,有些人甚至相信特兰就是他们的祖先。为了表示对祖先的崇敬,一年要和特兰见上一次面。在同家族的特兰会面的时候,任何人都不得进去,家族的全体成员待在一个他们认为特兰可以找到的屋子里,直到会见活动结束。

巫师是沟通苗族人与特兰之间关系的纽带,在任何苗族村寨中,至少有一个巫师,一些大村寨有两个甚至更多的巫师。巫师有男有女,他们的权力很大,据说这种权力是特兰授予的,他们能医治疾病、释梦、保佑婴儿平安、用神判法预知未来的凶吉等。因此,老挝的苗族不仅信奉特兰,对巫师也特别敬重。占卜、丧葬等仪式,都要请巫师来主持,并给他们一定的报酬。巫师在老挝苗族社会中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

老挝的瑶族除迷信各种鬼神、崇拜祖先以外,还将天灾人祸、生老病死看成是“巫害”作祟造成的。因此,他们有时举行捉“巫害”活动,被认为是“巫害”的人,往往会被处死或赶出村寨。“巫害”类似于过去云南一些民族所谓的“枇杷鬼”。

(三)基督教

基督教在老挝的传播有一定的历史,但影响不大,2015年全国信众有112230人,约占全国总人口的1.7%。老挝信奉基督教者分为天主教徒和新教教徒两种,前者多是泰族,后者以苗族占多数。

近代西方殖民主义的扩张和侵略,大多以所谓的传播宗教和经商作为先行。在老挝沦为法国的保护国之前,法国的传教士已将天主教传入老挝。1893年,老挝被并入“法属印度支那联邦”,天主教受到殖民当局的保护和支持,公开发展信徒。因为佬族人大多信奉佛教,把天主教当作异端加以抵制,所以西方传教士便在泰族、苗族和越南侨民中发展教徒。到20世纪30年代,泰族和山区的一些少数民族信奉天主教的人数增长较快,教堂和神父也相应增多。信奉天主教的泰族以华潘省为最多,其他如川圹、沙湾拿吉等省的大部分泰族也信奉天主教。

法国和美国在统治老挝期间,都千方百计地利用宗教为其统治服务,积极传播天主教和新教,但收效不大,很多人对天主教和新教加以抵制。据老挝宗教部门1975年8月统计,从1893年老挝沦为法国殖民地到1975年美国人撤出老挝,天主教在老挝共建有53座教堂,有修士11名、修女127名、神父31名和教徒53075名。

老挝的新教是由美国传教士传入的。20世纪50年代,法国在印度支那遭到惨败,美国则取而代之,其新教牧师也随之而来。由于美国教会具有雄厚的经济实力,传教士们便一手举着《圣经》,一手拿着救济品四处传教,新教教会也在老挝各地纷纷建立,“主耶稣爱我知道,他牺牲了一切,为我们而舍生命,钉在十字架上”的颂歌用老挝语、苗语、克木语等大量译出和四处传播。与此同时,由教会兴办的孤儿院、医院、学校和各种慈善团体也在各地争相建立。此外,美国教会还用资助青年到美国、泰国、菲律宾、日本、澳大利亚等国留学的办法在青年学生中发展信徒。[14]美国教会积极向苗族群众传播新教,并根据拉丁文创造了苗族“文字”,在苗族中加以推广,成为当时老挝王国政府辖区内苗族的通用文字。同时,美国设在马尼拉的教会电台每天还用老挝语和苗语向老挝听众进行广播。虽然新教发展速度较快,但美国控制老挝的时间不长,势力毕竟有限。到1975年美国撤出老挝时,新教在老挝只有6座教堂、32名传教士和29972名教徒。

(四)婆罗门教

公元13世纪以前,老挝地区主要是在吉蔑人的势力范围之内,使用起源于印度梵文的文字,所以,在相当长一段时期内,老挝同柬埔寨一样,深受婆罗门教的影响。至迟在公元8世纪或9世纪,婆罗门教已传入老挝,直到14世纪初,婆罗门教才衰落下去,被小乘佛教取代。

虽然现在老挝人已不信奉婆罗门教,但在社会生活及文学艺术各个方面,人们仍可以看到婆罗门教留下的不可磨灭的烙印。例如在建筑方面,很多寺庙中的雕刻及装饰,反映的都是婆罗门教的主题。在离巴色大约15公里的普寺山上,最初有一座婆罗门教湿婆庙,里面竖着一个林伽。虽然后来在这里建了一座寺院,发展成为佛教圣地,但该寺宗教艺术的原型描绘的却是伊罗跋陀上的因陀罗和绿玉石上的毗湿奴,即典型的婆罗门教的内容。老挝许多寺庙入口处的门神,也多是婆罗门教的主题。各种反映婆罗门教的雕刻,如那伽浮雕、毗湿奴的配偶吉祥天女的肖像、绿玉石的肖像等,比比皆是。

老挝的塔、寺和建筑物的结构风格不少来自印度,而经由缅甸传入。老挝高大建筑物的规划同婆罗门建筑一样,常常呈十字形,以曲线顶部为特征的古代婆罗门建筑的传统,在老挝到处都可以找到踪迹。就连老挝历史上最伟大的建筑之一的塔銮,也同样具有印度庙宇的风格。

老挝人现实生活中许多习俗源于婆罗门教的影响,例如,迎接朋友时双手合十并微微鞠躬;在举行新年、婚礼祝福仪式时,典礼也是婆罗门教式的,甚至典礼中的首领也被称为婆罗门。老挝的各种传统节日和宗教仪式,很多都是源于婆罗门教,过去老挝宫廷每年举行的典礼,甚至历届政府的宣誓仪式,都是沿袭了婆罗门教的仪式。

在文学艺术方面,老挝古典诗歌模仿印度剧本的诗韵,有许多甚至就是由印度韵文的译文组成的。民间故事和传说中充斥着印度诸神,取材于婆罗门教的故事《罗摩衍那》和《摩诃婆罗多》在老挝也流传很广。老挝的古典戏剧,于14世纪从柬埔寨传入,到16~17世纪时达到了鼎盛。老挝戏剧中的表演姿势、动作等,部分是来自印度舞蹈,所表现的内容大多是《罗摩衍那》中的情节。另外,在说教故事、评判故事、喜剧故事、传说和历史、规范(佛教徒)和规范以外的文学,以及专门的文学形式等各个方面,都毫无疑问地表现出源于婆罗门教或受其影响的特征。因此,要熟悉老挝人的历史、文化和生活中的风俗习惯,就应当对婆罗门教及其在老挝的影响有所了解,而婆罗门教的一些内容,后来又为小乘佛教所吸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