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权法1.0:数权的理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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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经济正在全球兴起。数字经济的发展必然促进世界各国携手共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2015年12月,国家主席习近平在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开幕式上发表主旨演讲强调,互联网是人类的共同家园,各国应该共同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推动网络空间互联互通、共享共治,为开创人类发展更加美好的未来助力。2017年12月,习近平主席在致第四届世界互联网大会的信中再次强调,尊重网络主权,发扬伙伴精神,共同搭乘互联网和数字经济发展的快车。今年5月26日,2018中国国际大数据产业博览会在贵州省贵阳市开幕,习近平主席向会议致贺信进一步指出,以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日新月异,给各国经济发展、国家管理、社会治理、人民生活带来重大而深远的影响。把握好大数据发展的重要机遇,促进大数据产业健康发展,处理好数据安全、网络空间治理等方面的挑战,需要各国加强交流互鉴、深化沟通合作。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大数据发展也进入新时代。习近平主席亲自担任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组长,提出了努力把我国建设成为网络强国的战略目标,并与“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同步推进。2016年10月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实施网络强国战略进行第三十六次集体学习时,习近平主席进一步提出了“六个加快”的要求,其中包括“加快提升我国对网络空间的国际话语权和规则制定权”。这应该说为我国法治建设指明了新方向,对我国法学理论研究提出了新期待。因此,法学法律界有必要在大数据、互联网等领域积极开展广泛而深入的理论研究和立法探索,包括对数权、数据安全以及数据主权等法学前沿问题的关注和研究,积极开展相关立法规划制定、立法项目安排以及互联网领域法律原则确立、价值平衡、执法体制机制设计,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充分发挥法律所具有的推动、规范、引领、保障等作用,使互联网法治更好地为网络强国建设保驾护航。

今年5月,欧盟颁布实施了一部具有明显宣示意义的《一般数据保护条例》,成为全球数字经济秩序构建的引领者。事实上,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欧美各国都在不遗余力地向全球推行各自的个人数据保护政策,并开始影响和输出数据保护规则。这说明,在数字经济时代,谁首先实现了对数据的有效治理,谁就掌握了信息全球化的主动权和话语权。欧盟立法者基于对新技术发展的前瞻性思考,站在人类更高文明程度上制定新规则,这对我们来说也是一种倒逼。我们要尽快明确网络空间法治建设的重点和主要任务,提高互联网法治建设的全面性和系统性,在完善数权法的体系建设中形成具有主导性的数权规制国际话语权。

21世纪初最大的国际政治变化就是中国的持续和平发展。对于一个国家来说,真正的和平发展是为世界提供一种文明。改革开放让中国的综合实力迅速提升,逐渐在国际社会上确立了大国地位,树立了大国形象。但同时,长期以来中国一直是现行国际法的学习者、追随者、适应者、遵循者,在国际法律规则制定方面还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当前,中国正在调整其姿态和形象,从国际秩序的参与者走向体系内的建设性贡献者角色,加强数字经济方面的立法对建设完善的符合我国国情的数字治理体系与推动创新发展的新动能框架具有重要意义。在这方面我们可以预见,中国的法律要走向世界,最有可能的是数字经济方面的法律。我们要立足于国家长远发展战略,以中国智慧来解决未来的难题,尤其是着眼于数字文明这一崭新的文明形态,在数字经济的深刻变革中寻找价值与秩序重建的路径。

法律规则是对现实社会关系的反映,需要稳定和可预期。在互联网时代,大数据技术的发展一日千里,对法治工作和法学研究提出了新的课题和新的要求。只有持开放包容的态度,才能积极回应现实的需要;只有及时有效的立法、执法、司法、循法活动,才能填补法律的真空;只有实现规则的稳定性与社会的不断变化之间的平衡,才能突破传统法律理念、手段、制度、技术等去迎接新的挑战。正是从这个角度,我们期待,关于数权法的研究能够助力数字中国的建设,在数字文明时代发出中国声音、反映中国观点,能够为世界数字文明的发展提供更为出色的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这是一次既立足现实又面向未来的开创性理论探索,相信一定可以成为构建未来数字文明时代“法律帝国”这个“方圆”世界的基本材料。

是为序。

黄进

中国政法大学校长、教授

2018年10月25日于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