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文论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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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建立起对理性的“强烈信赖”——新闻评论批判性辨析

近年来,国内报纸的新闻评论渐成繁荣局面,究其原因,至少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一种健康的舆论生态在逐渐形成,越来越大的社会宽容度、宽松度,为新闻评论的繁荣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二是近年来媒体竞争的现实需求,大大拓展了新闻评论的发展空间。不少报纸纷纷设立新闻评论版,强化新闻评论,乃是基于这样一种认识——信息时代人们需要新闻,但更需要对新闻的解读;信息时代的媒体竞争,在很大程度上不仅是新闻题材的竞争,更是在对新闻事件、新闻题材总体把握之上的新闻解读之争。三是一大批“理性、建设性”的新闻评论,从各自的视角对新近发生的一些重大的、全局性的、前沿性的新闻事件发表意见,从而追求新闻价值的最大化,为读者提供了多角度、多层面的观照及参考——这在很大程度上带动和影响了新闻评论的进一步发展。

除此之外,或许还有一个重要因素不可忽视,即新闻评论的应运而生部分地契合了现代人对价值理想的思考与追求。因为,不管人们内心是否真正意识到,批判性都是新闻评论的重要价值之一,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正是因为这一内在的价值,新闻评论存在的意义已为越来越多的人所认同。正是基于上述诸多的背景,对新闻评论批判性的探讨、辨析,便自然而然地成为一种客观要求。

一 我们理解的批判,首先应当体现一种责任、一种关怀、一种良知

新闻有其自身的规定性和规律。我们知道,新闻不仅是对社会存在的反映,而且是在一定理论和价值观指导下,经过对客观事物的选择、提炼、加工,对社会生活的比较系统、定型、自觉的反映。因而从更大范围来讲,正如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发展可以视为一个宏大的批判过程一样,新闻的发展也可以视为一个批判过程。

所谓批判,其实就是站在一个更高的层面上,对历史或现实进行甄别和审视,对人或事进行分析和解剖,以期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其最终目的是更好地发展,其着眼点是广阔的未来。批判的充分必要条件,是思想、人格和精神的独立,因此批判所引申出来的丰富内涵和积极意义,便远远地大于批判本身。

同理,我们今天所追求的新闻评论,其批判性当更多地体现这一特质。面对纷繁复杂的新闻现象、新闻事件,是简单否定,还是有鉴别有取舍、有理性有思考,这不仅涉及思想方法问题,也涉及主动性和意识性问题。

我们注意到,在近年来见诸媒体的不少新闻评论中,尤其是在大量最终未能见报的来稿中,这样一种倾向是存在的——不管是什么样的政策,只要一出台,“我”就开始“质疑”;不管是什么样的举措,只要一有动作,“我”就得挑毛病;不管是什么语境下的一句话,只要说了,“我”就可以无限放大甚至“上纲上线”;不管是谁做错了点什么,那么对不起,谁让你是大学生?谁让你是富人?谁让你是明星?谁让你是官员?“我”就得拿你的身份说事……

那么,“质疑”不对吗?不可以挑毛病吗?或者干脆说,不能批评啦?不能批判啦?绝对不是。问题在于:我们需要什么样的“质疑”?我们需要什么样的批评?一句话,我们不能为批判而批判。

举例而言,不久前公安部曾公开提出“命案必破”的奋斗目标,一时间引发评论如潮。现在回过头来看,就颇能说明一些问题。其中,当然是大量“质疑”的声音,什么作秀啦、花架子啦,等等,很是热闹。更有甚者,认为搞“命案必破”,就必然会使其他一些犯罪案件无人管,就必然会导致刑讯逼供、冤假错案。

如果我们稍具一点理性,或许就可以这样来看待问题:既然生命权是公民最宝贵的权利,那么,“命案必破”不比“命案不破”要好吗?为什么要这么简单地去否定它呢?

事实上,不少评论正是在这一层面来看待这一问题,认为这一目标的提出,表明公安机关实现了执法观念的转变,日益彰显尊重并保障公民生命权利的价值理念。更有评论指出:“‘命案必破’体现了一种高度的责任感,体现了对人民群众的情感回归,是对‘以人为本’、‘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具体落实,是‘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理念的生动诠释。”

不仅如此,还有不少评论在肯定这一做法的同时,对防止其可能导致的一些问题,例如刑讯逼供、冤假错案等,发表了许多独到而可行的建议——我们知道,批判就是发现、分析时代发展中的问题,建构就是探索解决问题的根据、条件以及事物发展的方向——这种强调批判与建构相统一的认识与实践,具体到这一事件,对于有关方面实现奋斗目标,并在这一过程中切实防止某些问题的出现,继而完善制度、增强可操作性,无疑更为有益。因而,它是“理性的、建设性”的。

简单否定是容易的,但它无助于问题的解决;对现实存在事物不断追问的“问题意识”是可贵的,但还应该不断探讨解决问题的条件。毕竟,离开了批判,建构就失去了目的性意义;而离开了建构,批判就成了无声的呐喊。

归根到底,对某些不合理的社会现实“从不失语”,本身就是一种责任。只有首先具备了这种责任感,才能使得批判精神和反思精神充满了人文关怀,才能更充分地体现我们所说的社会良知。

二 我们所看重的批判精神,乃是以理性为最高原则的

不能为批判而批判,这句话还有一层更重要的含义,即批判的具体内容固然值得关注,但是,更值得关注、更有价值的,是在这一过程中所体现的精神——批判精神。就哲学批判精神而言,无论是对现实存在事物不断追问的“问题意识”,还是其批判的彻底性,其积极意义已远远地超出了批判本身。我们知道,批判精神一经提出,乃是以理性作为一切认识、一切活动以及一切道德的最高准则。

科学在本质上是批判性的。科学拒绝任何组织特别是非科学权威对真理的压制。因而,科学家对理性的信赖特别强烈,也必须特别强烈。或许,这已经给了我们足够的启示:我们在从事新闻评论的写作实践中,同样应当建立起对理性的“强烈信赖”。

马加爵当然必须接受审判——包括法律的和道德的,因为他杀人了。但是,不能因为他是大学生,整个大学生群体就必然地要遭到非议、责难甚至是道德审判。毕竟,“马加爵事件”仍然是一起个案,他杀人与其大学生身份并无必然联系,他是大学生,他也可以是别的什么人,在这里,“大学生”三个字并无特定的象征意义。因而我们说,由“马加爵事件”立马发起对大学生群体的“质疑”,这是缺乏现实依据的,所以是有失理性的。因为缺少了理性,所以就缺失了起码的公正;因为缺少了公正,所以就可能对无辜的人构成某种伤害——应该强调的是,保护更多的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这本身就是媒体的道义所在、责任所在。

即便如“关怀”,同样应该多一点理性。爬吊塔以死相逼索要工钱的民工是值得同情的,因为他们遭受了不公正的待遇。但是,我们的着眼点应当放在,谴责导致这种不公正的形形色色的社会力量,以期引起社会方方面面的重视,探讨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条件。那种对爬吊塔民工无原则、无条件、不加限制的同情,则可能走向良好愿望的反面:不仅无助于问题的解决,反而可能从客观上起到纵容和鼓励的作用,从而导致更多类似的恶性事件;不仅无益于净化市场环境,反而可能构成对法治价值的破坏。

一个富人被杀,立即就联想到“仇富”;一个穷人遭遇了某种屈辱,立即就要“捍卫”贫困者的尊严……这种“钻牛角尖”式的议论,之所以时常见诸一些新闻评论之中,固然与认识水平有关,更与理性缺失有关。

三 我们所说的批判,不仅需要勇气,同时还需要能力

批判需要勇气,这是很容易为人们所理解的。如果一个社会成了型,抑或一个团体、一种环境已相对固定,那么,它们就会毫不犹豫地把批判者视为“异端”,这就是批判之旅往往很难的原因所在。值得欣慰的是,如同一个精神健康的人闻过则喜一样,一个健康的社会也会包容和原谅对它的批判。

与此同时,批判还需要相应的能力,这一点也必须得到同等的强调。就新闻评论而言,既然它是对新近发生的一些重大的、全局性的、前沿性的新闻事件发表意见,那么,首先就要求从事这一实践的人,对新闻现象、新闻事件有一个整体的把握。为什么选择这一事件、这个视角?为什么谈这个问题、是否具有普遍意义?其本质是什么、对立面是什么?其内在的逻辑关系是什么?应当说,对类似这些问题的回答,实际上已成为一个基本的前提。

其次,站在一个更高的层面上,审视或解读某一新闻事件,或者对某一社会现象作出深刻而全面的批判,其另一个前提则是:要有广博而深刻的知识。然而我们面临的尴尬是,即便知识渊博如专家学者,他们也很可能在极窄的领域内知识很多,在广泛的范围内知识相对很少。除了自己的专业,在其他领域他们或许与普通人并无二致。目前之所以出现类似新闻评论“扎堆”、观点雷同以及“水分”大等现象,说到底,与从业者的知识储备不足密切相关。一些文章通篇都对,但缺乏针对性,放在这里也行,放在那里也可以;一些评论架子拉得很大,但见解不免流于浅薄;更有甚者,某些议论或隔靴搔痒,或充满偏见,或贻笑大方……知识的欠缺直接损害了批判能力;有心无力,势必无法面对更多、更复杂的社会问题。

有必要单独加以强调的是,我们今天所讨论的批判,其实是一个中性词。批判就是剖析,就是鉴别,就是取舍。既然是分析、反思、追问,无疑具有否定的含义,然而在对现存合理性追问的同时,又必须进一步探讨其被超越的根据和条件——因而有人说:“批判也是建设。”基于此,作为新闻评论的“批判”,同样存在一个“度”的问题,这是新闻舆论自身的特点和优势所决定的。把握好“度”,简单地讲,就是要防止只讲一个方面而忽视另一个方面,防止一种倾向掩盖另一种倾向,防止简单化、绝对化和片面化,使得这种剖析、鉴别、取舍符合客观实际,符合辩证法。或许,这也可以视为我们所讨论的能力的一个重要方面。

(原载于《新闻战线》2005年第5期,本文曾获第十六届中国新闻奖新闻论文三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