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三章 现代化:改良与制度变迁
一 社会学改良思想与学术的制度化
社会整合的实际需要和思想情结是社会学思想产生的重要动因。在19世纪30年代孔德写作《实证哲学教程》并创立社会学的时候,正是法国1848年革命的前夜,经济萧条引起激烈的社会动荡和混乱,知识阶层和中产阶级也出现道德标准的信仰危机。孔德一生经历了七个政权,无数的暴乱、骚动和市民起义,相对稳定时期很少。因此,寻求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秩序的社会整合机制,以及通过社会改良实现社会进化和社会进步,成为孔德社会学的主要特征,也似乎成为后来社会学整个学科的基本特征之一。斯宾塞从1862年发表《第一原理》到1873年发表《社会学研究》(《群学肄言》)这段时期,正是英国维多利亚时代(1815-1914年)的中期。这是与孔德所处的动乱时代完全不同的时期,是远离革命和动乱的时期,但也是英国即将结束其工业霸主地位的时期,知识界普遍出现危机感,要求进行新的社会整合。斯宾塞的社会学是英国当时这种要求的反映,他的社会有机体学说,为实现新的社会整合和维护社会均衡的秩序提供了社会学理论基础。总之,社会学从它产生的时候起,似乎就与一种本质上属于社会改良的思想相联系,即通过渐进的、非暴力的、非革命的社会进化实现社会进步,通过社会结构的转型实现制度和观念的变革。法国著名社会学家阿隆在谈到社会学家与法国1848年革命的关系时曾说,由孔德设想和开创,并由涂尔干加以实践的这种社会学,是以社会而不是以政治为中心的,甚至把政治放到从属于社会的地位,这就往往造成贬低政治制度的变革而重视社会基本现实的变迁。涂尔干热衷于社会问题、道德问题和职业组织的重组,而对议会机构却采取蔑视和冷漠的态度(Aron,1967:278-279)。
孔德社会学的社会改良思想和维护社会秩序的思想,受到革命理论家马克思理所当然的激烈批判。而且,这种批判与马克思对亚当·斯密的经济学和黑格尔的辩证法进行的充满赞誉之词的继承性批判是截然不同的。马克思在1866年写给恩格斯的一封信中,表达了严谨的德国思想家对孔德实证主义的轻蔑:“我现在在顺便研究孔德,因为对于这个家伙英国人和法国人都叫喊的很厉害。使他们受迷惑的是他的著作简直像百科全书,包罗万象。但是这和黑格尔比起来却非常可怜(虽然孔德作为专业的数学家和物理学家要比黑格尔强,就是说在细节上比他强,但是整个说来,黑格尔甚至在这方面也比他不知道伟大多少倍)。而且这种腐朽的实证主义是出现在1832年!”(马克思,1972:236)到1871年马克思写《法兰西内战》的时候,他专门写了“工人和孔德”一小节。他怒斥孔德派为资本统治制度和劳动雇佣制度辩护,并以非常严厉的语词批判道:“孔德在政治方面是帝国制度(个人独裁)的代言人;在政治经济学方面是资本家统治的代言人;在人类活动的所有范围内,甚至在科学范围内是等级制度的代言人;巴黎工人还知道:他是一部新的教义问答的作者,这部新的教义问答用新的教皇和新的圣徒代替了旧教皇和旧圣徒。”(马克思,1972:423-424)
西方社会学思想在产生的时候所具有的明显的社会改良特征,以及改良思想与革命思想之间产生的激烈冲突,在中国社会学产生和发展的过程中再次重演。梁启超和严复在19世纪末建立中国的群学思想的时候,正是1894年中日甲午战争之后,中国处于王朝衰落、内困外辱境况的时候,因此他们的群学具有鲜明的保群保族、富国强国的实用目的,以及由社会学的秩序和进化理论所决定的社会改良特征,就是非常自然的了。
与梁启超相比,严复思想的改良色彩似乎更加鲜明。严复早期为变革救亡大声疾呼,反对专制主义,主张君主立宪,倡导以自由为体、以民主为用,但到晚年,他在政治上逐渐趋于保守,对辛亥革命不理解,并为袁世凯称帝造舆论(张志建,1995:23-24)。不过,他的温和渐进改良思想,却似乎是一贯的,并不仅仅是一种应时政治态度,而是以其群学理论为基础的。他28岁时初读《群学肄言》,就认为自己“生平好为独往偏至之论,及此始悟其非”。他强调群学的主旨是反对盲进破坏,注重建设:“群学何?用科学之律令,察民群之变端,以明既往测方来也……乃窃念近者吾国,以世变之殷,凡吾民前者所造因,皆将于此食其报。而浅谫剽疾之士,不悟其所从来如是之大且久也,辄攘臂疾走,谓以旦暮之更张,将可以起衰而以与胜我抗也。不能得,又搪撞号呼,欲率一世之人,与盲进以为破坏之事。顾破坏宜矣,而所建设者,又未必其果有合也,则何如其稍审重,而先咨于学之为愈呼!”(严复,1996:123[《译〈群学肄言〉自序》])这也就是严复所自认为的“吾国变法当以徐而不可骤也”的道理。
梁启超与严复有很大的不同,他不仅是一位大学问家,也是实际参与和领导变法革新的风云人物。他对于自己介于改良与革命之间的思想,在1902年年底发表的《释革》一文中,作了很细腻的界说。他认为,第一,中国的“革”字,兼具英语中的reform(改革、改良)和revolution(革命)两种意思,前者可译为“改革”,后者可译为“变革”,二者的区别是“ref主渐,revo主顿;ref主部分,revo主全体;ref为累进之比例,revo为反对之比例”;第二,“革也者,天演界中不可逃避之公例也”,不论是自然界还是人类社会,都服从适者生存的法则,不适应者就要被淘汰,淘汰分为“天然淘汰”和“人事淘汰”,人事淘汰就是“革”,包括改革和变革(革命);第三,人们所说的“革命”,实际上也就是变革,革命不局限于政治领域,在宗教、道德、学术、文学风俗、产业等各个领域都可以发生革命,就是在政治领域,革命也不是就意味着王朝的易姓更迭,王朝更迭也不一定就是革命,因为“革命”一词是在英国1688年的“光荣革命”后才使用,而此前几经王朝更迭,都不叫“革命”;第四,1789年的法国大革命使人们都认为革命就是暴力革命,就是王朝革命,从而对革命产生恐惧,而实际上国民变革也是革命,如1868年日本的明治维新,中国需要的就是明治维新这样的大变革,而不仅仅是废八股兴策论、废科举兴学堂的改革,中国面临生死存亡和“被天然淘汰之祸”,因此所谓革命,亦即变革,是“今日救中国独一无二之法门”,“不由此道而欲以图存,欲以图强,是磨砖作镜,炒沙为饭之类也”(梁启超,[1929]1985b[《释革》])。所以,梁启超在政治上仍是主张王朝集权下的变法(君主立宪),具有强烈的国家主义和民族主义特征。他曾是改良派的主帅,与孙中山的革命派对立,虽然为讨伐张勋复辟他撰写檄文,不惜与保皇的老师康有为撕破脸皮,但反对暴力革命主张社会改良的倾向,可以说是他一生的思想烙印(孟祥才,1980:106-118,247)。
社会改良的思想似乎已经成了社会学整个学科的思想特征,而不仅仅是某些社会学家的学术思想特征或主旨态度。正因为这一点,它也注定被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武装夺取政权的革命思想家斥为非马克思主义的或反马克思主义的。苏联在20世纪30年代、中国在20世纪50年代,都把社会学整个学科作为“资产阶级的伪科学”进行批判[1],并从教育和研究体系中取消了这门学科[2]。中国直到社会学被取消27年后的1979年,出于改革开放和实现现代化的建设需要,社会学和政治学等才在邓小平的倡导下得以恢复名誉并随后恢复学科。[3]随后,1980年南开大学首先恢复社会学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建立社会学研究所。
社会学的社会改良思想,在中国20世纪上半叶的政治革命风云中屡试不果,名誉扫地,但社会学所孕育的社会改革家倡导的变法维新,却使得社会学作为一种学术,在渐进的潜移默化的制度变迁中得以制度化,并通过这种学术的制度化而达至学术的现代化。
变法维新的改良派学者的现代化理想,体现为对富国强国的渴望,而他们富国强国的方略,虽然首先是政治体制、经济体制和社会体制的改革,但最终又都似乎归结为一个民众教育的问题,从而促使他们积极参与和鼓动教育体制和学术制度的改革,这大概是学者的本性使然。
1895年3月,严复在《原强》中说:“海禁大开以还,所兴发者亦不少矣:译署,一也;同文馆,二也;船政,三也;出洋肄业局,四也;轮船招商,五也;制造,六也;海军,七也;海署,八也;洋操,九也;学堂,十也;出使,十一也;矿务,十二也;电邮,十三也;铁路,十四也。拉杂数之,盖不止一二十事。”他认为这些西方国家富国强国的制度,移到中国来则往往“淮橘为枳”,难收实效,所以“今日要政”还在开民智、厚民力、明民德。[4]
1895年5月,康有为在他写的《上清帝第二书》(即著名的“公车上书”)中,提出下诏鼓天下之气,迁都定天下之本,练兵强天下之势,变法成天下之治。关于具体的变法富国方略,他提出六条:“夫富国之法有六:曰钞法,曰铁路,曰机械轮舟,曰开矿,曰铸银,曰邮政”;同时他也提出改革教育,说“尝考泰西之所以富强,不在炮械军兵,而在穷理劝学”(郑大华、任菁,1994:14,24)。
1896年8月,梁启超在《变法通议》的《论变法不知本原之害》一篇中指出“今之言变法者,必曰练兵也,开矿也,通商也”,但若没有这些方面的专门学校传授这些方面的知识和技艺,则铁路、轮船、银行、邮政、农务、制造等“百举而无一效”,因此“一言以蔽之曰:变法之本,在育人才;人才之兴,在开学校;学校之立,在变科举;而一切要其大成,在变官制”(梁启超,[1929]1985b)。
1898年12月,《知新报》的评论《论中国变政并无过激》一文,历数中国开放海禁后受西方影响开始时兴的各种“新政”:变科举,变官制,变学校,许士民上书,许报馆昌言,去衰老大臣,派亲王游历,办民团,改洋操,汰旗兵,兴海军,开内地邮政,开海外学堂,立农务局,立工务局,立商务局,立医学,修铁路;以及免厘金,重官俸,废毒刑,免奴婢,徙游民,实荒地,禁洋烟,禁赌博,推广善堂,保护华工,开女学,禁缠足,开赛会,迁新都,开议院,立宪法,开懋勤殿,立制度局,免长跪礼,开太平会,置巡捕房,开洁净局,设课吏馆,立保民约等等(郑大华、任菁,1994:289-306)。这些大多数今天已经融入“日常生活”的制度,20世纪初都是标志着变法维新、富国强国的“符号”。
与这些新制度的符号融入日常生活体系一样,社会学融入中国的知识系统,并在中国的教育体系中获得一定位置,这种不经意观察难以领略其“深刻性”的制度变迁,正是中国在剧烈变幻的政治风云中缓慢走向现代化的实际过程。
中国在洋务运动时期,洋务派领袖人士就建立了许多新型学校,主要是外语、工业和军事学校,如京师同文馆(1862年)、上海广方言馆(1863年)、广州同文馆(1864年)、湖北自强学堂(1893年)、福州船政学堂(1866年)、上海机器学堂(1865年)、天津水师学堂(1880年)、江南水师学堂(1890年)、天津军医学堂(1893年)、天津武备学堂(1895年),但一般是除外文外,这些学堂主要传授西方的理工科基础知识。
康有为是较早注重传授西方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知识的变法维新人士。1891年春,康有为在广州设立“长兴学舍”,初时有学生20余人,后因学生不断增加两次迁址,1893年冬迁到广州府学宫深处的仰高寺,易名为“万木草堂”。这是中国第一个把“群学”列入教学课程的学校。后来,梁启超在撰写《康有为传》时,生动地描述了作为大教育家的康有为,并根据康有为撰写的《长兴学记》及其亲身所受的教育,精心绘制了长兴学舍(即后来的万木草堂的前身)的教学体系图(见图3-1)。这个教学体系把学科分为义理学、考据学、经世学、文字学;义理学主要是指哲学和伦理学,考据学包括史学和自然科学,经世学包括政治学和社会学,文字学包括文学和语言学。这大体已经有了今天人文科学、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分野的影子。

图3-1 长兴学舍教学体系图
来源:该“学表”出自梁启超所著《康有为传》,载《饮冰室合集·文集》第9卷,亦载于《康南海自编年谱(外二种)》,北京:中华书局,1990,第245页。
康有为在广州长兴学舍(万木草堂)的教书时间,主要是从1890年秋到1894年初,此后进京会试,其间也曾回粤讲学。1895年春康有为再次进京参加会试并发动“公车上书”。但他1896年上半年又“讲学于广府学宫万木草堂”,“续成《孔子改制考》,《春秋董氏学》,《春秋学》”,1897年6-7月又曾最后“还粤讲学,时学者大集,乃昼夜会讲”(康有为,1992:19-23)。“群学”不知是何时列入长兴学舍教学课程的,关于康有为所教的“群学”课程的内容,在康有为的《长兴学记》《万木草堂口说》以及其他著作中,也都没有任何记载。康有为仍属于不通外文的传统学者,很少涉及西学。因此康有为是否真正讲授过“群学”,实在有可疑之处。[5]不过康有为当时的确大量购置西学译本,指导学生自学西学。上海制造局译印西书才售出1200册,而康有为一人当时就购各种西书3000余册。同在万木草堂学习的梁启超的弟弟梁启勋回忆道:学生们“要读很多西洋的书,如江南制造局关于声光化电等科学译述百数十种,皆所应读。容闳、严复诸留学先辈的译本及外国传教士如傅兰雅、李提摩太等的译本皆读”。[6]据此,长兴学舍所传授的“群学”,应是严复介绍的斯宾塞社会学,因为康有为在其著作中,并未留下他自己的有关群学思想的文字,甚至从未提到“群学”的概念。然而,最早引进西方社会学思想的严复,在1894年以前还未开始译书,他最早介绍斯宾塞群学的文章是《原强》,该文虽写于1894年春(“甲午春半”)[7],但发表于1895年3月。所以万木草堂所设“群学”课程,只有两种可能性:一种可能性是,群学是在1895年以后设立的,这种可能性仍然很小;另一种可能性是,梁启超所绘制的这个课程体系只不过是指万木草堂的学生接触到的学科内容或读书和讨论涉及的知识,是梁启超根据康有为的讲学大纲精心“加工”了的教学体系,并非康有为所设的专门课程。因为康有为一人为师,难以想象能承担这么多的课程,况且数学之类,非他所长,他的西学也只能依赖译本。所以所谓群学课程,不过是指万木草堂的学生在1895年以后接触到的对斯宾塞社会学思想的中国化阐释而已。
但是,至少梁启超头脑里的学科分类体系,已经与中国传统的由子学、经学、史学等构成的知识体系有了根本区别,开始接近现代的知识体系。1902年时,梁启超认为理论是实事之母,理论又可分为理论之理论和实事之理论,前者是指哲学、宗教等,后者是指“政治学、法律学、群学、生计学等”;同年在谈到创立新史学的问题时,他又指出史学与地理学、地质学、人种学、人类学、言语学、群学、政治学、宗教学、法律学、平准学(经济学)等学科有直接关系,而与“哲学范围所属之伦理学、心理学、论理学、文章学及天然科学范围所属之天文学、物质学、化学、生理学”等常有间接关系;20年之后的1922年,他又提出不能把科学看得太窄,以为只有化学、数学、物理、几何等才算科学。“殊不知所有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只要够得上一门学问的,没有不是科学”,科学就是“求真知识”,“求有系统的真知识”,“可以教人的知识”,不改变对于科学的偏见,“中国人在世界上便永远没有学问的独立”。[8]可见梁启超头脑里的“群学”以及中国社会学自身,也有一个通过逐步界定其在学科体系中的位置而得以“学科化”的过程。
在中国,“群学”易名为“社会学”,是由于中国人翻译日本学者介绍Sociology的著作时,直接采用了“社会学”这种日本学者的译法。辛亥革命之前,就有人以日本学者的著作为蓝本编译了几种社会学的著作,开始采用“社会学”的译名。如1902年,章太炎译岸本能武太介绍斯宾塞和吉丁斯(F.H.Giddings,1855-1931)理论的《社会学》,由广智书局出版;1903年,吴建常转译市川源三的《社会学提纲》,而该书是吉丁斯《社会进化论》的日文易名译本;1903年,马君武译出斯宾塞《社会学原理》的第二编《社会学引论》;1911年,商务印书馆出版了欧阳钧编译的日本学者远藤隆吉的《社会学》,而远藤隆吉的著作也不过是转手介绍美国社会学家吉丁斯心理学派的学说;此外,较有影响的还有1920年和1922年商务印书馆出版的美国社会学家爱尔乌特(C.A.Ellwood,1873-1946)的三本书的译本:《社会学及社会问题》《社会心理学》和《社会问题——改造的分析》。与此同期,大学里开始设立社会学课程:1908年,美国教会在上海办的圣约翰大学创设社会学课程,由美国学者亚塞·孟(Arthur Monn)讲授;1913年,上海沪江大学也开设社会学课程,并于1915年由美国教授葛学溥(D.H.Kulp)创立社会学系,讲课的除葛学溥外,还有美国学者白克令(H.S.Bucklin)、狄来(J.Q.Dealey)等人;1917年,北京的清华学校(后来的清华大学)设立由美国学者狄德莫(C.G.Dittmer)讲授的社会学课程;1919年,燕京大学(美国教会在北京办的大学)成立由美国学者步济时(G.S.Burgess)任系主任的社会学系。除教会学校外,国立的京师法政学堂于1906年、京师大学堂于1910年,也都开设了社会学课。章太炎的门生、留学日本回国并在北京大学(1912年京师大学堂改名为北京大学)任教的康心孚,大概是第一位在大学讲授社会学课程的中国学者,他也是中国第一代社会学家孙本文的老师。[9]
对于中国的社会学来说,可与社会学创始人孔德相比拟的,无疑是梁启超。也许严复比梁启超更了解西方的社会学,但梁启超的“群学”的思想深度及其学术意识远胜于严复。那么,在中国,谁又是使社会学学科化的涂尔干呢?现在看来,在中国社会学的发展史上,无人可与涂尔干相比拟,若一定要相比的话,大概应首推陶孟和(原名履恭,1887-1960)。孙本文虽是早期社会学家中著述较多的人,而且对社会学在中国的传播贡献最大,但他的著作多属于思想和理论的二传手之作。陶孟和是中国最早留学学习社会学的人之一,也是第一位用社会学方法分析中国社会并撰写出社会学专著的人,1915年他与梁宇皋用英文合著的《中国乡村与城市生活》一书,由伦敦经济学院出版;他是最早在中国讲授社会学的中国教授之一,20世纪20年代初就在北京大学开设社会学和人口学的课;他还是最早在中国组织社会调查的中国学者之一,是中国第一家社会调查机构的主持人,他在1915年写的京城人力车夫的调查报告可能是中国学者写得最早的调查报告。当然,就纯学术的比较来说,梁启超的渊博可能远非孔德所能比拟,而涂尔干的精深又远非陶孟和所能比肩。
社会学在中国的学科化过程,反映的正是中国普遍的制度变迁的实际过程,而这种普遍的制度变迁,构成了中国现代化的洪流。社会学的学术制度,就像学校的制度、邮政的制度、铁路的制度一样,是一种现代化的“制度符号”,有了这些符号才能解读和延续现代化的“思想本文”。这些制度的酝酿、引入和建立,也许是渐进的、潜移默化的甚至不经意的;随着时间的磨蚀和它们融入“日常生活”,人们或许已经完全忘记了它们最初所具有的意义;但这些制度的形成过程,的确蕴含着观念的断裂、方法的创新和社会的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