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7章 他对钱不感兴趣
生意之兴隆,刚晚上十点,正是夜市最高峰时段,他们的食材就消耗殆尽,被迫提前收摊。
送走最后一名客人。
郑午就一屁股坐下去,将围在腰上鼓鼓的腰包解下来,递给王芳,脚酸手酸的,一时不知道揉哪,干脆一会揉手,一会揉脚,仿佛孙猴子搔跳蚤似的。
什么叫数钱数到手抽筋,他终于体会到了。
太特么累了。
真不是人干的。
歇够了,收拾家当走人。
回到小院,三人围一桌子。
王芳把腰包里的钱全掏出来,旧版的大票小票,还有一元五毛一毛的钢镚,四人头的100大钞也有几张,堆了一堆。
两口子眼神热切起来。
手不停歇的收了一晚上钱,郑午已经脱敏了。
他现在对钱不感兴趣。
甚至有点困,想上楼睡觉。
但这个氛围,他只能配合演出,打起精神表演见钱眼开。
王芳意气风发的一挥手,“点钱。”
李得宝率先拣起100的,就这么七八张,他反复点了三遍,手都在抖,不知是累的,还是激动的。
最后统计,毛账2536.5元,净利815。
这还是高峰期就收摊的收入。
要是做到正常收市,翻倍不敢保证,多赚400是绝对没问题。
凑整算1200,三人平分,他两夫妻占两份,一天就能赚800,只一天,就把他们置办家当的成本赚回来了,以后每天除掉食材成本就是净利。
想想,一天800,一个月2万4,一年……
一年不得将近30万!
平分也是每人15万。
这也太好赚了吧!
卖身都没这么快!
什么大哥大,BB机,甚至连四个轱辘的小奥迪,舞池里的小娇妻(不是),都根本不在话下!
这哪是什么夜市,这就是超级金窝窝!
“真是的!”王芳后悔得直拍大腿,“早知道我进厂干嘛呀!”
李得宝跟着插刀,“瞧吧,我早叫你出来卖宵夜,你不信,这下知道耽误了多少钱吧!”
事实摆在眼前,牙尖嘴利的王芳这下也不还嘴了。
连暂时不喜欢钱的郑午都不由动容,哪怕三十年后,年入15万的也少之又少!
怪不得有人说,90年代就是造富时代。
随便干点啥都能发大财。
三人激动半天,把肚子激动得咕噜咕噜直叫,又去搜罗了些边角料,随便凑了几个菜,开了啤酒,一边吃吃喝喝,一边继续激动。
轱辘话说了半天,两口子还死劝活劝,想拉郑午一起做夜市,郑午借口太累死活不同意。
主要是他志不在此。
生意太好,两个人根本轮不转。
只能另想办法。
请人!
接着又为请谁家亲戚争论起来,这可关系到以后的家庭地位,并不是小事,最后还是贤良淑德的王芳退了一步,决定明天一早就打电话,把李得宝的兄弟叫来帮忙。
两夫妻讨论的热火朝天。
郑午歪在椅子上睡得像猪。
人到中年,你会发现睡到自然醒也是一种奢侈。
次日,已经十点。
郑午才顶着一头乱毛,噔噔噔的下了楼。
高质量的睡眠让他精神十足。
不像以前熬夜刷手机,黑眼圈都挂到肚皮上了,下楼脚步发虚,脸上看着更像肾虚。
李得宝两口子已经把菜买回来了,正双双凑在外面的水龙头下拾掇,听见响动,都抬头跟他打招呼。
“姐,有热水吗?我想洗个澡。”
昨天忙得满身汗,又在被窝里捂了一晚上,有股味。
他楼上有太阳能热水器,但现在才春天,至于制热效果,只能说,不如没有!
毕竟没用还占地方。
“热水在大锅里烧着,早饭在小锅里温着,先洗澡再吃饭,吃了饭就洗澡对胃不好,换的脏衣服拿下来,我等会一起洗。”
瞧这贤惠劲。
得。
又是羡慕李得宝的一天。
郑午拎着热水去楼上冲了凉,换身衣服神采奕奕的下来,把脏衣服和他们的放一起。都住楼上楼下了,他也不矫情,只是自己动手把内裤袜子搓掉,就没什么顾忌了。
去厨房里端了粥和馒头出来,寻了把马扎坐下,边吃边聊。
言谈中,得知李得宝他弟三天后才能到。
三天后过来总还得休息一下吧。
现在可没高铁,飞机太贵,坐不起,平民出行基本都是绿皮火车。
这玩意儿,装得多、速度慢、空气脏、时间长,一趟几千里长途坐下来,跟死过一回似的,脚都能给你坐肿,人都能坐轻几斤。
郑午也就知道,自己至少还得当四天连轴转的骡子。
他又想起件事,问李得宝:“哥,昨天晚上你把我扛上去的?”
“我累得都快闪架了,哪有那劲。”
“我跟你芳姐一个抬头,一个抓脚,抬上去扔床上的。”
“额……其实你们可以把我喊醒的。”
“你可拉倒吧,你睡得跟猪一样,能喊醒才怪,抬出去卖了都不知道。”
郑午汗颜。
吃过饭过后,郑午跟两人说了声,“午饭别等我了,真吃不下了。”
在两人会意的笑声中,他一个人出了门,慢悠悠的在街上转了一圈,想感受下旧时代难以磨灭的印迹。
只可惜,并没能找到如老电影里,那晕黄照片一帧帧滑过的旧时代美感。
在深圳华强北,在这充斥着石屎森林的工业区里,乏味和单调才是永恒的格调,不适合吃饱了没事干的骚人墨客来寻找浪漫,只能失望的转回来。
饭点早过了,两口子也已经忙完,正敞着门在补觉,郑午轻手轻脚去了厨房,果然有饭菜在锅里温着。
心里一阵熨贴。
他不饿,也没动,只挂着笑,狗狗祟祟的上了楼。
警觉的李得宝迷糊着眼问了句,听出来是他,才安心的翻了身,继续补眠。
院子里静悄悄。
正适合文化创作。
坐在窗边的桌前,楼下的三角梅紫嘟嘟的开得正艳,对着发了会呆,他才摊开纸笔,看看写到什么地方,再在脑子里延续下接下来的剧情,就开始奋笔疾书……
这都穿过来七天了,郑午才终于有了一个好的创作环境,才能心无旁骛的写小说。
他第一次在厂里写作时,被人问出写的是小说时,那眼光……
啧啧。
就差没明着嗤笑他了。
咋地,你一臭打工的还想端文化人的饭碗?
自己没点逼数?
得亏他多活几十年,脸皮比城墙还厚,楞是顶着别人异样的眼光,继续码他的字。
老憋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