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7章 人族炼体
接下来的时间,乞风四人又在训练场交流了一下狩猎经验,直到中午众人才各自散去。
乞风则快步追上已经走出训练场的乞云,向她请教如何将煞气附着在武器之上。乞云的一双星目直直看着乞风,听完他的来意,眼中一点失落转瞬即逝,随后便邀请乞风去她家中,她说煞气附着之法是她父亲传授的,让乞风直接去问她父亲。
于是乞风跟着她又走回首领的住处,看着这早上才来过的地方,乞风刚想开口询问,只见乞云直接走了进去。乞风心思一转,随即想到一种可能,他也跟了上去。
帐篷内,首领似乎也是刚回家,在他旁边一位面容与乞云有着六七分相似的妇人正在为他卸下腰间的战斧。乞云朝着那位妇人亲切地叫了一声阿妈,妇人则满脸笑意的回应。
乞风此时跟在乞云身后也进入帐篷,那妇人看了一眼自家闺女略微有些泛红的脸颊,嘴角轻轻一笑,随即热情地招呼乞风坐下,然后回到帐篷后准备中午的吃食去了。
首领没注意这一幕,大咧咧地坐下后,向乞风询问道:
“你小子这是又干嘛来了?”
不等乞风回答,乞云在旁急忙回复道:
“阿爸,风哥儿是专门来向你请教如何将煞气附着在武器上”
乞风听闻略觉奇怪,明明自己先请教的她,怎么到她这里,就变成自己专门来请教首领了。但闻言后还是接着说道:
“今早在训练场看见乞云姐用煞气附着在标枪上,使标枪的威力大增,于是我便想着能不能将我的煞气附在箭矢上,让箭矢的威力也能随之增加”
首领听后点点头,其实这煞气运用之法,大荒中的人族战士几乎人人都会,也不是什么秘密。但乞风自小被鸾鸟所救后,就没接触过其他人,对这运用之法不知道也能理解。
随即,首领端坐在榻上,给乞风慢慢讲解道:
“人族自诞生始,生而孱弱,时常沦为野兽之食。至先祖燧人取火,人族始知血气之道。后数百年,人族渐强,先祖黄帝习血气,明经脉,晓阴阳,练成盘祖圣体,横扫八荒,终成天下共主。其耗毕生精力,将盘祖圣体修炼之法,铭刻于文,传与人族各部...”。
首领话还没说完,只见刚那妇人端着几碗羊奶和一盆炖熟的羊肉出来,放在桌上。首领端起羊奶一饮而尽,又扯下一坨炖肉咬在嘴里,接着对乞风说道:
“先祖黄帝曾曰:肉为墙,筋为刚,骨为干,脉为营,谷入于胃,脉道以通,血气乃行。这炼体之法,最初便是锻炼筋肉,继而练骨识脉,故称筋骨二境。此二境最易练成,普通族人常食野兽血肉便可到达此境”。
“第三境乃血气境,需使血气在体内循环运行无阻,战斗时激发血气提升身体的爆发力;第四境曰炼气境,彻底激发体内血气后可在体外凝聚煞气,增强攻击力,此境又有细分,乃是聚气、凝气、移气三层。其中移气之法便是将煞气转移到武器之上,增强武器的威力”。
首领一边对着乞风说,一边啃着羊肉。而乞风则听得入神,这是从他穿越到大荒后第一次有人跟他说起人族的炼体之法,所以此刻显得格外专注。
乞云在一旁偷瞄了几眼乞风,看他听得入神的样子,嘴角偷笑。而她的举动却没逃过那妇人的眼睛,对于自家女儿的作态,她这做母亲的也不戳穿。
“阿叔,后面还有啥境界呢?”乞风见首领吃的兴起,不禁开口询问道。
首领给了乞风一个年轻人不要好高骛远的眼神后,还是接着说道:
“炼气之后,乃是驭气境。顾名思义,可驭使煞气离体而出,能有诸般变化。第六、七境乃是搬山、倒海二境,练到此境,人亦有搬山倒海之能;而传说中练体之法的最后两境,乃炼神,破虚二境,此二境最为玄妙,据传先祖黄帝便是达到了破虚境,这才打败九黎战神,成就天下共主之位”
说到此处,首领言语中带着崇敬,但随即又叹息一声,道:
“第五境乃是一道大坎,许多部落战士一生都处在炼气后期无法真正迈入驭气境。我二十岁便已入炼气,如今十五年过去,仍在移气一层”。首领说完,又端起一碗羊奶喝下去。
乞风此刻却在想着首领说的话,如果按人族的炼体境界划分来看,他已达到炼气境的凝气一层,但通过鸟叔赠与的风羽,他又能驭使风力附着于箭羽之上。这看似与人族炼体之法不同,但与移气一层颇有相似之处,而且经由他驭使的风力,在随着箭矢射出后还能传回影像,此法又与驭气境的诸般变化相似。
想到这里,乞风也拿不准自己现在到底是何境界,但在外界看来,乞风十五岁便已达到炼气境的凝气一层,其天赋着实让部落众人惊叹。
之后,首领打开话匣,又与乞风说起他在大荒的一些见闻。从首领的话中,乞风才逐渐对目前自己所处的时代有了一个较为清晰的认知。
原来此时大荒中,天下共主乃是先祖黄帝之曾孙帝喾,定都于毫,其仁顺天知民,教化百族;其德明察善恶,大公无私;其令威服四海,莫不从服。帝喾担任天下共主这数十年间,大荒各部族相安无事,繁衍生息。
帝喾广纳良才,知人善任,曾令大荒百族每十年举荐族中强者前往毫都进行选拔,首领阿叔五年前便是代表幵族前往。
在毫都,他见识了到了各族天才,有夸娥族裔曰唐颉,身高一丈,力大无穷;有当代共工之子句龙,神通莫测,能平水土;还有那祝融之孙,一曰彭庭,极善音律,可穿金裂石。二曰重黎,驭火化龙,可焚天煮海。
除去人族之外,还有大荒其他各族,如应龙、玄鸟、玄龟、毕方、九尾狐等神兽直裔,个个都觉醒了血脉神通,实力强大。
听完首领的介绍,乞风想象着毫都十年一次的百族盛典,心中也是激荡万分,恨不得此刻就去毫都,见识见识那些神话传说中人物和神兽们。
首领看着乞风激动的神色,嘴角露出一丝笑意。想他当年还是乞风这个年纪时,听到释比给他描述的毫都百族盛会,他也是像乞风这般激动且跃跃欲试。
等到他真正代表幵族前去的时候,他的自信心却受到了相当大的打击。面对那些传承久远的大族和神兽族裔,努力在天赋面前不值一提。
说到天赋,大荒那些传承久远的人族部落,在远古时期曾与神人和神兽联姻,其族群诞下的后裔多有先天具备神格之人,而他们这些普通人族的天赋自然无法与之相比。
但天佑幵族!
首领看着面前的乞风,想起五年前的那件事。木魁为何从众多部落孩子中只选中了乞风?别人或许不知,但他是知晓一些事情的。
这些树木精怪也像人族一样,懂得修炼之法,但想要突破到炼神境,除了需要莫大毅力之外,还可以通过炼化其他神格来弥补自己神格的不足。很有可能就是为此,那只木魁才独独选中了乞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