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利策文学奖得主威廉·斯泰隆代表作(共3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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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那时候,曼哈顿区很难找到便宜的公寓,所以我只好搬到布鲁克林去。那是一九四七年,我记得很清楚,那年夏天有很多事情让我觉得开心,其中一件便是天气。阳光明媚,气候温和,空气中满是馥郁的花香,就像时光被扣留在状似永恒的春天。光是因为我觉得自己的青春快走到了尽头,我也得对此表示感激。当时我二十二岁,努力想要成为一名作家,却发现十八岁时那股夺目、持续,几乎将我烧毁的创作之火已经化为一盏幽暗的导航灯,仅在我心头,或在我曾最渴望创作的地方留下象征性的丝丝光芒。并非我已无意于写作,我仍然热望将那部我长久以来想写的小说写出来。只是在开始写了几个不错的段落之后,我就再也写不下去了,或者说类似于格特鲁德·斯泰因给“迷惘的一代”的一名二流作家做的评论,我是灵感满腔却无处下笔。更糟的是,我失去了工作,身上的钱所余无几,于是自我放逐到弗拉特布什——像其他的同乡一般,一个在犹太人王国中徘徊的瘦弱又孤独的年轻小伙子。

就叫我斯廷戈吧,那个时期认得我的人都这么叫我。我还在家乡弗吉尼亚州上预备学校时就有这个诨名了。我母亲去世后,我父亲因为我难以管教而心烦意乱,便将十四岁的我送进这所不错的学校。我这个人不修边幅,尤其不注意个人卫生,因此很快就得到了“臭哥”的绰号。不过随着时光的流逝,加上我个人习惯的彻底改变(事实上,我对此感到羞愧,现在甚至有点洁癖),这个无礼又难听的绰号便在不知不觉中为人淡忘,代之而起的是更有魅力,或者说不那么没有魅力,当然也更戏谑的“斯廷戈”。直到我三十几岁时,这个诨名才神秘地和我告别,像一个苍白的鬼魂,从我的生命中销声匿迹,而我对这种消失漠不关心。但是在我写作的这段时期,我仍然被称为斯廷戈。如果我一开始没有对这个绰号加以解释,那可能是因为我所要描述的是我生命中孤独又病态的一段时期,那时我就像住在山洞里的疯狂的隐士一样,很少有人知道我的名字。

我很高兴丢了工作——这是我这一辈子除了服兵役,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支领薪水的职务,虽然失去这份工作大大削弱了我本就微薄的财力。现在我还认为,在那么年轻时我便明白了自己无论何时何地都不是坐办公室的料对我而言实在是有利无害。事实上,想到最初我是多么向往这份工作,而不过五个月后我却安心——甚至可以说是欣然——接受被解雇的命运倒使我颇为惊讶。一九四七年,工作机会极其稀少,尤其是出版业的工作,但我很幸运地被一家大出版公司雇用,职位是“初级编辑”——审稿人的委婉说法。当时的钱比现在更有价值,雇主的权力可以透过我的薪水窥见一二——周薪四十美元。扣除税金后,每一钟点的报酬是九十美分多一点。每个星期五,那个管工资的驼背小妇人都会把一张数额不多的蓝色支票放在我的办公桌上。然而对世界上有财有势的大出版公司付给我微薄薪金这一事实,我丝毫不觉得沮丧。我还年轻,又坚韧不拔,对我的工作怀有一种崇高的理想——至少在刚开始的时候。况且,这份工作也自有其迷人的补偿:在21俱乐部[1]吃午饭,和约翰·奥哈拉共进晚餐,才华横溢、泰然自若却追名逐利的女作家为我的编辑洞察力而感动,诸如此类。

但过了不久,这些事情一件都没有发生。一方面,这家出版公司虽然以出版教科书、工业手册及数十种科技期刊——涉及范围多样又神秘,包括养猪业、殡仪馆学和塑胶压铸——为主,却也出版小说和非小说,因此需要一个像我这样的审稿人,但它的作家列表却很少吸引到真正的文学爱好者的注意力。举例而言,我刚去上班时,出版公司所支持的两位最重要的作家分别是退休的二战时期的海军五星上将和因写鬼故事名登畅销书排行榜中游的前共产主义密探。想要找一个像约翰·奥哈拉(虽然我有许多杰出的文学偶像,但对我来说,奥哈拉是那种年轻编辑可以与之一起外出喝酒的作家)那样地位的作家,根本就是绝无可能。此外,我被分配的工作任务令人沮丧。当时麦格劳-希尔出版公司(以我雇主的名字为名)缺乏文学作品上的名气。它一向以供应科技书而闻名,我工作的那个出版大众书、渴求实现克诺夫出版公司和斯克里布纳出版公司同样成就的小部门,自然显得无足轻重。它有点像蒙哥马利·沃德或马斯特斯这样巨大的零售组织毫无顾忌举办的私人沙龙,用于交易貂皮和灰鼠皮,但内行人都知道这些动物皮毛是来自日本的染过色的海狸皮。

因此,作为办公室职位最低的人,我不仅没有机会一读略有可观之处的手稿,还被迫用心阅读一无是处的作品——稿纸上满是咖啡污渍和指印。这些老旧又残破的稿纸无声诉说着作者(或经纪人)的束手无策,显然麦格劳-希尔是他们最后考虑的出版公司。但是当时那个年轻又醉心于英国文学的我,就和马修·阿诺德[2]一样,严格要求所有作品只能表达最高的严肃性及真理,所以对这些出于上千个孤独又脆弱的陌生人的渴求创造出来的无依无靠的“孩子”,我因自己的权威性和理论知识而厌恶它们,就像厌恶猩猩捉它毛皮上的害虫一样。我立场坚定,评审严苛又刻薄,毫不留情,但仍觉得难以忍受。在麦格劳-希尔大楼——位于西区四十二街,一幢外观巍然、引人注目却缺乏灵魂的绿色大厦——二十楼那间窄如鸽笼,镶有玻璃的办公室里,糟透了的作品堆满了我的办公桌,上面全都是满载着希望和蹩脚句子的稿子,我对这些作品的鄙视程度只能和一个刚读完燕卜荪的《朦胧的七种类型》的人比。无论那著作有多糟糕,我都得写上相当详尽且合理的评述。起初我能从大肆批判这些手稿中获得一种报复性的痛快,从而觉得有趣,但不久后,这些千篇一律的平庸之作便令人扫兴,我开始厌烦这份无聊的工作,也厌烦不停地抽烟和曼哈顿区烟雾弥漫下的景色,以及在枯燥而沉闷的时光中,写出无情的审读报告。我不做润饰,逐字照录,列举如下。

《高高鳗草》 阿德莫尼亚·克劳斯·比尔斯提克著 小说

发生在新泽西州南方沙丘和蔓越橘沼泽间的爱与死。年轻的男主角威拉德·斯特萨韦刚从普林斯顿大学毕业,是一家大型蔓越橘罐头工厂的继承人,他疯狂地爱上了拉莫娜·布莱恩。拉莫娜的父亲埃兹拉·布莱恩是前左倾分子,也是从蔓越橘收获者中被推选出来的罢工领导人。本书情节错综复杂,大部分讲的是威拉德的大亨父亲布兰登·斯特萨韦的阴谋,他干掉了老埃兹拉,后者支离破碎的尸体某天早上被人发现丢弃在蔓越橘采摘机里面。这件事使得被描述为“才智卓越,风度翩翩”的威拉德和“身材苗条,肢体柔软,几乎难以掩盖潜藏在其体内的情潮”的拉莫娜互相诘责,关系几近无法挽回。

我写下这段文字的时候还感到惊愕不已,只能说这可能是某个女性或畜生写过的最糟糕的小说。尽速退回原稿。

哦,聪明无比又妄自尊大的年轻人!我在谈论这些走投无路、缺乏机遇又没什么文学水准的著作时,是多么幸灾乐祸,多么满不在乎。我也无所畏惧地挖苦麦格劳-希尔以及它为获得一笔“巨款”出版可能会被《读者文摘》等杂志摘录却没什么用的“烂”作品(虽然我的嘲弄可能就是我后来被炒鱿鱼的主因)。

《管道工之妻》 奥德丽·温赖特·斯迈利著 非小说

本书唯有易记而通俗的书名投麦格劳-希尔之所好。作者是一名嫁给管道工的妇人——正如书名所言,住在马萨诸塞州伍斯特的郊区。虽然每一页都写满笑料,却令人一点都笑不出来。这些拙劣的白日梦是作者将现实生活中的可怕存在浪漫化的一种尝试,她迫切地想要将她那滑稽的日常生活与脑科医生的家庭生活相提并论。她指出,管道工就像医生一样不分日夜,随叫随到;管道工的工作也和医生的工作一样错综复杂,需要暴露在满是细菌的环境下;而当他们返家时,身上都有同样难闻的气味。由章节名便可以很好地看出本书的幽默,可这种幽默拙劣到连低俗都称不上——“咚咚咚,金发美女在浴盆中”“神经的损耗”“冲洗时刻”“空想”等。这份手稿寄到出版公司时还发黏,而且满是折角。根据作者在一封信中所述,这份手稿辗转流经哈珀·柯林斯、西蒙与舒斯特、克诺夫、兰登书屋、威廉·莫罗、亨利·霍尔特、朱利安·梅斯纳、威廉·斯隆、莱因哈特,以及另外八家出版公司。还是在这封信中,作者提及自己对这份手稿的绝望之情(现在她全部的生活都围着这份手稿打转),并隐隐以自杀相要挟(我不是在开玩笑)。我痛恨必须为任何人的死负责,但是我坚决拒绝出版这本书。退稿!(为什么我总得阅读这些狗屁不通的东西?!)

若非看过我所有报告的资深编辑是一个和我一样对雇主及这个巨大又了无生气的出版王国感到幻灭的人,我就不会写出如上例中的最后一句那样的牢骚,也不会暗示麦格劳-希尔出版公司的出版风格十分粗糙。这名编辑是个睡眼惺忪、才识俱佳、屡屡受挫却很有幽默感的爱尔兰人,名叫法雷尔,为麦格劳-希尔旗下的《泡沫橡胶月刊》《修复学的世界》《杀虫剂新闻》《美国露天矿工》等刊物工作多年,直到五十五岁左右才被调到较轻松、不那么忙碌的大众图书部门。他排遣上班时间的方式是吸烟斗,阅读叶芝[3]和霍普金斯的作品,以宽容的态度浏览我的报告。我认为他还热切地盼望着提早退休,住到臭氧公园。我对麦格劳-希尔的嘲笑和我撰写的报告的基调不仅没有冒犯他,反而使他感到有趣。法雷尔早已成为毫无野心、沉默度日的人。这家公司就像巨大的蜂巢一般,有朝一日会使雇员变得麻木不仁,哪怕这名雇员胸怀大志。他明白我只有不足万分之一的机会可以找到值得出版的手稿,因此我觉得他并不以我的一点乐子为忤。我至今仍非常珍惜一份较长(如果不是最长)的报告,大抵是因为那可能是我写过的唯一一份表达我怜悯之情的报告。

《传奇:哈拉尔德·哈尔法格》 贡达·弗金著 诗歌

贡达·弗金是真名实姓,而非笔名。许多拙劣的作家都有听起来怪异或虚构的名字,结果你却发现那些名字是真实的。这是否隐含了某种意义?《传奇:哈拉尔德·哈尔法格》的手稿并非邮寄或经经纪人之手给我的,而是由作者本人亲手交给我的。大约一星期前,弗金带着手稿盒和两只手提箱走进会客室。迈耶斯小姐说他要见编辑。我猜他约六十岁,有点驼背但身子相当结实,中等身材;饱经风霜的脸上有两道灰色浓眉、线条柔和的嘴巴,还有我见过的最哀伤而充满渴望的两只眼睛。他戴着农夫戴的黑色皮帽——那种有耳盖,可以护住耳朵的帽子,穿着一件羊毛领的厚防风上衣。他的手掌巨大,指关节粗大而发红。他流着鼻涕,说他有一份手稿。我看他面容疲惫,便问他是打哪里来的,他说他从北达科他州一个叫特特尔莱克的地方出发,整整搭了三天四夜的巴士,刚刚抵达纽约。我问他:“就为了送这份手稿吗?”他回答:“是的。”

然后他说麦格劳-希尔是他所探访的第一家出版公司。这使我感到非常惊讶,因为我们公司即使对如贡达·弗金这般不怎么懂行的作家而言,也极少是被率先考虑的。当我问及他何以会做出这种不寻常的选择时,他回答这完全归诸运气。最初他不曾把麦格劳-希尔列为第一位。他对我说,当巴士在明尼阿波利斯停了数个钟头时,他去了当地的电话公司,因为他知道那里有曼哈顿区的电话簿。他认为撕下电话簿是粗鲁的行为,所以花了一个小时左右用铅笔将纽约市所有出版公司的名称及地址都抄录下来。我相信,他最初的计划必定是按照字母顺序逐一探访,从阿普尔顿开始,一直到齐夫-戴维斯。但是当天早上旅程告终,他从港务局巴士站出来往东一望时,在一个街口远的地方看到一块翠绿色的大招牌:麦格劳-希尔。因此他就直接到这儿来了。

这个老头面容疲惫且不知所措——后来他说,他从未到过明尼阿波利斯以东的地区,我觉得至少可以带他到楼下的自助餐厅去喝杯咖啡。在餐厅里他对我说及他的身世。他是挪威移民的后裔,一辈子都在特特尔莱克镇附近以种植小麦为生。二十年前,他约莫四十岁时,有一家采矿公司在他的土地下探测到了丰富的煤矿资源,虽然他们没有着手开采,却和他签订了长期租赁的契约,租金足以使他的后半辈子不愁吃穿。他是个单身汉,种植庄稼的生活根深蒂固到无法马上停止,但现在他可有空进行他久已渴望的计划了。那就是以他的挪威祖先哈拉尔德·哈尔法格(一个十三世纪的伯爵,或公爵,或其他什么显赫的人物)为原型,写一部史诗。不用说,听了这个可怕的消息,我的心立刻沉了一下,破碎不堪。然而我正襟危坐,望着他不断拍打手稿盒。他说:“是的,先生。整整二十年的工夫。就在这里。就在这里。”

然后我的心情改变了。尽管他看起来像个土包子,说起话来却头头是道,而且理解能力也很强,好像看过不少书——主要是北欧神话,他最喜欢的小说家是挪威的西格丽德·温塞特、克努特·汉姆生,以及美国中西部直率的哈姆林·加兰和薇拉·凯瑟等。但谁知道我是不是发现了一个旷世奇才?毕竟,就连惠特曼这样伟大的诗人也曾像个笨拙的怪人,拿着稿子到处叫卖。总之,在一次促膝长谈后(我已经直呼他为贡达),我说我乐意看他的作品,虽然我必须提醒他,麦格劳-希尔在诗歌领域并不是“强手”,然后我们搭乘电梯回到楼上。接着,一件可怕的事发生了。我们分开的时候,我对他说我明白在二十年伏案疾书之后,他可能急于得到答复,但我会尽量仔细地阅读他的手稿,在几天之内给他消息。话一说完,我就注意到他准备提着另一只手提箱离开。我喊住他,他却笑一笑,用那双沉重、渴望、焦虑又疏离的眼睛盯着我说:“哦,我以为你看得出,另一只箱子里装着剩余的手稿。”

我敢说,这一定是手写的文学作品中最长的一部。我把它带到了邮件室,让那儿的一个男孩子称重——三十五磅[4],七盒均重为五磅的稿纸,总共三千八百五十页。这部传奇是用英语写的,不知道真相的人会以为那是德莱顿[5]为嘲讽斯宾塞而模仿他写成的,殊不知那是贡达二十年来在酷寒的达科他草原上日夜缅怀古代挪威人,于咆哮的朔风吹过弯着腰的小麦时挥笔写就的。

“哦,伟大的领袖,哈拉尔德,你是多么悲伤!

她为你编织的花束在哪里?”

这个老单身汉在诗的第四千节才开始好转,让人忘却大草原的闷热。

“唱吧,巨人和尼伯龙根;不再

赞美哈拉尔德,

转为先前那哀悼的曲子,

哦,最黑暗的诅咒!

死亡的时刻到来了,不,那是很久以前:

哦,哀悼的诗章!”

我的嘴唇颤抖,视线模糊,我再也看不下去了。贡达·弗金在阿尔冈钦旅馆(在我无情的建议下,他订了一间房)等待我不敢打出的电话。我的决定是歉然退稿,虽然心情略感沉重。

不是我的标准太高,就是作品的质量太差,但不管是哪种情况,我在麦格劳-希尔任职的那五个月里没有推荐过一部著作。很讽刺的是,据我所知,有一本被我退稿,后来找到另一家出版公司出版的书大获成功,成为一部极受欢迎的作品。这本书被芝加哥的一家出版公司出版时——那是我从麦格劳-希尔令人难以忍受的稿件中逃离一年左右后,我常揣想法雷尔或其他某个高级主管的反应。因为必定还有人对我的报告存有印象,又回头去翻以前的文件,带着一种鬼知道的失落和沮丧,重读我冷酷无情、傲慢自负又引起重大损失的退稿报告。

……经过难受的几个月后,发现一份不会引起人们发烧、头痛、作呕的手稿,委实令人感到宽慰,为此这部手稿便已值得赞美。几个人乘筏漂流的故事确实有一定的吸引力。但大致说来,这是一次冗长、乏味而严肃的太平洋之旅。我觉得它删减后最适合刊登在《国家地理》这样的杂志上。也许某大学出版社会愿意买下它,但我们绝不会。

这就是我对现代探险的经典巨著——《孤筏重洋》的处理方式。几个月后,看着这本书位居畅销榜榜首数星期不下,我觉得难以置信,只能为自己的愚蠢找个借口,安慰自己说,要是麦格劳-希尔付给我的薪酬不止每小时九十美分,也许我就会更容易找到好书与臭钱之间的联结。

这个时期我住在西十一街大学住宅俱乐部的一幢建筑内,一间八英尺[6]长、十五英尺宽的小房间里。我一到纽约就被这里吸引了,不仅是因为它的名字(这个名字让我想起了常春藤联盟铺了粗呢桌布的休息桌,桌上随意放着几本《新共和》和《党派评论》杂志,还有身穿长礼服,服务顾客并为顾客的请求而烦恼的年老的侍者),也因为它便宜的租金——一个星期十美元。当然,常春藤联盟这种想法完全是一种愚蠢的幻想,大学住宅俱乐部事实上只是一家廉价旅社上的小阁楼,它和鲍厄里街区的出租房屋最大的不同之处在于这里有一扇上锁的门,使人享有名义上的隐私。此外,几乎其他所有的一切,包括收费,它都和廉价旅社一样,只是服务程度略有差别。说来,这个地方倒也奇妙,还有点别致。由我四楼房间里后面那扇沾满尘垢的窗子望出去,可以看见西十二街上某住宅里的美丽花园,偶尔还会瞥见这个花园的主人——一个爱穿花呢服的年轻人(我猜想他是《纽约客》或《哈泼斯》杂志的明日之星)以及他活泼可爱、身材匀称的金发妻子(他的妻子时常穿着宽松的长裤或游泳衣在花园里跑来跑去,偶尔和一只滑稽、过于整洁的阿富汗猎犬戏耍,或四肢摊开,仰躺在一张吊床上)。我会幻想自己和她做爱,那种渴望顽固、无声、迟钝但又清晰。性,或者说性的缺乏,加上这个慵懒、迷人的小花园——及花园的主人,似乎使得大学住宅俱乐部的衰颓更加令人难以忍受,也加重了我的贫穷和孤寂,还加深了我的漂泊感。住在这里的全都是男性,多半是中老年人,流浪汉和失败者,每每在狭窄而墙皮剥落的走廊里跟他们擦身而过时,我都能闻到他们身上的那股酒的酸臭味,以及他们散发出来的绝望气息。这些人是要去贫民窟的。这里没有令人敬爱的老管理员,只有几个接待员在前厅值班。他们个个面色铁青,头顶吊着一个小灯泡,幽幽地发着光;他们也为客人开那个嘎吱作响的电梯,每次电梯无限缓慢地升上四楼时,他们都会咳嗽不止,挠着给其带来疼痛的痔疮。那年春天,夜复一夜,我就像个半疯的隐士,将自己幽闭在那鸽笼似的房间里。事实上,我不得不这样做,不仅因为我没有多余的钱可以娱乐,也因为刚到这个大都市来,我有些畏缩,只比沉默寡言好一点,所以既缺乏交友的机会,又缺乏交友的积极性。这是我这一生第一次了解突如其来的孤独有多么痛苦,就像突然被关进单人囚室的重犯一样,我发现自己消耗着我不知道自己还拥有的“体内脂肪”。在五月的黄昏中,我在大学住宅俱乐部里看着我有史以来见过的最大的蟑螂爬过那本《约翰·多恩诗歌与散文全集》时,突然看到一张孤寂的脸,我认为这实在是一张丑陋而冷酷的脸。

因此那几个月,我排遣夜晚的方式鲜有改变。每天五点离开麦格劳-希尔大楼,在第八大道搭乘地铁(五美分)到村庄广场下车,走到熟菜店买三罐啤酒——在我的预算内,也不会有什么愧疚感。回到小房间后,我就躺在波纹状床垫(铺有散发着高乐氏洗涤剂香气的床单)上看书,一直看到我的最后一罐冰啤酒变温了——大约是在一个半小时后。所幸我尚在热爱看书的年龄,因此虽然我还是一个人,却可以很好地固守我的孤寂。除此之外,我不知道该如何度过这些夜晚。我不但是个恣意任性的读者,而且不会局限于一定的主题,对文字——几乎任何文字——的兴奋程度近于情欲的爆发。我就是说的字面意思,要不是看了其他一些人给我的字条,向我坦承他们在青年时期也有这种特别的感觉,我知道如果我说自己有段时间和电话簿调了半个小时的情,继而引发情欲可能会让人觉得难以置信,还可能会被人鄙视。

无论如何,我就只是看书——我记得那一季深受我喜爱的书中有一本是《火山下》,到八九点时我就出去吃晚餐。多让人难忘的晚餐!到现在比克福德餐厅的索尔兹伯里牛肉饼和赖克的西式煎蛋卷的油脂味仍令我记忆深刻,久久不能忘记,甚至有一天晚上我快晕倒时还出现了幻觉,发现眼前有一根浅绿色、几近透明的羽毛和一个小小的鸟喙。还有雅典餐厅的羊排,软骨紧实地嵌入其中。羊排吃起来像老羊,混入了黏糊糊的土豆泥,臭烘烘的,明显就是用不知道从哪个仓库偷来的脱了水的羊做成的。不过我对纽约的美食和我对很多其他事物一样一无所知,过了好久之后,我才了解到在纽约市想要花不到一美元吃上饭,最上乘的选择是在白塔餐厅点两个汉堡加上一块派。

回到我的房间后,我会猛地抓起一本书,又一次沉浸在虚构的故事中,看它个通宵。然而,有时候我不得不做令我厌恶的“家庭作业”,那就是为麦格劳-希尔即将出版的书写印在书封上的简介。事实上,回想我最初之所以会被麦格劳-希尔雇用,多半是由于我为它出版的一本大部头巨著——《克莱斯勒大厦的故事》试写过简介。我写的诗意抒情又饱含力量的简介给法雷尔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不仅是我应聘成功的重要因素,还明显让他觉得我可以为即将出版的图书创造出同样的奇迹。我认为他对我最大的失望之处在于我无法再创辉煌,无法写出出色的简介。法雷尔不知道但我隐约知道的是,给人带来绝望和损耗的麦格劳-希尔综合征已经出现。虽然我很不愿意承认,我却开始厌恶我对工作的态度。我不是一个编辑,而是一个作家——一个怀抱着和梅尔维尔、福楼拜、托尔斯泰或菲茨杰拉德同样热情和大志的作家,他们能够撕裂我的心,夺走一部分,而且每天晚上或单独或一起来召唤我加入他们那无与伦比的职业。为书封写简介使我感到屈辱,尤其是我被指派赞誉的那些书并不是文学作品,而是差了十万八千里的商业书籍时。下面是一段我无法完成的内容简介:

美国梦故事的核心是纸的传奇,而制纸故事的核心则是金伯利-克拉克这个名字。金伯利-克拉克公司最初只是一家设备简陋又寒碜的小作坊,位于威斯康星州冷清的湖畔小镇尼纳,现在它却是全世界制纸工业真正的巨头,其工厂遍布国内十三州及海外八国。该公司的产品——其中最著名的无疑是舒洁面巾纸——满足人类的各项需要,其名字人们耳熟能详,甚至已经成为一种专用语……

写下像这样的一段文字就需要数个钟头。我该用“无疑是舒洁面巾纸”还是“明显是舒洁面巾纸”?“各项需要”还是“各种需要”?“大量”?“众多”?在写作时,我会心烦意乱,在斗室里踱步,口中念念有词,说些没什么意义的话,希望找到自己的写作节奏,并不断抑制自己不知道为什么在进行这项工作时总会有的手淫的冲动。最后,在愤怒之下,我发现自己会对着用纤维板镶成的墙壁大声喊着:“不!不!”然后猛然坐在打字机前,一边不怀好意地大笑着,一边迅速、一知半解却颇为顺畅地敲打键盘。

金伯利-克拉克的统计数据令人匪夷所思:

——据估计,单是冬季的一个月份,如果将美国及加拿大用来擤鼻涕的舒洁卫生纸铺在耶鲁碗体育场上,可以堆到一英尺半高;

——据统计,将美国地区仅仅在四天中所使用的高洁丝卫生巾一一排起来,就可以由波士顿一直排到佛蒙特州的怀特里弗章克申……

第二天,一向友善而宽容的法雷尔会望着这几段文字沉思片刻,带着一点嘲讽的表情咂他的石楠根烟斗,等他说过“我想这与我们想要的不尽相符”之后,他会咧嘴而笑,表示理解,然后要我再试一次。因为我还没有全然失败,或许也因为长老会道德传统的遗迹对我仍有些威力,那一晚我会再试一次——我会竭尽全力,结果却可能徒劳无功。在我绞尽脑汁之后,我会放弃,又回头看我的《熊》[7]《地下室手记》或《比利·巴德》,更常热望地在窗畔徘徊,俯视那个令人心醉的花园。在曼哈顿春天的金色薄暮中,在我深知自己永远不可能被驱逐的想象中,一个晚会就要在温斯顿·亨尼克特的花园里进行;那就是我为他们取的华丽名字。我独自站了一会儿后,金发的梅维丝·亨尼克特会出现在花园里,穿着衬衫和紧致的印花长裤。她停下脚步望一眼乳白色的天幕,妩媚地甩甩她迷人的秀发,再俯身从花园中摘下几朵郁金香。在这个可爱的时刻,她不明白她对全纽约最孤寂的初级编辑做了些什么。我的欲望令人难以置信,但又可以理解——它攀缘嗅探着,滑下这幢老建筑脏黑的墙壁,越过围篱,像一条蟒蛇般蜿蜒着急速前行,到达她那挺翘的臀部后在静默中化为我的实体,饱含情欲、饥肠辘辘,但仍在控制之下,一触即发。我轻轻地用双臂环着梅维丝,双手覆在她那丰满、高耸而甜美的乳房上。她低声问道:“温斯顿,是你吗?”我——她的爱人,就会回答道:“不是,是我,让我充任你的小狗吧。”她总会答道:“哦,亲爱的,好的——等一下。”

在这种错乱的幻想中,我无法立即在吊床上和她做爱,因为桑顿·怀尔德[8],或E. E.卡明斯,或凯瑟琳·安·波特,或约翰·赫西,或马尔科姆·考利,或约翰·菲利普斯·马昆德突然到达了。这时——我的欲望消失,从而恢复了理智——我会发现自己又站在窗畔,热望地欣赏着下面的欢宴,因为在我看来,温斯顿·亨尼克特这对年轻欢快又爱好交际的夫妇(一次偶然的机会中,我在他们美丽宽阔的客厅里瞥见了摆满书的丹麦式书架,这让我嫉妒)富有得足以招待闻名世界的作家、诗人、批评家,及其他种类的文学家。因此在这些薄暮笼罩的傍晚,他们家的阳台上慢慢传出聊天声,聚满了衣着高雅又见多识广的人。在黑影中,我辨认着那些在我的想象中担任男主角和女主角的脸孔,这些人是从我不幸的灵魂深陷出版的世界之后便为我朝思暮想的。我还未曾见过一位出过书的作家——除了我先前提过的那个糟糕的前共产主义者,有一次他来麦格劳-希尔,但无意中走入我的办公室,他闻起来有一股大蒜和汗臭味。因此那年春天,亨尼克特家的宴会使我得以浮想联翩,有机会和害我患相思病、折磨我的偶像打照面。有华莱士·史蒂文斯!还有罗伯特·洛威尔!门边那个一脸胡子、神秘兮兮的绅士是谁?真的是福克纳吗?传说他到纽约来了。那个身材丰满、梳着发髻、面带微笑的女人必然是玛丽·麦卡锡。那个面带讥讽、面色红润的矮个子只可能是约翰·契弗。有一回在黄昏中,有个女人尖声叫道:“欧文!”这个名字一传到我这个阴郁偷窥狂的耳中,我的心就漏跳了一拍。天色太暗,令人看不真切,而且他背对着我,但这个身材魁梧、被两个脸上流露出仰慕之情的女孩左右簇拥着的男人,会是写《穿夏裙的女孩》[9]的作家吗?

我现在意识到,这些薄暮时分在亨尼克特家逗留的客人必定混迹于广告游戏业、华尔街或其他空洞的行业,但当时我对自己的错觉却深信不疑。然而,就在麦格劳-希尔王国开除我的前一晚,我经历了一次强烈的感情逆转,使我此后不再俯视那个花园。那次我照例站在窗畔的那个位置,凝视梅维丝·亨尼克特那熟悉的背影。她一边做着一些使我非常爱慕的小动作——拉扯衬衫,用一根手指将金色的头发掠向脑后,一边和卡森·麦卡勒斯以及一个脸色苍白、身材高大、一双近视眼时常眨动——明显就是奥尔德斯·赫胥黎——的人交谈。他们究竟在谈些什么?萨特?乔伊斯?陈年佳酿?西班牙南部的避暑胜地?《薄伽梵歌》[10]?不,他们显然只是在谈论环境——这个环境,因为梅维丝指着花园里被常春藤覆盖的围墙、小型草皮、汩汩作响的喷泉,及明亮的光线下令人惊叹的郁金香花床,她的脸上露出愉悦活泼的神情。“要是……”她的表情变得苦恼,似乎说着,“要是……”然后她快速转过身,握着愤愤的小拳头,指着大学住宅俱乐部。那个迷人而生气的小拳头如此显眼,如此冷酷无情又激动不已,简直就像直指我的鼻端一样。我觉得自己仿佛被聚光灯照亮了,在我疯狂懊恼的当口,我确信她那张合的嘴唇在说:“要是那个该死的偷窥狂没有在那里一天到晚地偷看我们就好了!”

但是我在第十一街所受的痛苦注定不会很久。如果说我被解雇是因为《孤筏重洋》这件事的话,那倒不会令人感到遗憾,然而我被麦格劳-希尔辞退的命运却是由于一位新主编的到来。这个人的姓恰好与“鼬鼠”有相似的发音,所以我在背地里都叫他“鼬鼠”。公司聘请他来是出于紧急需要。当时出版界的人都知道他和托马斯·沃尔夫有来往,在离开斯克里布纳出版公司和麦克斯威尔·珀金斯后他成为沃尔夫的编辑。在沃尔夫死后,他按照写作顺序,帮忙收集了这名作家大量尚未出版的作品。“鼬鼠”和我都是南方人,按理说在纽约这座陌生的城市,同为南方人的我们应该会巩固一下彼此之间的关系,但打一开始我们就不喜欢对方。“鼬鼠”年近五十,秃头,个子不高,相貌平庸。我不知道他对我究竟有什么看法——无疑他的这种态度跟我那种傲慢自大、随心所欲的审读报告有点关系——只是认为他冷酷、疏离、毫无幽默感,而且自矜自是、不易接近、总是夸大自己的成就。在编辑会议中,他很喜欢说“沃尔夫以前常对我说……”或“正如托马斯死前写给我的信中所言……”。

他一天到晚地提及沃尔夫,仿佛他就是这位名作家的另一个自我——这使我感到难以忍受,因为和无数与我同龄的年轻人一样,我也经历过因崇拜沃尔夫而感到痛苦的时期。我愿倾其所有和“鼬鼠”这样的人共度友好而轻松的一晚,向他询问我崇拜的这位大师不为人知的趣闻逸事,听到这位文学巨匠令人称奇的故事、怪癖、恶作剧和他三吨重的手稿时发出一句如“天哪,先生,这太有趣了!”这样的赞叹。然而“鼬鼠”和我却难以沟通。他十分守旧,很快就适应了麦格劳-希尔井然有序、沉闷死板、极端保守的风格。相形之下,我仍精力充沛——方方面面都是如此,对图书出版的编辑环节和整个出版业的风格、习俗、制造等都抱有一种调侃的态度,虽然我那双疲惫的眼睛现在只觉得审稿是一件乏味的工作。毕竟麦格劳-希尔是美国商业的典型范例,尽管有文学作品加以粉饰。因此一旦像“鼬鼠”这样冷酷忠诚的人上任掌权,我知道麻烦很快就要来临,我离开的日子指日可数。

“鼬鼠”到任不久后,有一天把我叫进他的办公室。他有张臃肿的圆脸,细小而不友善的眼睛和鼬鼠眼相似,我实在想不通他是怎么得到托马斯·沃尔夫的信任的。沃尔夫是一个很注重细节的人。他招呼我坐下,虚伪地寒暄几句后,开门见山地说就他所知,我显然没有遵从麦格劳-希尔某些方面的“轮廓”。除了描述一个人的侧脸,这还是我第一次听到有人如此用这个词。他继续往下说,谈到了一些细节问题,而我越来越不明白我做错了什么,因为我确定老好人法雷尔并没有挑剔过我或我的工作。后来我才知道原来我的错误包括了衣着以及政治两方面(简直毫无道理)。“鼬鼠”说:“我注意到你没有戴帽子。”

“帽子?”我回答,“呃,没有。”我一直都对帽子不感兴趣,觉得它代表了一个人的身份。当然了,自从两年前于海军陆战队退伍后,我就没有想过会有人强制要求戴帽子。

“鼬鼠”说:“麦格劳-希尔的每个人都戴帽子。”

我回答:“每个人?”

他毫无表情地说:“每个人。”

当时我即刻思考他所说的话,发现那确实是真的:每个人都戴帽子。早上上班、傍晚下班,还有午餐时间,电梯里和走廊上是一片由草帽和毡帽形成的帽海,帽子下面是麦格劳-希尔数千名剪有整齐划一的寸头的员工。至少对男士而言的确如此,至于女士——主要是秘书——则可以自行选择。毋庸置疑,“鼬鼠”所言完全正确。直到此刻我才意识到戴帽子不仅是时尚,事实上还是麦格劳-希尔服装的一部分,这套服装还包括领尖有纽扣的箭牌衬衫和剪裁宽松的韦伯牌法兰绒西装。这幢绿色大厦里的每一名男士——从教材推销员到《固体废物管理》杂志忧心忡忡的编辑——全都是这么穿的。我太天真了,从没有察觉自己一直没有穿制服,此刻一了解到这个事实,我感到又恼怒又得意,一时也不知道该怎么回复“鼬鼠”一本正经的暗示。很快我就发现自己以和他同样冷酷的声音问道:“请问我在哪方面没有遵从这个轮廓?”

“我不能决定你看报的习惯,我也不想那么做,”他说,“不过被人看见麦格劳-希尔的雇员阅读《纽约邮报》却是很不明智的。”他停顿了一下,“我完全是为了你好才这么说的。不用说,你下班后或私下里可以阅读你想看的任何东西。只不过……麦格劳-希尔的编辑在办公室里看激进派的报刊被人看见的话不太合适。”

“那我该看些什么?”我习惯在午餐时刻到四十二街去买一份下午刚出的《纽约邮报》和一个三明治,再回到办公室里利用休息的一个钟头看报、吃饭。我一天只看这么一份报纸。那时候我在政治上的态度还不是中立的,远没有那么不问世事,也没有被阉割。我阅读《纽约邮报》并不是为了自由党的社论或马克斯·勒纳的专栏——这些都让我觉得厌烦,而是为了它轻松活泼的大都市新闻及其对上流社会极具吸引力的报道。然而我在回答“鼬鼠”的问话时,心知自己绝不会放弃这份报纸,最多也就顺便去一下沃纳梅克的店里为自己买一顶卷边平顶帽。“我喜欢《纽约邮报》,”我略为生气地说,“你认为我应该改看什么?”

“《国际先驱论坛报》可能比较合适,”他那种慢吞吞的田纳西腔未曾流露出一丝温暖,“《纽约每日新闻》也可以。”“可这两份报纸都是早报。”

“那么你不妨看看《世界电讯报》或《纽约日报》。感觉主义总比激进主义要讨好些。”

我正想说《邮报》根本算不上激进,却又把话咽了下去。可怜的“鼬鼠”。虽然他是个冷酷无情的人,我却突然有点同情他,因为他试图用来勒住我的马嚼子并不是他给套上的,他的行为(一个南方人支支吾吾地对另一个人表达迟来的同情难道不是一种道歉的信号吗?哪怕这一信号很微弱)让我知道他对于这些愚蠢又丑陋的束缚并不感兴趣。我也看清了就他的年龄和地位而言,他确实是麦格劳-希尔的囚犯,屈服于公司的欺瞒手段、低俗风格及唯利是图——一个绝不可能再回头的人。而我,至少还有整个世界给我的无限自由。我记得当他说出那句惨淡的宣言——“感觉主义总比激进主义要讨好些”时,我暗自低喃了一句近于狂喜的告别语:“别了,‘鼬鼠’。别了,麦格劳-希尔。”我仍然为我缺乏当场辞职的勇气而哀叹。反之,我进入了怠工状态,也许说“停工”更为妥切。接下来几天,我虽然准时上班,一到下午五点就准时下班,那些手稿却在我的办公桌上越堆越高,未被审读。中午时,我不再翻阅《邮报》,而是走到时代广场附近的一处书报摊,买一份《工人日报》,毫不掩饰地——事实上,非常随意——坐在办公室里阅读,就像往常那样,边读边嚼腌黄瓜和熏牛肉三明治。在这座盎格鲁-撒克逊白人掌权的堡垒里,我很享受自己扮演双重角色的每个时刻,我既是想象出来的共产主义者,又是虚构出来的犹太人。我怀疑当时我大概有些疯狂了,因为在我上班的最后一天,我穿了我的泡泡纱西装去了办公室,还配上一顶以前在陆战队时戴的褪了色的绿色船帽(约翰·韦恩在电影《硫磺岛浴血战》中戴的那种帽子)。我故意让“鼬鼠”看到我这一身荒谬的打扮,并设计让他在当天下午逮到我最后一次的背叛……

我可以忍受在麦格劳-希尔上班的少数原因之一,就是我从二十楼往外看所见到的风景——使我困倦的精神为之一振的曼哈顿区,有巨石,有尖塔,虽普通却真的会令我兴奋到颤抖。狂风快速吹过麦格劳-希尔的墙垣,我最喜欢的消遣方式是从窗口丢下一张纸,心醉地看着它飞过屋顶,翻滚升腾着消失在时代广场周围的峡谷里。那天中午,我买了一份《工人日报》,接着又灵感突发,买了一管吹气球的东西——现在的儿童时常吹着玩的那种,不过当时是一种新上市的玩意。回到办公室,吹了六个可爱又易破的彩色气球,希望它们随风浮沉,开启一场冒险之旅。我一个一个地将它们投入烟雾弥漫的深渊,它们比我想象中要大,跟篮球一样,可以容纳我的每一个被埋葬又孩子气的欲望,带着这些欲望飘到地球最远最深处。它们就像木星的卫星似的,在正午的阳光下闪耀着光芒。一股诡异的上升气流使它们猛然飞到第八大道的上空,似乎要永远地悬浮下去。我欢欣地叹了口气,然后我听见女孩子们的笑声和叫声,看见麦格劳-希尔的一群女秘书被这个景象迷住,从相邻的几间办公室里探身望向窗外。一定是她们的骚动引起了“鼬鼠”对这场空中表演的注意,因为就在气球飞速向东飞去,坠落到四十二街炫目的河谷,那些女孩子为此发出最后一声欢呼时,我听见他的声音在我背后响起。

我认为“鼬鼠”尽力控制了他的怒意,他以一种压抑的声音说:“明天起你不必来上班了。五点你可以去领取你的最后一次薪水。”

“随你的便,你是在开除一个将会和托马斯·沃尔夫一样有名的人。”我并没有把这些话说出来,但是这几句话在我的舌下翻滚,以至到今天我还保有把它们说出口的印象。我想那时候我什么话也没说,只是望着那个矮子转过身去,迈着他的小脚走出我的生命。接着一种放松的感觉涌遍我的全身,这种感觉有点像欣慰,就好像我脱去了好几层快令人窒息的衣服一样。更准确地说,就好像我在阴暗的深水中沉溺了许久,终于奋力浮到了水面,大口大口地吞着新鲜的空气,并为此感到幸福。

“死里逃生,”后来法雷尔说道,用一种他自己都没察觉到的犀利进一步补充我的那个比喻,“许多人都被溺死在这个地方,尸骨无存。”

那时早就过了下班时间。我留下来收拾残局,和一两位略显友善的编辑告别,拿了我的最后一笔薪水——三十六点五美元,最后,再向法雷尔辞行,意外的是他感到痛苦和哀伤。这揭示了他是个孤单而消沉的酒鬼这一事实——如果我对他多一点关怀或我的观察力再敏锐一点,我可能早就怀疑了。我正把几份比较有见地的手稿报告影印本塞进公文包里的时候,他脚步有点不稳地走了进来。

法雷尔重复道:“尸骨无存。”他递给我一个杯子和半瓶老奥弗霍尔德黑麦威士忌,说:“喝一杯吧。”他酒气十足,闻起来有点像裸麦粗面包的味道。我回绝了——并非出于忸怩,而是因为那时候我只喝便宜的美国啤酒。

“呃,反正你并不适合待在这里,”他喝了一大口酒说,“这不是你该待的地方。”

我同意道:“我开始领悟到这一点了。”

“五年内你就会变成老板的亲信,十年内你就会成为一块‘化石’,一个三十多岁、守旧的老顽固。麦格劳-希尔就是会把你变成这样。”

“是啊,我还有点高兴自己就要离开了,”我说,“不过我会想念这份薪水,尽管那根本称不上金矿。”

法雷尔咯咯笑了几声,小声打了一个嗝。他的上唇微噘,一张脸看起来就像个典型的爱尔兰人,有点滑稽。他流露出一种哀伤——一种难以形容的疲惫而认命的哀伤,使我痛苦地想到办公室这种寂寞的饮酒,和叶芝、霍普金斯共度的薄暮时光,以及来往臭氧公园的荒凉的地铁。我突然明白我不会再见到他了。

“那么你是要去写作,”他说,“你要成为一个作家。一个好志向,以前我也这么想过。我希望并祈祷你会实现愿望,把你的第一本著作寄给我一本。你要去哪儿开始写作?”

“我不知道,”我说,“我只知道不能再住在眼下那个脏地方了。我一定要离开那里。”

“啊,我曾经那么想写作,”他若有所思地说着,“我是说写诗,写散文,写一本好小说。注意,不是一本伟大的小说——我知道自己没有这种天分和野心,只是一本好小说,一本有着优雅风格的小说。一本像《圣路易斯雷大桥》或《大主教之死》这样的好小说——朴实无华,却有接近完美的内容。”他停了一下又说:“哦,可是我却脱轨了。我觉得是因为长期的编辑工作,尤其还是和科技有关的。我脱离了正轨,跟其他人的思想和文字打交道,却搁下自己的,而那对创作并无助益。”他又停下来,望着杯底琥珀色的残渣。“也许使我脱轨的就是这玩意,”他哀伤地说,“酒,这杯五十度的美梦。总之,我并没有成为一个作家。我也没有成为一个小说家或一个诗人。至于散文,这一辈子我只写过一篇散文。知道那是什么内容吗?”

“不知道,什么内容?”

“那篇散文刊登在《星期六晚邮报》上,是关于我和我太太到魁北克度假的趣事。并不值得描述,可是为我赚了两百美元的稿费,有好几天我都是全美国最快乐的作家。啊,可是……”他显然感到一股强烈的忧郁,声音也减弱了。他喃喃说道:“我脱轨了。”

我继续把东西塞进公文包里,也不知道该如何回应他的情绪,因为那已近似于一种悲痛,我只好说:“呃,希望我们保持联络。”然而我却明白我们不会的。

“我也希望,”法雷尔说,“多希望我们能有机会更深入地了解彼此。”他望着酒杯,好一阵子都没有开口,这使我开始感到紧张。终于,他缓慢地重复道:“多希望我们能有机会更深入地了解彼此。我一直想邀你到我家去吃晚餐,在皇后区,可是我一再延期。又脱轨了。你知道,你使我想起我儿子。”

我惊讶地说:“我不知道你有个儿子。”我曾听法雷尔漫不经心又略带嘲弄地暗示过他“膝下无子”,便以为他没有子女。但我的好奇心也就止于此。麦格劳-希尔的工作氛围冷漠又无情,如果你对其他同事的私生活表现出一丁点的兴趣,那你就是厚颜无耻,甚至是肮脏龌龊的。我开口说:“我还以为你——”

“哦,我曾有个儿子!”他突然大喊,声音混合着愤怒和哀伤,使我感到惊愕。威士忌酒缓解了他的愤怒,这种愤怒每天下午五点之后都会在那段孤寂又荒凉的时光中陪伴他。他站起身,走到窗畔,望着沉浸在暮色雾气中,被夕阳染得火红的曼哈顿区。他又说:“哦,我曾有个儿子,爱德华·克里斯蒂安·法雷尔。他和你的年纪差不多,他只有二十二岁,他也想当个作家。他……他善于遣词造句,我的儿子。他有魔鬼也为之着迷的天赋,他所写的几封长信见识深远、妙趣横生且智慧无比,是全世界最好的信。哦,那孩子的文笔真好!”

他的眼中涌上了泪水。对我而言,这是个我无能为力又不知所措的时刻。这种时刻时不时地就会出现在你的生活中,但你很少会产生怜悯之情。一个你并不了解的人以哀伤的语气说着他所爱的人,这使他的听者束手无策。他应该是在说他的儿子死了。不过,有没有可能他的儿子只是离家出走、得了健忘症,或成了逃犯?或许他现在被关在疯人院里,所以法雷尔才这么伤心?他又继续往下说时,我对他儿子的命运仍一无所知。我尴尬地转过身子,继续整理东西。“他要不是我唯一的孩子,或许我会好受些。但爱迪[11]出世之后,我和玛丽就没有再要孩子了,”他突然停住口,“啊,你不会想听的……”

我回过头对他说:“不,请接着说下去吧。”他似乎迫切地想要一吐为快。由于他是个我喜欢的好人,又把我和他的儿子相提并论,我觉得倘使我不鼓励他卸除心里的负担,未免太说不过去。于是,我又重复了一次:“请接着说下去。”法雷尔又为自己倒了一大杯威士忌。他已经喝得差不多了,说话有些口齿不清,在消退的光线中,那张长着雀斑的脸显得哀伤而憔悴。“哦,一个人确实可以将他的志向寄托在子女身上。爱迪上了哥伦比亚大学,让我觉得兴奋不已的是他热爱读书,又有写作的天赋。十九岁时——只有十九岁而已,他就有一篇小品文被刊登在《纽约客》上。我相信,他是该杂志问世以来最年轻的一名投稿者。是他的眼睛,你知道,他的眼睛,”法雷尔伸出一根食指指着他自己的眼睛,“他可以看见我们看不到的东西,将那些东西写得活灵活现。马克·范多伦曾给我写过一封短笺——那真是最可爱的短笺,说爱迪是他所有的学生中最有写作天分的人之一。想想看,马克·范多伦!你不觉得这是很难得的赞美吗?”

他看着我,仿佛等待我加以证实。

我附和道:“是很难得的赞美。”

“然后——然后,一九四三年时,他加入了海军陆战队。说他宁愿自动入伍,而不愿等待征召。虽然他本质上的敏感使他不可能对战争抱有幻想,他却真的热爱陆战队。战争!”他厌恶地说出这两个字,就像一个他很少使用的下流词,然后停住口,闭上眼睛,痛苦地点点头。随后他又望着我说:“战争将他带到了太平洋,去参加最可怕的战役。你该看看他的信,奇妙、愉快、扣人心弦的信,找不到一丝自怜。他一直坚信他会回家,返回哥伦比亚大学完成学业,如愿成为一名作家。两年前他被派到冲绳时,被一个狙击手击中了,击在头部。那时是七月,他们正在收拾残局。我想他大概是这场战争中最后的几个牺牲者之一。他是个下士。他荣获青铜星章。我不知道为什么会发生这种事。上帝!我不知道为什么会发生这种事!上帝,为什么?”

法雷尔啜泣着,闪亮而真诚的泪水漫过他的眼眶,我别过头,觉得惭愧而羞辱,即使过了这么多年,我仍然记得当时那种焦虑不安及略带恶心的感觉。现在这种情绪或许难以解释,可能是因为三十年来美国发动的多场野蛮的战争使人感到疲惫不堪又愤世嫉俗,所以我的反应才倾向于毫无希望的保守与浪漫。然而事实是,我和爱迪·法雷尔一样,也曾在陆战队待过,而且一样热切地想要成为一名作家,也从太平洋给家里寄满腔热血的信件,内容同样充满了热情、幽默、绝望和极大的希望;这是只有随时面临死亡威胁的年轻人才写得出来的。更令我在回溯时感到痛苦的是,爱迪死后没几天我也到过冲绳(谁知道呢,我常想也许就是他遇害后的几个小时),而那里已没有敌人,没有恐惧,也没有危险,只有宁静却破败的东方景色。在广岛原子弹爆炸前的最后几个星期,我时常安全自在地在那里漫步。事实上,我连一声枪响也没听见,这真是让我耿耿于怀。尽管我算是个幸运儿,却一直为没能取得辉煌的战绩而感到遗憾。当然,就这次经历——或者该说没有经历——而言,爱迪的这个简短却可悲的故事使我感触最深。当法雷尔坐在暮色中哭泣时,我觉得自己渺小、无力,因此什么话也没说。

法雷尔站起身,拭拭眼睛,站在窗畔凝望着夕阳下的哈得孙河,河上有两艘轮廓模糊的大船正缓缓地向纽约湾海峡驶去。春风如魔鬼般在麦格劳-希尔冷漠的绿色屋檐上呼啸着。法雷尔再次开口时,他的声音似乎来自远处,低吟着一首哀伤的老诗:

人所敬重的一切

存在于一时或一日……

前锋的吼声,士兵的踏步

枯竭了他的荣耀和力量;

无论夜晚有何光焰

冰冷的心已经饱足。

然后他转身对我说:“孩子,拼尽全力去写吧。”他摇摇晃晃地走过走廊,永远步出了我的生命。

我在那里逗留了许久,思索着未来,而弥漫到新泽西州草地上的烟雾使得这未来迷茫而模糊。我还年轻,并没有过于畏惧,但也没有年轻到在有许多顾虑的情况下仍坚定不移。我所看过的那些荒谬的手稿也可以说是一种告诫,让我看清所有的志向都是多么可悲——特别是与文学有关的。我梦想成为一个作家,然而为了某种原因,爱迪的故事深深地震撼了我的心,使我首次领悟到我内在的空洞。我是在很年轻的时候到过很远的地方,但我的精神却是闭塞荒芜的,对于爱与死,我浑然不知。当时我并不知道自己很快就会接触到这两样东西,具体表现在人类的激情和肉体上——我之前一直因自鸣得意和丧失自我没得到过。我也不曾意识到我的体验之旅会在布鲁克林这个陌生的城市里展开。我只知道我要最后一次由二十楼搭乘干净的绿色电梯下去,走到曼哈顿区混乱无序的街上,喝一杯昂贵的加拿大麦芽酒,吃我来到纽约后所吃的第一块里脊牛排,庆祝我的解脱。


[1]开于1929年的高档餐厅,被纽约的社会名流所追捧。

[2]英国19世纪诗人兼评论家,著有《文化与无政府主义》。——编者注(若无特别说明,本书注释均为编者注)

[3]爱尔兰诗人、剧作家,下文的霍普金斯是英国诗人,著有《美人鱼的梦幻》。

[4]1磅约合0.45千克。

[5]17—18世纪的英国诗人、剧作家,下文的斯宾塞是16世纪的英国诗人。

[6]1英尺合30.48厘米。

[7]美国小说家威廉·福克纳的短篇小说,下文的两部作品分别由俄国作家陀思妥耶夫斯基和美国作家赫尔曼·梅尔维尔所著。

[8]美国作家,下述人名均为美国作家。

[9]美国小说家、戏剧家欧文·肖的短篇小说。

[10]印度教经典著作,源于印度著名史诗《摩诃婆罗多》的第六篇《毗湿摩篇》。

[11]爱德华的昵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