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新疆人口婚姻状况的地域差异及变化
三次人口普查结果均显示,新疆始终是全国离婚人口占比最高的省区。1990年,新疆离婚人口占比为2.82%,比全国离婚人口占比平均值(0.59%)高出2.23个百分点,两者比值为4.78∶1; 2000年,新疆离婚人口占比为2.61%,比全国平均值(0.94%)高出1.67个百分点,两者比值为2.78∶1; 2010年新疆离婚人口占比为3.22%,比全国平均值(1.38%)高出1.84个百分点,两者比值为2.33∶1。三次人口普查期间,全国离婚人口占比平均值净增长了133.90%,而新疆离婚人口占比仅净增长14.18%。尽管新疆全区离婚人口占比呈缓慢增长趋势,但新疆各地州(市)离婚人口占比增降差异极为明显。
一 “四普”时点新疆各地人口婚姻状况
“四普”时点新疆各地州(市)人口婚姻状况相关数据显示:就未婚人口占比而言,博州居于位序的最中间位置;除了克拉玛依外,天北带其他三地未婚人口占比都较高;天西带未婚人口占比整体偏高;吐哈带居中;塔北带较低。塔南带最低。石河子市未婚人口占比最高(35.76%),和田未婚人口占比最低(17.92%),两者比值约为2∶1。就有配偶人口占比而言,博州再居位序的最中间位置。塔南带有配偶人口占比最高;塔北带次高;吐哈带居中;天北带较低;天西带最低。就丧偶人口占比而言,吐鲁番地区居最中间位置。塔南带最高;天西带次高;塔北带两地差异明显,阿克苏丧偶人口占比偏高,而巴州偏低;吐哈带较低;天北带最低。就离婚人口占比而言,乌鲁木齐市居位序的最中间位置;塔南带最高;塔北带次高;天北带与吐哈带均较低;天西带最低。六地离婚人口占比均低于全疆离婚人口占比均值(2.82%);天西带最低。
“四普”时点,新疆15个地州(市)的离婚人口占比均高于全国离婚人口占比平均值。新疆离婚人口占比(2.82%)与全国离婚人口占比平均值(0.59%)相差悬殊,两者比值为4.78∶1,也就是说前者约是后者5倍。较之新疆区域与全国均值比,新疆各个地州(市)的离婚人口占比差异更为悬殊,离婚人口占比最高的和田(7.27%)约是离婚人口占比最低的阿勒泰(0.60%)的12倍,两者比值为12.12∶1(见表1-1)。
表1-1 “四普”时点新疆各地人口婚姻情况
资料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口普查办公室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990年人口普查资料》,中国统计出版社,1992,第176~181页。
二 “五普”时点新疆各地人口婚姻状况
“五普”时点新疆各地州(市)人口婚姻状况相关数据显示:就未婚人口占比而言,博州、阿克苏最接近均值(23.38%);天西带未婚人口占比最高;吐哈带居中;塔北带偏低;塔南带和天北带各地州(市)之间无共性。较之“四普”时点(最高最低比为2∶1),各地未婚人口占比差距呈现缩小趋势,阿勒泰未婚人口占比最高(29.03%),石河子市未婚人口占比最低(15.77%),两者比值为1.84∶1。就有配偶人口占比而言,塔城居于位序的最中间;塔南带最低;塔北带、天西带都较低;吐哈带两地无共性;除乌鲁木齐市以外,克拉玛依市、石河子和昌吉有配偶人口占比均较高。就丧偶人口占比而言,与“四普”时点趋于一致,塔南带丧偶人口最高;天西带紧随其后;塔北带的阿克苏(偏高)与巴州(偏低)差异明显;吐哈带较低;除了石河子市外,天北带其他三地丧偶人口占比均低于全疆均值(3.78%)。就离婚人口占比而言,克拉玛依市居位序的最中间位置;塔南带仍然明显高于全疆均值(2.61%);塔北带紧随其后;吐哈带的吐鲁番(偏高)与哈密(偏低)差异显著;除了昌吉外,天北带三市离婚人口占比居中,(较之“四普”)更接近均值;天西带仍处于最低水平。
“五普”时点,新疆15个地州(市)的离婚人口占比仍然全部高于全国离婚人口占比平均值。较之“四普”时点(4.78∶1),新疆离婚人口占比(2.61%)与全国离婚人口占比平均值(0.94%)的差距已经明显缩小,两者比值为2.78∶1。新疆各地州(市)的离婚人口占比也呈现明显缩小趋势,和田离婚人口占比仍最高(5.32%),阿勒泰最低(0.96%),两者比值为5.54∶1(见表1-2)。
表1-2 “五普”时点新疆各地人口婚姻情况
资料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口普查办公室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00年人口普查资料》,新疆人民出版社,2002,第784~785页。
三 “六普”时点新疆各地人口婚姻状况
“六普”时点新疆各地州(市)人口婚姻状况相关数据显示:就未婚人口占比而言,阿克苏居位序的最中间;塔南带未婚人口占比最高;塔北带与吐哈带偏低(四地均低于全疆均值22.24%);天西带与天北带的各地州(市)之间无共性。较之“四普”时点(最高最低比约为2∶1)、“五普”时点(1.84∶1),全区各地未婚人口占比差距呈继续缩小趋势,克州未婚人口占比最高(25.14%),昌吉占比最低(17.64%),两者比值约为1.43∶1。就有配偶人口占比而言,伊犁州居位序的最中间位置;吐哈带有配偶人口占比较高;塔北带居中;塔南带最低;天西带与天北带的各地州(市)之间差异显著。就丧偶人口占比而言,哈密居位序最中间位置;塔南带偏高;吐哈带丧偶人口占比居中;塔北带两地差异明显,巴州偏低,阿克苏偏高;天北带最低;天西带的博州与伊犁州直(偏低)与塔城、阿勒泰(偏高)差异显著。就离婚人口占比而言,15个地州(市)中,位序居最中间的是吐鲁番地区(2.59%),但偏离新疆全区离婚人口占比均值(3.22%),接近均值的是乌鲁木齐市(3.06%)。除了克州(2.55%)外,塔南带和塔北带5个地州的离婚人口占比均高于新疆全区均值,吐哈带偏低,天北带各地差异明显,昌吉离婚人口占比偏低(1.90%),乌鲁木齐市、自治区直属县级市(2.91%)接近均值,克拉玛依市(3.99%)高于全疆均值,仅低于和田地区(5.34%)和阿克苏(4.28%),离婚人口占比居位序第三位,天西带离婚人口占比仍处于最低水平。
“六普”时点,新疆15个地州(市)的离婚人口占比仍然全部高于全国离婚人口占比平均值。较之“五普”时点(2.78∶1),新疆离婚人口占比(3.22%)与全国离婚人口占比平均值(1.38%)的差距继续呈现缩小趋势,两者比值为2.33∶1。新疆15个地州(市)的离婚人口占比差距也进一步缩小,和田离婚人口占比仍居高不下(5.34%, “五普”为5.32%),阿勒泰离婚人口占比仍为最低(1.44%, “五普”为0.96%,上升了50%),两者比值为3.71∶1(见表1-3)。
表1-3 “六普”时点新疆各地人口婚姻情况
注:自治区直辖县级市包括石河子市、图木舒克市、五家渠市。
资料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人口普查小组办公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0年人口普查资料》(下),中国统计出版社,2012,第1597页。
四 三时点新疆各地离婚人口占比的变化
“四普”“五普”“六普”三个时点,全国离婚人口占比平均值比值为1∶1.59∶2.34。这意味着,其间我国离婚人口占比净增长了133.90%;三时点新疆全区离婚人口占比比值为1.08∶1∶1.27,新疆离婚人口占比增长了14.18%。但在三个时点间,新疆各地州(市)离婚人口占比升降不一:克州先升后降(1.23∶1.55∶1);和田(1.37∶1∶1.01)、喀什(1.32∶1∶1.01)、阿克苏(1.17∶1∶1.08)均呈现先降后升趋势,且升幅有限;其他地区均呈现持续上升的趋势,其中增幅最大的是克拉玛依市(净增长了256.88%)。
在11个离婚人口占比持续上升的地州(市)中,增幅较大(均超过全国平均水平)的,或是城市化程度高的地区,如克拉玛依市(1∶1.81∶3.66)、乌鲁木齐市(1∶1.60∶2.35)、直属县级市(1∶1.44∶2.35),或是离婚人口占比较低的地区,包括阿勒泰(1∶1.60∶2.40)、塔城(1∶1.54∶2.51)与昌吉(1∶1.42∶2.56)。比较而言,巴州(1∶1.08∶1.39)、伊犁(1∶1.11∶1.67)、博州(1∶1.48∶1.91)、吐鲁番(1∶1.08∶1.51)、哈密(1∶1.41∶2.16)上升幅度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见表1-4)。
表1-4 三时点新疆各地离婚人口占比比值及升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