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戈庄园
我的非洲庄园坐落在恩戈山麓。赤道在这片高地北部的一百英里土地上横贯而过。庄园海拔高达六千英尺。在白天,你会感到自己十分高大,离太阳很近很近,清晨与傍晚那么明净、安谧,而夜来则寒意袭人。
地理位置和地面高度相结合,造就出一种举世无双的景色。这里的一切并不丰饶,也不华丽。这是非洲——从六千英尺深处提炼出来的——浓烈而纯净的精华,质地如此干燥,像是经过燃烧,如同陶器一般。树木挂着轻盈而微妙的叶片,枝叶的形状显然与欧洲树木相异,不是长成弓形或圆形,而是一层一层地向水平方向伸展。几株高树,孤零零地兀立,犹如伟岸的棕榈。那骄矜而又浪漫的气势,俨然一艘艘八面威风的舟楫,刚刚收拢它们的风帆。树林边缘的线条别具韵致,仿佛整个林子在微微颤动。弯弯扭扭的老荆棘树,枝杈光秃,星星点点地散布在辽阔的草原上。不知名的蒿草送来阵阵香波,如同麝香草、爱神木。有些地方的香气浓烈得能扎痛你的嗓子。那些花儿,不论是草原上的,还是原始森林藤葛上的,都使人感觉即将凋谢,点点簇簇,不胜纤弱——只有在大雨季开始时,莽原上才绽开一丛丛硕大、馥郁的百合花。在这里,你的视野开阔、高远,映入眼帘的一切,汇成了伟大、自由与无与伦比的高尚。
在这样的景色以及这里的生活中,最使人难忘的便是天空。当你回首在非洲高原度过的日日夜夜,一种感觉倏然而过:自己恍若曾一度生活在空中。天空不是浅蓝色,便是紫罗兰色。大片大片的云彩,轻柔而瞬息万变,在空中升腾、飘荡。苍穹充满着蓝色的活力,将近处的山脉与林莽涂上了鲜亮、深沉的蓝色。正午的天空十分活跃,像喷薄而出的滚滚岩浆,又像一池碧水潺潺流动,闪耀着、起伏着、放射着。它返照出的一切景物都放大了,变幻出奇妙的海市蜃楼。在这样高渺的天空,你尽可自由自在地呼吸。你的心境无比轻松,充满自信。在非洲高原,你早晨一睁眼就会感到:呵,我在这里,在我最应该在的地方。
恩戈山长长的山脊自北而南,绵延伸展。它那四座王冠般庄严的顶峰,像青黑色的波峰凝固在蓝天下。恩戈山海拔八千英尺,东侧高出周围原野两千英尺,而西侧的山势却陡然下降,分外险峻,猛地跌入东非大裂谷。
高原的风,总是从北面、西北面吹来。就是这股风,直下非洲海岸与阿拉伯半岛,人们称之为季风。这里的大地向浩茫的穹宇铺展,像是对天庭的抗衡。季风迎面吹拂恩戈山,那一处处山坡是我停放滑翔机的理想场地。乘着风势,滑翔机腾空直上,飞向山巅。随风飘游的云彩,常萦绕着山峦,或静悬于半空,或积聚于峰顶,化为雨水。而那些飘浮在更高处的云朵,无拘无束地作逍遥游,最终在恩戈山西侧——大裂谷炙热的大漠上空消融殆尽。多少次,我从我的住处远眺,追踪这些阵容强大的队列行进,我惊异地看着它们在空中壮游,看着它们登上峰巅,然后消逝在蓝天深处。
我庄园外的山峦,在一天中不时地交叉变换它们的性格,时而显得如此亲近,时而又那么遥远。薄暮时分,天色渐暗,当你凝视群山,天空好像有一条细细的银边勾出茫茫峰峦的轮廓。随着夜幕低垂,那四座顶峰又磨掉了棱角,依稀圆润起来,仿佛是由于山脉自己的舒展伸长而致。
登上恩戈山,放眼望去:南面,是广袤的平原,野生动物聚居之处,直逼乞力马扎罗山;东面和北面,是秀美如公园的原野,远处山脚下有一大片森林,吉库尤[1]自然保护区起伏蜿蜒一百多英里,与肯尼亚山相连——其间错落着一块一块的玉米田、香蕉园和牧草地,这里、那里,飘绕着浅蓝色的炊烟,还有一丛丛丘陵;可是西面大地骤然下跌,横亘着非洲盆地——一片干燥、月球般的景象。褐色的大漠不规则地点缀着小小的圆点——荆棘丛、弯弯曲曲的河床连着一条条暗绿色的带子,那是含羞树的林带——树冠如盖,枝条四展,荆刺如针。这里是仙人掌的家园,也是长颈鹿和犀牛的故乡。
山野——当你深入其中——寥廓、神秘,美丽如画,而且极富变化:有时是漫长的峡谷,有时是一片灌木丛,有时是绿草茵茵的山坡,有时是嶙峋遒劲的巉岩。有的山峰上甚至还簇拥着茂密的修竹。山中也不乏清泉、水井,我曾在那里野营。
我在的时候,恩戈山聚居着野牛、旋角大羚羊、犀牛等。在土著老人的记忆中,还曾有大象出没。恩戈山区未能全部列入野生动物保护区,不能不说是一种遗憾。划归保护区的一小部分以南峰上的灯塔标志为限。随着肯尼亚这块殖民地的繁荣,首府内罗毕发展为大城市,恩戈山区完全可能规划为无与伦比的野生动物园。我在非洲的最后几年里,许多在内罗毕经商的年轻人,每逢星期天便骑着摩托车进山,随意打猎。我想,那些大动物是远离山区,穿过荆棘灌木丛和石质地带,往南迁徙了。
在山峦的边缘或四座山峰上,步行并不难。那里的草短短的,犹如草坪,灰色的岩石也多见风化。环着山边,峰顶上下,有一条野生动物踩出的小径,有如平缓的S形。野营的一个清晨,我来到这里,沿小径信步,发现一群大羚羊新踩出的脚印和冒着热气的粪便。这些温和的大家伙一定是日出时来到山边,排成一长溜散步。你难以想象,它们来此唯一的目的只是俯视足下的大地。
我们在庄园里种植咖啡。对咖啡来说,这儿的地势略高了些。维持咖啡园,要付出艰苦的劳动。我们从未因此发财,但它却足以把你死死粘住,总有活等着做,没有空闲的时间,而一般来说,你总是落后一步。
在荒芜、凌乱的莽原上,开拓出一片土地,按规矩种植、照料,是令人神怡的。在以后的岁月里,当我乘飞机飞越非洲上空,一见到这片土地和我所熟悉的自己庄园的风貌,心中就充满骄傲——它静卧在灰绿色的原野里,显得那么鲜艳、青翠。我蓦地领悟到人类的心是怎样思慕有规则的几何图形。内罗毕四周的田野,特别是城区北部,展现出相似的风采。这里生存着这样的人民:他们想的、谈的、做的,是咖啡的种植、修枝、摘果,就连夜里躺在床上,考虑的也是如何改进加工咖啡的设施。
咖啡生长非一日之功,并不如你想象中那样一蹴而就。在你年轻、充满希望的年华里,你冒着淅淅沥沥的雨水,从苗圃里搬出一盆盆鲜绿的咖啡幼苗,与庄园里的帮工们一起,把它们栽在一排排湿润的土坑里——它们将在此扎根生长。你还得到野地里砍些树枝,为咖啡苗搭架遮阳——小苗需要在温馨、朦胧的环境里予以特别的关照。四五年后,咖啡树才开始结果。与此同时,你可能会遇到旱灾、病虫害,还有,那些顽强的野草会在你的田里骚扰——有一种叫“海盗旗”的野生豆类,外壳扁长、多刺,一碰上就缠到你的衣服、袜子上。有些咖啡苗移植不当,主根受伤,正当含苞欲放时,却枯萎夭折。一英亩地要种六百多株咖啡。在我那六百英亩的咖啡园,耕牛拖着爬犁在田间来来往往劳作,坚忍不拔地走着成千上万英里的路程,耐心地期待着未来的犒赏。
咖啡园里也时常呈现一片赏心悦目的美景。雨季初始,咖啡花盛开。细雨霏霏,薄雾蒙蒙,垩白色的花朵,犹如一片白云覆盖在六百英亩土地上,光彩动人。咖啡花有一股黑刺李般的淡淡的、略带苦涩的香味。一旦咖啡豆成熟,园里就变得一片艳红。这时节,妇女和孩子们随同男人一起,前来采摘咖啡豆。四轮车、两轮车吱吱呀呀地把咖啡豆拉到河边的加工厂去。我们的机器算不得上乘,但加工厂毕竟是自己规划、自己建设的,我们十分珍爱。它曾经毁于大火,我们又重新修建起来。巨大的咖啡干燥器转动着、转动着,咖啡豆在它的铁肚子里“嚓啦啦嚓啦啦”地翻滚,恰如卵石在海滩上经受波浪的冲刷。有时,在半夜里,咖啡豆干燥了,就得马上把它们从大罐里取出来。那真是有声有色的时刻——昏暗的大厂房里,点着许多盏防风灯,每个角落都悬挂着蜘蛛网,遍地是咖啡豆荚。在灯光的辉映下,一张张黝黑的脸庞充满期待、神采飞扬地围着干燥器。整个加工厂——你会感到——在这不寻常的非洲之夜,就像一颗明灿灿的宝石,镶嵌在埃塞俄比亚王的耳坠上。之后,咖啡豆要去壳、定级,手工整理分类,装入麻袋,用缝马鞍的大针缝口。
最后,在凌晨,天色尚暗,我在半睡半醒之间,忽听得吆喝声、四轮车轱辘声、车夫前后跑动声四起。一辆辆大车摞满咖啡豆麻袋——十二袋一吨——每辆车由十六头牛拉着,沿着上坡路向内罗毕火车站进发。我感到庆幸的是他们途中只有这一段上坡路,因为庄园的海拔比内罗毕高出一千英尺。傍晚时分,我走到外面迎接归来的车队。牛累了,在空车前低垂着脑袋,一个小孩有气无力地引着它们。车夫们乏了,在道路上的尘土里拖着他们的鞭子。至此,我们做了力所能及的一切。咖啡在一两天内便送往港口海运出去。我们只有企望在伦敦的大拍卖市场上能交上好运气。
我的六千英亩土地,除了种咖啡,零零散散还有一部分是天然森林,还有一千英亩分给佃农,他们称之为“夏姆巴”[2]。这些土著佃农,每人在白人庄园里占上几英亩地,然后每年为庄园主无偿劳动一段时间,作为回报。对于这种关系,我觉得佃农们并不这样想,因为他们大部分,甚至他们的父辈都生于斯,长于斯,他们更愿意把我视为他们庄园里的高级佃农。在我的庄园里,佃农的土地显然更有生气,随着季节的更替呈现不同的景象。你走在踩得十分坚硬的小路上,两旁是沙沙作响的绿色帷帐,当玉米长得高过了你的头时,不久就要收获入仓了。田里的芸豆熟了,妇女们前来采撷、打壳,豆秧、豆荚堆在一起,就地燃烧。在一年的某些时节,庄园里四处腾起缕缕青烟。吉库尤人也种白薯。白薯秧子像葡萄,在地上蔓生,犹如一张密密缠结的草席。田野里还可见到品种各异的大南瓜,黄澄澄的、绿油油的,夹杂着点点花斑。
不论什么时候,你穿行在吉库尤人的“夏姆巴”间,首先扑入你视野的总是一位老农妇弓腰翻地的背影,就像鸵鸟埋首于沙土。每个吉库尤家庭,都有几幢圆顶的茅屋和粮仓。茅屋间的空地热闹而繁忙,地面硬如水泥,大人们在这里碾米、挤牛奶,孩子们则追逐着小鸡奔跑。在蓝色的黄昏,我常到佃农茅屋周围的白薯地里打野禽。扁嘴鸽在枝干高大、叶片如穗的树上咕咕地清唱。我的庄园最初是一片大森林,这些树木是当年拓荒开田时留下来的,散立在“夏姆巴”四处。
我庄园里还有两千多英亩的牧草地。这里,高高的牧草在劲风中海浪般起伏腾跃。吉库尤小牧童放牧着他们父亲的牛群。在凉季,他们随身带着小小的旧柳条筐,里面装着从家里带来取暖的炭火,有时免不了使草地失火,给庄园牧场招来灾祸。干旱的年月,斑马和大羚羊常下山来光顾牧草地。
我们的城市内罗毕坐落在群山中的一块平地上,距庄园十二英里。城里有政府大厦和许多大的中枢办公室。人们在这里管理着整个国家。
一个城市对你的生活不可能不产生影响,你对它是褒是贬倒无妨。根据精神上的万有引力法则,它能将你的心吸引过来。夜晚内罗毕上空发亮的雾霭——我可以在庄园的某些地方眺望——使我浮想联翩,回忆起欧洲的一些大城市来。
我初来非洲时,肯尼亚还没有汽车,我们骑着马或驾着六头骡子拉的两轮车去内罗毕,到了城里,把牲口安置在高原运输公司的马厩里。我在那儿的时候,内罗毕还是一个混杂的城市——有富丽的石砖新建筑,有一大片瓦楞铁屋顶的老店铺、办公室,以及带廊子的平房。尘土飞扬的马路两旁是长长的两排桉树。高级法院、土著事务部、兽医站,都是乱糟糟的。我真钦佩那些政府官员,他们居然能在炙热、阴暗的斗室中办理一切公务。
尽管如此,内罗毕毕竟是一个都市。在这里,你能买东西、听新闻,在饭店进午餐或晚餐,或者,在俱乐部跳跳舞。内罗毕是生机勃勃的地方,它在运动,有如流动的水;它在发展,有如新生事物。它的面貌,一年一改,甚至你远足打猎归来,都会感到其变化。新的政府大厦盖起来了,这是一座堂皇、阴凉的建筑,里面有精美的舞厅,秀丽的花园。大饭店建起来了,大型的农业展览会令人印象深刻,姹紫嫣红的花卉展览叫人流连忘返,本殖民地的准雅座剧社还时常上演小情节剧,为城市增添几分情趣。内罗毕在对你说:“充分利用我,充分利用时间——无拘无束地,贪婪地!”一般来说,我与内罗毕互相理解,颇为默契。有时我驾车穿过城区,忽然产生一种奇怪的想法:没有内罗毕的马路,也就没有世界。
土著和有色人种移民的居住区,与白人区相比,要大得多。
斯瓦希里区处在通往姆萨依加俱乐部的路旁,从任何意义上来说,名声都不太好。那是一个喧闹、脏乱、俗气的地方,一天到晚都有一系列的事情发生。绝大部分房屋是用敲平了的煤油箱铁皮搭起来的,锈蚀程度不一,酷似珊瑚石。在那化石般僵固的结构中,一度发展的文明精神正渐渐消逝。
索马里区位于内罗毕远郊,我猜想这与索马里人幽禁妇女的习俗有关。那时有几名俏丽的索马里少妇——全城闻名——来市场街居住。她们聪慧而令人迷醉,可把内罗毕的警察折腾坏了。正经的索马里妇女从不在城里抛头露面。索马里区四面受风,无遮无挡,尘土飞扬。这种情景,大概能令索马里人回忆起自己帝国的沙漠。多年来,甚至几代以来,居住在这里的欧洲人,对于游牧民族无意将住宅环境建设好这一点,是极为反感的。索马里人的房屋,拉杂地搭设在光秃秃的场地上,看上去好像是用一堆四英寸的铁钉钉在一起的,只能维持个把星期。然而,奇怪的是,无论你进入其中哪一间,都会惊喜地发现里面竟如此整洁、清新,洋溢着阿拉伯熏香的气息。室内有考究的地毯、帘幔,摆着铜器、银器和锋利的象牙柄短剑。索马里妇女举止端庄,生性好客,乐观豁达,她们的笑声如银铃一般悦耳。我的索马里仆人法拉赫——我在非洲期间,他始终与我在一起——常带我去索马里村做客,我感到十分舒心,就像在自己家里一样。索马里人的盛大婚礼是一个丰富多彩的传统节日。我作为贵宾,被引进新房。四壁和婚床上挂着闪光的古老编织物和刺绣。黑眼睛的新娘,好似元帅的军杖,直挺挺地站着。她身披丝绸,戴着沉甸甸的黄金、琥珀首饰。
全肯尼亚的索马里人都做牲口买卖。他们在村里饲养一批灰色的小毛驴作为运输工具,我在那里还见到过骆驼——大沙漠傲慢与艰难的产物,像仙人掌一样,经受得起地球上的一切磨难。索马里人就是骆驼。
部落间可怕的纠纷,是索马里人自己惹来的横祸。在这一点上,他们的感受、观点与众不同。法拉赫属于哈布尔——尤尼斯部落,这使得我在纷争中站在他们一边。有一段时间,索马里区的两个部落——杜尔巴——汉蒂斯与哈布尔——查奥罗——发生大规模械斗,枪声四起,火光闪烁,约有十至十二人身亡。这场火拼迫于政府的干预而终止。那时候,法拉赫有个同族的年轻朋友,名叫赛义德,常来庄园看望他,是个很潇洒的小伙。当仆人们告诉我赛义德出了事,我委实痛惜。原来,那天赛义德在哈布尔——查奥罗部落的一户人家做客,恰巧杜尔巴——汉蒂斯部落一个怒气冲冲的族人打那里经过,随心所欲往墙上放了两枪。子弹穿墙而入,不偏不倚把赛义德的一条腿骨打断了。我向法拉赫表达对他朋友不幸遭遇的慰问。
“什么?赛义德?”法拉赫声嘶力竭地喊道,“赛义德算是万幸了。他为什么要到一个哈布尔——查奥罗人家去喝茶呢?”
内罗毕的印度人控制着市场街的大部分商店。那些印度巨商在城外修了小别墅,诸如杰瓦杰、苏莱曼·费杰、阿里丁那·费思拉姆等。他们都有一种癖好,喜欢雕花的石头台阶、栏杆、瓶饰,它们由肯尼亚出产的软石雕刻而成,工艺十分拙劣——就像孩子们用粉红色的积木搭起来的屋架。他们在花园里举行茶会,用印度糕点招待宾客,那风味和他们的别墅一样。这些印度人很机敏,见多识广,彬彬有礼。在非洲的印度人,都是抱成团的商人。和他们打交道,你永远不知道你面对的是个人,还是代表公司的头目。我曾去过苏莱曼·费杰的住宅。一天,我发现他大库房上的旗帜降了半旗,便问法拉赫:
“是不是苏莱曼·费杰去世了?”
“他半死。”法拉赫回答说。
“怎么?半死也降半旗吗?”我认真地问。
“苏莱曼死了,”法拉赫说,“费杰还活着。”
我在接管庄园前,酷爱打猎,经常外出旅行。可是我忙于庄园的事务后,就把来复枪搁置一边了。
马赛依人——拥有牛群的游牧民族——是我的邻居,住在河的对岸。他们常有些人到我家来,抱怨狮子吃了他们的母牛,求我去为他们除害。只要可能,我总应允下来。多少个星期天,后面跟着一大帮吉库尤少年,我徒步在奥龙基草原上行猎,打一两匹斑马给庄园劳工解馋。在庄园里,我打野禽、石嘴鸡、珍珠鸡——都是美味佳肴。但后来有好多年我不曾外出行猎。
尽管如此,在庄园里我们常谈论起过去狩猎的经历。那些野营过的地方,在你心中永难磨灭,似乎你一生中有很长一段时光在那里度过。你会清晰地记得四轮车在草原上轧出的曲线,就像记着一位友人的面容特征一样。
外出行猎时,我曾见到过一群野牛,在古铜色的天空下,它们一个接一个地从晨雾中走出来,一共有一百二十九头。这些魁伟、铁铸般的动物,长着水平弯曲的犄角,仿佛不是向我走来,而是在我眼前浇铸着,铸成之后就走过去。我也曾见到一群大象,在密密的丛林里穿行。阳光洒落在浓密的蔓藤之间。象群挺进着,似乎在赶赴世界尽头的约会。那是一块巨大的、珍贵无比的波斯古毯的边缘,点染着绿色、黄色和深褐色。我还一次次地观望过长颈鹿横穿原野的队列。它们的风度是何等古怪、和蔼,充满生命力,使你感到这不是一群动物,而是一组珍奇的长茎、色斑点点的巨大花卉在缓缓移动。我尾随过两头在清晨悠闲散步的犀牛。它们正在凛冽刺鼻的空气中嗅嗅闻闻,喷着鼻息。它们恍若两块有棱有角的石头在狭长的山谷里嬉戏,共享天趣。还有,我曾在日出之前,一弯下弦月下,见到一头雄姿英发的雄狮,它正横越灰蒙蒙的平原,走在捕猎的归途中,在闪着银辉的草丛间投下浓浓的阴影。它的面孔一直红到耳根。非洲狮的乐园挺立着枝干粗壮的金合欢树,那微妙的、弹簧似的绿荫下,有一片低矮的草丛。中午休憩时分,雄狮踌躇满志地蹲坐在它的家族之中。
在庄园那些单调乏味的日子里,每每回想起这一切,总是令人欢欣鼓舞。庞大的野生动物群依然在它们的领地里。只要愿意,我可以去看望它们。它们近在咫尺,给庄园增添了活跃、欢畅的气氛。法拉赫——虽然有时对农事兴趣颇浓——像其他和我行猎过的土著用人一样,都时时渴望再次远行。
在莽原里,我学会了谨慎行事,防止突如其来的意外。你正在打交道的生灵,虽然小心翼翼,胆小害羞,可它们的天赋是在你意料之外突然发起袭击。没有一种家畜能像野生动物那样静如处子。开化的人们已经失去了静谧的天性,他们只有向野生动物学习,补上这个空白,才能为其接受。
轻轻地移动,不做任何突然的举动,是猎人的第一课,拿照相机的猎人更需这样。猎人们不可自行其是,必须顺应原野里的风、色彩与气味,必须统一行动。如果野生动物多次重复一种动作,猎人也要随着它动作。
你一旦掌握了非洲的节奏,就会发现在它的一切乐曲里,都有着相同的音符。我从野生动物那里学到的东西,在同土著打交道的时候也不无用处。
爱女人及其气质,是男人的特征;爱男人及其气质,是女人的特征。同样,对南欧国家与民族敏感多情,也是北欧人的脾性。诺曼底人注定爱上异国他乡,首先是法国,然后是英国。这些北欧老派绅士——在十八世纪的史书和小说中时有出现——经常云游意大利、希腊和西班牙,他们没有丝毫南方血统,却迷恋南方与自己迥然相异的事物。昔日斯堪的纳维亚的画家、哲学家和诗人初到佛罗伦萨和罗马时,对南方是何等顶礼膜拜!
这些脾性急躁的人们,对于遥远世界却表现出离奇的、不合逻辑的耐心。如同真正的男子汉几乎不可能被女人激怒,男人,只要保持男子气,就绝不会受到轻视,也绝不会被拒之门外。那些性情急躁、一头红发的北欧人对赤道国家和民族有同样的恒久忍耐,长期的无限量的忍耐。他们不能容忍自己国家或亲属的无聊之举,却可以屈从地忍耐非洲高原的干旱,烈日下的中暑,给牛群种痘,以及土著用人的无能,他们的个性意识已失落,只是不停寻找一切可能性,融入不友好的人群,与对方打成一片。南欧人和混血种人不具备这一品质,相反,他们谴责之、蔑视之。因此,那些鄙夷多愁善感的情人的男人和那些对自己的男人缺乏耐心的理性女子,不约而同地对格林赛尔达[3]愤愤不平。
至于我,从来到非洲的最初几周,就对土著萌发了深厚的感情。这是一种面向男女老少的非常强烈的情感。假设一个生来就同情动物的人,在没有动物的环境里成长,忽然与动物又有了接触;假设一个天生热爱树木森林的人,到二十岁时才第一次进入森林;假设一个和音乐有奇缘的人,偏偏到长大成人后才第一次听到音乐——那么,这些人便是现在的我。与土著相识后,我将日常生活的主要内容转为管弦乐。
我的父亲是丹麦、法国军队的军官。作为杜帕尔驻军的一名年轻的中尉,他在家信中说:“回想在杜帕尔,我一直是纵队的一名军官,这固然是份苦差事,但十分荣耀。如同其他欲望一样,对打仗的盛情也是一种欲望。你爱士兵,就像爱年轻女郎——爱得发狂,姑娘们最清楚。但是爱女人在一定时期只是爱一个人,而对你的士兵的爱,却十分广泛,遍及全团,而且只要可能,你还愿扩大。”我和土著之间正是这样。
了解土著并非易事。他们听觉灵敏,感情细腻。你要是吓唬他们,他们就会缩回自己的世界,之后在一秒钟之内像野兽那样突发一个动作,旋即消失得无影无踪。除非你很了解那个土著,否则想从他口中得到直率的回答几乎是不可能的。比如,你提一个直接的问题:“你有多少头牛?”他的回答永远叫人捉摸不透:“跟我昨天告诉你的一般多。”这样的回答,无疑有伤欧洲人的感情,正像提出那样的问题,同样会令土著在感情上为难一样。如果我们劝说或逼迫他们,以获得对他们行为的解释,只要有可能,他们便尽量退让,还会用古怪、幽默的想象,将我们引入错误的轨道。在这种环境里,甚至连小孩都具有玩扑克的老手的素质——不在乎你猜测他手中的牌是高是低,只要你捉摸不透真正的底牌。当我们一经突破他们的防线,探入他们生存的里层时,他们的行为宛如蚂蚁:你把小棍捅进他们的蚁丘,他们则以不屈不挠的毅力,迅捷地、默默地将蚁丘的损坏部分清除干净,仿佛要抹掉不体面的行为。
我们无从了解,也难以想象,他们对我们手中的牌究竟有什么可惧怕的。我个人认为,他们对我们的行为举止更为惧怕——因为你怕吃苦、怕死,但更怕突如其来的恐怖之声。尽管如此,有时很难分辨,因为土著精于以假象惑人。在“夏姆巴”,有时清晨你会遇到石嘴鸡从你马前穿过,好像它的翅膀已经折断,生怕被猎犬捕获。而实际上,它的翅膀安然无恙,也不曾担心会被猎犬追捕——它能选择适当的时机“呼”地一下子飞走,转移我们的注意力,以便让它们的一群雏鸡安然地待在附近什么地方。和石嘴鸡一样,土著出于其他一些更深的、我们难以预料的原因,也会假装害怕我们。或者说到底,他们对我们的态度,也许竟是某种奇异的戏谑。这些腼腆的人们根本不怕我们,跟白人相比,土著对于生活中的危险简直算是毫无知觉。有时在狩猎中或庄园里,逢到紧张的关头,当我的目光与土著伙伴的目光相遇的一刹那,我感到了彼此间有很大的距离。他们对我甘冒风险漠然不解,这使我得到反思:在生活中,他们本质上也许更喜欢深水下的鱼——我们永远不会这样——他们一辈子也不会理解我们对溺水的恐惧。我觉得,他们之所以有这种信念,有这般游泳的艺术,乃是赖于他们保持着我们祖辈早已丧失的一种常识。非洲,较之其他大陆,更能给我补上这一课:上帝和恶魔是同一的永恒、并存的权威,不是彼或此的永恒,而是同进共退的共同永恒。土著既不混淆不同的个性,也不分割本质。
在游猎中,在庄园里,我渐渐对土著熟悉起来,并结成了稳定的个人关系。我们是好朋友。我不能不正视这样的事实:虽然我永远不可能深刻地了解或理解他们,但他们对我却看得很透很透。在我自己尚未下定决心的时候,他们就悟出了我将要作出的决定。有一个时期,我在吉尔吉尔地区有一处小庄园,住的是帐篷,我坐火车往来于恩戈与吉尔吉尔之间。吉尔吉尔一下雨,我会突然决定返回恩戈。正当我抵达吉库尤车站之际——离庄园还有十英里——我的一个用人会牵着一头骡子来接我回家。我追问他们何以得知我归来的消息,他们转过脸去,显得特别不自然,好像是受了惊吓或是被惹恼了。这种神情我们也会有的,如果一个聋子执意要我们向他解释交响乐的话。
每当土著面临突发的事件或声响,却因我们而产生安全感时,他们会无拘无束地与我们倾谈,其坦率程度远超过欧洲人之间的交谈。他们并不是可以依赖的,但极为真诚。一个好名声——威望——对于土著是举足轻重的。有的时候,他们似乎是共同编排一套对我们的溢美之词,事后也没有一个伙伴出尔反尔。
庄园生活往往是孤独的。在夜的寂静里,分分秒秒从时钟滴下来,生命也恍如伴随着分分秒秒从你身上滴落。你是多么渴望与白人侃侃而谈啊。但我始终感到这沉寂掩盖了土著的存在——他们好像与我分乘两架飞机,平行飞翔,回音此起彼伏。
土著从肉体到血液都是非洲的。高耸在大裂谷里的龙戈诺特死火山,河岸边一棵棵粗壮的含羞树,大象与长颈鹿,所有这些都比不得土著——寥廓风景线上的渺小生灵,他们才是真正的非洲。一切都是同一意念的不同表述,一切都是同一主题的不同表现。这不是异类原子的同类汇聚,而是同类原子的异类汇聚——恰似橡树叶、橡树果与橡树制品的关系。而我们自己,穿着长靴来去匆匆,与大地景观不时地发生冲突;土著与风景则协调一致。这些高大、瘦削、黑肤、黑眼的人们旅行时,总是一个接一个地行走,因为土著的交通要道也都是狭窄的小径。他们翻地,放牧,举行盛大的舞会,给你讲故事。这是非洲在漫游,在起舞,这是非洲在给你欢娱。在这高原之上,你想起了诗人的佳句:
自从我来到这里,这块殖民地已经或者正在发生变化。我尽可能精确地写下我在庄园的经历,写下有关这块国土以及栖息在高原、森林的人与动物的轶事,而所有这些,也许会有一种历史的意义吧。